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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行三博士:四十二章經講錄 第二十三章 妻子甚獄  

第二十三章 妻子甚獄

佛言:人系於妻,子,捨,宅,甚於牢獄,牢獄有散釋之期,妻子無遠離之念;情愛於色,豈憚驅馳?雖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門,出塵羅漢。

   (解)佛說:人們為著戀愛妻子,及為妻子而努力以建造房屋,勞神役形,其所受的苦,實在是比坐牢獄更大。因為若有人犯法律,而被判坐牢獄的,還有受罰期滿時,而得釋放;但是被妻子所縛的心,是無期徒刑,從來是未曾得到釋放的。男人為妻的色所迷,就發生愛情,因迷愛著妻,所以不顧身體怎樣的受苦,也要竭力鑽營,以博妻的歡心,雖然有時冒著如入虎口的大危險,也情願地干去;他簡直是跳入深泥,而死在泥中,這種人就叫凡夫,或叫俗人。如有人懂得妻子的纏縛,是最危險的,而能逃出這危險的門,他就是跳出色,聲,香,味,觸,等塵的羅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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