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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止淨居士:金剛經功德頌  

金剛經功德頌

許止淨

  金剛經功德頌序

  六度者,菩薩上求佛道,下化眾生之要法也。然五度如盲,般若如導,五度無般若,不能究竟到彼岸,不得稱為波羅蜜。而般若如心,五度如身,般若無五度,亦不能究竟到彼岸,不得稱為波羅蜜。若二者具足,則一一度皆可究竟到彼岸,皆得稱為波羅蜜也。金剛經,乃發菩提心,行菩薩道者,遍修六度等之軌范,以經文簡略,但舉布施為例耳。若不住色聲香味觸法行布施等,故能度脫一切眾生,而不見能度之我,與所度之法,並受度之眾生相。則四相不生,三心叵得,無所住而生心,無所得而作佛矣。以故受持四三二一句者,功德難宣,持全經者,又何待言。是以自古至今,人多讀誦,其頓悟自性,徹證唯心,生預聖流,沒歸安養者,何可勝數。其次則消除罪業,增長善根,轉禍為福,即愚成智者,更加多多也。許止淨居士,取古今載籍中感應事跡,分類述頌,其友劉契淨,又為之注。庶閱者鹹知義理淵深,功德廣大,生正信心,勉效前修,隨其功行淺深,亦得種種利益也。經雲,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倘能發至誠恭敬心受持,便墮未來諸佛數中,願各勉旃。

  民國十三年甲子中秋日古莘常慚愧僧印光釋聖量謹撰

  附錄金剛感應。安徽馬其昶,字通白,乃現今之文學大家,著述甚富。初則唯究儒宗,不知佛法。近十數年,方知佛為大聖人,其教有不可思議之事,因日誦金剛經,兼持佛號,求生西方。其第三女,名君干,適方氏,頗聰明,通文理,有古烈女風,通白甚愛之。其於提倡女學,不遺余力,初肄業於滬上務本女塾,繼受北洋大臣袁公聘,開女子師范學校於天津,後又游學日本,以廣見聞。唯於佛法,絕無信向。民國十五年五月,產後得病,苦難忍受,通白憫之,對彼念金剛經。彼一聞經聲,身心安樂,及至經歇,復覺苦痛,通白遂徹夜為念。忽坐起,止令勿念,若好人然,且曰,我於金剛經所說道理,悉皆悟到。便欲現大人相,說無生法,冀一切見聞之人,同種善根,詭言家中褊隘,欲往醫院將養。以通白與其婿方時簡,同寓京師,租屋共住,故不能過為寬敞幽雅也。通白見其志決,乃令其夫送之德國醫院,擇極超勝之屋安置之,令其夫與醫院侍人各去,彼則合掌坐脫矣。噫嘻異哉。此與龐居士女靈照,以日食绐其父離座,彼即據座以坐脫者何異。李木公素不信佛,聞通白說此因緣(木公,通白門生,十年秋,通白回安徽,過滬,至木公家說之。),全家歸依三寶。普門品所謂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為說法,讵不信欤。而其夫時簡所作行狀,反湮沒之,其罪過實非淺鮮。釋印光識

  金剛經功德頌

  彭澤菩薩戒弟子許止淨述 彭澤菩薩戒弟子劉契淨注

  △頌文分三。初敘意,二正頌,三回向。今初敘意。

  蓋聞八藏結經,般若是如來之母。 [注]菩薩處胎經。迦葉命阿難結集佛所說法,一言一字,勿使缺漏。菩薩藏,聲聞藏,戒律藏,各皆集著一處。爾時阿難最初出經,胎化藏,中陰藏,摩诃衍方等藏,戒律藏,十住菩薩藏,雜藏,金剛藏,佛藏,故雲八藏。大般若經曰,甚深般若波羅蜜多,乃諸佛之母,能生十方一切諸佛。本經。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

  四方分化,金剛為菩薩之尊。 [注]華嚴疏。毗盧遮那,從四智流出四方如來,東方阿閦,南方寶生,西方無量壽,北方不空成就。四如來各有四金剛菩薩,並四攝八供養各金剛菩薩。楞嚴經。從乾慧地,至等覺已,是覺始獲金剛心中初乾慧地。故八識規矩頌雲,金剛道後異熟空。是等覺位。蓋超乎十地之上。佛學指南。載翁覃溪言,金剛乃木強之神,黨同伐異,不顧理之是非。正所謂肉眼不識聖人,可笑孰甚。

  是以給孤園內,解空即號菩提。 [注]佛十大弟子中須菩提,稱解空第一。

  兜率宮中,作偈本於彌勒,日光入定,一十八住初分。 [注]婆薮槃豆傳,及金剛經無著論。無著菩薩,入日光定,升兜率天宮,問彌勒菩薩,彌勒作八十行偈,以顯經旨。無著造論,成立七種義句,以釋此經。於第三行所住處中,又分十八種住。

  寶杵能摧,二十七疑悉斷。 [注]金剛經天親論。於正宗分,初釋護念付囑,次於菩薩但應如所教住後,分為二十七章,章各釋疑,令生正信,故曰斷疑生信也。般若能斷一切疑,如帝釋金剛寶杵,能摧破一切極堅之物,故以金剛寶杵,喻金剛般若也。

  闡揚已遍於西天。功德漸被於東土。瑞生青芷,譯者號為聖人。 [注]高僧傳。姚秦弘始三年,逍遙園蔥變為青芷,乃往迎鸠摩羅什入關,譯金剛等經,後人稱為聖師。

  贊自黃梅,悟之即成佛祖。 [注]傳燈錄。唐高宗時,禅宗五祖弘忍,居黃梅東禅寺,常勸人但持金剛經,即自見性,直了成佛。

  尺一揮而便下,梁殿講經。 [注]傳燈錄。梁武帝請傅大士講金剛經,大士才升座,以尺揮案一下,便下座,帝愕然,志公曰,大士講經竟。

  心無住而能生,曹溪繼祖。[注]傳燈錄。唐五祖為六祖惠能,說金剛經,至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六祖大悟。曰,何期自性本自清淨,何期自性本不生滅,何期自性本自具足,何期自性能生萬法。五祖即傳衣缽,六祖乃歸廣東,後住曹溪說法。

  法眼看經,非茲黃卷。 [注]傳燈錄。南唐法眼文益雲,經言,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且道喚甚麽作此經,莫是黃卷赤軸的麼,莫錯認定盤星。

  德山買餅,焚彼青龍。 [注]傳燈錄。唐朗州德山宣鑒,至澧陽路上,見賣餅婆,因買餅作點心,婆指擔曰,這是甚麼文字,曰,青龍疏鈔,問講何經,曰,金剛經。婆曰,我有一問,若答得,施點心,答不得,且別處去。金剛經道,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心不可得,未審上座點那個心,山無語。遂往龍潭,發明己事,將疏焚卻。

  蓋不住於色聲香味觸法,四相皆空。作觀如夢幻泡影露電,三心叵得。故布施之德,南西北方四維上下未能量。演說之功,千萬億分算數譬喻所不及。誠於五百歲後,能生淨信。即是千萬佛所,種諸善根也。 [注]以上均見本經。

  止淨,弱齡侍疾,早識歸依。老至觀空,更殷信仰。冀先哲持經之益,作後賢得度之門,爰列鴻猷,謹為贊頌。

  △二正頌,分十。一往生淨土,二臨終瑞相,三得長壽,四得回生,五愈疾病,六救殺戮,七脫刑系枷鎖,八救水火險難,九消罪報,十感神靈。

  曰往生淨土。則有青衣導引,冥王稱明浚為師。 [注]金剛持驗。唐永徽元年,釋明浚暴死。見二青衣引見冥王,問一生何藝,浚答以但誦金剛經。王曰,善哉,若誦十萬遍,明年必生淨土,弟子不見師矣,乃放還。浚愈加精進,至二年三月坐化,鹹聞異香。

  華服迎來,仙侶問惟恭安在。 [注]佛祖統紀。唐荊州法信寺僧惟恭,三十余年念金剛經,日五十遍。同寺僧靈巋出寺一裡,逢五六人,年少甚都,衣服鮮潔,各執樂器,問恭上人何在。巋告之處,並詢所從來,曰西來迎恭上人。一人懷中出蓮華,合如拳,葉出異光,望寺而馳。及晚,惟恭遂滅,合寺聞絲竹聲。

  手拋刀秤,喜屠子之修行。 [注]法華持驗。宋湖州城南屠戶陸翁,年二十三歲時,見一雲水僧至門,口稱教化有緣人,陸不解。僧曰汝殺牛羊無數,若不改業,後世必墮此類。汝宿有善根,可亟持法華經,金剛經,消除惡業,增長善福,言訖不見。陸遂醒悟,持齋戒殺,繪阿彌陀佛,觀音勢至像,朝夕供養,日誦兩經忏悔,願度所殺眾生,早生淨土。年八十一,於半月前,遍約親友,於十一月初九日,具蔬相別。及期,沐浴端坐,作頌而化。頌曰,五十余年離殺業,手拋刀秤暗修行,今朝得赴菩提路,水裡蓮華火裡生。

  面拂幢幡,見夫人之護從。 [注]袁中郎集。明公安龔仲淳妻,祝氏,聞淨土法門於袁宏道兄弟,信之,遂專持佛名,兼誦金剛經。一日語諸子曰,佛言,三日後當來迎我。及期,沐浴坐堂上,眷屬拱列,良久,自言佛至,眉間放白毫光,長數丈。又言見一僧,相好莊嚴,自稱須菩提,俄化為百余僧,或從旁謂曰,經中凡一百三十八須菩提,即此是也。諸眷屬共焚香誦佛名,祝氏微笑而逝。閣中一九歲婢,忽倒地,旋起立雲,見數金甲巨人,執幢幡為夫人導,柄拂面過,不覺倒地。察之,傷痕宛然。既殓,棺中時發異香。

  異香滿室,冥吏誨彼子孫。 [注]報應記。唐於昶,天後朝任並州錄事參軍。每至一更後,即喘息流汗,二更後愈。妻柳氏,將召醫。昶密言無他苦,但晝決曹務,夜判冥司事,力不任耳。每知有災咎,即陰為備,凡六年。後丁母艱,持金剛經,更不復為冥吏。因極言此經功德力,令子孫諷轉。年八十將終,忽聞異香,謂左右曰,有聖人迎我往西方,言訖而沒。

  刺血寫經,孝子度其父母。 [注]金剛持驗。明萬歷間,桐鄉吳君平,幼失怙恃,乃淡齋四十九日,刺胸血寫金剛經。夜夢父母立雲端,謂曰,賴汝寫經功德,我二人已得生淨土矣。

  夢山巅之趺坐,寶像放光。 [注]建昌志。明黃太宜人李氏,南京儀制主事建昌黃端伯之母也。晚歲誦金剛經,地藏經,日虔。一夕夢趺坐山巅,佛光照身。覺謂端伯曰,西方之期至矣。無何,示微疾,念佛而逝。

  息地獄之苦輪,金床誦咒。呪[注]金剛證果。宋紹興時,明州某,無子,妻王氏,孕二十八月不產。遇僧語曰,汝有大厄,惟施金剛經千卷可免,如其言,又發願誦千卷,齋千僧。夜夢金剛神以杵指其腹,覺生二男。至年六十一,暴卒入冥。冥王命坐金床,誦經一遍,地獄諸鬼,苦皆頓息。問何不誦咒,曰世間無本,冥王以咒本付之。且曰汝還陽間,展轉流通,向後壽終,竟生極樂世界矣,遂還。後至九十一歲,無疾坐化。

  錢炳臨終作偈,水亦清涼。 [注]現果隨錄。明錢炳,初官富陽縣,旋辭官修行,日誦金剛經。臨終作偈畢,命取清涼水來飲,問清涼水何在,曰放生池水也。水至,飲訖合掌曰,我以佛力,徑往清淨界中矣,熙然坐逝。

  張愛增壽持經,徑生安養。 [注]金剛新異錄。明萬歷間,內監張愛,晚持金剛經數年。病且死,睹二青衣來雲,送汝往山東投胎,其行若飛,日中已到,見彼土山川,及受生父母。愛惟一心持經,隨押至一殿,疑是東岳。殿上一王者,冠平頂冠,謂曰,汝合到此投胎。答曰,愛持金剛經,願生淨土,不願受胎。王曰,汝持經功少,奈何。愛曰,曾聞十念成就,即得往生,況已數年乎。王曰,且放回,再持經去。既蘇,遂離家,住西山碧雲寺,專誦金剛經,又十一年。一日集眾曰,我今西去矣,端坐而逝。

  香煙祝佛,現粉壁之莊嚴。 [注]巾馭乘續集。明湖州雙林鎮沈春郊妻,費氏,少寡,織紡自給,持齋數十年。供養佛像,及檀香大士,日誦金剛經一卷,佛名千聲,寒暑不辍。崇祯時大疫,移居其婿張世茂家樓上。僅奉大士來,日課回向,祝願此香直達佛所。如是三載,忽空中有香繞樓數日,粉壁上湧現佛像,莊嚴精妙,遠迩詫傳,瞻禮日眾,或以淨巾擦之,色愈光明。又四年,返故居,入門即灑掃焚香,禮佛誦經。至第三日早,沐浴更衣,端坐念佛,午刻大呼佛來也,我行矣,別眾而逝。年七十有三。

  屠宰禁民,睹銀台之接引。 [注]金剛新異錄。明蔡承植,萬歷時進士,官嘉興太守,在官,日誦金剛經,禁民間殺牲。凡祀神者,只焚香設齋,並令誦金剛經。嘗問法於雲棲宏公,修念佛三昧。臨終見銀台接引,連稱觀世音菩薩而逝。

  周君五日絕葷,身中香發。 [注]金剛靈應錄。明正德嘉靖間,雲南周廷璋,晨起必誦金剛彌陀觀音諸經。年八十七,曰吾將行矣,彌陀迎我,觀音勢至俱來也。已而曰,觀音令我絕葷五日,可西行,遂日食一粥一蔬。及期,誦經端坐而逝,香發於體,貌如生。

  朱氏四旬飲水,夢裡華開。 [注]佛祖統紀。宋朱氏,霅川人,持佛名三十年,兼持金剛經。開卷時,每謂眾聖監臨,不敢踞坐。忽斷食,日飲水數盂。閱四旬,夢三比丘,手持蓮華,謂曰,吾先為汝種此華,今日當開,故來迎汝。覺後唱佛,端坐而化。

  唐宜之屢觀瑞相。 [注]淨土晨鐘。明唐時,字宜之,湖州人,從蓮池受念佛法門。並諸眷屬,皆能覆誦金剛經,及普門品。宜之得觀佛三昧,屢見佛現瑞相,正念而逝。

  尼慧安親見佛光。 [注]佛祖統紀。宋慧安,明州人,住小溪楊氏庵,專修西方,誦金剛經,寒暑不辍。常於室中,見佛光下燭。一日示疾,端坐,戒眾勿宣。移時曰,佛至矣,令眾唱佛名。倏然脫去,年九十六。

  沈敬孚三卷為常,手揮妻去。 [注]二林居後集。清長洲沈炳,字敬孚,年十五,得喘病,三十而劇,五十益甚,遂念佛長齋。其友楊廣文,勸誦金剛經,乃日誦三卷。乾隆四十六年冬月,示微疾。其月晦,晨起,盥沐畢,向西結跏念佛。妻在旁,揮之去,已而寂然坐化。

  王仰泉三藏既滿,聲抗符追。 [注]現果隨錄。清王仰泉,杭州人,屠羊為業。病中見群羊索命,遂改業,長齋誦金剛經,滿三藏數,復拜法華。年八十一,忽見符使來追,抗聲拒雲,我待佛來才去。閱五日,果見佛現大身,垂手接引,怡然而逝。

  蓮台示現,張元回向西方。 [注]巾馭乘續集。明海鹽漁戶張元,與弟貞,見水面異光掩映,遂沒水取得一石匣,中藏金字所書金剛經。夜夢金甲神曰,汝前生為長水法師講壇作務人,因不信心,退墮至此。然微因未泯,賜汝大法,當精進持誦。元以不識字辭,神令開口,以一丸投之,明日啟誦,熟如久習。元以告昭慶寺僧傳如,如勉其回向西方。越三年,元謂親識曰,蓮台現矣,端坐而化。時萬歷丁丑七月事。

  般若功高,房翥早生淨土。 [注]金剛持驗。唐房翥,生平崇信覺王,每日念佛,持金剛經。一日暴死,至冥司,主者謂君有般若功,且曾勸一老人念佛,已生淨土。君承此福力,亦合往生。翥曰,余發願誦金剛萬卷,今尚未完,奈何。主雲,誦經滿願固好,不如早生淨土為佳。知其志決,遣吏送還。

  造經百卷,見佛迎來。 [注]法苑珠林。唐鄜州寶室寺沙門法藏,戒行精淳,修造寺塔佛像,並皆精妙。武德二年患病,見一人,手把經卷,告之曰,汝功德雖大,唯互用三寶物,得罪無量,若造此金剛經,罪乃悉滅。既覺,悉捨衣缽,造經百卷。臨欲命終,見阿彌陀佛來迎。迚默參卌年,翔空西去。 [注]受持果報。明廬山僧普靜,朝夕虔誦金剛經。忽夢神人說一偈,曰,有相相非真,無法法亦墜,撇卻舊窠臼,即已了大義。僧大悟,每日止晨昏朗誦一遍,余時趺坐靜參,四十年未嘗睡眠。神復來告曰,是在個中矣。年逾九十示寂,芳香竟夕,缁眾皆見幢幡導引,披紫袈裟,持木槵子,翔空西去。卌,音薛,四十也。

  黃婆夢別鄰僧,紅霞爛於屋上。 [注]佛祖統紀。宋黃婆,潮山人,專持佛號,兼誦法華金剛二經。偶病下痢,自知時至,便卻食,日飲水數盂。一夕鄰庵僧善修,夢婆來別雲,將往西方。越二日,西向念佛,端坐而逝。紅霞爛然,覆其屋上,裡人皆見之。

  王女誓收母血,蓮華出於室中。 [注]佛祖統紀。宋王氏女,吉安人,日誦彌陀觀音金剛諸經。母亡,流血被體。女誓曰,若我孝心真實,願母體不生臭穢,誓已,流血即止。一日女疾,吉祥而臥,手攬觀音像前寶幡,奄然示寂。將殓,繼母篩灰於室,出蓮華數朵。

  誦五千四十八回,右脅而逝。 [注]佛祖統紀。宋陳氏,受持齋戒,以禅誦為樂。持佛名者三十年,兼誦法華經五千部,金剛彌陀二經各五千四十八部。一日不食,家人問何故,曰欲求見佛耳,遂右脅而化。

  示五月十有三日,數珠為期。 [注]金剛持驗記。明李氏,劉道隆之母。長齋奉佛,刻金剛經施人。遇誕日,唯禮忏。將終前一歲,夢觀音大士授數珠,曰,此汝往生淨土之期,數之,得五十三。至明年五月十三日,告家人曰,吾今日往西方矣,端坐而逝。(以上共十三聯,二十六條。) 

  持經竟等於持名。修禅可通乎修淨。此功德不可思議者一也。

  曰臨終瑞相。則有祯祥疊見,文達居般若之台。 [注]法苑珠林。唐陳文達,梓州郄縣人,常持金剛經,願與亡父母念八萬四千卷,多有祥瑞。為人轉經,患難皆免。銅山縣人陳約,曾為冥司所追,見地下築台,問之,雲此是般若台,待陳文達,其為冥司所敬如此。

  厄難自消,元素睹垂空之蓋。 [注]太平廣記。唐張元素,洛陽人,少持金剛經。天授初,宰黃梅,家有厄難,應念而消。年七十,遘疾,忽有華蓋垂空,遂澡浴與家人訣別,奄然而卒。

  高年絕粒,扣舌有聲。 [注]金剛持驗。明相城皮工嚴江,中年棄業,於佛寺擔齋飯,在路專持金剛經,並念阿彌陀佛不絕聲。年六十余,忽絕粒飲水一月,乃言當以某日某時去。至期,沐浴更衣,跏趺而化。焚之,得捨利數合,其舌堅如金石,扣之有聲,時在正德三年。

  六月無蠅近屍不臭。 [注]徑中徑又徑征義。明天啟初,北京正陽門外有老軍,日焚香誦金剛經。年七十三而終,六月屍無臭氣,飛蠅不集,人皆異之。

  薛司馬超生天道,隨幢影以行空。 [注]報應記。唐忠州司馬薛嚴,蔬食長齋,日念金剛經三十遍。至七十二,將終,見幢蓋音樂來迎。其妻崔氏,即御史安俨之姑也。屬纩次,見嚴隨幢蓋冉冉升天而去,呼之不顧,一家皆聞異香。

  朱進士得免狗胎,登樹枝而說偈。 [注]金剛持驗。宋蘇州朱進士,平生學舉子業,未聞佛法。偶游虎邱寺,聞佛印講金剛經,至一切有為法四句,喜未曾有,因欲參究全經旨義。偶午睡,夢青衣押五人,朱隨其後,行二裡許,至一大街,竟入巷門內,掛青布簾人家。至廚房,桶內有湯,五人皆飲,朱亦欲飲,青衣喝曰,聽佛法人不得飲,遂驚覺。乃信步行至大街,入巷,果有人家與所夢合。朱叩門入,詢廚房有何消息,主人言廚房生六犬,其一已死,朱驚怖流汗,自謂若不聞佛法,入犬胎矣。因專持金剛經,壽至八十九歲,八月望日,遍請諸山道友晤別,登後園樹枝上,說偈曰,八十九年朱公,兩手擘破虛空,腳踏浮雲粉碎,立化菩提樹東。遂投身而下,立地即化去。

  得無相之六字,朱公見玉箸下垂。 [注]金剛新異錄。明朱文恪公國祚,萬歷間修撰,天啟時拜大學士,日必阖戶誦金剛經一卷。嘗謂其子曰,我生平榮枯不較,順逆一如,只得金剛經無我相無人相六字之力。天啟四年,預知終期,端坐而逝,鼻中玉箸下垂。

  囑留身以三年,吳氏證金剛不壞。 [注]現果隨錄。清唐吳氏,濟寧人,客居松江,初性暴,不能容人。年四十三,始持長齋,於小樓日誦金剛經六載。至四十九,忽告人曰,吾某日去矣。經雲,金剛不壞身。吾去後可留身三年,方驗經言不虛,說偈而逝。越三年,啟龛,身果不壞,頂發長半寸,提督梁公,為漆身建庵。

  天衣下降,引師上升。 [注]法苑珠林。唐遂州趙文信,暴死,至閻王所,同伴十人。中一僧,王問在世修何功德,僧答誦金剛經,王驚起合掌,贊言善哉善哉,師誦般若,當得升天,何錯來此。言未竟,有天衣下降,引師上天去,文信回生,具述其事。

  地藏處留,完經笑別。 [注]新異錄。明嘉興府角裡街施峄陽,與東塔寺僧有恆善。峄陽老病,跪誦金剛經,日必數卷。崇祯丙子正月八日,誦經未畢,遽卒。三日,將封棺,忽還魂。言我以經力,不屬冥主,留地藏菩薩處。菩薩以經未終卷,放回補誦。但氣息奄奄,不能自誦,須請有恆師代之,他人無益。適有恆他出,乃待一日,恆至聽誦畢,舉手謝恆,一笑化去。

  李元宗沐浴坐逝。 [注]金剛持驗。宋荊州江陵縣李元宗,有女日誦金剛經三卷。病卒,冥王見其頭有佛光,放還。囑雲,汝父好取生魚切脍,有魚七千余頭,訴怨索命,歸問汝父,夜夢落入網中,晝則頭痛,此魚求報也。女蘇白父,元宗大驚,遂齋百僧,斷葷酒,手書金剛經四十九卷。夢數千青衣童子拜曰,我等被怨,今蒙寫經功德,離苦趣,生善道矣。元宗自此持誦益虔,壽至百二十歲,無疾沐浴坐逝。

  顏光裕裡巷香聞。 [注]金剛持驗。明顏光裕,世襲儒業,一日同鄉紳耆老入金剛會聽經,踴躍歎服,欲究其旨,以赴铨未暇。後任太和縣事,病,夢二青衣拘入陰府,景象晦冥,森嚴淒慘。吏白王曰,光裕好殺,有無數生靈索命,王判令油煎,牛頭叉入沸鼎,見蓮華遍體,滾沸澄清,王合掌請見。令察善簿,有持誦般若一日之功,植此金剛不壞之體,放還為世人勸。自後課誦不辍,刻施金剛經六千卷,官歷大參,年至七十。臨終香聞裡巷,囑子孫受持此經。顏子六十六代孫。博士伯廉記。

  聽無人無我之辭,王樵合掌。 [注]受持果報。明王樵,萬歷時官右都御史。得疾,子肯堂,請聽誦金剛經。至無我相無人相,樵微笑曰,煩惱本空,我相何在,遂起坐合掌而逝。

  誦一佛二佛之句,錢婦停梭。 [注]金剛持驗。明繡水錢永明妻張氏,奉佛誠笃,日織布一匹,於機上隨誦金剛經十卷,以為常課。一日方織,誦至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句,忽停梭合掌。子婦覺其異,呼之,已瞑目坐脫,時萬歷庚申七月四日。

  受八關之戒,熱灼頂中。 [注]續酉陽雜俎。唐何轸妻劉氏,少持金剛經,願年止四十五,預知死期,一心不亂。及四十五歲,捨資供僧,遍別親故,除日請僧受八關戒,沐浴更衣,獨處一室,趺坐誦經。頃之,悄然而卒,頂熱灼手。轸以僧禮葬,塔在荊州北郭,時太和四年。

  念七字之名,光騰口內。 [注]金剛新異錄。明王德用妻陶氏,不信佛法。病笃,見鬼卒語曰,汝陽壽已絕,當墮惡道。忽地獄現前,陶大懼,憶僧誦金剛般若波羅蜜經七字,盡力誦持,至數千遍,地獄遂隱。俄有五色光明從口出,乃卒,空中有聲曰,陶氏生善趣矣。

  一朝示疾,范僕知生。 [注]金剛持驗。明嘉興府報忠坊范氏僕,居士王載生幼時,見其肩菜行市,喃喃不休,每日早起,必跪誦金剛經數卷。後出家,辛勤作務,未嘗告倦。忽一日示疾,告眾曰,我夙生以誦金剛經怠慢,故罰作人奴,今限滿當往善地受生矣,遂瞑。

  數載聞經,白鵝立化。 [注]新異錄。明萬歷初,侍中鐘復秀,徐遵壽,俱住京城羅家巷。別院淨室數間,二公聯座持金剛經。有二白鵝,行止皆隨,昂首而聽經聲。逾數年,二鵝並對經案立化。(以上共九聯,十八條。) 

  事雖次於樂邦,生必歸乎善趣。此功德不可思議者二也。

  曰得長壽。則有光明現像,相士之術無靈。 [注]金剛持驗。梁天監中,有琰法師,幼時有相士謂其壽止十八歲,乃晝夜持誦金剛經。一夜戶中現五色光明,見有梵僧謂曰,汝持經延壽矣,言訖不見,後年九十二坐化。

  火炬行空,阿弟之言預卜。 [注]金剛持驗。唐陳國寶夫人盧氏,芮公寬之姊也。常誦金剛經,未終卷而頭痛,至夜愈甚,恐死不終卷,索火悉滅。忽廚中有燭炬自行,去地三尺,升堂入室,驚喜誦畢,自此日誦五遍。後芮公將死,謂曰,姊以經力,當得長壽,生好處矣。後年八十,無疾而終。

  鬼為畫策,增壽而官至相公。 [注]報應記。唐窦德元,為卿,使揚州。日暮渡淮,船已離岸,見岸上一人,更無船渡,乃還載之,見其饑,復與之食。問何往,答曰,某乃鬼使,往揚州追窦德元。德元驚拜請計,鬼令急念金剛經千遍,月余數滿。鬼邀同見王,一紫衣人下階揖雲,公大有功德,尚未合來,放還,曾死隔宿矣。後官至左相,年六十四。

  王許釋歸,卻鬼而年臻耄耋。 [注]報應記。唐王陀,日誦金剛經五遍,病見鬼來,誦經便退,遙曰,王令追汝,且止誦經,止之昏迷欲絕。又一鬼來雲,念經人王令權放六月。既寤,持誦不辍,壽至九十。

  渭橋老母,法施遍及親鄰。 [注]太平廣記。唐吳思元,曾於渭橋見一老人,年八十余,為生母持服。怪之,答曰,有異僧教母誦金剛經,能得長壽,母日念兩遍,壽一百七歲。姨及鄰母誦之,並過百歲。

  監門將軍,善神為之擁護。 [注]廣異記。唐魏恂,為監門衛大將軍,持金剛經。時有蔡策者暴亡,數日方蘇。雲冥司以追人不得,撻其使者,使者雲,魏恂持金剛經,善神擁護,追之不得,改使還報皆同。恂聞,益加精進。

  祇洹家牒,廿載償功。 [注]廣異記。唐鄭州陽武孫明,日持金剛經二十遍。後被冥吏引見冥王,王曰,昨得祇洹家牒,念金剛經勤懇,延二十載,乃送還。廿,音入,二十也。

  般若院僧,八旬健在。 [注]續酉陽雜俎。唐江陵開元寺般若院僧法正,每日持金剛經。長慶初,病卒,入冥,見若王者,揖令坐繡座念經七遍,侍衛合掌,階下停刑,王下階送還,曰,上人增壽三十年。荊州僧常靖,親見復活,法正年八十尚存。

  進朝分施功德,竟教李代桃僵。 [注]太平廣記。唐董進朝,常持金剛經,以一分功德,祝庇冥司。一夕於城下月明中,見四人相語,曰,久蒙董進朝惠,奈何殺之。其對門有一同姓同年者,壽限將至,可以代也,忽不見。及明,聞對門人子已暴卒。

  洪正偶同姓名,遂使鴻離魚網。 [注]宋高僧傳。唐蜀寺僧洪正,俗姓常,日持金剛經二十遍。鄰僧守賢,夜坐,見二鬼卒私語曰,僧洪正默念般若,大神呵護,不得近。責限已迫,可將東門之常洪正,亦曾為僧者,攝去塞責。守賢大驚,明日訪常洪正,則已死矣。離,麗也。詩雲,魚網之設,鴻則離之。

  不慚御榻,有難相之沙門。 [注]續高僧傳。梁僧智藏,以武帝禁沙門坐御座,便登坐之,曰吾昔為吳中顧郎,尚不慚御榻,況乃祖定光金輪釋子乎,武帝謝而罷诏。有相者,謂師年只卅一,時藏年廿九,乃誦金剛經不辍。後遇相者驚曰,夭相了無,至六十余而終。(卅,音薩,三十也。)

  偶過河橋,喜待歸之善婦。 [注]記聞錄。唐天寶中,張無為遠歸,夜半,倦坐橋下。有數十騎至橋駐馬,命取其妻,並同裡王翁等十余人。惟無為妻誦金剛經,吉神擁護,取之不得。無為歸,見妻猶在誦經,曰汝常不外宿,故誦經以待。天曉,聞南鄰哭聲,王翁死矣。夫妻遂奉齋持經,竟得長壽。

  十余年功行完滿,壽過七旬。 [注]巾馭乘續集。明萬歷辛亥間,淮北大商胡燃,四十無子。有僧勸施金剛經一藏,並掩暴骨,如是者十余年,功行圓滿。延僧四十九眾,建七晝夜道場,後妾生三子,夫婦年逾七十。

  三千遍善果圓成,年延十五。 [注]廣異記。唐易州參軍田某,好田獵,持金剛經數年。暴卒,入地府,諸鳥獸周回數畝索命。王令推問,同行十人至吏局,吏令啟口,以一丸擲口中,便成烈火,須臾灰滅,俄復成人,如是六七輩。及田,累擲三丸不火,王問作何福業,答,誦金剛經二千余遍。王令誦之,才三紙,鳥獸不見。王曰,滿三千遍,延十五年壽,遂放還。

  僧楚石專持勸化,與白籐無極同俦。 [注]金剛感應。明正德間,南岳有僧曰楚石,專持金剛經。有人乞法,辄令持金剛經,年一百七十一始化。同時有白籐和尚,無極和尚,亦專勸化持金剛經。白籐終一百三十歲,無極終一百二十四歲。

  陳入玄頓契長生,惟得佛捨仙是囑。 [注]巾馭乘續集。明宣德間,川西鶴鳴觀道士陳入玄,志求長生,禱神授法。夜見一人,自稱金剛神,謂之曰,汝往岷山,禮智融和尚,當授汝法。玄如言往問,融曰,金剛經雲,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玄問,既如泡影,何謂長生。融曰,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又曰,即非如來,是名如來。玄於言下頓契,遂歸,隱瓦屋山之虎踞巖,年九十八。一日集諸友曰,吾始志仙長生,今幸得佛長生矣,願諸公得我所得,言訖,瞑目而逝。

  少峰多男益壽。 [注]受持果報。明鄧少峰,江西人,推命者鹹謂其少子少壽。遂發心誦金剛經,祈壽祈子。崇祯壬午,壽終九十五歲,十三子,三十六孫。

  馮勤積德延年。 [注]新異錄。明嘉靖間,歸安茅鹿門僕馮勤,日者占其夭。一老僧教念金剛經以續命。拾焚字紙以積德。勤受持不懈,年九十五,無疾化,子二孫四。(以上共九聯,十八條。)

  雖曰夭壽不貳。足知神感斯來。此功德不可思議者三也。

  曰得回生。則有揮錫開垣,文策提袈裟之角。 [注]太平廣記。隋慕容文策,持齋,誦金剛經。一日暴卒入冥,冥王合掌,歎其功德甚大,令放還。忽見二僧執火引策,即提袈裟角問之,僧曰,緣公持經,故來相衛,可隨燭行。出城門,乃指一大城,曰此地獄也,策不忍看。至一道,有橫垣塞路,僧以錫杖叩之即開,雲可從此去,遂活。

  聞經返捨,義方畫地獄之圖。 [注]法苑珠林。唐括州刺史樂安任義方,武德年中死,經數日而蘇。自雲,被引見王,令觀地獄,與佛經所說不殊。地下晝夜昏暗,如霧中行。家人以義方心尚溫,請僧誦金剛經,義方即聞之。王以其算未盡放還,送者雲,但隨經聲即到捨。既活,因論說地獄,畫地獄圖。 

  王從貴妹築新墳,聞呻吟而啟視。 [注]酉陽雜俎。唐貞元中,公安潺陵村王從貴妹,常持金剛經。忽暴疾卒,埋已三日,其家復墓,聞墓中呻吟聲,啟視,果有氣。輿歸數日。能言,雲冥間以持經功德放還。  

  李元一女亡別院,賴寫讀而能言。 [注]報應記。唐元和中,饒州司馬李元一,有女居別院暴亡。其夫嚴讷,見鬼妻於蒼湖水上,語之故。囑夫代求雁浦村嚴夫子,教以寫金剛經,請僧轉誦七遍,女果開目,須臾能言。

  畋獵傷生,幸抽經之得驗。 [注]報應記。唐揚州高郵丞李丘一,好鷹犬畋獵。一日暴卒,被追見王,諸禽獸人語索命。李言,曾寫金剛經一卷,王令向經藏抽驗得實。王合掌雲,此最上功德,乃召所殺生類陳謝,丘一願再寫百卷,眾皆歡喜放還。身在棺中,破棺乃起。揚州刺史奏其事,敕加丘一五品,仍充嘉州招討使。

  人羊轉毂,許斷肉而生還。 [注]太平廣記。唐梓州姚待,持金剛經,並為母造百部。有人宰羊,呼待食。遂即死,見冥王,問何得食肉。待雲,雖食肉,亦持經,王稱善,令斷肉,遂得生還。

  盧氏升乎高座,笑黃衫之誤拘。 [注]廣異記。唐開元中,滑州有盧氏者,持金剛經。一日被二黃衫人追入冥,見數十人皆衣冠,其後大半系在網中。或無衣,或露頂。吏曰,善人則衣冠,網中悉緣罪重,若為說法,皆得升天。盧即坐高座,誦金剛經名,網中人已有出頭者,至半皆出地上,經終往生都盡,冥王稱為法師,送還復活。

  窦公偶作慈航,得紫衣之下拜。 [注]見前三得長壽科第二聯,鬼為畫策句。

  苡仁必禁,開遮之律從嚴。 [注]酉陽雜俎。唐貞元中,荊州天崇寺僧智燈,持金剛經。病卒,七日復活,雲,以念經故,冥王降階合掌相迎。言上人更十年在世,勉出生死。又言人間眾僧,中後食薏苡仁,及藥食,此大違本教。燈報雲,律中有開遮之條,王曰,此後人加之,非佛意也。今荊州僧眾,中後無飲藥者。

  荷葉為糧,功德之經無比。 [注]宋高僧傳。唐昭宗初,釋寧師暴卒,三日而蘇。述曰,入冥,判官雲,和尚壽在而無祿,只有乾荷葉三石。今還陽世,宜多誦金剛經,冥間拔濟,功德無比。寧蘇後,惟日飲荷葉湯。

  先念莫廢,高涉幸還。 [注]太平廣記。唐太和七年冬,給事中李公石,為太原行軍司馬。孔目高涉,夜遇一人拓之,引入冥司。涉懼,但念金剛經。遇舊典段怡先,與涉為義兄弟,語之雲,先念金剛經,莫令廢忘。今得還,乃經之力,因送至家,死已經宿。向所拓處,數日青腫。

  面誦無遺,文昌得返。 [注]法苑珠林。隋開皇十一年,大府寺丞趙文昌,暴卒,至閻羅王所,王以專心持誦金剛經,贊言善哉。令向經藏中取金剛經,捧至王所,一人執卷在西,文昌東立,面經讀誦,一字不遺,即放還。令引文昌從南門出,見周武帝在門側房內,著三重鉗鎖。喚昌雲,我滅佛法罪重,為告隋皇帝,與吾營少功德,庶離地獄。及出,見一大糞坑,中有人頭發上出,問之,乃秦將白起。昌至家得活,遂奏帝,帝令天下人出一錢,為周武帝轉金剛經,設大供三日。

  負錢一千五百,斑犬幾誤佛兒。 [注]受持靈驗紀。山西張玉女,名佛兒,好誦經典。一日暴卒,半日復蘇,曰,被二鬼捉過叉嶺,先見其以黑被裹二人,納之陳家。又將花被裹我,且曰,汝負他錢一千五百,今當往還也。忽一綠衣人前曰,此人念般若經,姑恕之,因失足墮地,乃醒。其父往叉嶺訪之,果有陳家生三犬,二黑,一斑者墮地死矣。

  聞經第十五分,白犢還為鄒轸。 [注]金剛感應。明昆山鄒轭,請僧誦金剛經,弟轸,聞第十五分,稱善雲,吾儒未嘗有也。後疾,不省人事半月,惟胸前未冷。忽霍然起曰,我於阊門外為李作坊家牛,身盡白,見金剛神雲,此人曾聞金剛經,何入此類,以寶杵擊牛首而醒。自覺頂門微痛,訪之李家,果有初生白犢亡矣。

  萬盈偶遇至人,光中認路。 [注]太平廣記。唐元和七年,京兆市人俞萬盈,其宅有大毒蛇,殺而食之,遂病肺痛而卒。七日復蘇雲,初被冥使追,行暗中十余裡。見一人念經,光繞其身,四照數尺,令盈隨走。曰,我念金剛,汝莫離我,使不敢近,漸失所在。至家,萬拜謝曰,不遇至人,定不回矣。因斷酒肉,日誦金剛經五十遍。徧法正見稱王者,階下停刑。 [注]見前三得長壽科第四聯,般若院僧句注。

  孽歸劍樹,幸逢證果之僧。 [注]金剛感應。唐武德間,長安蘇文忠,為富不仁,老墮廁而死。子仁欽,恣意烹割,陰府系其魂於地獄,重病經年,見眾生索命而卒。冥王命上刀山劍樹,忽有僧名神敬者,捧金剛經至,謂王曰,此經仁欽所施,僧誦之以證果,請減其罪。王稱善,令還陽,遂印施千卷。夢父曰,我在地獄,賴汝施經,得與祖上七代亡魂,超生天界。

  錫振金人,喜記繡經之願。 [注]巾馭乘續集。明崇祯初,唐時侄女,適楊雲而寡,遂長齋,發願繡金剛經,未果暴卒。覺僵於地,遍體流血。忽金甲神振錫一聲,問曰,汝記繡經之願否,答,能記。又振錫問,能繡否,答,我要繡,遂放還。繡畢,舊病悉愈。(以上共九聯,十八條。)

  是則度人之筏,亦即返魂之香。此功德不可思議者四也。 [注]返魂香者,香氣到處,死者悉活。  

  曰愈疾病。則有舐慈親之目,盲瞽成明。 [注]金剛證果。唐武德間,江陵陳照,持齋念金剛經。每日座側有大蟒來聽,鄰人刁昌,疑其妖而殺之。蛇訴冥司追昌至,令蛇纏身嚙噬。昌托夢其妻曰,蛇須聽經百卷,便可飛騰,只欠七卷,我妄殺之,速請僧寫金剛經七卷,忏悔救我。妻貧,乃賣五歲兒行之,自是哭子目盲,日誦金剛經行乞。其子往蜀三十年,繼父母俱亡,因回江陵,與母舐目,左右皆明。

  消恚鬼之胎,夢交永絕。 [注]太平廣記。唐陳惠妻王氏,未嫁時,表兄褚敬求婚,未許。敬恚曰,我作鬼必相致。王嫁,敬卒,王遂夢敬,覺有娠,年余不產,乃持金剛經,敬交鬼胎並消。

  龍義毀經而啞,刺舌能言。 [注]報應記。唐長慶中,開州勾龍義,見人寫金剛經,無故毀棄,即喑啞。逾五六年,聞鄰人誦此經,惕然自責,倚壁守聽。月余,偶入寺,逢一僧禮之,問何事,指其口。僧遂以刀割舌下,便能言,並與念經,正同鄰聲。後再訪僧不見,惟壁畫須菩提。乃寫經畫須菩提像,終身禮拜。

  王偁食犬而盲,抉睛便見。 [注]報應記。唐元和中,晉州王偁,食狗肉,目遂盲。數年,一僧勸寫金剛經,從之,得七卷,請僧教誦數日。夢前僧持刀抉其睛,驚寤,即能視,遂復明。

  馬難代步,賴茲數幅之經。 [注]酉陽雜俎。唐永泰初,豐州烽子,暮出,為黨項縛入西蕃養馬。居一年,夢母思歸,蕃法嚴,無放還例,蕃將頗仁,私與兩馬令走,烽子極馳。俱乏死。遂晝潛夜走,又刺傷足倒碛中,忽風吹物過其前,因攬之以裹足,有頃不復痛,遂走,得歸見母。母曰,自失汝後,我惟念金剛經,因請經拜之,縫斷,亡其數幅,不知何故。及告母以傷足事,解足視之,裹瘡之物,乃數幅經也。  

  虎為舔瘡,但持四句之偈。 [注]報應記。唐元和中,房州強伯達,世傳風癞惡疾,二百年矣。伯達弱冠便患,自知不起,請父兄裹糧送之山中巖下。忽有僧過傷之,教念金剛經中四句偈,念數日,有虎來,伯達瞑目誠念,虎乃遍舔其瘡,清涼如傅上藥,良久虎去,瘡已乾合。明旦僧復至,授青草一握,令歸家煎浴。歸浴瘡愈,惡疾永絕。

  受镬湯之勺許,摩背愈疽。 [注]證果錄。宋縣尉王迪功,好畋獵,妻持金剛經,苦勸王誦,乃讀一遍。後病卒入冥,應入镬湯地獄,以曾誦經一遍,冥王曰,蕞爾片善,亦堪嘉獎。薄罰放還,令以镬湯一勺淋其背,釋之,乃蘇。疽發於背,誓長齋持經,後夢神僧摩其背,三日而愈。

  吐大蚓約肘余,開喉引發。 [注]續酉陽雜俎。唐長慶中,荊州公安僧會宗,中蠱將死。乃念金剛經,至五十遍,夢有人令其開口,於喉中引出發十余莖,又夢吐大蚓長一肘余,病遂愈。

  高聲贊揚,周之程反瞳復正。 [注]金剛感應。明昆山周之程,五十喪明,瞳子反背,碧色。因日誦金剛經三卷,高聲贊揚,積十五年。碧瞳漸轉,兩眼清光盡復。

  專心持誦,濮王氏瞽目重光。 [注]金剛感應。明秀水庠生濮可重,妻王氏,哭兒成瞽。遂專心持誦金剛經數歲,忽左目流水,痛如割裂,則豁然明矣,數日右目亦然。

  承信患翻胃之疾,施千卷而獲神丸。 [注]金剛證果。宋紹興中,華亭宋承信,患翻胃之疾,久而不愈。夢僧曰,凡人造諸惡業,冥吏錄其魂魄於陰間考掠,遂成疾病,瘋癱痨跛,盲聾喑啞,醫藥無靈,算盡乃死,因果毫發不差。汝以怨業,受此疾苦,吾與汝有宿緣,特來報知。若能持金剛經,或書寫勸念,即感陰官先放其魂,病可痊也。既覺,印施千卷,且願終身虔誦,遂夢金剛神賜藥一丸,服之而愈。

  思元有卻鬼之功,誦三日而痊兄疾。 [注]太平廣記。唐吳思元,天後朝為太學博士,持金剛經。有巫褚細兒,言事如神,思元往就見。細兒驚曰,公有何術,鬼見皆走。思元知是經力,倍加精勵。兄疾,醫藥無效,思元至心持誦,三日而愈。(以上共六聯,十二條。)

  蓋如來本無上醫王。而此經即伽陀妙藥。此功德不可思議者五也。 [注]伽陀,具雲阿伽陀,藥名。譯作普去,能去眾病也。

  曰救殺戮。則有黃州刺史,策內無名。 [注]太平廣記。唐黃州刺史杜之亮,當隋仁壽中,為漢王諒府參軍。諒反並州而敗,僚屬皆系獄。亮夢一僧曰,但誦金剛經,此厄可免。亮即守誠習念,及引就戮,唱名者皆死,惟策內無亮姓名得免,俄而會赦。

  隋國中書,殿前獲宥。 [注]報應記。蕭瑀,梁武帝玄孫,仕隋至中書令,封宋國公。以議伐高麗,不合上旨,與賀若弼,高炯,同禁,將置於法。瑀就禁所八日,念金剛經七百遍。明日桎梏忽自脫,守者失色,復為著。至殿前,獨瑀獲宥,因著般若經靈驗十八條。乃雕檀香為寶塔以貯經,高三尺,感一鍮石像,忽在庭中,奉安塔中,獲捨利百粒。貞觀十一年,見普賢菩薩冉冉向西而去。

  下劍出五花之色,賊謂聖人。 [注]廣異記。唐臨安陳哲,家居余杭,持金剛經。草賊朱潭寇臨安,哲正遇賊,賊爭以劍刺之。每下一劍,則有五色圓光,徑五六尺,以蔽哲身,刺不能中。賊驚歎,謂是聖人,捨之而去。

  脫枷放十丈之光,名聞皇帝。 [注]廣異記。唐長安縣死囚,入獄四十余日,誦金剛經不辍。臨決脫枷,枷頭放光,長數十丈,照耀一縣。縣令奏聞玄宗,遂釋其罪。

  金剛不壞,箭百發而成虛。 [注]金剛持驗。唐浙西府吏徐玘,家巨富,日誦金剛經。有賊百人劫其家,縛玘箭射,玘曰,金剛不壞身,今如之何,須臾見佛現空中,發箭百無一中。賊驚異,知為誦經之故,皆棄兵改行。

  竹節有痕,刀三下而俱折。 [注]宋高僧傳。唐廬陵曹某,持金剛經,常以竹筒盛而佩之。時因安史之亂,刺史劉寧征兵甚急,曹被括為軍中小將,亡命被捕,遂處死。刀三下俱折,劉怪問之,曰,素志捨家,密持經法。問經何在,曰被捕遺失,乃於數百步外得之,竹筒有刀痕,深幾斷絕。乃縱之為僧,號三刀法師。

  镞入國英之腹,胡僧與丸。 [注]報應記。唐崔寧,大歷初鎮西蜀時,會楊林反。健兒張國英,常持金剛經,往戰,被箭中腹,镞沒不出,醫曰必死。至夜夢一胡僧,與一丸藥,及旦,瀉箭镞出,瘡便合瘥。

  兵叛齊丘之庭,神人瞋目。 [注]續酉陽雜俎。唐永泰初,朔方節度使張齊丘,每旦持金剛經十五遍,數十年不懈。一日衙內小將負罪,懼事露,乃煽動軍人數百謀叛。十余人露刃入,屹立庭中,垂手張口,投兵於地,遂被擒縛。五六人喑不能言,余者具雲見二甲士長數丈,瞋目叱之,竟如中惡,齊丘因斷酒肉。

  被殺而沉海底,聲達院僧。 [注]金剛持驗。唐時有一富商,恆誦金剛經,每以經卷自隨。嘗賣販外國,夕宿海島。眾商利其財,共殺之,盛以大籠,加巨石,並經沉於海底。平明,眾商船發,而夜來所泊之島,有一僧院。院僧每夕聞人念金剛經,聲在海底,異之。命善泅者入水求之,乃挽籠而上。商雲,被殺沉海,不知是籠,但覺身處宮殿,常有人送飲食,安樂自在也。遂投僧削發,出家於島院。

  受戮而返家中,人驚鬼物。 [注]太平廣記。唐乾符中,兖州節度使崔尚書,法嚴峻。一軍將,衙參不到,即令就衙門處斬。其軍將就戮後,顏色不變,是夜三更歸家,妻子驚為鬼物。軍將曰,初遭決斬時,如醉如睡,無諸痛苦。中夜,覺身到街中,因爾還家。明旦入謝,崔驚其有幻術。軍將曰,素無幻術,惟自少讀金剛經,每日三遍。昨因誦經,所以過期。崔令取經,取到,經函尚如故,而經已兩段。崔大驚,即賜衣,命寫經百卷供養。今兖州延壽寺門外,蓋軍將衙門就法處,斬斷經像尚存。

  飛狐不血賊刃,城頭現雄俊之巨人。 [注]宣室志。唐甯勉,持金剛經,常為北都衙將,以兵四千軍飛狐城。時薊門帥反,夜伐飛狐,勉兵不敵,飛狐人不欲以父子兄弟盡血賊刃,勉猶豫未決。忽報賊兵自潰,棄甲城下。勉開門逐焉,生擒數十人,訊之。虜曰,向夕望見城上有巨人數四,長二丈余,雄俊可懼,怒目呿吻,袒裼執劍。薊人見之,慘然汗慄,即走避,勉悟為金剛神。

  議絞終免官刑,腿上見金剛之兩字。 [注]金剛持驗。明吳縣至德鄉計仲偉,持金剛經,自幼不娶。清順治時,被人誣以命案,縣官判議絞罪,聞者冤之。問夾打痛否,計全不知。眾視其腿,毫無所傷,但隱隱有金剛二字在上。後直指李森先,按蘇,母氏控冤得白,誣者反坐。偉著有金剛經解。

  三就刑而遇赦,恩使虛傳。 [注]太平廣記。唐宋汶,牧黃州。時秦宗權阻兵作亂,有念金剛經者,秦差為細作。被宋查獲,令殺之,忽報加官使到,因停刑禁锢。逾月使臣不到,又令行刑,方出獄,報使入境,復停止。使已發引,出就刑,值大將入衙見之。曰窺觇細作,本屬脅從,曲貸其命,足示寬恕。宋然之,命髡發負鉗,緣化財物,造開元寺。將就,宋夢八金剛告曰,負鉗僧苦行如此,締構既終,盍釋其鉗。宋異之,乃釋鉗,待以殊禮。人呼為金剛和尚。

  一揮刃而潛逃,仇人無損。 [注]圖書集成。陳微,廣都縣人,自少嘗誦金剛經。與胥姓馬者有隙,一旦因事亡匿,馬生揚言欲追捕之。陳乃砺一匕首,行坐相隨,必刺馬生。一日行於村路蓊蔚間,馬胥伏而掩之,陳抽刀一揮,馬生倒仰,由是獲脫。視之,則所執乃刀鞘。及歸匿處,刀在其間,本不偕行。馬胥亦無所傷,何其異也。

  穴壁窺光,媪方理發。 [注]金剛持驗。宋壽春郡司理柴注,鞠一命案,其囚供稱離城三十裡,歇客為生,遇孤客攜囊重,則夜殺之。惟宿一老媪,更深將殺之,而戶不可啟。乃穴壁而窺,則見紅光中一大人,與房上下等,背門而立,大驚幾僕。天明門啟,媪理發誦經不已。問何經,曰金剛經。乃知夜來神人,蓋金剛也。

  墮濠如夢,神乃提腰。 [注]酉陽雜俎。唐元和中,劉祐,統齊德軍,討李同捷,圍攻德州。將官王忠干,常念金剛經二十年。攻城時上飛梯,將及堞,身中箭如蝟,為[木{田/(田+田)}]木擊落。同火卒拽出,置水濠裡岸。忠干既死,夢至荒野,過大河欲渡無舟,仰天大哭。忽見一人長丈余,忠干拜求指引,頭低未舉,其人把腰擲之空中,久始著地,忽如夢覺。聞賊城上交二更,抬手抹面,血塗眉睫,方知損傷。強行百余步,復倒,又見向人持刀叱曰,起起。乃走一裡余,坐歇,方聞本軍喝號聲,遂及本營。

  燕山李立,轉厚饋以金繪。 [注]春渚紀聞。宋湖州安吉縣沈二公者,金寇未至,夢一僧曰,汝前生所殺怨報至矣。現有一人長大,以刀破門而入,即問汝是燕山府李立否,但延頸受刃,俟其不殺,則前怨得解。數日寇至,果如僧言,其人問,汝何悉我姓名鄉裡,沈告以夢。李方歎息,見案上有金剛經,詢知沈已持誦二十年,即解衣出一竹筒,中藏細書金剛經,曰,我亦誦此五年。因結為兄弟,並取資糧金帛,與之而去。

  蜀國王殷,免受嫌於錦缬。 [注]酉陽雜俎。唐蜀卒王殷,長齋念金剛經,時郭钊鎮蜀,殷呈錦缬,郭嫌其惡,令袒背,將杖斃之。郭有番狗,忽吠抱殷背,驅逐不去,郭異之,怒遂解。

  省親孝子,亦顯異於三刀。 [注]廣異記。唐張伯英,以其父在颍州。盜官馬往省,為守者所得。刺史崔照令腰斬,一再不傷,乃換利刀,不損如故。照問所以,答曰,昔年十五,絕葷血,誦金剛經十余年,時惟至心誦經耳,遂捨之。削發出家,人呼為三刀師,謂是起敬菩薩。

  罵賊忠臣,曾無傷於百騎。 [注]太平廣記。唐陸康成,聞誦金剛經,可以脫難,遂日讀數十遍。時朱泚作亂,署為御史,康成叱之曰,賊臣敢干國士。泚大怒,命數百騎環而射之,康成默念金剛經,矢無傷者,泚乃捨之。康成遂隱於終南山。

  任都稅矢難中體。 [注]春渚紀聞。宋方臘據有錢塘時,慘捕官吏。有任都稅院者,家居祥符寺之北,距府十裡,每曉赴衙集,於道中暗誦金剛經,率得五卷,二十年不廢。賊七佛子者執之,令眾賊射之,任但誦經,發矢數百,無一中體。

  張守誠箭不透心。 [注]金剛持驗。明杭州張守誠,虔誦金剛經,以囊貯經,懸佩胸前。崇祯壬午年,隨伴北上貿易,途遇響馬,同伴受傷。守誠被一箭,正中胸前經囊,不致透心,因得全命。(以上共十一聯,二十二條。)

  凡此戈如割水,豈非誠能感神。此功德不可思議者六也。

  曰脫刑系枷鎖。則有宋公蕭瑀,誦八日而刑具為開。 [注]見前六救殺戮一聯,隋國中書句注。

  司馬柳儉,竟兩紙而朝堂遇赦。 [注]法苑珠林。隋邢州司馬柳儉,坐誣枉,系大理寺。儉正心誦金剛經,有兩紙未竟,不覺昏睡。夢一婆羅門僧曰,檀越宜誦經令遍,即應得出。儉忽寤,勤誦不懈,經二日,忽有敕喚,就朝堂赦免。  

  天後御史,幸免羅鉗。地官侍郎,不罹羁網。 [注]報應記。唐裴宣禮,天後朝為地官侍郎,常持金剛經,坐事被系。宣禮憂迫,唯至心念金剛經,枷鎖一旦自脫,推官親訪之,遂得雪免。御史任植,同禁,亦念經獲免。

  盧博士連坐獄中,脫枷獲應。 [注]北史。續高僧報應記。盧景裕,魏節闵帝時,為國子博士,以從兄盧仲謀叛,連坐系獄。乃至心誦金剛經,枷鎖自脫。

  沈校書事配邊地,遇赦得歸。 [注]廣異記。唐沈嘉會,貞觀中,任校書郎,以事配蘭州。每旦夕東拜泰山,願得生還。永徽六年十月三日夜,見童子儀服秀美,雲是泰山府君之子,謝君拜禮。君若日持金剛經一遍,即萬罪消滅。嘉會自此持金剛經,遇赦得歸。

  崔公被虜,試之而鎖乃再開。 [注]太平廣記。唐崔文簡,為吐蕃所掠,鎖械甚嚴。至心念經三日,鎖忽自開。虜疑有奸,撻之,崔告以念金剛經。復鎖之,念未終又解,眾歎異,遂送出境。

  趙氏拾遺,誣之而關為三折。 [注]太平廣記。唐太和間蜀人趙安,常持金剛經,於野外墓間,獲衣一幞,鄰人告其盜物,捕送縣曹。以大關夾胫,關折三段,又令杖背,杖下辄折。後得判放歸家,妻雲,某日聞君經函中震裂聲,懼不敢發。安急視之,帶斷軸折,紙盡破裂。

  劉氏棒徑數寸,箕手遮而背受無痕。 [注]太平廣記。唐劉逸淮,在汴時,新造赤棒,頭徑數寸,固以筋漆,立之不僕。有虞候王某被讒,劉以新棒杖之三十,王竟無恙。人問其故,王曰,我讀金剛經四十年,今方得力,初受棒時,見有巨手如簸箕遮背。因袒示人,都無傷痕。

  蜀兵誦得一題,金铤見而發系自解。 [注]太平廣記。唐韋南康,鎮蜀時,有營卒學誦金剛經,才得一題。其夜往堡外拾薪,被番騎縛去。行百余裡,踣之於地,以發系橛,覆以駝毯,而寢其上。營卒惟念經題,忽見金一铤放光,止於前。試舉手動身,所縛盡脫,遂潛起,逐金铤走。計未行十余裡,遲明已至其家。家在府東市,妻兒初疑其鬼,具呈來由,悲喜交集。(以上共五聯,十條。)

  信乎禁系枷鎖,所不能著。誠哉涕淚悲泣,未曾得聞。此功德不可思議者七也。 [注]初二句,楞嚴雲,能令眾生禁系枷鎖,所不能著。次二句,本經須菩提事。

  曰救水火險難。則有漢江擊楫,投經浪平。 [注]金剛經證果。唐王待制,船至漢江,風濤洶湧,樯傾楫斷,人盡驚怖。王不得已,以平日所持金剛經投江中,遂爾風息浪平。王深憶此經,逾兩月,抵鎮江,見舟尾有物如球,網之,乃螺蛳團結所投之經焉。

  遼海揚波,夢僧風定。 [注]太平廣記。唐白仁皙,運米遼東,過海遇風,急念金剛經,得三百遍。忽如夢寐,見一梵僧,謂曰,汝念真經,故來救汝,須臾風定,八十余人俱濟。

  河陽橋斷,何景忽遇懸蘆。 [注]太平廣記。唐武德令何景,持金剛經。至河陽,水漲橋倒,日已夕,人爭上船,岸遠未達,船沒。景急念經,須臾近岸,遇懸蘆攀援得出,余八十余人溺死。

  海畔舟傾,宋衎得扪浮稿。 [注]報應記。唐宋衎,江淮人,為鹽鐵院書手,月錢兩千,娶妻安居,不議他業。年余,有為米綱,過三門者,請衎管簿書,月給錢八千。妻楊氏甚賢,以三門路險,谏阻。不聽,遂往。果遇風船沒,衎入水,扪得粟稿一束,浮漂近岸得活,余人皆沒,因對稿而謝,誓不相捨。行數裡,有孤姥鬻茶,茅捨兩間,遂谒宿焉。明旦曝衣,並解稿以曬,得一竹筒,開之,乃金剛經。姥曰,是汝妻自汝去後,禮念寫經誠切,故能救汝。因指東南一徑曰,但尋此去,後日到家也。行二日到家,見妻愧謝,出經,果妻所寫。因遣使謝姥,至則人捨皆無,乃神化也。相國鄭公骃,聞之,與武職,食月給五千,因求其經,為鄭氏所尊奉。  

  化咤灘之竿竹,王沔生全。 [注]金剛鸠異。唐王沔,常持金剛經。因使歸州勘事,回至咤灘,船破,五人同溺。沔初入水,若有人授竹一竿,隨波出沒,至下牢鎮,著岸不死。視手中物,乃受持之金剛經也。咤灘至下牢,三百余裡。

  幻南海之蓬蒿,慧師壽考。 [注]金剛持驗。唐廣州僧虔慧,自幼受持金剛經。因泛海往南安,遇大風濤,舟人覆沒。虔慧在浪中,偶遇蓬蒿一叢,以手緊抱。隨浪三日,至岸解視,蒿中則金剛經一卷,並無淹濕。後虔慧年至百三十歲,端坐告終。其經本自出香煙,漸成五色雲氣,徐徐上升天界。僧眾與太守官僚,遠近老幼,鹹見之。

  震雷拔柱,盛來雲錦之囊。 [注]報應記。唐康仲戚,往海東,數歲不歸。其母思之甚切,有僧謂曰,但持金剛經,兒即歸矣。母不識字,令人寫經,鑿屋柱藏之,加漆其上,晨暮敬禮。一夕雷霆大震,拔此柱去。月余,仲戚還,以錦囊盛巨木。告母曰,海中遇風,舟破墜水,忽有雷震,投此木於波上,得浮至岸,故尊敬之。母曰,此乃我藏經之柱也,破柱得經,母子終身持誦。

  神鬼鑿舟,快寫泥金之字。 [注]感應記。宋溫州參軍郭承恩,力行方便,嚴禁宰牛,泥金書金剛經,送佛寺供養。後考滿,回紹興,與同僚司法元珍同舟。參軍居前倉,司法居後倉。遇風濤大作,四面昏黑,見海內鬼神鑿船為兩段。前倉順風抵岸,後倉沉沒。蓋司法受賄徇私,參軍奉公執法,又承金剛經力耳。

  彥通急投深澗,臂染芬芳。 [注]報應記。隋陸彥通,日持金剛經十遍。宰武牢時,邑人欲殺之以應李密。彥通急遁,賊拔刀逐之,前遇深澗,迫而躍入。忽有人接右臂,置磐石上,都無傷處。空中曰,汝為念經所致,因得還家。其臂有奇香,經日不滅。後位至方伯,年九十余。

  元初墮入中流,背騰光照。 [注]報應記。唐九江元初,販薪於市,年七十,常持金剛經。晚歸江北,中流風浪大起,同涉者俱沒。惟初浮於水上,即漂南岸。群舟泊者,悉是大商,見初背上光高數尺,意其貴人,與語,知為村叟。因诘光所自,答曰,吾讀金剛經五十年,在背者經也,前後厄難,無不獲免。

  利賓獲濟,似有神龍。 [注]太平廣記。唐會稽陳利賓,少誦金剛經。往東陽,會天久雨,大水彌漫,賓船乘風至界石窦,波濤沖擊,同行二十余舟皆敗。賓急誦金剛經,忽有一物,狀如赤龍,橫出扶舟,因得濟。

  惟玉將沉,忽來飄橹。 [注]廣異記。唐虔州別駕李惟玉,誦金剛經。嘗泛舟出峽,水急橹折,船將敗。乃竭力念經,忽見一橹隨流而下,遂獲濟。  

  神行水上,高提陷沒之船。 [注]金剛持驗。明沈濟寰,持金剛經。曾於太湖中流,陡遇龍風,巨浪如屋,楫橹盡失,船已陷沒水底。呼號間,岸人見有兩金甲神行水上,左右提船而起,夾送如飛,頃刻達岸。船中人知為金剛神,共感沈德。

  龍戰空中,穩渡運糧之艦。 [注]受持果報。明蘇州朱壽增,運糧入黃河,巫言,必宰牲賽河神。朱素持金剛經,以為不可,但每日誦經回向河神而已。一日大風雨,龍戰空中,桅篷葦席卷盡,萬艘簸蕩不可制。朱焚香誦經益虔,須臾風止,糧艦無損。

  災發采銀之戶,茅屋竟存。 [注]太平廣記。唐延和間,饒州采銀之戶逾萬,並草屋連居。一日火發,萬戶俱燼,惟一室獨存。問之,則世奉佛,持金剛經者。

  火焚游獵之場,草叢自茂。 [注]法苑珠林。唐平州孫壽,游獵海濱,火燎於野,草木蕩盡,惟有茂草一叢,獨不焚。窺之,得金剛經一函,傍有死僧,顏色不變,火不延燎,蓋由此也。

  老子成灰,尋般若而題唯焦黑。 [注]法苑珠林。唐貞觀五年,隆州巴西縣,令狐元軌,敬信佛法。欲寫法華,金剛,涅槃等經,無由自檢,憑彼土抗禅師檢校。抗在寺如法潔淨,寫了下帙,還岐州莊所。留經在莊,與老子五千文,同在一處。忽為外火延燒,草堂灰燼。乃命撥灰,覓金銅佛像經軸。灰開,諸經宛然如故。又覓老子,便從火化,見者莫不嗟異。其金剛經一卷,唯題字焦黑,訪問所由,乃初題經時,有州官能書,其人行急,不獲潔淨,直爾立題便去,由是色焦。時元軌任馮翊縣令。

  村中起火,焚精捨而經乃完全。 [注]法苑珠林。唐曹州濟陰縣西廿裡,有精捨。龍朔二年冬十月,野火暴起,非常熾盛,及至精捨,逾越而過。比僧房草捨,焚燎總盡,惟金剛經如舊。

  陷穴不記歲年,神遺餅餌。 [注]東坡志林。宋蔣仲甫,聞孫景修言,近歲有人鑿山取銀礦,至深處,聞誦經聲。發之,得一人,雲,吾亦取礦者,以窟壞不能出,居此不知幾年,素所誦金剛經自隨。每至饑渴,即若有人自腋下以餅餌遺之,殆此經變現也。

  走險得無饑渴,童送盤餐。 [注]報應記。唐志通,常持金剛經。年二十,被驅為兵,敗走巖險,經日不食。有二童子,持滿盂飯來與之,志通拜謝,忽然不見。食訖,累日不饑,後得還鄉。貞觀八年病死,兩日即蘇,曰,冥王以持經故送還。

  導善沖以潛逃,不致身淪異域。 [注]太平廣記。唐崔善沖,為梓州丞,適諸蠻叛,沖夜奔,擬投昆明,昏不知道。乃虔誦般若經,俄有炬火在前,眾隨之,至曉,即達昆明。

  照克勤而宵遁,免教浪死遼東。 [注]太平廣記。唐韋克勤,少持金剛經。為中郎將,從軍伐遼,沒高麗。貞觀中,太宗征遼,克勤夜投漢軍,暗不知路。至心念經,俄見炬火前導,遂達。

  過江浪惡,一船藐爾獨全。 [注]報應記。唐王令望,少持金剛經。曾任安州判司,過揚子江,夜風暴起,泊船數百艘盡沒,唯令望船獨全。  

  瀕海風災,孤庵巋然無恙。 [注]金剛經驗。明永樂間,揚州如皋縣城北三十裡,有孫公廿二者,長齋建庵,晨昏莊誦金剛經三十卷,如是者四十年。時當草昧,邑瀕於海,無城郭,豺狼為害,聞經聲辄俛首去。偶飓風大作,鄰屋皆蕩析,公誦經如常,庵巋然無恙。

  倪勤當廳勵讀,江漲何妨。 [注]報應記。唐倪勤,典涪州興教倉,素持金剛經。倉有廳事面江,甚為勝概,乃設佛像,而誦經其中。六月九日,江水大漲,惟不至此廳下。勤讀誦益勵,洎水退,周視數裡,室屋盡溺,惟此廳略不沾漬,倉亦無傷,人皆敬禮。

  行立棄貨先逃,賊來莫舉。 [注]太平廣記。唐陝州邢行立,常持金剛經。偶販貨往同州,途遇十余賊,行立棄貨而逃。不五六十斤,賊舉之竟不能動,相視異驚,追行立問之。行立發囊,指金剛經曰,恐是經神力,賊卻與錢數千,請經去,誓不作賊,受持終身。

  裹陽劇亂,冒起宗臥病支持。 [注]受持果報。明末冒起宗,自幼喜持金剛經,補官襄陽。張李余燼,降兵驕帥不可制,羽書日儆,夜不解帶。起宗亦自分終隕,猶纂刻金剛經,乃以奄奄病骨,支持三百六旬,瀕死者數四,幸免。解绶甫三月,襄陽復陷。

  猛獸橫行,王令望誦經遂去。 [注]太平廣記。唐王令望,還邛州,臨溪,路極險阻,忽遇猛獸,震怖非常。急念金剛經,猛獸熟視,曳尾而去,流涎滿地。

  道蔭歸途,虎為帖耳。 [注]太平廣記。唐石首縣沙彌道蔭,常持金剛經。因他出夜歸,路忽遇虎,吼擲而前。蔭知不免,乃默坐閉目念經,心期救護。虎遂伏草守之,及曙,村人來往,虎乃去。視其蹲處,涎流於地。

  選人就任,妖乃變身。 [注]北夢瑣言。蜀路白衛嶺,多虎豹噬人。有選人京兆韋某,唐光化中,調巴南宰,常念金剛經。赴任至泥溪,遇一女人著绯衣,挈二子偕行,同登此山。前路行人相駐叫噪,見一赤狸大虎,並二小虎,與韋分路而行,韋終不覺。

  兩炬遠來而卻退,塘破船浮。 [注]廣異記。唐余姚參軍李惟燕,少持金剛經。秩滿北歸,過五丈店,舊多劫盜。李舟有吳绫數百疋,時塘內水竭,中夜晦暝。因至船前誦經,三更盜至,見堤上兩炬火,遂去,燕疑村人衛己,去船百步,不聞聲息,心異之。時外塘水滿,惟燕心念塘破當得水助,忽聞船頭有流水聲。久之,稍覺船浮。及明,河水已滿,乃知誦經之驗。

  一朝偶寐而不成,室傾床碎。 [注]受持果報。明朱壽增,持誦金剛經。每飯後必酣寢一刻,一日偶不成寐,甫步出,梁壞室傾,床亦碎矣。

  蓮鉤女子,取頭理發尋潛。 [注]鹂砭軒質言。戴景西,游幕貴州大僚署中,夜半聞窗外聲,若女子蓮鉤。俄陰風起室中,急滅燭登床,時月明如畫,帳外纖忽畢現。見一女子由門隙蛇行入,坐椅上,翻閱卷案數四。袖出一梳,取頭置案上,卸簪珥理發畢,復戴項上。景西手若縛,口若喑,默誦金剛經。甫動念,鬼似知懼,漸縮小。景西漸清醒,乃朗誦,未終卷而鬼沒。

  禅行參軍,遇難逢危悉化。 [注]受持果報。明黃心符參軍,號定通禅老。遍參三教,晚修禅行。平生持誦金剛經,屢遭大難,染危症,悉得解脫。(以上共十七聯,三十四條。)

  火宅之眾難非一,慧雲之含潤多方。此功德不可思議者八也。 [注]法華經。其宅如是,甚可怖畏,毒害火災,眾難非一。又雲,慧雲含潤,其雨普等,四方俱下,流澍無量,率土充洽。

  曰消罪報。則有武安化虎,歸依而復人身。 [注]報應記。隋蒯武安,蔡州人,常射虎嵩山南。忽有異物,如豬而人手,以虎皮冒其身,因推落澗。及起,身已為虎矣,惶怖莫知所為。忽聞鐘聲,知是僧居,乃往求救。見僧念金剛經,即閉目俯伏,僧以手摩其頭,忽爆作巨聲,頭破而出,具述前事。又撫其背,隨手而開。武安遂出家,持金剛經。

  刁昌殺蛇,書寫而除冥報。 [注]見前五愈疾病科第一聯,舐慈親之目句注。

  高紙謗佛,犁不能傷。 [注]報應記。唐高紙,隋僕射穎之孫。龍朔二年,出長安順義門,忽逢二人乘馬來,曰王喚汝,紙不肯去,亦不知為鬼使,策馬避之,又被驅擁。紙有兄為化度寺僧,欲往寺內,鬼遮門阻之,紙乃毆鬼一拳,鬼怒,即拽落馬,便昏絕。僧舁入兄院,明旦乃蘇雲,初隨二使見王,王曰,汝未合來,因曾毀謗佛法,且令生受其罪,令左右拔其舌,以犁耕之,都無所傷。王問主吏何故,吏言,曾念金剛經,主稱善,即令放還。紙後以念經為事。

  回奴為屠,鎖還自脫。 [注]太平廣記。唐姚待,為母寫金剛經百部。有屠兒李回奴,請一部,焚香供養。回奴死後,有人見於冥間,枷鎖自脫,往生善道。

  義倫殺狗兔鴿,更得延年。 [注]太平廣記。唐宋義倫,暴卒,三日復蘇。雲,被追見王,王曰,君曾殺狗兔鴿,算當盡。然君持金剛經,不惟滅罪,更合延年,後勿吃酒肉,一心持經,遂放還。

  丘一獵獸從禽,轉教獲福。 [注]見前四得回生科第三聯,畋獵傷生句注。

  專念經名,滅獄而生善趣。 [注]見前二臨終瑞相科第八聯,念七字名句注。

  雖畫佛像,結緣乃在來生。 [注]見前一往生淨土科第二聯,屠子修行句注。

  巒肉作脍,夢中之網能開。 [注]見前二臨終瑞相科第六聯,李元宗句注。

  剖蟹塗瘡,肉裡之刀並出。 [注]冥報記。唐龍朔元年,洛州景福寺比丘尼修行。房中有侍童伍五娘死,為立靈座,經月余。其姊及弟,於夜中忽聞靈座上呻吟,問之,答曰,我生時於寺中食肉,又曾殺一螃蟹塗瘡。今入刀林地獄,肉中有折刀七枚,願取我身衣服,為作功德。往視其床,大有膿血,斂衣在焉。遂為寫金剛經,每寫一卷,即報雲,已出一刀。凡寫七卷,乃雲七刀並出訖,今蒙福業,即往托生。

  吳節度慚無齋戒,竟免繩拘。 [注]金剛持驗。唐河南節度使吳少陽,見一驿夫,足不蹈地。問之,對曰,小人全信,素食三十年,日誦金剛經三卷。吳出銀三百六十兩,將所誦之經買之。信受訖,吳即見其足不能離地矣。後吳病,被冥卒來拘,一金剛神叱曰,此人買有般若經功,不得繩縛,鬼卒跪諾。吳醒告妻子,我生不持齋,罪業甚大,幸舊年買全信經,罪減一半,汝等亟宜奉持,毋贻後悔。

  馮察院誤上封章,幾除祿算。 [注]證果錄。宋馮察院,年二十八歲,嘗上封章。夜被追入冥間,冥王責曰,汝素持金剛經,壽合九十余,官至樞府。因此奏不利於民,應絕祿除算。馮哀乞放還,誦經行善,以忏前愆。王許之,遂蘇。後果拜相,壽九十八歲。

  家有賢妻,幸一分之隨喜。 [注]見前五愈疾病科第四聯,镬湯勺許句注。

  道逢亡婦,寫二卷而超生。 [注]金剛感應。宋泗州趙璧,應舉赴京。妻李氏亡,璧及第歸,見亡妻在道旁,哀告曰,在生殺物命,每以酒醉蟹食,冥司罰我在蟹山地獄,群蟹咋咬。又生前作賤飯粥羹湯茶酒,積至五石九斗七升五合,使我減壽一紀,又受三七大地獄苦。再敕獄卒監我賣酒,每無常鬼追到亡魂,就我身刺血,應足原數,別入地獄。冥司深敬金剛經,乞寫七卷,便可拔我地獄之苦。璧到家,即為寫經,方了二卷,至妻墓所,一老翁自稱山神,告曰,李承經力,已超生矣。

  聽偈語之六如,蜘蛛作禮。 [注]金剛新異錄。明袁宏道母龔氏,日誦金剛經。一日誦經將半,梁間下一巨蛛,繞經數匝而伏。誦至六如偈,蛛蠕動,若作禮狀,誦畢視之,已蛻去矣。

  呼孿生之二子,鴿兒回頭。 [注]金剛應驗。唐僧明度,恆誦金剛經。有鴿巢屋楹,養二雛,度每以余粥哺之,且曰,乘我經力,羽翼速成。忽二雛並墮地殒,夢兩小兒曰,幸蒙師力,得轉人道,生距此十裡某家矣。過十月訪之,果有孿生二子者,呼曰鴿兒,同回頭應諾。

  屠狗怨深,徒書莫救。 [注]續酉陽雜俎。唐太和五年,漢州什邡縣王翰林,暴卒,三日復活。雲,冥官是己兄,語雲,有牛訴汝,燒畲枉殺。又曾賣竹與人作箜篌,殺狗兩頭,狗亦訴汝。汝名未系死籍,作何功德可免,林欲設齋,及寫法華經,金光明經,皆曰不可。乃請日持金剛經七遍,兄喜曰,足矣,及活,捨業出家。

  為蛇孽重,邪見當除。 [注]報應記。唐元和十五年,越人吳可久,居長安,與妻王氏,奉摩尼教。歲余,妻暴亡,三載,現夢其夫曰,我坐邪見為蛇,在皇子陂浮圖下,明旦當死,願為請僧就彼轉金剛經,冀免他苦。夢中不信,叱之,妻怒,唾其面,驚覺,面腫,痛不可忍。妻復夢於久兄曰,園中龍舌草搗敷立愈,試之果愈。诘旦,兄弟同往請僧轉金剛經,俄有大蛇從塔中出,舉首遍視,經終而斃。可久歸佛,常持此經。

  五六女嬉笑村中,出異光而群狐駭散。 [注]太平廣記。唐李回,元和中下第歸,有僧勸念金剛經,已數十遍。至王橋宿,因步月,被一美人誘至村捨,戲笑甚喧,升堂,又見美女五六人,心疑為怪。乃默念經,忽有異光從口出,群女駭散,但聞腥穢氣,蓋狐狸所宅也。荊榛滿目,不知所適,俄有白犬導行,口中有光,遂達本所。

  十二人羅拜堂下,賴經聲而伏卵全空。 [注]金剛持驗記。明萬歷中,華林鎮一老者,日誦金剛經。其家有伏雌,抱十二卵,一夕老者夢十二人拜堂下,曰,賴公經聲,悉得度脫禽倫,故來致謝。覺後觀十二卵,皆空殼矣。

  火星出自經堆,肉山消盡。 [注]續酉陽雜俎。唐孫鹹,被攝入冥,蘇雲,見一人被考核罪福,此人常持金剛經,又好食肉。左邊有經數十軸,右邊積肉成山,以肉多,將入重罪。俄經堆中有一火星,飛向肉山,頃刻消盡,此人遂履空而去。

  手寫悔其足踐,上第還登。 [注]巾馭乘續集。明山陰王泮,其伯父抱兒戲其父側,偶失臂镯,疑其父竊。父引神明為咒,取金剛經足踐之。泮為諸生,屢試不第,一日曉出城外,見兩白須翁相語曰,秀才王泮,應登上第,為其父亵污金剛經,今削籍矣。泮歸問父,知其故,忏悔佛前,寫金剛經一部,遂登賢書。欲再寫一部,未訖,上春官被放。後續書完,始成進士。

  污婢削籍,更教黃榜留名。 [注]金剛感應。明項夢原,初名德棻,夢己為辛卯鄉科,以污兩少婢,名籍被削。遂力行陰德事,捐資,請友高松聲,精楷書金剛經刊板,歲施之,凡十余年。夢至一所,見黃紙第八名為項姓,中字模糊,下為原字,旁一人曰,此汝天榜名次也。因易名夢原,迨鄉會中試,名次不符,及殿試,二甲第五,方悟合鼎甲而數之也。且鄉會榜俱白,惟殿榜黃,尤為冥定雲。

  好獵被追,且幸擲丸不火。 [注]見前三得長壽科第七聯,善果圓成句注。

  大將軍飲銅食鐵,囑李尚書以求離。 [注]報應記。唐兵部尚書李岡,得暴疾卒,心上暖,三日復蘇。雲,見一人引見大將軍,蒙令坐,索案看雲,錯追公。有頃,獄卒擎一盤來,中置鐵丸數枚。復舁一铛放庭中,铛下自然火出。铛中銅汁湧沸,煮鐵丸赤如火。獄卒進盤,將軍以讓岡,岡懼雲飽。將軍吞之,既入口,舉身洞然,又飲銅汁,身遂火起,俯仰之際身並盡,良久,復如故。岡問之,答雲,地下更無他馔,唯有此物,即吸食之,若或不食,須臾即為猛火所焚,苦甚於此。唯祈寫佛經十部,轉金剛經千卷,公亦不來,吾又離此。岡既復生,一依所約。

  張太君轉女成男,乞懸明師而拯救。 [注]惕若齋續集。明蘇州楓橋盛在德,從講師懸明授經。萬歷初病,赴冥司,則被仇鬼盛之化,告郡隍逮對也。在德理直,縱觀冥獄,釋還。經宿復死,見郡隍降階谕曰,我前生,荊州人,姓曹氏,自登神簶,我母張太君,轉世三度矣,鹹女身不育。若代我求懸明師虔誦金剛經,月上女經,各五百部,拯我母轉男,谕甚切。在德再生,禮請懸明,誦滿牒告。

  秉段氏之遺訓,所貴至誠。 [注]續酉陽雜俎。唐段成式,紀其先君於貞元十七年,自荊入蜀,應韋南康辟命。後為賊劉辟讒構,攝尉靈池縣。韋尋薨,賊辟知留後,先君舊與辟不合,聞之,連夜離縣。至城東門,辟有帖,不令諸縣官離縣,其夕陰風,乃返。去郭二裡,見火兩炬,夾道百步為導,初意縣吏迎候,且怪其不前,高下遠近不差,及縣郭方滅。及問縣吏,尚未知府帖也。時先君念經已五六年,略無虛日,信乎至誠必感,向之導火,乃經所著跡也。後袁公滋為節度使,成式再從叔,少從軍,知左營事,以蠟丸帛書,通謀於袁,發辟逆狀。賊謂先君知其謀,先君念經,夜久不覺困寐,門戶悉閉,忽開戶而入,言不畏者再三,若物投案,嚗然有聲。驚起際,言猶在耳,秉燭四索,初無所見,向之關扃,已開辟矣。先君受持此經,十余萬遍,征應事孔著。成式當奉先命,摭拾遺逸,號金剛經鸠異。

  效戚公之奉持,休言勿用。 [注]金剛持驗。明嘉靖間,少保戚繼光,持金剛經。為副總時,夢一陣亡親兵,雲,明日當令妻詣公。乞為誦金剛經一卷,以資度脫。旦日兵妻果來吁,如夢中語。公次晨為誦訖,夜夢兵來言,感主帥誦經,以中雜不用二字,雖得脫苦,尚未超生。公大訝,蓋誦經時,夫人命婢送茶餅至,公手揮卻之,口雖未言,而意中雲不用也。乃閉戶為誦,復夢致謝得超生雲。   故曰,陰間深敬此經。汝等亟宜持誦。此功德不可思議者九也。 [注]金剛證果。唐吳逵,每日五鼓,虔誦金剛經三遍。九十三歲,無疾而化。示夢於兒女雲,我因誦經,已獲福報,陰間深敬此經,汝等各宜勉力持誦。(以上共十四聯半,二十九條。) 

  曰感神靈。則有仲淹禮忏,觀世音為之誦經。 [注]金剛持驗。宋范文正公仲淹,母亡三七。夢泣告曰,我以陽世造業,為泰山府君所羁,日夕受苦難言。吾兒素孝順,乞誦功德經一藏,救拔我罪,幸勿遲疑,致我永墮地獄。去復回顧,囑雲,功德經,即金剛經也。公驚哭而醒,即沐浴齋戒,躬就玄墓禅林,延僧諷經七日。至第六夜,又夢母曰,緣兒至誠禮忏,感白衣大士降凡,持經半卷,今我不但消罪,更得生天,皆佛力也,明晨兒入經堂詢之,自知。公候法事完備,厚酬眾僧,因問第六日有只持半卷者是誰。眾俱失色,答曰,如數誦經,豈有只持半卷之理。旁有一僧,從容告雲,昨日大眾誦經,山僧倚立默看,至第十六分,倏大人至拈香,便歸廚作務,今承問,敢以直對。公即稽首下拜,僧言莫莫,忽騰空不見,缁俗無不瞻仰,公因是創莫莫禅堂,以志靈異。  

  伯玉精誠,須菩提勸其捨肉。 [注]金剛持驗。唐大歷十一年,衛州別駕周伯玉,日念金剛經,常不間斷。一日忽見梵僧來,問曰,是何尊者,答曰,吾般若會上須菩提也。汝誦經數年,惜未斷肉,若果至心求佛,非長齋不可。伯玉自此蔬食誦經,後前事預知,至九十坐化。

  荀生執筆書空,寶蓋設乎天上。 [注]三寶感通錄。隋益州新繁縣西四十裡王李村,有書生姓荀,善書,而人莫能知。嘗於村東空中四面,書金剛經,擬諸天讀誦,人初不之覺也。後值雷雨,牧牛小兒立書經處,而不沾濕,其地干燥,可有丈余,村人怪之。爾後每雨,小兒常集其中,衣服不濕。至唐武德中,有異僧語村人曰,此地空中有金剛般若經,諸天於上設寶蓋覆之,不可輕犯,自爾於四周設欄楯,以阻人畜履踐。每至齋日,村人四遠,就設佛供,常聞天樂,繁會盈耳。

  蕭相雕檀作塔,石像應於庭中。 [注]見六救殺戮科第一聯,隋國中書句注。

  觇司馬之圓光,現大現小。 [注]太平廣記。唐李廷光,為德州司馬,持齋誦金剛經。每誦時,即有圓光在前,用心苦至,則光漸大,少懷懈惰,則光漸小暗,因此砥砺,轉加精進。

  順刺史之心願,旋雨旋晴。 [注]太平廣記。唐呂文展,開元時任阆中縣丞,誦金剛經,至三萬余遍,靈應奇異。年衰,三牙並落,念經懇請,牙生如舊。時屬亢旱,刺史劉浚令祈雨,僅誦一遍,遂獲沛然。又苦霖潦,別駕使祈晴,應時便霁。

  梵僧現身,遂延壽命。 [注]見前三得長壽科第一聯,光明現像句注。

  昙延入夢,號作聰明 [注]宋高僧傳。唐釋文照,常詣昙延法師畫像前,頂禮出家。然自憤受性昏濁,罔知诠解,一夕夢昙延身高丈許,謂照曰,吾有聰明經一卷,謹而持之,感應如拾芥。受之,則金剛經也,讀七遍而寤,自是聰明過人。

  促善婦之誕生,金剛指腹。 [注]見前一往生淨土科第四聯,息地獄之苦輪句注。

  應比邱之祈禱,玉女刳泉。 [注]金剛靈應。唐釋清虛,常誦金剛經。一日鄰家失火,虛屋略無焦灼。賢首國師法藏,特請祈泉,誦經三晝夜,恍見三玉女,於山腹以刀剜地出水,虛默記其處,掘得甘泉。

  龔妻生淨,幻一百余善現之身。 [注]見前一往生淨土科第二聯,夫人護從句注。(須菩提,此雲善現。) 

  佛子降魔,勝十一面觀音之咒。呪 [注]金剛靈應。唐少林寺山頂,有佛室甚敞,人無敢到者。釋清虛聞之,徑往誦金剛經。夜聞有聲甚厲,即念十一面觀音咒,又聞似兩牛相戰之聲,佛像皆振,咒既無效,還持本經。甫一契,影響皆絕,自後居者無患。

  紀先人於成式,呼不畏者再三。 [注]見前九消罪報科第十四聯,段氏遺訓句注。

  夢父母於楊炎,稱冥資之第一。 [注]圖書集成。宋楊炎,夢其父母,因泣問曰,釋道功德,及冥資金帛,果有用否,答曰有用。但冥間最重金剛經,為吾印施千卷,斯為第一,炎遂印施。

  善根已種,得逢雲水之僧。 [注]見前一往生淨土科第二聯,屠子修行句注。

  微命能存,更遇海濱之姥。 [注]見前八救水火險難科第二聯,宋衎扪稿句注。

  竹筒墮獄,藏法捨之兩行。 [注]續酉陽雜俎。唐大歷中,太原有偷馬賊,誣一王孝廉同情,拷掠極苦。孝廉惟念金剛經,晝夜不息。忽一日有竹兩節墮獄中,獄卒意其藏刀,破視,有字兩行,雲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書跡甚工。賊首悲悔,具呈昭雪。

  柳榭焚香,下金書之一卷。[注]太平廣記。唐內臣楊某,復恭之弟,陷秦宗權賊黨內,廿余年,但念金剛經。後權子為裹陽節度使,楊為監軍使,因誘麾下殺權子而代之,民復舊業。楊嘗就牙門外柳樹下焚香課誦,忽有金字金剛經一卷,由空中飛下,蓋精誠所致。

  網遺經於江上,螺結成團。 [注]見前八救水火險難科第一聯,江漢擊楫句注。

  葬丐婦於山阿,鴉為覆土。 [注]金剛持驗。唐廖等觀,知善化縣時,有婆日誦金剛經,於市乞食,夜則歸宿山阿。忽數日不見,群鴉噪集於其止處,人爭往視之,則抱經而化,群鴉銜土以覆之,遂名鴉葬婆。出湖廣通志。  

  易節度之金錢,足還著地。 [注]見前消罪報科第六聯,吳節度句注。

  獲龍宮之珠寶,步可陵波。 [注]太平廣記。唐嘉州任自信,常持金剛經。貞元十五年,往湖南,經洞庭湖,中有物如雲冒舟上,舟中遂失自信。自信陵波而去,至龍宮,谒龍王,命升殿念金剛經,與珠寶數十事。二僧相送出宮,一僧憑附信衡岳觀音堂紹真師,雲是汝和尚寄來,令轉金剛經。自信至南岳訪僧,果見紹真,雲和尚滅度已五六年矣。

  陳昭掌合冥中,黃箱自下。 [注]續酉陽雜俎。唐漢州孔目陳昭,見一人至床前雲,趙判官喚汝。昭至冥間,趙曰,汝知過否,窦懸殺牛,汝取一牛頭,檢格合決一百,考五十,因謂昭曰,爾有何功德,昭言曾借表兄家金剛經持誦。令合掌請,有黃幞箱經,自天而下,住昭前,視之,即表兄所借本,有燒處尚在。趙曰,此足以免,便放回。

  周缙經歸故處,紅緞如新。 [注]護法錄。元杭州周缙,日誦金剛經,有童子觸翻佛燈,經被油污,缙因以紅緞束經,投江濤中。越三年,經忽還於舊所,外為潮沙所裹,而紅緞如故,缙喜,請叢林開士題識。後八十一年,明洪武庚申,宋文憲公濂,為之作贊。   上座懷瞋,柱能壓袖。 [注]廣異記。唐原州龍興寺,因大齋會,寺主臘高宿德,坐麗賓頭盧之位下。有小僧自外後至,無坐所,遂欲就寺主下坐,寺主叱之復來,如是二次,寺主怒甚,倚柱以掌掴之,方欲舉手,大袖為柱所壓,不得下,合堂驚駭。眾議恐是小僧道德所致,小僧自言並無道行,自少至今,二十年持金剛經,眾皆贊歎,謂是金剛護力。遂於柱所焚香頂禮,衣即隨出。

  流人遇難,空竟隕鞋。 [注]廣異記。唐李惟燕,誦金剛經。其族人效之,遇安祿山之亂,伏於荒草。賊將至,思得一鞋以走,俄有物落其背,驚視,乃新鞋也。

  父亡刺血,異香出自院中。 [注]法苑珠林。唐隴西李觀,丁父憂,刺血寫金剛般若,心經,隨願往生經,各一卷。自後院中恆有異香,鄰側皆聞。

  母喪書經,芝草生於廬側。 [注]法苑珠林。唐揚州司戶曹,司馬喬卿,永徽中,丁母憂,刺血寫金剛經二卷。未幾,廬側生芝草二莖,九日,長尺有八寸,綠莖朱蓋,日瀝汁一升,食之,味甘如蜜,取而復生,喬卿同僚目睹其事。

  換第一名於御榻,夢子狀頭。 [注]金剛持驗。唐楊旬,持金剛經。子應試,夜夢金剛神曰,汝子椿,中第六名,省試又夢,試題,行王道而王,中九十六名,殿試出,又夢雲,汝子策不中主文意,置第三甲,吾於御榻上換第一名矣,此汝念經積德之報也。

  怖前二師於江亭,聽經合掌。 [注]法苑珠林。晉揚州江畔,有亭湖,神嚴峻,甚惡。西僧法藏師徒,善持咒,其徒故詣亭湖神廟止宿,殒命,師續往,又死。同寺僧素持般若,聞彼師徒並亡,因往神所,夜誦金剛經。至夜半,聞風聲,見一物偉大壅聳,長牙,眼光如電。忽攝諸威勢,來至僧前,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聽經訖。僧問何神,答湖神,信敬經師。又問前二師何故打死,答彼不持大乘經典,瞋心誦咒,欲降弟子,弟子不服,彼見弟子形惡,自然怖死,非弟子故殺也。僧以告人,人多受持此經。

  入場貓至,忽一老之來揮 [注]金剛經紀驗。清大興張秉廉,少時害一貓。後入場,屢擾之,張懼,虔持金剛經,並心經。道光乙酉科鄉試,文稿已畢,方謄清,而貓復至,張急掩卷,誦經不辍。忽一老者來,將貓揮去,並谕場後請僧速為超度。言畢,老者不見,張遂中式。

  滿宅香聞,自三更以達旦。 [注]法苑珠林。隋柳儉,夜誦金剛經,至三更,忽有異香滿宅,至曉不絕。

  寒灰作楷,幾上現光。 [注]金剛持驗。明萬歷間,楚高僧寒灰,嘗於天皇寺,以香水金末和墨,寫金剛經。至第十六分,日夕忘點燈,幾上若有微光,作楷書經,直達子夜。偶腹饑思食,起憶燈燭,則眼前黑暗矣。驚呼同房僧取火視之,字畫莊嚴,更勝平時。

  法禅挽舟,空中舉足。 [注]巾馭乘續集。明楚僧法禅,欲往廬山建庵修行。至九江,適西城外王西溪,請誦金剛經,期滿三年,奉赀三百兩。後誦畢,止與百金,不能建庵,所得之金,強半布施,僅持空缽。有藩王,舟抵九江,雇僧充纖夫,時眾舟遇逆風,不能前,獨僧挽之舟如駛,且足下騰空尺許,王見驚駭,僧亦不自知。诘問,始悟念經之故,王遂賜銀三百兩建庵。

  風起兩番,白寫原文完璧。 [注]受持果報。明嘉靖四十三年,東南大荒。蘇州洞庭山某寺,有唐白樂天所書金剛經全卷,為鎮寺至寶。是年寺眾饑,主僧不得已,取此經質山塘王宦米五十石為食,宦施米還經。僧領歸,過湖,盛稱宦德。舟眾請經一看,僧才展開,忽大風揭經前數幅,飄空入雲而去,僧懊悔不已。三年後,忽有上官聞此經名,陷僧於獄,逼而獻之,上官以非全卷,不惬意,釋僧而還其經。僧過湖,又遇大風昏黑,[舟*義]舟登岸,入一深村避風,至一老漁戶家,則壁間粘前所失經數幅,毫無傷損。漁戶姚姓,詢之,雲三年前有火光一道,墮田中,驚視之,是字紙,因粘於壁。僧悲泣頂禮,稱頌韋馱,備述顛末。謂非前番神風,則經歸豪門,非此番神風,則經難完璧。姚亦感悟改業,重赀裝裹,還經歸寺。

  夢憑一字,神書示兆多男。 [注]金剛感應。明鄞縣施振宇,四旬無子,禮天童密雲和尚,命名通等。示雲,汝能齋僧,持金剛經,自然有子。即依言禮佛發願,夜夢金剛神書一兆字與之,歸即茹素書經虔誦,歲設齋供,後生五子。

  雲成五色,副室生兒。 [注]金剛感應。清浙江提督張傑,六十無子。夫人陳氏,日誦金剛經,康熙五年二月,就天童寺修華嚴忏法,山中現五色雲者七日。秋七月,副室舉一子。

  客夢一人,郎君登第。 [注]金剛感應。明嘉禾沈光華,偶與吳某言,晨朝茹素,誦金剛經,積二十年。吳漫應之,無何,吳晨起,疾馳詣沈賀雲,郎君登第矣。問其故,曰,夢一人言,郡中一士夫,以持經功德,其子得隽,思當是公。秋公子應明,果登鄉薦。

  卷卷書名,冥府啟文公之帙。 [注]受持果報。明萬歷間,衛輝同知文元發,不信釋氏。因病夢游冥府,始知地獄非虛,遂留心釋典,日誦金剛經。與老友王洪岡相聚,即背誦。長子震孟,為大魁,亦嘗手隸金剛經勒石。有吳生者,夢入幽冥,有人指入一小門,見殿宇嚴麗,中列龍藏,旁有甲士守護。啟視,梵帙莊嚴,卷卷標文元發名字,詢之,雲皆文某平日所誦也。覺而述其夢於同館文先生,乃元發之叔,自是吳亦持誦不辍。

  層層旋紙,半空飛高貴之鞋。 [注]金剛靈應。明太倉高貴,開鞋鋪。天啟五年六月,壁間所禙之襯,劃然聲如裂帛,飛入半空,觀者如堵,漸次墮落,更有數片,直飄向北城外普同塔始下。僧取視之,悉為金剛經紙。蓋貴不識字,收用經紙,故天神示儆如此。(以上共二十聯,四十條。) 

  文獻足征,感應如響。此功德不可思議者十也。

  △三回向  

  止淨,學慚固陋,未免掛一漏萬之譏。性阙誦持,饒有得後遺前之憾。 [注]楞嚴經。周利槃特迦言,我阙誦持,無多聞性,憶持如來一句伽陀,於一百日,得前遺後,得後遺前。

  入海算沙,明知自困。 [注]證道歌。入海算沙徒自困。   因標見月,敢謂無人。 [注]楞嚴經。如人以手指月示人,彼人因指當應看月。若復觀指以為月體,此人豈惟亡失月輪,亦亡其指,何以故,以所標指,為明月故。

  爰為贊歎之文,庸作香華之散。且數他家之寶,藉開華屋之門。 [注]華嚴經。如人數他寶,自無半錢分。楞嚴經。我今猶如旅泊之人,忽蒙天王賜與華屋,雖獲大宅,要因門入。

  願以此不可稱不可量不可思議之功德,回向菩提。即與彼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之眾生,同生安養。 [注]梵語菩提,此雲覺道。即無明淨盡,福慧圓滿之佛果。梵語須摩提,此雲安養,又翻安樂,妙意,極樂,清泰等,在我此娑婆世界之西方,乃阿彌陀佛所化之淨土也。(娑婆,此雲堪忍,謂堪能忍受諸苦也。)釋迦牟尼佛,示娑婆穢土,俾眾生知厭求離,名之為折。阿彌陀佛,示極樂淨土,俾眾生知忻求生,名之為攝。折攝二門,旨歸一致。又阿彌陀佛因地,發四十八大願,度脫眾生。(見無量壽經)以故有能念佛名號者,臨終即來接引,令生安養,隨其功行淺深,生於九品蓮華之中。(見觀無量壽佛經)念金剛經,若能至誠懇切,自可消除業障,增長福慧,更加念佛回向,決定往生西方。一得往生,則超凡入聖,登不退地。又復親炙彌陀,參隨海眾,自然圓成三身四智五眼六通,一切功德。今人每執金剛無相之語,謂念佛著相,不如參禅。不知即相離相,是真無相,離相執無,是轉著相。永明大師雲,有禅無淨土,十人九蹉路。無禅有淨土,萬修萬人去。菩薩如文殊,普賢,馬鳴,龍樹,無著,天親。祖師如智者,慈恩,清涼,永明,蓮池,蕅益等,皆念佛求生,他更何論。誦金剛經者,宜兼念佛回向往生,則於持經利益十種中,定證第十往生淨土之果,不僅得前九種之善因而已。余均見本經。

  敬為現在印施流通,及諸閱者,後來印施流通,及諸閱者,說偈回向曰。

  猗欤觀世音,誓願難思議,久成等正覺,復現菩薩身。隨類而逐形,尋聲以救苦,可惜世間人,多多皆不知。故特著此書,冀得廣流布,幸蒙諸善信,任印已數萬。從此屢續知,屢續相任印,能至數十萬,庶慰菩薩心。又復遍翻刻,中外廣傳播,俾知觀世音,實一切依怙。譬如大火炬,普照於昏衢,亦如巨鐵輪,普渡諸沉溺。盲人之導師,病夫之醫藥,寇賊時城郭,饑馑時稻糧。須知菩薩恩,逾天地覆載,縱盡劫宣揚,亦止示少分。願諸任印者,業障悉消除,福慧鹹增長,諸凡皆如意。生則獲五福,沒則登九品。過去諸祖宗,資之生淨土。現在各椿萱,鹹皆獲壽康。所有子與孫,悉能振家聲。年歲常豐登,盜賊悉革心,家家崇慈善,處處行仁義。俾此澆薄俗,轉作淳樸風,法界諸有情,同得圓種智。

  民國十五年丙寅春釋印光和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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