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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俱捨論》略史及綱要(曲世宇)  

《俱捨論》略史及綱要

曲世宇


  《俱捨論》全稱《阿毗達磨俱捨論》,是印度世親菩薩所著。世親菩薩最初是從一切有部出家,學習《大毗婆沙》等小乘部派佛學,因此常以小乘駁難大乘。後來吸收了一些經部的知見,對小乘就略覺不甚滿意,從其所著小乘佛學代表作《俱捨論》中即可略窺端倪。適逢世親菩薩的哥哥無著菩薩示以《十地經》和《無盡意菩薩所說經》,遂回小向大,轉弘大乘。

  世親菩薩一生著作頗豐,其中小乘論五百部、大乘論五百部,人稱千部論主。本論是其代表作之一,它是佛法知識的寶庫,是學習佛法的必讀之書。關於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三界六道、生死流轉及還滅等方面的知識,《俱捨論》中所說最為詳細,《發智》、《六足》、《大毗婆沙》等內容亦無不攝盡,因此被譽為“聰明論”、“慧毒門”(如身少破,著少毒藥,片刻毒滿全身。此論亦爾)。此論傳至西藏後,諸大德也十分重視,尤其格魯派將之列為必學的五部大論之一。在藏傳佛教正規學制中,《俱捨論》是專攻四年的課程,畢業後方可考取顯教格西學位,以難度大而著稱。

  

一、《俱捨論》略史及傳承
  在釋迦世尊涅槃後的一百年間,僧團對佛法的認識深淺雖略有不同,但並無太大的出入。後期部派的出現,始自摩诃提婆(義為大天),作五事頌,標新立異,有朋其說,有言其非,從此輾轉分出十八部。

  在佛滅後四百年初,古印度貴霜王朝之第三世王迦膩色迦異常信仰佛教,經常請僧人入宮,供養問道。但僧人們的回答卻各有不同,他非常奇怪,因而請教當時著名的脅尊者。尊者說,各部所說雖不盡同,但依之而修,皆可成就。國王便問:既然如此,哪一部的立論最殊勝呢?尊者說是一切有部。於是召集一切有部學修俱勝的阿羅漢四百九十九位和大乘菩薩世友共五百人,共同結集一切有部之三藏法典。由世友主持商定、馬鳴記錄,結集經律論三藏,各有十萬頌。其論藏即著名的《大毗婆沙》,只許在迦濕彌羅本國學習,不許外傳。

  當時世親尊者曾經學習過有部思想,後來又學到了一些經部觀點後,深感有部思想不是很完善。為了驗證此事,就重新化名到迦濕彌羅去深入學習《大毗婆沙》。在四年的學習當中,常常以經部的觀點破斥有部的學說。當時有一位羅漢叫悟入,就是眾賢的老師,被問的難以回答,感到非常奇怪,當知道是世親後,為免遭不測,勸其回國。

  經過此番學習,世親菩薩對有部思想已了然於胸,對有部和經部二部觀點之異同,也徹底通達。於是回國後即開講《大毗婆沙》,將每日所講之內容概括為一頌,歷經兩年始講畢,共集六百頌,這就是著名的《俱捨論頌》。頌傳到迦濕彌羅後,婆沙學人認為這是世親根據《大毗婆沙》寫的提要,是《大毗婆沙》的高度概括,很便於學人學習,因此非常高興。但是悟入看出了問題,知道他並不是專門闡揚有部思想的,而且還有批評的內涵在內。雖然表面上是推崇《婆沙》,實際上是贊許經部的觀點。凡是文字上帶有傳說傳許等字眼,即表明按有部的傳承是如此說,以表示世親本人並不如此認為。但就頌文來看,並不是很明顯,可令作一解釋即知。於是奉獻了一百兩黃金,請世親解釋此頌。世親遂釋本頌,共八千頌,就是《俱捨論》,藏傳佛教稱其為《俱捨論頌·自釋》。果如悟入所說,以經部觀點而破有部之不足。

  由於《俱捨論》對《大毗婆沙》作了批評,引起了《婆沙》學者們的辯護,其中最為有力的是悟入的弟子———眾賢論師,寫了一部兩萬五千頌的破論———《俱捨雹論》。據說當此論寫好後,欲找世親面決是非,世親菩薩得知這一消息後,公開說:“阿阇黎眾賢,是通達《大毗婆沙》的大德,不易使他轉變,也沒有讓他辯論失敗的必要。”後來將《俱捨雹論》改名為《順正理論》。

  《俱捨論》最初傳入漢地,是在陳文帝天嘉四年,由真谛三藏將梵文本譯成漢文。其後唐貞觀年間,玄奘法師去印度學法,曾在迦濕彌羅僧伽等論師前就學《俱捨》,歸國後在大慈恩寺又重新翻譯。其弟子有普光、法寶等各作疏釋加以弘揚,稍後又有圓晖法師著《俱捨論頌疏》,因言簡義精、要而不煩,故深受學人喜愛。唐以後,由於各種原因,《俱捨論》曾一度失傳。民國初期,由楊仁山從日本攜回大正藏本,使得此論在漢地再次弘揚。近代,有演培法師《俱捨論講記》、浙江智敏法師的錄音等。

  《俱捨論》傳入藏地,最早是在前弘期。嘎瓦華則、香益諸師學習《俱捨》後譯成藏文,又由巴擦譯師翻譯了世親弟子的注疏。藏地著名的《俱捨》解釋很多,一世達賴的《俱捨論疏》、一世嘉木樣的《大疏》等,都深受學者重視,至今傳承未斷,講傳不衰。


二、《俱捨論》綱要
  (一)論名略解

  “阿毗”此翻“對”,“達摩”此翻“法”,“俱捨”此翻“藏”,《阿毗達摩俱捨論》譯成漢文就是《對法藏論》。對法是無漏慧的異名。“對”有兩種含義:一是對向涅槃,是指以因對果而言,即此無漏慧能對向涅槃果法;二是對觀四谛,是指以心對境而論,即此無漏慧能對觀苦、集、滅、道四聖谛。“法”也有二種法,一是勝義法———涅槃,二是法相法———四聖谛。

  從《俱捨論》本身的思想來看,只有此“能對”的無漏淨慧才是真正的對法,涅槃和四聖谛不能算是對法,因此法寶法師只承認有四種對法。如《俱捨論頌》中所說,一是自性對法,指的是無漏淨慧;二是隨行對法,指的是此無漏慧相應心、心所等二十八法;三是方便對法,指的是有漏的生得、聞、思、修四慧;四是資糧對法,指的是《發智》、《六足》等闡發“對法”義理的諸論。而不承認境界對法———四谛,和果對法———涅槃。以上所說“自性對法”和“隨行對法”屬於勝義對法,是真正意義上的對法;“方便對法”和“資糧對法”屬於世俗對法,是勝義對法的基礎。只有通過世俗對法的熏習,才能生起勝義對法。

  “藏”也有兩種含義:一是包含的意思,《俱捨》中包含了《發智論》、《六足論》等中所闡發的對法義理。實際上,《俱捨》是對這些論的總結歸納和高度概括,可以說是包含了各種對法理論的寶庫,所以稱為“藏”。二是所依的意思,從另外一個角度說,《俱捨》所闡述的內容也不是另從他處而來,而是依靠《大毗婆沙》、《發智》、《六足》等論所說安立的,如世親菩薩所說:“迦濕彌羅義理成,我多依此釋對法。”

  但這些對法也並非是世親等論師所創造的,都是佛在各經中散說的,由各大論師歸納結集,總結成論,以便供後人學習。眾生無始以來輪回六道,其主要原因就是無明煩惱,而唯一能滅除煩惱的就是智慧。對法論中主要闡明智慧,因此對於對法論的學習,對學佛者具有極大意義。

  (二)本論組織結構

  《俱捨論》將有部極繁瑣的思想巧妙地加以整理歸納後,攝為八品。這八品表明了世親菩薩對有部學說重新組織而成的體系,那就是以四谛為中心。另第九品是破我品,以破除外道執著為主。

  《界品》和《根品》從總體上建立有漏、無漏法,屬於總說四谛的性質。《界品》中主要講述五蘊、十二處、十八界。無論是主體的生命世界還是客體的物質世界,都能將之攝盡無余。蘊是指同類事物的匯聚。五蘊中的色蘊是指一切物質的總稱,在人則指肉體。受蘊是指人的感覺功能,分苦、樂、不苦不樂(捨)三種。想蘊是指人的認識功能,以能產生表象為體,分直覺型和思維型兩種。行蘊是除以上所說以外的所有心理活動以及時間等概念。識蘊指人的了別功能,有五官識和第六意識。

  “處”是指能產生識的地方,如眼和色和合能產生眼識,十二處是指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色聲香味觸法六塵。“界”是種類的意思,十八界就是十二處加上六識這十八種不同種類的法。其中五蘊是針對只把精神部分愚執為我的利根眾生所講,因此只重點分析屬於精神的受、想、行、識四蘊。十二處是針對只把具有物質特性的身體愚執為我的中根眾生所講,因此重點分析屬於物質的五根、五塵。十八界是針對將物質和精神都愚執為我的鈍根眾生所講,所以廣講十八界。並從二十二個角度進行觀察、分析,深入細致地闡發三科的義理。

  《根品》分三大部分,首先講解二十二根。諸法作用最為增盛名根,共攝有二十二種。其次講解五位七十五法,這是對宇宙中一切法的歸納、總結。其中屬於色法(即物質)的有十一種,心法即六識,心所有法四十六種,不相應法十四種,無為法三種。而這七十五法並非個別的獨立存在,而是存在於相互關聯的關系之間,這就是因緣果報論。法不孤起,仗緣方生。所以最後講六因、四緣、五果。

  《世間品》、《業品》、《隨眠品》這三品講述苦、集二谛,即有漏的生死流轉因果。《世間品》講苦谛的內容,《業品》和《隨眠品》講集谛的內容。世是苦果,業是苦因,煩惱是苦緣。

  《世間品》中主要闡述有情輪轉於五趣的情況以及有情的生存環境等。有情世間即所有胎生、卵生、濕生、化生等一切有情生命,在本品講解十二因緣中對有情輪轉的情況有詳細的論述。器世間就是我們的生存環境,在本品中主要講述由業所感之三界,即欲界、色界、無色界是也。其中地獄、餓鬼、畜生、人以及六欲天都屬於欲界范疇,四禅天屬於色界,四無色天屬於無色界。但無論是有情世間還是器世間都脫離不了輪回的體性,因此俱為苦谛所攝。

  而有情之所以輪轉於五趣,是由造業所得的果報,故接著講《業品》。本品開章第一頌就說“世別由業生”,認為世間的種種差別都是由“業”造成的。“業生世界說”是佛法的世界觀,是區別其他宗教的神創世說的標志。可以說業果思想是整個佛法大廈的奠基石、人上升和下墮的關鍵。但業並不是什麼外在的某種神秘的力量,因此首先講解業的體性。所謂“業”者,即是思想、語言和行為,如論中說的“思及思彼起”。可以說,有什麼樣的思想、語言和行為,就有什麼樣的人生和世界。由此可以看出,佛教業果思想人文化之所在。所謂“人間佛教思想”亦融攝在內,“隨其心淨則國土淨”的思想也難離其義。在本品中廣為分別十善、惡業道以及各種業,也無非是令人斷惡、修善,由此而漸次解脫生死。

  而有情之所以造業,是由於無明煩惱的摧動、驅使,故本論的《隨眠品》,著重講說三界的各種煩惱行相。首先講解根本煩惱,分為十種,即貪、嗔、癡、慢、疑、身見、邊見、戒禁取見、見取見、邪見。此外尚有隨行煩惱等。只有對這些煩惱的行相有了清楚的認識,對煩惱的生起條件有了充分的了解,在實際修行時方可漸次斷除,否則,說斷煩惱只是口頭罷了。

  《賢聖品》、《智品》、《定品》這三品講述滅、道二谛,即無漏的生死還滅因果。《賢聖品》講滅谛的內容,《智品》和《定品》講道谛的內容。賢聖是無漏果,智是無漏因,定是無漏緣。

  《賢聖品》中廣明二乘證果次第。 五停心觀、暖等資糧道、加行道屬於賢位,從見道開始的四果、四向屬於聖人。四果、四向的證得,要靠智慧和禅定,故接下來講《智品》和《定品》。智分有漏智和無漏智,生得慧、聞慧、思慧、修慧是有漏智,緣欲界的法智和緣上二界的類智是無漏智。智的功能在於斷煩惱。定分四禅、四無色定等,每一種定都有近分定和根本定。定的作用在於產生無漏智和引發神通等。最初的無漏智產生即見道時,必須依九種能產生無漏智的禅定中之一種方可。一些外道連什麼是定、定有幾種、依哪些定可以見道都分不清楚,根本入不了正定,卻自稱開悟見道,我們據《智品》、《定品》就比較容易辨別真假。

  《破我品》中闡述了佛教認識事物本質的根本立場。眾所周知,佛教是無我論者,雖然在有部、經部、唯識、中觀四種學派中無我的內涵有所差異,但承認無我是一致的,這也是佛教區別外道的一個重要標志(四法印中的諸法無我印)。

  在本論中,論主世親菩薩對外道所執的常一、自在、恆常不變的大我、梵我等作了深刻的批判,認為外道所執的“真我”如果真存在的話,那一定是在五蘊之中或五蘊之外,定非在他處。但若在五蘊之中,“我”則有五個、“我”則無常、“我”則隨五蘊而變化,由此產生的這些過失即使是外道自己也不會認可的。若“我”在五蘊之外,那和五蘊有什麼關系呢?風馬牛不相及啊。因此外道所執的常一、自在之“我”是根本不存在的,純粹是無明虛構的產物。

  另外,造業、輪回、受報的世俗假我還是存在的,如果一並都加以否定,則會損壞緣起法則,墮入斷見中。如本論中說:“若承認真我,則為見牙傷,若否定世我,則入斷見流。”由此,世親菩薩認為,我們要斷除的是本來莫須有而由於無明妄執為有的“我”,並非五蘊的假名我,這在《世間品》中亦可略窺端倪。如在論說輪回主體的時候說:“無我唯諸蘊”。由於世親菩薩在著本論的時候尚未完全接受大乘思想,因此也只是主要論述“人無我”,而未涉及到“法無我”。

  以上只是對《俱捨論》的概略之說。在素以大乘自居的中國,作為主要講解佛法基本理論修持體系的《俱捨論》,由於被判為小乘教而被“打入冷宮”千余年,備受冷落,這是非常令人痛心的事情。能海上師曾說,認真學習修持四部阿含,則神通、光明不求自來。而四阿含幽邃、關鍵之所在盡攝於本論,大乘佛法之立本光大亦賴於此。故希望諸位同仁能共同重視、學習、研究和修持《俱捨論》,使之發揚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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