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臨終助念特殊情形的處理
(一)、神識昏亂 臨終若神識昏亂,可用棉花蘸大悲水塗嘴唇,即可令神識清明。還有以大悲米水或以大悲咒加持之香灰沖水飲用的。現今雖然礦泉水盛行,但以大悲咒加持清淨、無蟲之水即可成為大悲水。我們提倡用六字佛名對著水杯稱念四十八聲,成為名號大悲水,作用也是一樣的。因一般信眾能誦念大悲咒的並不多。 (二)、昏迷 一發病即昏迷,甚至耳目二根不起作用,而神識尚未離體,助念者當視如清醒病者同等看待,盡力助念,仍有效驗。 (三)、中風失語 若病者平素信願念佛,臨終中風失語,神識昏迷,遇善友助念,其功德利益,不可思議,或有轉醒,得聞佛聲,則能發起信願,跟隨念佛,即得往生。設令昏迷至死,於中陰身期間,得聞佛聲,也可憶起平素信願。即或不能今生往生,遇善友念佛勝緣,也能增長來世往生淨土之善根。 (四)、聾者 聾人因宿世耳根所造的業,感得此報。其耳根雖缺,聞性不失,所以斷氣之後,第八識自然能聞能覺能知,如果得到善友助念,以堅固信願,一意求生西方,也可感佛來迎。 殘廢人的神識脫離肉體後,失聰的聾子能聽見聲音,盲人瞎子可看見東西,因為斷氣後,第八意識的知覺作用己不受此限制。 (五)、未及助念即斷氣 病者剛斷氣,或已氣絕未超過三小時,助念者方至,此刻,宜以簡明扼要的生西信願,高聲開導亡者,再行助念。因為其斷氣時,心必惱亂,高聲開導,臨終開示,令其知覺,而有所依循。此乃緊要關頭,切莫等閒視之。 (六)、掙扎嘶吼 如臨終者因極度痛苦掙扎而吼叫嘶喊,或如《地藏經》所言,陰間眾生幻化為眷屬親友,前來接引,令臨終人,心生怖畏,有面色發青等情形時,系冤親債主纏身,令其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為解冤釋結,超度其冤親債主,令自他兩利,此時仍應念佛。 (七)、惡業深重 如果亡者生前障礙別人修行、毀壞佛像、經典……等,以其惡業深重,死相必是慘不忍睹。助念時,可先為其授三皈依,令求忏悔,再講臨終開示,再行助念。 (八)、墮胎 曾墮胎者,應虔誠禮拜阿彌陀佛求忏悔,並回向冤親債主,解冤釋結,方不致命終發生障礙。 (九)、病苦疼痛 有的人臨終時,因病苦而疼痛難當,此時應注射止痛劑、鎮靜劑,以免因病苦而無法攝心念佛。注射針劑須發揮止痛作用,但以不傷害腦部清醒為原則。若全身麻醉,病者昏迷,即無法念佛,當謹慎選擇。 對癌症患者而言,疼痛乃最大苦惱。據統計,末期患者中約60%~90%有癌痛現象。此時,癌細胞多已轉移至骨髓,而骨痛乃癌痛中最嚴重者,此刻若欲念佛,為劇痛所擾,恐己力不從心。這時可以打止痛針。只要老實念佛,不少癌症患者的疼痛會減輕。 (十)、回光返照 助念一段時間,病者或有精神旺盛,病勢好轉情形,此乃回光返照現象,切莫等閒視之,應注意其變化,恐怕在二小時內即會斷氣。 (十一)、橫死 生死事大,人命無常。橫死者,在死後仍應加強助念。橫死是指火災、水災、車禍、瘟疫、暴病、空難、巨風、誤殺等等非正常的死亡。念佛人橫死並非念佛不起作用,而是宿世惡業成熟顯報應,但它是重罪輕報,本應墮三惡道,只顯一下報身的不正常死亡而己。只要念佛人有信願行而矢志不移,或能遇善友開示助念,仍可往生極樂。 即使平素未嘗念佛,臨終時,只要不生反對念佛,都有往生資格。助念者只要沒有躁急狂妄態度,無論男女老幼貴賤僧俗,皆可參與。故知念佛饬(音赤)終最為方便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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