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喻經》之研究
王孺童
《百喻經》為佛教“十二部經”中,“譬喻部”的著名經典。因其書中,收錄百篇譬喻而得名。下面,就《百喻經》本身的一些問題,作一厘清和闡釋。
一、本名別名
1、本名
所謂“本名”,即指本來之名。
據本經撰集者僧伽斯那,在經末之“跋偈”中所雲:“尊者僧伽斯那造作《癡花鬘》竟。”可知此經原本之名當為《癡花鬘》。
“癡”,即愚癡,在此是指那些愚癡的人。
“花鬘”,又作“華鬘”。就是用絲線將香花串接起來,掛在頸上,用來裝飾身體。這是印度的一種風俗。按照佛教戒律規定,出家比丘不能裝飾花鬘,只能將花鬘掛於室內,或供養佛陀。
由於本經內容,是將一個個愚人所作的許多不同的愚癡事情,匯編而成的,猶如將花連成花鬘,所以取名為《癡花鬘》。
2、別名
所謂“別名”,即指本名之外之名。此別名當為《癡花鬘》被譯作漢文後,而定之名。
據現存文獻所載,當有八個別名。
(1)《百喻經》
此為最普遍、最通行之別名。
(2)《佛說百喻經》
此名僅見於《趙城金藏》本之卷第二、卷第三之題名[1]。
(3)《百喻集》
《大唐內典錄》卷七、卷九、《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卷一四、隋法經《眾經目錄》卷六、隋沙門及學士《眾經目錄》卷二、唐靜泰《眾經目錄》卷二、玄應《一切經音義》皆作此名。
又《佛說佛名經》卷一六:“南無《百喻集》。”
(4)《百喻集經》
《歷代三寶紀》卷一四〈小乘修多羅有譯錄〉:“《百喻集經》,四卷。”
(5)《百句喻集》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作此名。
(6)《百句譬喻經》
《出三藏記集》卷二、卷九、《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卷三○、《經律異相》卷三六、《沙彌律儀毗尼日用合參》卷上,皆作此名。
(7)《百句譬喻集》
《古今譯經圖紀》卷四,作此名。
(8)《百句譬喻集經》
《大唐內典錄》卷四、《歷代三寶紀》卷一一,皆作此名。
二、是否為經
通過上面對八個別名的列舉,不難發現,其中三個稱“經”,三個稱“集”,兩個“集經”並稱。
“經”在一般佛教信眾的理解上,認為只有佛說的才可稱之為經。而《百喻經》為尊者僧伽斯那造,並非佛說,且本名為《癡花鬘》,怎麼能稱之為“經”呢?
1、稱“經”的理由
根據《高僧傳》卷三、《出三藏記集》卷一四、《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求那毗地傳〉及《出三藏記集》卷九〈百句譬喻經記〉中的記載,可知《百喻經》為尊者僧伽斯那,從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抄出一百個譬喻,集合而成的一部書。
每個譬喻故事都是佛在不同經典中講說的,那麼把它們聚合在一起,也自然可以稱之為“經”。
2、稱“集”的理由
雖然《百喻經》是集合了佛所說的各種譬喻,但畢竟不是嚴格意義上的由佛所講說的一部完整經典,所以只能稱之為“集”。
3、稱“集經”的理由
“集經”顯然是調和上述二說之稱。
其實論爭焦點只有一個,即:一部集合佛說之作,是否可以稱“經”?要想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就要考察一下“經”的本義是什麼,它到底指的是什麼內容。
經,梵語音譯為修多羅。其本義有二,即“佛說”與“貫攝”。
所謂“佛說”,指釋尊所演說的教理。
所謂“貫攝”,即“貫穿”、“攝持”之義。修多羅,本有“線條”之義,即將佛所說的教理教義,貫穿起來,使之不易散失隱沒。而眾生聽到、看到這些“貫穿”起來的,佛所說教理教義,就會從中得到教化攝持,規范自己的身口意,避免流轉到惡道中去。又據《雜阿毗昙心論》卷八所舉“修多羅五義”,其中一義即為“結鬘”。
可見,“佛說”稱為經,匯合“佛說”而成的經集,亦可稱為“經”。“花鬘”既可釋為“經集”,又可直接釋為“經”。也就是說,“經”之一字,包含了“經”與“經集”兩重意思。因此,《百喻經》確為名副其實的“經”。
三、分卷辨析
1、分卷情況
關於《百喻經》的分卷,可以從兩個系統來考察。
(1)藏經系統
所謂“藏經系統”,就是從目前現存的各版本《大藏經》中,考察其所收《百喻經》的分卷情況。
按照童玮《二十二種大藏經通檢》統計,《開寶藏》、《毗盧藏》、《圓覺藏》、《資福藏》、《趙城金藏》、《高麗藏》、《碛砂藏》、《普寧藏》、《洪武南藏》、《弘法藏》、《永樂南藏》、《永樂北藏》、《嘉興藏》、《清藏》、《頻伽藏》、《弘教藏》、《大正藏》,再加上《卍正藏》,共有十八部《大藏經》中收有《百喻經》。
由於在《大藏經》中保存的,都是完整的原經,所以呈現出來的分卷情況是最為直接和確實的。檢閱吾書齋所藏十種版本之《百喻經》,其中《碛砂藏》、《洪武南藏》、《永樂北藏》、《清藏》所收及金陵刻經處本為“二卷本”,而《金藏》、《高麗藏》、《頻伽藏》、《大正藏》、《卍正藏》所收為“四卷本”。
(2)經錄系統
所謂“經錄系統”,就是從歷代經錄文獻的記載中,考察《百喻經》的分卷情況。
根據記載,《百喻經》大致有四種分卷情況:
①二卷本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百喻集》一部二卷,右南齊永明年,沙門求那毗地譯,出《玄法寺錄》。”卷一四:“《百喻集》一部二卷。”
②四卷本
《開元釋教錄》卷六、卷一九、卷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卷三○、《歷代三寶紀》卷一四:“《百喻經》四卷。”
隋法經《眾經目錄》卷六、隋沙門及學士《眾經目錄》卷二、唐靜泰《眾經目錄》卷二、《大唐內典錄》卷七、卷九、玄應《一切經音義》:“《百喻集》四卷,僧伽斯那撰。”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百喻集》一部四卷,僧伽私那撰,四十四紙,右南齊永明十年,沙門求那毗地譯,出《內典錄》。”
③五卷本
《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百喻經》四卷,亦雲《百句譬喻經》或五卷。”
《出三藏記集》卷二、《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大唐內典錄》卷四、《歷代三寶紀》卷一一,皆記“或五卷”。
④十卷本
《出三藏記集》卷二:“《百句譬喻經》十卷,齊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出,或五卷。右一部,凡十卷。齊武帝時,天竺沙門求那毗地於京都譯出。”《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佑等並雲‘譯成十卷’。”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百句喻集》一部十卷。”
《大唐內典錄》卷四、《歷代三寶紀》卷一一:“《百句譬喻集經》十卷。”
《古今譯經圖紀》卷四:“《百句譬喻集》十卷。”
3、分卷流變
(1)“二卷本”與“四卷本”
通過以上對“藏經”與“經錄”這兩個分卷系統的考察,可有原經作為印證的是“二卷本”與“四卷本”。這兩個版本分卷的差異,主要是在分卷上,並不涉及原經內容的詳略差異。
“二卷本”的分卷,是從第一“愚人食言喻”到第五○“醫治脊偻喻”為卷上,從第五一“五人買婢共使作喻”到第九八“小兒得大龜喻”為卷下。
“四卷本”的分卷,是從第一“愚人食言喻”到第二一“婦女欲更求子喻”為卷一,從第二二“入海取沉水喻”到第四一“毗捨阇鬼喻”為卷二,從第四二“估客駝死喻”到第六五“五百歡喜丸喻”為卷三,從第六六“口誦乘船法而不解用喻”到第九八“小兒得大龜喻”為卷四。
基於前面“藏經系統”的論述,由於《頻伽藏》是依日本《弘教藏》翻印,而《弘教藏》、《大正藏》、《卍正藏》所據底本均為《高麗藏》本,故“四卷本”其實就是《金藏》、《高麗藏》所收本。那麼,這就不難看出,目前現存的各版本《百喻經》中,“四卷本”應當早於“二卷本”。
(2)“五卷本”與“十卷本”
“五卷本”與“十卷本”,由於沒有原經對照,就很難考察其具體的分卷情況。故《開元釋教錄》卷一九、卷二○、《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三○:“《百喻經》四卷,或五卷、或十卷,未詳。”
為了對比方便,再把各經錄中,有關“五卷本”和“十卷本”的記載,列出如下:
《出三藏記集》卷二:“《百句譬喻經》十卷,齊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出,或五卷。右一部,凡十卷。齊武帝時,天竺沙門求那毗地於京都譯出。”
《開元釋教錄》卷六:“《百喻經》四卷,亦雲《百句譬喻經》,或五卷。天竺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見《僧佑錄》。佑等並雲‘譯成十卷’,此之四卷,百事足矣。”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百喻經》四卷,亦雲《百句譬喻經》,或五卷。天竺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見僧佑等並雲‘譯成十卷’,此之四卷,百事足矣。”
《大唐內典錄》卷四:“《百句譬喻集經》十卷,外國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出。此即第二譯,或五卷,見《僧佑錄》。”
《歷代三寶紀》卷一一:“《百句譬喻集經》十卷,外國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出。此即第三譯,或五卷。見《僧佑錄》。”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百句喻集》一部十卷,第三譯,或五卷,右南齊永明年,沙門求那毗地,楊州毗耶寺譯,出《長房錄》。”
通過分析上面“經錄”的記載,可以得出以下幾個結論:
①《長房錄》即指《歷代三寶紀》,可見“十卷本”之說,皆出自梁僧佑之《出三藏記集》。
②“五卷本”與“十卷本”這兩個本子,應當只是在分卷上存在差異。也就是說,“五卷本”很可能是將“十卷本”,兩卷合為一卷而成。
③從“此之四卷,百事足矣”的記載來看,“四卷本”(包括“二卷本”)應當為“十卷本”(包括“五卷本”)在內容上的略出,也就是說這兩個本子,不僅在分卷上存在差異,而且在內容上也有詳略之分。
④從“十卷本”為“第二譯”或“第三譯”的記載來看,可推知“四卷本”當為“第一譯”。所以,“四卷本”與“十卷本”雖然是略出的關系,但“四卷本”要早於“十卷本”譯出。也就是說,這不是在漢譯本基礎上的略出,而是在由梵轉漢的翻譯過程中,對梵文原本在取捨上的詳略差異。
四、撰者譯者
1、撰者
《百喻經》的撰者,為“尊者僧伽斯那”[2],這在《百喻經》最後一句“尊者僧伽斯那造作《癡花鬘》竟”中,可以得出明確的結論。正因為該撰集者的名字,被融入了《百喻經》的正文,所以在很多版本中的經題下面,就不署其名,只署譯者名號了。僅《趙城金藏》署“僧伽斯那撰”、《高麗藏》署“尊者僧伽斯那撰”[3]。
僧伽斯那除《百喻經》外,現存的還有其撰集的《菩薩本緣經》三卷。關於僧伽斯那的生平資料很少,僅見於其弟子,也是《百喻經》的譯者“求那毗地”的傳記中。
根據《高僧傳》卷三、《出三藏記集》卷一四、《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求那毗地傳〉中的記載可知,僧伽斯那為“天竺大乘法師”,並“於天竺國,抄集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要切譬喻,撰為一部,凡有百事,以教授新學”。
2、譯者
《百喻經》的譯者,諸版本經題下署名均為“蕭齊天竺三藏求那毗地譯”,即撰集者“僧伽斯那”的弟子。其生平資料主要見於《高僧傳》、《出三藏記集》、《開元釋教錄》、《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古今譯經圖紀》等五書之〈求那毗地傳〉,所記大同小異,今皆列出如下:
《高僧傳》卷三:“求那毗地,此言安進,本中天竺人。弱年從道,師事天竺大乘法師僧伽斯。聰慧強記,勤於諷誦,谙究大小乘將二十萬言。兼學外典,明解陰陽,占時驗事,征兆非一。齊建元初來至京師,止毗耶離寺,執錫從徒,威儀端肅,王公貴勝迭相供請。初僧伽斯於天竺國,抄修多羅藏中,要切譬喻,撰為一部,凡有百事,教授新學。毗地悉皆通,兼明義旨,以永明十年秋,譯為齊文,凡有十卷,謂《百喻經》。復出《十二因緣》及《須達長者經》各一卷。自大明已後,譯經殆絕,及其宣流,世鹹稱美。毗地為人弘厚,故萬裡歸集,南海商人鹹宗事之。供獻皆受,悉為營法。於建邺淮側,造正觀寺居之,重閣層門,殿堂整飾。以中興二年冬,終於所住。”
《出三藏記集》卷一四:“求那毗地,中天竺人也。弱齡從道,師事天竺大乘法師僧伽斯。聰慧強記,勤於諷習,所誦大小乘經十余萬言。兼學外典,明解陰陽。其候時逢占,多有征驗,故道術之稱,有聞西域。建元初來至京師,止毗耶離寺,執錫從徒,威儀端肅,王公貴勝迭相供請焉。初僧伽斯於天竺國,抄集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要切譬喻,撰為一部,凡有百事,以教授新學。毗地悉皆通誦,兼明義旨,以永明十年秋,譯出為齊文,凡十卷,即《百句譬喻經》也。復出《須達長者》、《十二因緣經》各一卷。自大明以後,譯經殆絕,及其宣流法寶,世鹹美之。毗地為人弘厚,有識度,善於接誘,勤躬行道,夙夜匪懈。是以外國僧眾萬裡歸集,南海商人悉共宗事,供贈往來,歲時不絕。性頗蓄積,富於財寶,然營建法事,已無私焉。於建業淮側,造正觀寺,重閣層門,殿房整飾,養徒施化,德業甚著。以中興二年冬卒。”
《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沙門求那毗地,齊言德進,中印度人。弱齡從道,師事天竺大乘法師僧伽斯。聰慧強記,勤於諷習,所誦大小乘經十余萬言。兼學世典,明解陰陽。其候時逢占,多有征驗,故道術之稱,有聞西域。建元初來至江淮,止毗耶離寺,執錫從徒,威儀端肅,王公已下,競相請谒。初僧伽斯於天竺國,抄集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要切譬喻,撰為一部,凡有百事,以教授新學。毗地悉皆通誦,兼明義旨,以武帝永明十年壬申秋九月,譯為齊文,即《百喻經》也。復出《須達》及《十二因緣》。自宋大明已後,譯經殆絕,及其宣流法寶,世鹹美之。毗地為人弘厚,有識度,善於接誘,勤躬行道,夙夜匪懈。是以外國僧眾萬裡歸集,南海商人悉共宗事,供贈往來,歲時不絕。性頗畜積,富於財寶,然營建法事,已無私焉。於建業淮側,造正觀寺,重閣層門,殿房整飾,養徒施化,德業甚著。以中興二年冬卒。”
《古今譯經圖紀》卷四:“沙門求那毗地,此雲德進,中印度人。弱年從道,強記洽文,誦大、小乘,凡二十萬言。陰陽圖谶,莫不窮究。執錫戒塗,威儀端肅。以齊武帝永明十年九月十日,於揚州毗耶離寺起譯,《百句譬喻集》十卷、《十二因緣經》一卷、《須達長者經》一卷,總三部合一十二卷。”
3、辨疑
《百喻經》之撰者、譯者,本無異議。然在《百句譬喻經記》中的記述,卻極易使人產生歧義。
《出三藏記集》卷九〈百句譬喻經記〉:“永明十年九月十日,中天竺法師求那毗地。出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抄出譬喻,聚為一部,凡一百事。天竺僧伽斯法師,集行大乘,為新學者撰說此經。”
凡涉及《百喻經》的書及文章,無有不以此“經記”為依據者。在引用時,皆將“中天竺法師求那毗地”與“出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這兩句間,句讀為“逗號”;要麼不句讀,連為一句[4]。照此讀來,《百喻經》就成了“求那毗地從修多羅藏十二部經中,抄出譬喻,聚為一部,凡一百事”,而非“僧伽斯那”了。
故吾於本文中,將“經記”中“中天竺法師求那毗地”一句後,句讀為“句號”。其句義可補一“譯”字來理解,即“永明十年九月十日,中天竺法師求那毗地(譯)”。
五、譯出時間
關於《百喻經》之譯出時間,由略至詳,有五種記述。
1、永明年
《大唐內典錄》卷九:“《百喻集》四卷,四十四紙,僧伽斯那撰,南齊永明年,求那毗地於楊都譯。”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百句喻集》一部十卷,第三譯,或五卷,右南齊永明年,沙門求那毗地,楊州毗耶寺譯,出《長房錄》。”“《百喻集》一部二卷,右南齊永明年,沙門求那毗地譯,出《玄法寺錄》。”
2、永明十年
隋法經《眾經目錄》卷六、隋沙門及學士《眾經目錄》卷二、唐靜泰撰《眾經目錄》卷二:“《百喻集》四卷,僧伽斯那撰,南齊永明十年,求那毗地譯。”
《大周刊定眾經目錄》卷一○:“《百喻集》一部四卷,僧伽私那撰,四十四紙,右南齊永明十年,沙門求那毗地譯,出《內典錄》。”
3、永明十年秋
《高僧傳》卷三〈求那毗地傳〉:“以永明十年秋,譯為齊文,凡有十卷,謂《百喻經》。”
《出三藏記集》卷一四〈求那毗地傳〉:“以永明十年秋,譯出為齊文,凡十卷,即《百句譬喻經》也。”
4、永明十年九月
《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求那毗地傳〉:“以武帝永明十年壬申秋九月,譯為齊文,即《百喻經》也。”
《大唐內典錄》卷四:“《百句譬喻集經》十卷,外國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出。此即第二譯,或五卷,見《僧佑錄》。
5、永明十年九月十日
《出三藏記集》卷二:“《百句譬喻經》十卷,齊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出。”
《歷代三寶紀》卷一一:“《百句譬喻集經》十卷,外國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出。此即第三譯,或五卷。見《僧佑錄》。”
《開元釋教錄》卷六:“《百喻經》四卷,亦雲《百句譬喻經》,或五卷。天竺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見《僧佑錄》。”
《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百喻經》四卷,亦雲《百句譬喻經》,或五卷。天竺僧伽斯那撰,永明十年九月十日譯。見僧佑等並雲‘譯成十卷’,此之四卷,百事足矣。”
《古今譯經圖紀》卷四〈求那毗地傳〉:“以齊武帝永明十年九月十日,於楊州毗耶離寺起譯,《百句譬喻集》十卷。”
“永明”為南朝齊武帝蕭赜的年號。永明十年,即公元492年。
通過對比上面記述,不難看出,最詳細之譯經時間,皆出自梁僧佑之《出三藏記集》。除《出三藏記集》為確指譯經時間外,其余均為泛指。若為泛指,即本經是於永明十年年內,或是秋季內,或是九月內譯出的。
若為確指,就有一個問題需要指出,即“九月十日”到底是一個什麼日子呢?據《出三藏記集》的記載,“九月十日”為“譯出”時間;而據《古今譯經圖紀》的記載,“九月十日”為“起譯”時間。二說均可,莫衷一是。
六、佚失二喻
1、當有百喻
《百喻經》,顧名思議,當有一百個譬喻故事。然現存之《百喻經》,僅有譬喻九十八個。對此,歷來有兩種解說:
(1)取整而言
此說認為,原經就是九十八個譬喻,取整而言“百”。
(2)合並而言
此說認為,原經九十八個譬喻,再加上經前“序品”和經末“跋偈”,合並而言“百”。
以上二說,皆認為《百喻經》原本就有“九十八喻”,而非“百”喻。然《高僧傳》卷三、《出三藏記集》卷一四、《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求那毗地傳〉中皆雲“凡有百事”,《百句譬喻經記》雲“凡一百事”,《開元釋教錄》卷六、《貞元新定釋教目錄》卷八皆雲“百事具足”,可見原經當為“百喻”,並非只有“九十八喻”。
另外,經前“序品”所述“佛為五百梵志,廣說眾喻”內容,與經末“跋偈”僧伽斯那“造作《癡花鬘》”之初衷不符,顯然為後人附會所加。且《高麗藏》本根本沒有“序品”,故也就無法“合並而言百”了。
2、所佚二喻
既然《百喻經》原本當為一百喻,而現存只有九十八喻,顯然結論只有一個,即佚失了二喻。那麼,這佚失二喻的內容又是什麼呢?解決了這一問題,就可以還《百喻經》之“百喻”原貌了。
(1)求蜜墮井喻
《遺教經論記》卷二:“《百喻經》雲:昔有貪夫,於野求蜜。既得一樹,舉足前進,欲取蜂蜜,不覺草覆深井,因跌足而亡。”
(2)五根喻
《辯正論》卷一〈三教治道篇〉上:“《百句譬喻經》雲:五根之禍,劇於毒龍,過於醉象。五根納受,如海吞流,如火得薪,未嘗厭足。五根如箭,意想如弓,思念如矢。以五戒仗,守護六根,如視逸馬。”
根據《百喻經》“前喻後理”的行文結構,可知《遺教經論記》所引為“譬喻”部分,而《辯正論》所引為“說理”部分。雖然二書沒能全引二喻,但從僅存的內容來看,亦可窺知一斑了。
以上就是吾十年來,對《百喻經》研讀的一點心得體會,僅供參考。
【注釋】
[1]按《趙城金藏》本《百喻經》,僅存第二卷和第三卷。見《中華大藏經》(漢文部分)第51冊,第424頁中和第431頁中,中華書局,1992年7月第1版。
[2]按《高僧傳》、《出三藏記集》作“僧伽斯”。
[3]按《頻伽藏》、《弘教藏》、《大正藏》、《卍正藏》所用皆為《高麗藏》本,故文中不列。
[4]見周紹良譯注之《百喻經今譯》,第187頁,中華書局,1993年9月第1版。
(原載《法音》2007年第10期,總第27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