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白話
馬 鳴 菩 薩 造
梁 天竺三藏法師真谛譯
明 憨山德清禅師 直解
中華習教沙門 超然 白話
沙 門 來 華 白話證義
我以生命皈依那窮盡十方的,
具有最殊勝意業的正遍知者;
其身業殊勝於色法自在無礙,
以最勝語業救世的大悲佛陀!
我歸依佛陀的法身實相妙體,
那無邊無際的真如法性大海;
具足無量妙性功德之如來藏!
還有那些如實修行的賢聖僧!
為了利益有緣眾生而造此論,
令其去除疑惑捨棄邪見執著;
並發起大乘佛法的真正信心,
佛陀正覺的種子將不斷流傳。
總論:“有一個法門,能夠幫助眾生發起大乘正信之根。所以,應當講說。”
“本文將從五個方面進行講說,那五個方面呢?第一、因緣分;第二、立義分;第三、解釋分;第四、修行信心分;第五、勸修利益分。”
第一、因緣分
首先講說第一因緣分。
問:“由於什麼樣的因緣,要造這部論呢?”
回答說:“造這部論的因緣有八種,哪八種呢?第一、因緣總相。就是為了讓有緣眾生,能夠遠離一切苦,得到究竟的安樂。而不是為了追求人世間的名聞利養,以及恭敬的緣故。”
“第二、是為了解釋如來教法當中的根本教義,讓一切眾生都能夠獲得正確的理解,而不會發生錯謬的緣故。”
“第三、是為了讓那些善根已經成熟的眾生,在大乘教法當中能夠成就菩薩初住以上位次,得到不退的真實信心的緣故。”
“第四、是為了讓那些善根微少的眾生,通過學習發心和各種修行,逐漸成熟信心的緣故。”
“第五、是為了那些惡業眾生而開示方便法門,讓他們通過禮佛忏悔等方法,而消除罪惡業障;從而保護他們的信心,使他們逐漸遠離愚癡和我慢,出離邪見之網的緣故。”
“第六、是為了開示修習止觀法門,以便對治凡夫和二乘人心中過失的緣故。”
“第七、是為了開示專心念佛求生淨土的方便法門,以便那些怯弱眾生,能夠往生到淨土當中見佛聞法,得到決定不退的真實信心的緣故。”
“第八、是為了開示大乘教法的殊勝利益,勸導眾生勤奮修行的緣故。”
“有以上這些因緣,所以要造這部論。”
問:“上述這些法義,在佛經當中都已經具備,何必要重新講說呢?”
回答說:“佛陀經教當中,雖然已經具有這些法義;但因為眾生的根機和修行的力量,各自不同,接受和悟解法義的因緣也千差萬別。比如,如來在世的時候,眾生的根機猛利,如來作為說法之人,其身口意三業也極為殊勝。所以,世尊圓滿的法音,一經演說,各類眾生都能夠平等地得到悟解。這種情況下,就不必造論了。”
“在如來滅度以後,有的眾生,能夠運用自己的力量廣學多聞,從而得到悟解;”
“也有的眾生,能夠運用自己的力量,通過少量的聽聞經教,就可以獲得廣大的悟解;”
“或者有的眾生,智慧的根器比較遲鈍,需要借助於詳細廣博的論著,才能夠獲得悟解;”
“還有一些眾生,因為廣大的經論,文字內容太多而煩惱,心中希望通過修持少量的文字,而包含多數法義,最終達成悟解。”
“鑒於上述因緣,這一部論,就是為了從總體上,概括如來廣大深妙教法當中無量無邊法義的緣故而作。為了最後一類眾生的緣故,應當講說此論。”
第二、立義分
前文講說因緣分完畢,繼續講說立義分,樹立大乘正義。
“所謂大乘,從總體上來說,有兩個方面。那兩個方面呢?第一是法;第二是法義。”
“這裡所說的法,其實就是一切眾生所共有的心。這個心已經包括了一切世間法和出世間法。依賴於這個心,才能夠顯示大乘的真正含義。為什麼呢?因為這個心的真如相,就顯示了大乘之體;這個心的生滅因緣相,能夠顯示大乘本具的體、相、用三大的緣故。”
“這裡所說的法義,共有三種。哪三種呢?第一、體大,就是說一切萬法平等具有真如本性,在聖不增,在凡不減,無差別的緣故。”
“第二、相大,就是說如來藏當中,圓滿具備無量無邊自性功德的緣故。”
“第三、用大,這個大乘心法,能夠生起一切世間法和出世間法善因果的緣故;它也是一切諸佛在本來因地,所乘坐之妙法的緣故;乃至於一切菩薩,都是乘坐這個大乘心法到達如來究竟圓滿果地的緣故。”
第三、解釋分
前文講說立義分完畢,繼續講說解釋分,解釋大乘法義。
“解釋大乘法義分為三個方面。那三個方面呢?第一、顯示正義;第二、對治邪執;第三、分別發趣道相。”
第一、顯示正義
“所謂的顯示正義,在這一個大乘心法當中,可以分為兩種法門。哪兩種呢?一、心真如門;二、心生滅門。它們分別能夠總括包容一切萬法。其中的含義是什麼呢?因為這兩個法門,沒有辦法相分離的緣故。”
一、心真如門
“所謂的心真如門,也就是一法界大總相法門體。就是說心性從來不曾產生,也永遠不會滅亡。一切看似缤紛繁雜的各種事物,只是因為心中的妄想念頭才顯示出了差別;倘若能夠離開妄想念頭的話,就沒有了一切境界的樣子。因此,一切萬法,從根本上來說,遠離語言文字之相;遠離虛假名字之相;遠離心念分別之相。其本質究竟平等;其本性沒有絲毫生滅變異;其本源沒有辦法被破壞。一切的一切,全都只是一心而已,所以叫做真如。”
(問:“為什麼一切法遠離語言文字之相,遠離名字之相呢?)
答:“因為一切語言文字,以及名字,都沒有任何真實的內容。”
(問:“為什麼一切法遠離心念分別之相呢?)
答:“因為一切法只是隨著妄想念頭而顯現,其本性是了不可得的。”
(問:“倘若語言名字相和心念分別相都遠離的話,什麼是真如相呢?)
答:“這裡所說的真如,沒有任何相貌。”
(問:“既然已經遠離名字相,為什麼還會有真如這個名字呢?”
答:“這裡所說的真如,乃是語言文字的極致。只是借用文字,來除去對於文字的執著罷了,它也沒有什麼確定的名字相。”
(問:“既然遠離了名字和語言之相,這個真如還可以遠離嗎?)
答:“這個真如之體沒有什麼可遠離的,因為一切法都是真如的緣故。”
(問:“是不是一切虛假語言名字都遠離了以後,只確立真如這一個法呢?)
答:“真如也沒有什麼好確立的。因為一切法都和真如同體,沒有任何差別。要知道,一切萬法,超越了語言文字,也超越了心念分別,所以叫做真如。”
問:“倘若像您所說,真如超越了語言文字和心念分別的話。一切修行的眾生們,應當怎樣隨順這樣的法義,從而得以悟入真如呢?”
答:“倘若修行的人,能夠知道一切萬法,雖然可以方便言說;而實際上,卻根本沒有什麼能說的人,也沒有什麼可說的法。雖然可以因為一切法而生起念頭,實際上,卻根本沒有什麼能念的我,也沒有什麼可念的法。這就叫做隨順的方法。像這樣隨順修行,一旦行到心體離念,就叫做悟入真如。”
“另外,這個一心真如當中,按照語言文字的分別表述,含有兩個方面的法義。哪兩個方面呢?(一)如實空。因為一切妄念染法如實空的緣故,所以能夠顯現出究竟實相。(二)如實不空。因為真如自體不生不滅,本來就圓滿具備種種無漏解脫自性功德的緣故。”
(一)如實空
“所謂的如實空,是說從無始以來,真如一心與一切虛妄污染之法,從來就不相應的緣故。也就是說,真如一心從根本上遠離一切法之間的差別之相,因為根本就沒有虛妄心念的緣故。”
“應當知道,這個真如自性,它既不是‘有相’;也不是‘無相’;既不是‘非有相,非無相’;也不是‘亦有相,亦無相’。它遠離有無四句的執著。”
“這個真如自性,與一切法之間,既不是‘一相’;也不是‘異相’;既不是‘非一相,非異相’;也不是‘亦一相,亦異相’。它也遠離一異四句的執著。”
“乃至於總說如實空的法義:就是因為一切眾生有虛妄生滅心的緣故,在念念分別當中,與真如一心不相應,所以叫做如實空。倘若遠離了虛妄生滅心以後,在究竟實相當中,就沒有什麼可以空的了。”
(二)如實不空
“所謂的如實不空,前文已經顯發出了空而無妄的真如法體;這個真如法體,當體就是真如一心。這個真如一心,它不生不滅,恆常不變;而且,本有的清淨妙法在其中圓滿具足,所以叫做如實不空。但是,在這個不空當中,也沒有什麼有相的真實之法可以得到;因為心體離念的境界不可思議,只有親自證得,才能與真如一心相應的緣故。”
二、心生滅門
“所謂的心生滅門,依賴於如來藏的緣故,所以有了生滅心念(譬如波濤依賴於海水而有)。雖然有了生滅心念,並不會破壞不生不滅的心體。這時,所謂的不生不滅心體與生滅心念相和合,既不是一體,也不是異體,名字叫做阿賴耶識。”
“這個阿賴耶識有兩種含義,能夠包容一切法,也能夠生起一切法。哪兩種含義呢?(一)覺義;(二)不覺義。”
(一)覺義
“所謂的覺義,就是指在念頭平息之際,本來離念的心體得以顯現。那個遠離念頭生滅相的本來心體,它平等於虛空法界,沒有不周遍的地方。於是,整個法界顯現為沒有任何差別和對立的一味真心,這就是如來的平等法身。因為這個平等法身是眾生本來就具有的,所以說一切眾生本來覺悟,稱之為本覺。”
“為什麼呢?這個本覺的名字和含義,是相對於始覺來說的。而這個始覺,所覺悟的就是本覺,實質是一樣的。所謂的始覺,相對於心體離念的本覺來說,一切眾生都在無明妄念當中,所以有了眾生的不覺;從不覺當中修行,一旦心體離念,就叫做始覺。再進一步,把透徹心源的覺悟,叫做究竟覺;而尚未透徹心源的覺悟,叫做非究竟覺。”
“其中的道理是什麼呢?就比如普通凡夫,發覺自己的心在前面起了惡念,能夠停止後面的惡念,讓它不再繼續生起來。這雖然也叫做覺,但其實還是不覺。”
“對於聲聞、緣覺的二乘修行人,以及初發心住以上的三賢位菩薩來說,他們能夠覺察從分別念到執著念的變化;所以在他們的念頭當中,沒有了執著取捨的變異之相。因為已經捨離了較粗的分別執著心念的緣故,叫做相似覺。”
“對於初地以上的法身菩薩們來說,他們能夠覺知心念當中的分別和對立;所以,他們的念頭已經沒有了沾染境界的住著之相。因為已經遠離了分別心,這種較粗心念的緣故,叫做隨分覺。”
“對於菩薩地的盡頭,十地後心的菩薩來說,他們的三昧觀行已經深入到了極點。最後一念觀照,與無念心體相應,就會覺悟到心念的最初生起之相;於是,他們的心就不會再有最初的妄動。因為已經遠離了心中最微細心念的緣故,他們完全照見了無念心性;一味真心現前,常住法界,如如不動;始覺與本覺合二為一,叫做究竟覺。”
“因此,在佛經當中說過,倘若有眾生能夠觀察無念之心的話,就是在趨向於佛陀的智慧了。”
“另外,當心念生起來的時候,並沒有一個最初的生起之相可以被知道。之所以說能夠覺知念頭最初的生起之相,所指的就是無念境界,無念之心就是究竟覺。因此,一切眾生,都不能叫做覺悟。因為他們從無始以來,一直念念相續,從來也不曾離開生滅的念頭,所以叫做無始無明。”
“倘若能夠得入無念境界的話,就會覺知心念當中的生、住、異、滅四相。因為無念真心平等不變異的緣故,所以根本就沒有始覺和本覺的差異。因為生、住、異、滅四相,在無念真心當中同時而有;如果離開無念心體的話,這四相就都沒有了獨立的自體,所以它們本來就是平等的,同是真如一心的緣故。”
“另外,在修行的過程當中,隨著修行者的心逐漸轉染還淨,本覺向內熏習,就會生起兩種功德相。這兩種功德相都以本覺為體,所以與本覺不會分離。哪兩種功德相呢?一是智淨相;二是不思議業相。”
“所謂的智淨相,就是指依賴於真如由內而外的熏修之力,以及教法由外而內的熏修之力;依賴於這兩種力量修行,一旦見到真如一心,就稱為如實修行。此時,修行者證入初地。從初地繼續修行真如三昧,到了第八地,證量已經非常精深,就會滿足破除阿賴耶識當中根本無明的要求。於是,不生不滅心體與生滅心念相和合的阿賴耶識,就會被摧毀;同時,細微的心念相續生起之相,也會被消滅。這時,就會完全顯現法身,本來的智慧覺性純淨現前。”
“其中的道理是什麼呢?因為一切心識的生滅相續之相,都是無明。而無明當中的這些生滅念,都是依賴於真如一心而生起的,所以,無明心相,從來也沒有離開過本覺心性。究其本源來說,無明心相是不可破壞的;就其生滅念來說,無明心相並非不可破壞。這就如同大海裡面的海水一樣,海水因為風而有波動,水波之相與風動之相是無法分開的。然而,水的本性並不是波動,如果風停了,水的波動就會逐漸消滅。但是,水的濕潤之性卻不會被破壞。同樣的道理,一切眾生的自性清淨心,因為無明風吹的緣故,才會有生滅念的動相。清淨心和無明,都沒有形相,它們也無法完全分開。然而,清淨心的本性並不是生滅妄動,如果無明消滅了,生滅相續的念頭就會消滅。但是,本來的智慧覺性卻不會被破壞。”
“所謂的不思議業相,因為依賴於前面所說的智淨相,就能夠顯現出一切殊勝微妙不可思議的境界。也就是所說的諸佛無量功德之相,它常住於智慧覺性當中,沒有窮盡的時候。隨順著一切眾生根機的不同,而自然發生相應,顯現出種種不思議的感應,使眾生得到各種利益。”
“另外,關於本覺的體相,有四個方面的內容。總體來說,本覺體相與無限包容的虛空平等無二;也好像一面沒有邊際的純淨的鏡子那樣,能夠普遍顯現一切。”
“哪四個方面的內容呢?第一、如實空鏡。就是說本覺體性,本來就遠離一切生滅心念,以及生滅心念所顯現的一切境界。只是真如一心,沒有任何法可以顯現。本來湛然寂滅,了無對待,不是任何覺照法義的緣故。”
“第二、因熏習鏡。就是說本覺體性如實不空。一切世間的種種境界,都在其中顯現。本覺體性與所現的一切境界,沒有內外和出入的差別。境界不現的時候,並沒有失去什麼;境界顯現的時候,也不會破壞本覺體性。本覺與所現境界,都是常住一心;因為所謂的一切法,就是本覺真實體性的緣故。另外,一切生滅染污之法,都不能夠污染本覺體性。本覺智慧之體如如不動,它圓滿具備一切無漏功德,能夠向內熏習眾生,作為眾生覺悟之因的緣故。”
“第三、法出離鏡。就是說這個如實不空的本覺體性,逐漸向內熏習,最終將使修行者,得以出離煩惱障(煩惱礙)和所知障(智礙);並且遠離阿賴耶識當中,不生不滅心體與生滅心念的和合之相。於是,就會顯現出本有的純淨和光明的緣故。”
“第四、緣熏習鏡。就是說一切聖者,依賴於前文的法出離鏡的緣故,本覺體性自然能夠遍照一切眾生的心;讓他們發起修行,增長善根,乃至於隨念示現種種利益的緣故。”
(二)不覺義
(問:“本來覺性既然像前面所說的那樣,遍布虛空,圓滿覺照一切。為什麼還會有不覺呢?”)
答:“所謂的不覺義,是指一切眾生,沒有能夠如實知道,所有的一切境界純是真如一心的緣故,忽然心動,而生起了念頭。實際上,念頭並沒有獨立的自相,它無法離開本覺一心。就好像迷路的人,由於對方向的錯認,才會迷路;倘若離開了方向的錯認,就不會迷路了。眾生也是這樣,由於對覺性的認知,所以才會迷惑不覺;倘若離開了覺性的認知,就沒有不覺了。”
(問:“怎麼知道不覺本來就是真覺呢?)
答:“因為眾生有不覺的妄想心的緣故,由於妄想分別而能夠知名解義,所以,如來為眾生講說並指示本有的真覺之性。眾生通過修行,如果離開了不覺的妄想心,一念回光返照,契入本來的真如一心。此時,不僅沒有了不覺,也沒有真覺的獨立自相可以表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