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可恨?
在一次發放慰問金時,我終於見到了總找單位要錢、總要交待後事、總想見領導的她:手指已經嚴重變形,一下子就能讓人聯想到雞爪;四肢已經只剩下皮包骨;頭和軀干由於激素作用而浮腫,看起來很大。她上有八十多歲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的老母親,下有患紅斑狼瘡的尚未成家且需長期服藥的女兒,這三個人全靠她每月1000元左右的退休金生活。好可憐!後來從別人的支言片語中得知,她年輕時也曾風光一時,先後有幾個老公,如今卻沒有一個人管她,只有那位八十多歲的老母親在她身邊陪護。如今的她,活著遭罪死又死不起,她是她老母親和她女兒唯一的經濟來源,為了她們她也得活著。我不知道是什麼因緣讓她們三個人成為今世的這種關系,但她讓我想起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這句話,從她的身上我也明白了有因就有果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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