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順的階段
作者: 傅佩榮 老萊子,春秋時期楚國隱士,為躲避世亂,自耕於蒙山南麓。他孝順父母,盡揀美味供奉雙親,70歲尚不言老,常穿著五色彩衣,手持撥浪鼓如小孩子般戲耍,以博父母開懷。一次為雙親送水,進屋時跌了一跤,他怕父母傷心,索性躺在地上學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以敬孝易,以愛孝難;以愛孝易,而忘親難;忘親易,使親忘我難;使親忘我易,兼忘天下難;兼忘天下易,使天下兼忘我難。 ——《莊子·天運》 儒家談孝順,可謂名正言順。《莊子·人間世》特別借孔子之口說:“天下有兩大戒律:一是命,一是義。子女愛父母,這是自然之命,也是人心所不可解除的;臣子侍奉國君,這是人群之義,無論任何國家都不能沒有國君,這在天地之間是無可逃避的。這叫做大戒律。” 簡單兩句話,說出了儒家的信念,難怪有人認為莊子曾經是儒家弟子。孔子在《論語·微子》中讓子路宣布儒家的立場:“長幼之間的禮節都不能廢棄,君臣之間的道義又怎麼能夠廢棄呢?君子出來從政,是做道義上該做的事。至於政治理想無法實現,則是我們早已知道的。”這不是“知其不可而為之”嗎?這麼堅持的理由不正是“無所逃於天地之間”嗎? 忠是如此,孝更是如此,那是出於“命”,因為子女愛慕父母親乃是出於天性,所謂“不可解於心”,心中就是放不下,非要孝順不可。孟子稱贊舜的理由之一,即是他“五十歲還在愛慕父母”。莊子同樣肯定孝順是必要的,而且他的說法別開生面,讓人有驚艷之感。 以下我們稍加分析“孝的幾個階段”。 用恭敬來行孝:按禮儀的規定,昏定晨省,出於恭敬之心向父母噓寒問暖。即使看到父母將會犯錯,也要溫和委婉地勸阻,如孔子所說的:“事父母幾谏,見志不從,又敬不違,勞而不怨。”(《論語·裡仁》)意即:即使父母不接受我的勸阻,仍然要恭敬地不觸犯他們,內心憂愁但是不去抱怨。 用愛心來行孝:對父母的愛慕之心,將使子女“保持和悅的神色”。(《論語·為政》)朱熹的注解說:“蓋孝子之有深愛者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故事親之際,惟色為難耳。”和悅的神色必然出自深刻的愛心。 行為時忘記雙親:由習慣而成自然,不必考慮自己的職責就可以做到孝順的要求。亦即,把雙親當成自己的“生命共同體”,行孝時毫無壓力可言。 行孝時使雙親忘記我:雙親接受我的行孝,也是由習慣而成自然。換成雙親把我當作“生命共同體”,好像成為他們終身最有默契的朋友一般,可以對我無話不談,真是天倫之樂,其樂融融。 我同時忘記天下人:我與雙親都在人世間活動,但是我行孝時,可以忘記天下人的存在。意即:別人的看法、世俗的評價,對我已經不再有任何影響。不但像“父子騎驢”的事情不會出現,父子之間的融洽感情實非旁觀者所能測度。 使天下人同時忘記我:天下人見到我與父母親相處,有如“魚相忘於江湖”;久而久之,大家也就習慣看到我們一家人的生活模式。天有四時,人們按照春夏秋冬的韻律安排作息;真正的孝順也有如四時,人們不知不覺地認為原本應該如此,以致根本忘了“我在孝順”這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