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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作者:菩提樹 成都。

  我們來看一下《金剛經》中這句最廣為人知的句子:

  《金剛經》 第三十二品 應化非真分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雲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佛說是經已。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這是《金剛經》最後一品,按照一般經文的結構,最後一品是囑累部分,世尊給須菩提和弟子講了這部經文的重要性和為人解說的功德福報。但我們應該如何給他人解說這類純大乘經典呢?:不取於相,如如不動。這幾個字尤其關鍵。為什麼?聽我道來。

  這個世界,有積極追求入世的,也有積極追求出世解脫的,前一類是凡夫,後一類我們稱之為修行者,凡夫執於有,修行者執於無(空)。這是基本現狀。凡夫執於什麼有呢?:名利權情,也可以說是財色名食睡,堅定的執取於轉瞬即逝的財富和物質,執取於情感,執取於社會關系,執取於虛妄的名譽和地位。修行者呢?就是要把這些“虛妄”的東西統統化空,統統不理,不僅物質的欲望,也包括心念,不能去執取,不能去分別,不能......

  因此,不論是凡夫還是修行者,都是將自身立在邊見之上,要麼是有見,要麼是無見,要麼是色見,要麼是空見。這些,都是在取相!取有無之相就都是無明,根子上來講沒有什麼不同。凡夫有精神煩惱,同樣的,修行人的迷惑也是一大簸箕。也就是我在之前文章《心燈·樞要》中說的:

  “凡夫以貪嗔癡作纏縛,修行者以佛法作纏縛。凡夫的無明和修行者的無明都是一樣的,沒有高低。一個執取於在世,一個執取於出世,一個是住塵之幻夢,一個是離塵之戲論。不明本心,萬法成咎。”

  好了,我們回到“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因此,我可以負責任的講,無論任何的法師大德,講解大乘無上密意部分,但凡有明確的指向和為其畫像,就都是在牽情掛念,誤人子弟。

  那麼,為什麼我們要“不取於相,如如不動”?後面緊接著就是世尊的解釋:“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要理解這句話,並且沒有偏差,就必須要明白佛經中對於“法”的定義,很多人錯就錯在這裡。

  佛經中,涵蓋面最廣的,就是這個“法”字。我們見到的物品是法(色法),我們聽到的聲音是法(色法),我們起的心念是法(心所有法),我們的情緒是法(心所有法),我們閱讀的經文是法(色法),我們學習的知識是法(心法或色法),我們的思維邏輯也是法(心所有法或心不相應行法)。按照唯識的定義,法有二義:(1)持存自性;(2)規范它解(不生它想)。也就是但凡有獨特自性並且可以和其它作區分的,一切具象的、抽象的、有的、無的、意識的、物質的,都是法。

  那麼,如果我們做一個歸納,把整個宇宙的器世間和有情世間的一切行為、實體、非實體、念、非念進行分類,那麼法的類別有600余種,再進一步歸納,就是100種法,《百法明門論》就是幫我們逐一講解世間的所有一切法和其法相以及交互流轉關系(唯識)。

  那麼這一百種法又分為兩個大類,一類我們叫有為法,一類我們叫無為法,有為法可講可得,無為法可得不可講(以無所得故得),因為無為法是純出世之法,以入世的所有名言詞句不可能勾畫出出世的“景象”。就如同生存在二維世界的生命體不可能向同伴演示三維世界一樣,無論用任何工具都是偏差的。“如來”、“涅槃”、“實相”、“法身”、“法性”這些都是典型的無為法。

  因此,到這裡,我們就很清楚,如果我們執取於“不執取名利權情”,色法是可以滅掉,但心法就會升起,這裡的心法就是“不執取”。結果你還是在“有”之中。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要完整理解這句話則包含了以下一系列的要義:

  (1)對於宇宙(星球、住所、山石水草等器物世間),全是成住壞空的過程;

  (2)我們四大合和的軀體,是生老病死的循壞;

  (3)我們當下的心念,是生住異滅的反復閃現;

  (4)我們的一切因緣,都是不斷的緣聚緣散;

  (5)我們的一切情緒和煩惱,都是生滅無常。

  因此,整個世間和人生,都是不斷變化的過程,生生滅滅,不堅牢、不恆常、不可執著、不可得為實、無法保留。那麼,自然: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因為,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

  既然整個世界和人生都是夢幻泡影,那,我們反反復復像折子戲一般的經歷病痛老死,到底為了什麼?

  認識。

  通過百千萬劫的,反復的在夢幻泡影中循環和體悟,去不斷靠近無為法界以認識到世界的本原。最終的彼岸,就是那個人類精神和靈魂的至高境界,也就是如來,也就是清淨法界。只有到達這裡,才可以“滅絕”一切分別對待,如實觀照,才可以能所雙泯,才可以將我們的精神與物質融合統一,才可以超越時間和空間的區隔和域界,才能夠以更高的生命體存在形式與整個宇宙進行交互。

  好了,最後問大家一個問題: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這一句是不是夢幻泡影?我們又如何破除這個思維圈?


  聞法{忏悔}功德殊勝行~無邊勝福皆回向

  普願沉溺諸有情~速往無量光佛剎

  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薩摩诃薩

  摩诃般若波羅蜜

  身🙏~身淨意樂道為先

  心🙏~心印妙旨三法宣

  安🙏~安己守性德彰顯

  頓🙏~頓悟般若淨法船

  我們造業時,佛則警覺我們;

  我們受苦時,佛則拔濟我們;

  我們歸命時,佛則攝受我們;

  我們修行時,佛則加被我們。

  如此大恩大德,

  父母不足比其深重,

  天地不足比其高厚。

  🙏菩提覺悟路上~感恩滿滿🙏

  感恩~一切善知識🙏

  感恩~十方三世一切清淨大海眾諸佛菩薩🙏

  感恩~南無普陀山琉璃世界

  大慈大悲~救苦救難~有求必應

  廣大靈感~千手千眼

  觀世音菩薩摩诃薩🙏 🙏 🙏

  感恩~西方極樂世界~大慈大悲

  大願大力~接引導師~阿彌陀佛

  南無阿彌陀佛🙏 🙏 🙏

  南無阿彌陀佛🙏 🙏 🙏

  南無阿彌陀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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