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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嚴法師:金剛經的「應無所住」  

(一)「應無所住,而生其心」

「無所住」,就是「不在乎」,不在乎自我的利害得失;「生其心」,就是以無私無我的智慧,處理一切事物。

(二)「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當我們行布施、做好事、發起慈悲心的時候,不要有一定的對象。「色」就是一定的對象,紅的、綠的、方的、圓的、長的、短的、親的、疏的……等一定 的對象;「聲」就是各種聲音;「香」就是諸般氣味;「味」就是酸、甜、苦、辣等味道;「觸」是感觸、身體官能的接觸;「法」是自己心裡的想法或觀念,一切屬於心理或精神部分的,宗教或哲學上的最高原則或「神」。色、聲、香、味、觸、法這六種合稱為六塵,都應該全部擺脫,這樣心靈才能得到清淨,這樣行布施才不會生煩惱心。

(三)「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心不應住色布施」、「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應如是布施」

「若心有住,則為非住」,意思是說,如果心仍然執著於色聲香味觸法,就是「非住」,就是「不住於菩提心」。菩薩為了利益一切眾生,應該以「無住心」布施,這才是真正的菩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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