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流通分(囑累品)
一、概說
囑累,囑,是付囑,累,是憑累、擔累,佛以如來家業相付,這是重任,有荷負,故言累。也是佛謙下之詞。殷勤付囑,緣累不輕,付囑憑累,是法水長流,群生信解,所以叫囑累。在全經中,流通分非常重要,它猶如人的雙腳,人再有健康的身體,發達的頭腦,如果沒有雙腳,則行之不遠。
太虛大師說,釋尊以此經法功德,乃為無量億劫修集,能令南閻浮提眾生,由是悟入佛之知見,故付囑彌勒,累其廣宣流布於此人間,及如何修行信解之法。有法師將此一品經分成五個部分:一、付囑彌勒;二、諸菩薩發願弘揚;三、四王自誓擁護;四、命阿難受持;五、大眾聞法歡喜,信受奉行;為了明了起見,我將此品分為二部分作解,使其思想內容更加明了。一、如來囑累;二、會眾流通。
二、如來囑累
於是,佛告彌勒菩薩言:“彌勒!我今以是無量億阿僧祗劫,所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付囑於汝。如是輩經,於佛滅後,末世之中,汝等當以神力,廣宣流布於閻浮提,無令斷絕。
不付阿難,因為阿難“無有神力“,不能令大法宣流。不付維摩,因為他不是此土菩薩。不付文殊菩薩,因其游方不定。彌勒當來於此成佛,故付於彌勒,合情合理,彌勒也能擔當此任。同時,彌勒也正因為擔當此任,而得以功德成就。
所以者何?未來世中,當有善男子、善女人,及天龍、鬼神、乾闼婆、羅剎等,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樂於大法。若使不聞,如是等經,則失善利。如此輩人,聞是等經,必多信樂,發希有心。當以頂受,隨諸眾生,所應得利,而為廣說。
此段三重意思:
一、約理教以辯得失,入理為得;
二、唯就教以明其失;
三、唯就理以彰其失;
彌勒當知,菩薩有二相,何謂為二:一者好於雜句文飾之事;二者不畏深義,如實能入;若好雜句文飾事者,當知是為新學菩薩;若於如是無染無著,甚深經典,無有恐畏,能入其中。聞已心淨,受持讀誦,如說修行。當知是為,久修道行。
僧肇法師說:行之深淺,各有異相,得失兩陳,以勵護持法者;佛說一切經典,憑借語言文字以顯經義,所以聽法的人,必須“因指見月“,“得魚忘筌“才可以。好文言佳句,顯然是新發心的菩薩。大乘佛法義理雙照,圓融無礙,中道義玄,所以聞法聽經,不能圓解,而是將空有等概念相對立,或以他說否定彼說,或以此經對立於彼經,這都說明學修者智慧心量是有局限的,而不是佛所說法有異。如果聽聞學修了大乘佛法,無染於字句,不住於法,體達法無定法,沒有恐怖畏懼,並能依之久久修行,則反證其人“久修道行“,已於大乘法門久植善本。
彌勒,復有二法,名新學者,不能決定於甚深法。何等為二:一者所未聞深經,聞之驚怖生疑,不能隨順,毀謗不信,而作是言:我初不聞,從何所來。二者若有護持,解說如是深經者,不肯親近供養恭敬。或時於中,說其過惡。有此二法,當知是為新學菩薩,為自毀傷,不能於深法中,調伏其心。
一、對於沒有聽聞過的大乘經法,因為信心善根等因緣,不能生起決定信心,初次聽聞便生起恐懼,“毀謗不信“,這是其一種表現;
二、對於講說大乘實相決定經典的人,不但不供養恭敬,反而誹謗。所以這段經文重在示誡心量狹小者,新發意學修者,不可以以自已狹劣的心行,去量度大乘法和發大心的人。
彌勒,復有二法,菩薩雖信解深法,猶自毀傷,而不能得無生法忍。何等為二:一者,輕慢新學菩薩,而不教誨。二者雖解深法,而取相分別,是為二法。”
其一,雖有深解,但沒有運用在實踐中。類似的表現不可勝舉,集中表現在輕慢新學,不願教誨上;
其二,雖有深解,專致力於名相,取相分別,這是說法人易犯的二種過失。
三、會眾流通
彌勒菩薩聞說是已,白佛言:“世尊!未曾有也。如佛所說,我當遠離如斯之惡,奉持如來無數阿僧祗劫,所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若未來世,善男子、善女人,求大乘者,當令手得如是等經。與其念力,使受持讀誦,為他廣說。
念力,指憶念力。與其,是給學修此經的人,以神通力加持,令所聞不忘。
世尊!若後末世,有能受持讀誦,為他說者,當知皆是彌勒神力之所建立。”佛言:“善哉!善哉!彌勒,如汝所說,佛助爾喜。”於是一切菩薩,合掌白佛:“我等亦於如來滅後,十方國土,廣宣流布,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法。復當開導,諸說法者,令得是經。”
彌勒自誓流布此經的同時,菩薩們也發願於十方闡揚大法。
爾時,四天王白佛言:“世尊!在在處處,城邑聚落,山林曠野,有是經卷,讀誦解說者,我當率諸官屬,為聽法故,往詣其所,擁護其人,面百由旬,令無伺求,得其便者。”
惡魔鬼神,遍界皆有,如果不是神靈統帥,處處惱害於人,四天王是它們的首領,現在在佛前發誓,擁護佛法,佛滅度後,修行人不患擾亂之難。
是時,佛告阿難:“受持是經,廣宣流布。”阿難言:“唯然!我已受持要者,世尊!當何名斯經?”佛言:“阿難!是經名為維摩诘所說,亦名不可思議解脫法門,如是受持。”
因為阿難將來是結集經典之人,故專此受命。經文內容體系龐大,舉經名,以綱舉目張,使學人得其要領。一經之題,如人之雙目,目是人全身精神匯集之處,經題也如是。
佛說是經已,長者維摩诘、文殊師利、捨利弗、阿難等,及諸天人阿修羅,一切大眾。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經中維摩所說居多,現在經“佛說“是經己,是為了“名分不越“。《大論》釋“歡喜“有三義:一、能說人清淨,佛無礙智無有錯謬名為清淨,今遇此人,故歡喜;二、所說清淨,能令眾生得入三昧,離虛設故,所以歡喜;三、依法所得果清淨,如聞品獲益,得無生忍,得如是果K曰斷病
至此,全部《維摩诘經》釋完。之所以補後十八章的用意是為了讓學人,從本經的翻譯、論注、流傳、感應四方面,從經文的外圍了解此經的重要性,以增廣見聞,助長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