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達吉堪布:入菩薩行廣釋(第十品回向)


 2012/1/20    熱度:12287    下載DOC文檔    

第十品 回向

丁四、(如是善果利他回向品)分二:戊一、品名;戊二、正論。

戊一、(品名):回向。

回向即是“回己善根,有所趨向”,將所造善根力集中加於某目的,使之盡快得以實現。有關回向的必要與重要性,在前面已數次引用《慧海請問經》中的教證加以了說明,此處不再贅述。作為修行人,回向是必需的後行修法。當然回向本身也有不同層次,最為殊勝的為安住於三輪體空中回向,次之為相似地住於空性中回向;沒有達到這些境界的修行人,可以發願:佛菩薩高僧大德們如何回向,我也如是回向。然後一心一意地念誦回向文。

關於回向,高僧大德們有不同觀點。阿底峽尊者說過應於三輪體空之中回向,即安住於回向者、所回向的善根、回向對境(眾生),全部是空性的境界中回向。寧瑪巴和噶舉派很多高僧大德也說過:“修行人應安住於大圓滿、大手印見解中,以離一切戲論的方式回向。”這與阿底峽尊者所說大致相同。但薩迦班智達認為,這必須要現見法界實相的登地菩薩才能做到,而登地菩薩具足剎那能見百佛剎,一剎那能度一百個眾生等功德,所以不具此等功德的修行人,不可能做到真正安住於三輪體空中回向。後來枳貢覺巴仁波切(三世怙主)又說:“安住於大手印見解中回向,並非僅僅是登地菩薩的境界,佛經中從未說過見到法性同時,必須現前初地菩薩的功德,修大手印、大圓滿的瑜伽士,開始現量證入見解時,其功德不一定會現前,就如大鵬鳥、獅子兒一樣,於胎卵中即具勝力,但未出生時,人們也看不見……”恰美仁波切也贊成枳貢覺巴仁波切的這種觀點,認為大圓滿修行人安住於大圓滿見中回向,完全有可能做到,也是最殊勝的回向方式。

在諸多回向文中,本論的回向文,非常殊勝,藏傳佛教中的修行人中,往往將此作為自己後行的念誦文,現在一般出家人大都能背誦這段願文。我想這不用多說,如果諸位能細心體味,對這一段回向文的殊勝,一定能有不同程度的親身體驗。

戊二、(正論)分二:己一、略說回向;己二、彼者廣說。

己一、(略說回向):


造此入行論,所生諸福善,

回向願眾生,悉入菩薩行。

著作這部《入菩薩行》所生的一切福德善根,回向給十方三世所有眾生,願他們都能趣入菩薩行願。

這是總的回向。寂天菩薩當年在那爛陀寺的誦經法會上,向僧眾們誦讀這部論典,其最終願心,當然是為了讓十方三世所有眾生都能得到究竟安樂佛果。此處不直接說果,而說願眾生悉入菩薩行,是因為菩薩行是現前佛果之因,眾生若能趨入此因,自然能得到果;再者,每一個眾生的解脫成佛,都必須靠自己依教奉行,如理如法地修習大乘妙道才行。大菩薩的心願不會虛設,我們現在回顧作者的偉大心願,以這部殊勝論典引導,歷史上已有無數修行人發起了菩提心,現在也有無數修行人藉之而發起菩提心,將來也會有無數修行人得到加持而發心。在藏地各教派每一個正規寺廟中,此論是必須講習的,這個傳統自阿底峽尊者入藏至現在,沒有間斷過,成千上萬的修行人依之而真正進入了大乘。現在大家也得到了這個清淨傳承,相信我們也能以寂天菩薩與歷代傳承上師加持,真實地發起菩提心,進入大乘妙道而順利成就。為了回報恩德,希望大家以後無論作何善法,也能作如是的甚深回向,以後若有因緣,也應致力向有緣者傳講這部論典,使遍天下一切父母眾生,悉入菩薩行願大海!

己二、(彼者廣說)分三:庚一、為他安樂回向;庚二、為自菩提行之因而回向;庚三、為二利增勝佛法而回向。

庚一分二:辛一、為離劣而回向;辛二、為勝士滿願而回向。

辛一分二:壬一、遠離總遍三界有情之苦而回向;壬二、分別遠離三惡趣等各有情之苦而回向。

壬一、(遠離總遍三界有情之苦而回向):


周遍諸方所,身心病苦者,

願彼因吾福,得樂如大海!

願彼盡輪回,終不失安樂,

願彼悉皆得,菩薩相續樂。

無論在任何地方,所有遭受著身心痛苦的眾生,願他們因我的福德善根,獲得如大海一般廣大安樂。願他們在輪回期間,始終不失世間的暫時安樂,最終也願他們都獲得菩薩相續不斷的無漏安樂!

以業感而起的眾生世界,周遍四方四隅上下十方,眾生處於有漏世界,其身心皆是無常有漏之法,難免有著種種痛苦。身苦有風、膽、涎病所攝的四百零四種病苦等;心苦有貪嗔癡所攝的八萬四千種煩惱塵勞,為這些苦楚所系縛的有情,其痛苦之狀十分悲慘。因此作為一個視一切眾生為己身的大乘菩薩,必然會以福德回向,願一切身心痛苦的有情獲得如大海一樣深廣無邊的安樂。這些安樂有兩個層次,首先是願一切眾生在尚未解脫之際,始終不會失去種種人天安樂,比如說健康無病長壽,心意寧靜愉悅,財富受用圓滿等;其次是願一切眾生,都能迅速獲得像菩薩一樣相續不斷的無漏大樂。無漏安樂便是智慧與法界相融無二的究竟大樂,這是任何人天安樂或二乘行人暫時涅槃之樂不能比擬的。讓一切眾生都得到此樂,是每一個大乘修行人最大最終的追求,也是每一個大乘修行人的無上誓言!

壬二、(分別遠離三惡趣等各有情之苦而回向):


願諸世間界,所有諸地獄,

彼中諸有情,悉獲極樂喜。

願所有世間中一切地獄,其中一切苦難有情,都能脫離苦難,獲得極樂世界中的喜樂!

在無邊無際世界中,有無量眾生因業力感召,而墮入各種地獄之中,就南贍部洲而言,就有八寒八熱地獄與近邊地獄、孤獨地獄,共十八種。這些地獄中的有情,所受痛苦無法思議,極其慘烈。菩薩在此以功德回向,發願讓所有地獄眾生都能脫離苦境,獲得如極樂世界般的安樂;願地獄大地,都變成極樂世界的珍寶大地;願地獄有情都能現見八大菩薩,生起無比喜樂。

也許有人生疑,這樣的回向有沒有作用呢?不用懷疑,回向功德的力量不可思議,佛經中有許多教證公案說明過,佛菩薩以功德回向加持,有緣眾生能立即解脫,往生清淨剎土或立即證悟成就。即使是凡夫修行人,如果能以菩提心回向功德,地獄眾生也一定會得到利濟而擺脫苦境,這在許多因果公案或高僧大德的傳記中也有記載。


願彼寒者暖!亦願菩薩雲,

飄降無邊水,清涼炙熱苦。

願寒冰地獄中,受凍有情都得到溫暖;也願從菩薩的廣大福德之雲中,飄下無邊甘露水,清涼著熱地獄有情而息滅炙熱痛苦!

從此頌始分別為不同地獄中的有情作回向,首先是寒冰地獄與熱地獄。寒地獄有八處,即具疱地獄、疱裂地獄、緊牙地獄、阿啾啾地獄、呼呼地獄、裂如青蓮花地獄、裂如紅蓮花地獄、裂如大紅蓮花地獄。墮於寒地獄中的有情,以惡業招感著不可思議的寒凍,乃至將身體凍裂,其壽命也十分漫長。想想平時我們對冬天的寒風都覺得寒冷難忍,更何況身處這些寒冰地獄中的有情,他們多麼希望能擺脫寒苦。熱地獄有復活地獄、黑繩地獄、眾合地獄、號叫地獄、大號叫地獄、燒熱地獄、極熱地獄、無間地獄。這八個熱地獄中的有情,恆時在烈火盛燃的燒鐵地上受著燒烤,其壽命最短暫者也以億萬年計。面對這些陷於極苦之中的眾生,菩薩首先以福德回向,願皆得遠離寒熱劇苦,獲得安樂。


願彼劍葉林,悉成美樂園!

鐵刺樹枝干,鹹長如意枝!

願獄成樂園,飾以鷗鵝雁,

悅音美飛禽,芬芳大蓮池!

願地獄中的劍葉林,都變成天人的美妙樂園!願其中長著鐵刺的樹枝干,都長成如意寶樹的枝葉和珍果!願地獄變成的樂園中,點飾著水鷗、大雁、天鵝等,鳴吟著和雅悅耳音聲的美麗飛禽,以及芬芳流溢的廣大蓮花池。

無間地獄四邊是煻煨坑、屍糞泥、利刃原、劍葉林四個近邊地獄,在其四隅還各有一座鐵柱山地獄。身處劍葉林中的有情,其身體會為劍葉斫為千百碎片,鐵柱山上的鐵刺樹,也會將其處有情穿成千瘡百孔。為了這些悲慘有情,大家應跟隨菩薩發願,以自己所有善根回向,讓劍葉林等地獄變成天人的美妙樂園,讓鐵刺樹變成如意寶樹;在這些美妙樂園中,到處有著美麗的飛禽,它們婉轉地鳴吟著,發出和雅悅耳音聲;廣闊樂園中,到處都有美妙的蓮花池,清澈水池中,色彩缤紛的蓮花散發著芬馥妙香。


願煨成寶聚,燒鐵成晶地,

怖畏眾合山,成佛無量宮。

巖漿石兵器,悉成散花雨,

刀兵相砍殺,化為互投花!

願熱地獄中炙燃炭堆都變成珍寶聚,熱鐵地基變成清涼水晶地;令有情怖畏的眾合山,化為如來的無量宮;願復活地獄中巖漿、鐵丸、刀劍等,都變成缤紛散落的花雨,其中的刀兵互相砍殺惡斗,變成相互投擲鮮花嬉戲!

無間地獄中的有情,於無量劫中飽受燃燒之苦,業力稍輕後,他們會感到地獄之門打開,便紛紛逃離。逃出鐵城後,遠遠見到有蔭涼之處,便前去休息,結果又會墮落在煻煨坑之中,坑中堆滿了燒熱的火炭,將他們焚燒成焦炭一般,感受著慘烈痛苦。因而菩薩在此回向功德,願這些火炭皆變為珍寶,煻煨坑變成珍寶布滿的樂園。所有熱地獄地基都是熾燃著烈火的燒鐵,眾生處於其中,身軀恆時為之煎燒,視一切眾生如愛子的菩薩,見狀哪能不起悲愍呢?以無量福德智慧加持,願燒鐵地基剎那變為清涼悅意的水晶大地;夾擊有情身碎如泥、怖畏至極的眾合山,以清淨願力加持,化為如來的無量殿,如同極樂世界、琉璃世界中無量宮一般,有情皆得享受無邊安樂。

在復活地獄中,有情因惡業所感,巖漿、鐵丸、刀劍等如雨而下,使他們無有片刻之寧;而且他們嗔心熾盛,隨手一伸便會得到刀劍等兵器,並相互砍斫,一旦死去,空中發聲“願汝等復活”,便馬上復活,又立即投入搏殺。墮入復活地獄之因,有些論中說是因為在僧眾受齋、會供等時,用供品等相互投擲,或惡語相罵、誹謗僧眾,以這些惡業成熟而致。菩薩以清淨願力回向加持,願其中巖漿、鐵丸、刀劍等,化為花雨;地獄有情相互斬斫的戰斗,化為相互投擲鮮花的嬉戲,如同天人之安樂。


陷溺似火燃,無極大河眾,

皮肉熔蝕盡,骨露水仙白。

願彼因吾福,得獲妙天身,

緩降天池中,天女共悠游。

陷溺於無極大河地獄中的有情,皮肉為似火一般熾熱的河水所熔蝕,露出水仙般白森森的骨頭。願他們因我修習善法的福德,而獲得美妙天趣之身,緩緩降落在天界清涼水池中,和天女們一起歡快地嬉游。

關於無極大河,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無極大河即是無灘河地獄;另一種觀點認為,無極大河是中陰境中一條河,中陰眾生在尚未見中陰法王前,必須越過這條河。遠看無極大河,有情會覺得是悅意清流,然而當他們進入河流之中時,河水全是熾熱的鐵漿,將皮盡熔蝕至盡,僅剩白骨,然以業力,他們仍不會死。當抵達河邊時,岸邊鐵嘴鷹鹫會拼命啄食襲擊,地獄有情因此恐懼至極,不得不返回河中。此時河水沸騰翻滾,將有情身體拋至空中,重重落下時,河床上又湧出如同利刃之尖石,一一穿透有情身體。如是死而復生,有情於其中所受的惶恐痛苦,難以描述。菩薩發願以功德回向加持,其中有緣者一定可以得到解脫。佛經及一些因果公案中,記載著南贍部洲一些善士,以修善功德回向親人,使墮於地獄受苦的親人立即得到解脫,如《地藏菩薩本願經》所載聖女婆羅門公案,便是一例。大家對此應生起正信,對感應道交的力量,對回向功德生起信心,並努力效菩薩之願,為所有父母眾生作回向。以無欺緣起力,有緣者定能從中解脫,獲得微妙天人之身,在天界功德甘露池中,與眾天女共享悠閒安樂生活。


雲何此中隼,卒鹫頓生懼?

誰有此妙力,除暗生歡喜?

思已望空際,喜見金剛手,

願以此欣喜,遠罪隨密跡。

凶暴可怖的獄卒和鷹鹫怎麼突然恐慌起來呢?是誰的妙德威神力量,消除了黑暗而帶來光明喜悅?忽然離開了痛苦的地獄有情思維著,蓦然仰首空中,欣喜地見到威光赫然的金剛手菩薩,願他們以此極度歡喜之力,遠離宿罪,隨伴菩薩而往生。

為了救度地獄有情,作者首先為他們回向自己造論傳法功德,接著又為他們祈禱金剛手、觀音、文殊等八大菩薩加持。在超度中陰及惡趣有情時,祈求三怙主或八大菩薩加持,是很重要的修法。因為金剛手菩薩是諸佛威德神力總集,觀世音菩薩是諸佛大悲心總集,文殊菩薩代表三世諸佛智慧,各菩薩都有其特別象征意義。若能作虔誠祈禱,大菩薩的加持定能使有緣眾生,頓時脫離惡趣,得到解脫。

首先是祈願金剛手菩薩加持,金剛手菩薩手執金剛杵,也代表諸佛身語意三密不分之總集威德。若菩薩顯現在有緣地獄眾生面前時,一切黑暗痛苦會剎那息滅無余,殘暴凶狠的獄卒、鷹鹫等惶恐而散,地獄有情因此而生起極度歡喜心,對金剛手菩薩那種感激、恭敬自是無法言喻。而以此對菩薩的喜心與恭敬之力,他們會即刻得到加持遠離宿罪,隨菩薩引導往生至清淨剎土,這是大菩薩不共度生能力。


願獄有情見,香水拌花雨,

自天迅飄降,熄滅熾獄火。

安樂意喜足,心思何因緣?

思時望空際,喜見聖觀音!

願地獄中受苦的有情,都能見到摻拌著香水的花雨,從天空紛紛飄降而熄滅熾熱的獄火,使他們頓得安樂、心意喜足,此時不禁內心思慮:這是什麼因緣呢?突然抬頭仰望空中,喜出望外地見到了手持蓮花的觀世音菩薩。

此頌是祈禱觀世音加持地獄眾生,解除痛苦。有關大悲觀世音菩薩解除眾生苦難的教證、公案,漢傳佛教修行人幾乎是人人都知道一些。“眾生被困厄,無量苦逼身,觀音妙智力,能救世間苦,具足神通力,廣修智方便,十方諸國土,無剎不現身。種種諸惡趣,地獄鬼畜生,生老病死苦,以漸悉令滅。”這段《法華經》中的偈頌,相信大家都很熟悉,若能至心隨作者一齊祈求觀世音菩薩加持地獄眾生,有緣者一定會得到解脫。我們生生世世的父母,現在有不少正陷於地獄苦境中,有心者何不依言而行呢?在菩薩大福德力加持之下,甘露花雨紛紛飄降在有緣地獄有情身上,使地獄毒火熄滅無余,有情頓時獲得無比清涼安樂。當飽受痛苦折磨的有情得到了如是解脫,並能見到觀世音菩薩大悲聖相時,喜樂、信心定能猛烈地生起,由此能得到更大加持,剎那從惡趣中往生淨土。


願獄眾有情,歡呼見文殊,

友朋速來此,吾上有文殊,

五髻光燦燦。已生菩提心,

力能滅諸苦,引樂護眾生,

令畏盡消除,誰願捨彼去?

彼居悅意宮,天女齊歌頌,

著冠百天神,齊禮蓮足前,

花雨淋髻頂,悲淚潤慈目。

願地獄中受苦有情,能見到文殊菩薩而大聲歡呼:友伴們,不要害怕,趕快到這裡來!我們上空中有頂具五髻的文殊童子,他身閃金光,威力無比,已生起了殊勝菩提心,能滅除諸惡趣之苦,引安樂予眾生,使怖畏盡除,誰願意離他而去呢?他正坐在賞心悅目的宮殿中,四周飄揚著成千天女所合唱的贊歌,數百位冠冕華麗的天神,一齊在他蓮足前頂禮,無數天花妙雨淋在他莊嚴髻頂,大悲淚水濕潤了他仁慈的雙目。

文殊菩薩是千佛之師,他早已成熟了視一切眾生如同己身的大悲菩提心,並具足度脫惡趣眾生的不共功德。若地獄受苦有情,能見到金光燦燦的文殊菩薩身相,所有痛苦便會剎那消滅,從內心生起強烈歡喜心。許多成就上師在教言中說過:眾生在生前應與文殊、觀世音等菩薩結殊勝法緣,經常頂禮、供贊祈禱等,結緣者如果在後世墮地獄中,一旦見到這些聖尊,內心立即會生起歡喜心,並因此而解脫惡趣。在到處是燒鐵烈焰與酷毒獄卒的地獄中,文殊菩薩形象是多麼莊嚴,地獄有情見到身著天衣、安住於悅意宮,為天神天女圍繞的菩薩時,他們絕不願離開,並由宿世善根力而生恭敬信心。能在痛苦煎熬中見到怙主,那種欣喜之情,我們也可相似推知,而有了這種欣喜之心,剎那之間,以菩薩加持即可解脫惡趣。


復願獄有情,以吾善根力,

悉見普賢等,無礙菩薩雲,

飄降芬芳雨,清涼復安樂,

見已彼等眾,由衷生歡喜!

同樣,也祈願地獄有情,因為我的福德善根力,都能見到普賢、地藏等菩薩,以無礙能力所變現的祥雲,及從雲端飄降而下清涼芬芳令有情安樂的甘露雨,見到此景的地獄有情,都能由衷地心生歡喜。

上面分別對三大怙主作了祈請,此頌以普賢菩薩為例,對八大菩薩為主的廣大菩薩作祈請:祈願所有具足威力功德的聖者,以無礙智慧福德,為地獄苦難眾生降下甘露,使他們遠離痛苦,得到安樂。以此也願他們由衷地對菩薩們生起歡喜,以歡喜恭敬之心,地獄有情即能迅速解脫苦難,往生安樂善趣淨土。在漢傳佛教教化地區,地藏菩薩被認為是專職救度地獄有情的菩薩,“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的悲願,幾乎是婦孺皆知。而博覽三藏的寂天菩薩,在此處言及救度地獄眾生時,卻未明顯提到地藏菩薩;在藏傳佛教中,地藏菩薩被看成為滿願之王,並未認為是專任救脫地獄的菩薩。這種觀念差別,也可能是地藏菩薩與漢地眾生的不共緣分,及漢傳佛教中高僧大德們極力推崇弘揚《地藏菩薩本願經》而導致。


願彼諸旁生,免遭強食畏!

復願餓鬼獲,北俱盧人樂!

願旁生道有情,遠離弱肉強食的恐懼!願餓鬼道眾生,都能獲得如北俱盧洲人一樣衣食無缺的安樂!

除地獄道外,餓鬼與旁生道眾生,也迫切需要大乘佛子救濟,因為這兩道眾生,恆時在為痛苦所迫。旁生中野生動物最大痛苦,便是相互啖食殘殺,因此它們恆時處於怖畏之中;家養牲畜,有的雖然沒有這種痛苦,而屠殺、役使、鞭打、饑寒等種種現量可見的苦楚無法勝數。因此菩薩特為它們作回向加持,希望每一個修行人也能作如是回向。

餓鬼眾生的痛苦,也難以想象。一般人認為餓鬼只是很饑渴,得不到飲食,而實際上除了饑渴外,這些眾生恐怖顛倒之苦難以道盡,在《大圓滿前行引導文》中,對此有詳述。根霍仁波切在講義中,為此也摘錄了能解救餓鬼痛苦的《智慧流星咒》,修行人如法持誦,一定可以救護很多眾生。儀軌如下:

嗡 嘉納阿瓦洛革得、那美薩曼達、薩帕 納、瑞莫巴瓦、薩瑪雅、瑪哈瑪讷、德日德日、捨達雅作拉那吽。(於江河、湖畔,右手捧一掬水,誦此智慧流星心咒七遍,加持七掬水而倒入江湖中,以佛眼視之,所有現前之餓鬼眾,皆獲得具足如天人之飲食勝味,且各各餓鬼獲足七摩揭陀斗之飲食。僅飲彼水,彼一切餓鬼即從其道解脫,轉生善趣也。凡諸男子、女人、童男、童女及旁生、餓鬼、鳥類、水族等,若飲此水,一切惡業及業障悉皆清淨,且轉生善趣也。)

除智慧流星咒外,還有許多加持餓鬼開咽喉得到飲食的神咒與儀軌,如只念觀音心咒,即可施予餓鬼眾多飲食,這些大家都較熟悉。如果能依有力方便法,真誠地為餓鬼們回向加持,它們可很快得到解脫,獲得如同北俱盧洲人一般飲食無缺的安樂。北俱盧洲是須彌山北面人趣眾生所在地,其地人類因福業所感,飲食衣服從如意樹上隨意而得,無有匮乏。因而那裡的有情,內心恆常遠離爭斗、貧乏等痛苦,一生安樂無憂,無有造作惡業的機會,死後也會立即上生欲天。


願聖觀世音,手出甘露乳,

飽足餓鬼眾,永浴恆清涼!

願聖者觀世音,從手中不斷地流出甘露乳汁,使一切餓鬼得到滿足,並永浴其中,常得清涼。

聖觀世音菩薩,手持甘露瓶,為餓鬼等惡趣眾生施放甘露的形象,在漢傳佛教中,可謂家喻戶曉。菩薩施放大悲智慧甘露,能令一切有緣眾生解脫痛苦,身心得到清涼安樂,因此在救濟餓鬼道有情時,祈求觀世音菩薩的大悲甘露加持,在顯宗、密宗教法中,都非常重視。在《楞嚴經》、《法華經》、《千手陀羅尼經》等經典中,大家都可見到觀世音菩薩以甘露救濟餓鬼等惡趣眾生的教證。我們若能以虔誠心祈求,菩薩絕不會不應聲而滿願,對此每一個佛弟子都應具足正信,效作者的菩薩行徑,以三世所作一切善根回向,殷切地祈禱觀世音菩薩手出甘露乳,解救一切餓鬼道父母眾生。


願盲見形色,聾者常聞聲!

如彼摩耶女,孕婦產無礙!

願所有盲人都能見到色相,聾者都能聽到聲音;願孕婦都像佛母摩耶夫人、天女一樣,生孩子時毫無障礙痛苦!

惡趣眾生有各種痛苦相續不斷,而善趣眾生也不例外,有著種種不盡如意的艱難,因此菩薩接著又為善趣人道眾生回向,願所有陷於苦難中的人們遠離一切傷害苦難。在人類中,諸根不具是巨大的缺憾痛苦,此處以盲聾者為例,盲人恆時處於一片無有形色感的漆黑之中,聾者恆處於無有聲音的死寂世界中,作為凡夫眾生,其苦楚難以付之言表。為了彌補其身心創傷,大乘修行人應盡心盡力地以功德回向加持,願他們立即遠離痛苦;同時,在力所能及范圍內,應以身語意幫助這些諸根不具的傷殘者,為他們盡量帶來一些安樂。現在世界上有許多殘疾人學校,及幫助殘疾人的慈善機構,這些機構組織及參與者之中,無疑會有大乘菩薩化現,我們也都是修習大乘法門的行人,如果有因緣及能力時,對此也理應貢獻一份力量。

人類一般是胎生有情,當母親懷胎時,那種痛苦無疑與生了大病一般,而生孩子時,蓮師說過:“母子二人中陰邁半步,母除颌骨余骨皆分裂。”在醫療保健技術發達的今天,仍有不少母親死於難產。為了回報母親恩德,解救她們的痛苦,也須依殊勝回向,以功德願力加持:願一切母親在生孩子時,能像佛母摩耶夫人生育佛陀時一樣,或如天女化生天子一樣,充滿喜悅安樂,而無有任何痛苦障礙。


願裸獲衣裳,饑者得足食,

渴者得淨水,妙味諸甘飲!

願貧得財富,苦者享安樂!

願彼絕望者,振奮意永固!

願裸露缺衣者能得到衣服,饑餓者能及時獲得足夠的食品,干渴者能隨欲得到淨水與各種美味飲料!願貧窮者得財富,受苦者安享快樂!所有失意絕望者,能精神振作,意志堅定而永不頹喪!

世間有許多窮困潦倒之人,常常衣不蔽體,食不果腹,不斷感受著貧乏憂惱之苦。通過新聞媒體,我們可見到世界各地都有這類可憐眾生:都市街頭寒風中瑟瑟發抖的乞丐,饑餓的非洲災民,旱災區干渴求水的兒童……一幕幕慘景如同地獄。作為大乘行人,理應解救這些父母眾生,以法性谛實力、三寶加持力、自己的修持功德力,願天下裸露缺衣者皆得妙衣,饑者皆得美味佳肴,渴者皆隨欲獲得各種甘美飲料。

作為世間凡夫,資財貧乏也是十分難忍的痛苦,經論中甚至說過,貧困者追逐資財如同餓鬼一般痛苦。因此大乘菩薩都非常注重以種種方便解除眾生貧乏,由此而引導他們步入解脫正道。而外在資財貧窮之苦,比起內心貧乏痛苦,又是微弱的,本師釋迦牟尼佛曾說過:內心貧乏不知足者,最為窮困。當時一名乞丐叫帝巴,偶然找到了一個如意寶,他虔誠地將如意寶供養給佛陀。那時佛陀就說:“弟子們,應將這個寶物布施給世間最窮苦的人。”於是有許多窮人想:佛陀會把如意寶賜給我吧!但佛告訴他們:“你們不是最窮苦的人,最為貧乏痛苦者是勝光王,這個如意寶應該給他。”此處“苦者享安樂”一句中的“苦者”,也是指勝光王這類內心貧乏不知足之人,他們內心恆為貧苦所憂,所以回向加持他們,願其恆得滿足快樂,安享知足少欲的如意寶!

世間眾生業力不可思議,有些人因業緣所感,時時遭受沮喪絕望的痛苦。有人說:“不論在什麼環境中,痛苦總伴隨著我,它好像與我很有緣分。”在末法時代中,大多數人沒有精神寄托,內心柔弱無力,頹廢絕望情緒像傳染病一樣,日益流行而且加深,現代人的吸毒、自殺、諸多精神病等等,處處反映了他們這種絕望心理。在這種時代,尤其需要大乘行人努力,效作者而甚深回向,以願力加持這些父母眾生,從心灰意冷的陰影中解脫,能振奮意志,勇力堅毅。


願諸病有情,速脫疾病苦!

亦願眾生疾,畢竟永不生!

願所有患病的有情,迅速解脫疾病痛苦!願一切眾生的疾病,今後永遠消失絕跡!

病苦是四大瀑流之一。由貪嗔癡為根本因而起的八萬四千種疾病,從來就未曾離開人們,尤其是現代,人們患病的比例更多,病苦更為嚴重。喇拉曲智仁波切說過:末法時代,由於人類造惡業者多,導致天人常敗於非天,而得勝的非天往往對人間散發毒氣,使人類產生種種難以療治的惡疾。患病對凡夫眾生來說,其痛苦十分難忍,即使是最強壯者為病魔纏上後,也會如同鳥中石丸一樣,馬上萎頓下來,身肢無力,精神不振……這些病苦在《大圓滿前行引導文》中有著詳述。如果能有不為疾病所困擾的身體,人們能順利趨入善法修習之中,因而菩薩在此,專門為眾生作殊勝回向,願一切病痛中的有情,速離痛苦,並願一切疾病,永遠消滅無蹤。


願畏無所懼,縛者得解脫!

弱者力強壯,心思互饒益!

願膽怯者無所恐懼,被捆縛者獲得解脫!瘦弱者強壯有力,且心存善意,友愛互助!

在世間生活,人們有著許多種恐怖,佛經中通常提到人趣眾生有十五種畏懼,這些違緣往往會使當事者內心惶恐不安,遭受著難忍的驚懼。以菩薩真實語回向加持,膽怯者的怖畏一定可以迅速消除。大乘菩薩的發願中,大多數有為眾生解脫怖畏這一條,如祈禱本師釋迦牟尼佛,能速除一切怖畏險難,而祈禱觀世音、地藏菩薩等聖尊,同樣也能消除一切怖畏,其原因是這些聖尊都曾有過救護有情的誓願,若能至心祈求,以聖尊願力加持,就一定會得到感應。三界所有眾生,皆為五毒之繩索捆縛於輪回火宅中,飽受重重苦難驚懼,願所有大乘修行人都能誠心地以自之福德力、三寶加持力回向,有情皆能從無明纏縛中解脫,得到自在與安樂。

弱者指身體瘦弱者與內心懦弱脆弱者,這類弱者在世間比比皆是。由於身心脆弱無力,外境小小的困難挫折,都會給他們帶來致命打擊,因而很有必要為他們作回向,加持他們身心堅強壯碩,能堅強面對各種逆境。但是世間強壯有力者往往會有傲慢心,並不時欺壓別人,奪取利益。菩薩在回向加持弱者變強壯的同時,又以願力加持他們,願其變得心地善良,能恆時心懷相互饒益之心。身心堅強,不為困境所阻撓,對修行人來說,是必須具備的素質,因為在末法時代修行,不遇違緣挫折不可能,而以往的高僧大德們,也是在一生中歷盡坎坷磨難。所以各位修行人應牢記這一點,面對困境時要以大信心祈求菩薩加持,真能具足信心者,定能在菩薩加持下,變得勇毅堅強,不為任何逆緣所摧壞。


願諸營商賈,處處皆安樂!

所求一切利,無勞悉成辦!

願諸航行者,成辦意所願,

安抵河海岸,親友共歡聚!

願那些奔走十方的商旅,處處都能吉祥平安,所營求的一切利益,都能不費辛勞而順利成辦!願在海中航行的旅客,都能圓滿成辦心中的願望,平安抵達大海岸邊,和親友們歡樂會聚!

此兩頌是為息滅行旅之苦而作回向。世人為了謀求財利,往往要遠離家鄉而四處奔波,尤其是在古代,交通不發達,為衣食財利去奔走他鄉,其中困頓勞苦難以道盡。然而辛勤如山王,不如積福如火星,菩薩在此以福德回向,願他們都能增上福報,商旅途中處處安樂吉祥,無有違緣,而所謀求的衣食財利皆以福德力感召,能於無勤中得到圓滿。

在古印度,有許多人為了尋求如意寶,而入海求寶。上等如意寶珠能對整個國家人們有利益,下等的能為某一地區或一個家族的人帶來利益,因此入海求寶者,在那時有不少。可是他們憑借的只是一兩艘木船,又無先進的導航設備,而海洋中巨浪如山,又有諸多羅剎、鬼怪、巨魚的危險,以此導致去者成千還者稀,航海者的苦難,也就可略見一斑了。視一切眾生如父母的菩薩,對此怎能不加關照愛護呢?因而在此以廣大福德資糧回向加持,願所有航行者,皆能圓滿成辦所求,安全地返回岸邊,與親友們在欣喜中歡聚一堂!


願迷荒郊者,幸遇諸行旅,

無有盜虎懼,無倦順利行!

願諸天守護,無路險難處,

老弱無怙者,愚癡癫狂徒!

願那些迷路在荒郊野外的行者,都能幸遇旅行的商客,也能無有盜匪虎狼等危險恐懼,旅途中一切順利,毫不疲倦!願仁慈的天神,在無路險惡之處,保護那些衰老弱小的無有依怙者,以及那些愚癡癫狂的可憐人!

為種種業力所迫,有許多人不得不流落在他鄉異國。他們往往因環境陌生而迷失道路,孤身一人在荒野中不知所向,這時內心非常驚恐,很希望遇到行人,得到幫助而擺脫盜賊虎狼威脅,順利抵達安全之處。隨順眾生的所求,菩薩在此也就作了如是回向加持,這是從字面上直接作的解釋。而從深義看,三界輪回眾生,無一不是迷失在無明生死曠野中,不知所向,而且恆時為五毒煩惱賊與惡趣虎狼所威脅。所以大乘菩薩應以功德回向加持,願他們皆能幸運地遇到,世尊所率取證正覺如意寶的商旅隊伍,安然地踏上菩提大道,遠離一切逆緣困苦。作者在論中的每一個願詞,都有其表面意義與深義,若能深入體味,對菩薩的大悲濟世情懷,定能有所感觸。

世間更有許多衰老弱小無有依怙者,他們無有自我保護能力,經過險惡無路之處時,所受怖畏之苦比其他人更大,對這些老弱者,菩薩特別祈求世間善神諸天守護。還有那些愚癡癫狂者,也特別需要善神保護與加持,才不會陷入悲慘境地。世間善神有許多,比如說四大天王,七十二怙主與一些正直的地神、山神等,這些善神有很大能力,世人若能得到他們保護,世間事業能得到順利圓滿,自己也不會受到世間人與非人的危害。尤其是那些瘋癫者,其中有許多是因為魔祟侵害而致,若能得到大力善神保護,很快就會恢復正常。


願脫無暇難,具心慈愛慧,

食用悉富饒,時時憶宿命!

受用願無盡,猶如虛空藏!

無诤亦無害,自在享天年!

願眾生都能脫離無暇修學佛法的八難,個個具足信心、智慧與慈愛,飲食受用皆能豐饒富足,經常能回憶宿世!願一切眾生受用圓滿無竭,就像修成虛空藏三昧一樣!願眾生彼此之間無有爭論,也不相互殘害,自由自在地安享天年!

有情若要得到究竟安樂,遠離所有痛苦,必須趨入佛法修習,而修習佛法者需遠離八無暇,獲得暇滿人身。所謂八無暇,即是八種無有修習正法機會的處境,在本論第一品中已有過詳述。遠離了八無暇,獲得了圓滿人身,但要做到修習佛法,還要具備一定的信心、智慧與慈愛心。信心、智慧與慈愛心,是修習佛法者必須具備的素質,全知麥彭仁波切與上師如意寶在論中都曾提到過,這三條是佛法的歸納,也是每個修行人必備的基礎素質,缺一不可。在菩薩加持下,有緣者相續中對三寶具備了信心,有能夠了知因果輪回等正見的智慧,也具足慈愛悲愍心,日常受用圓滿無缺,可以遠離邪命,這樣的人一定會進入解脫道。同時,若具有了憶念宿世的能力,那他無疑會毫不放逸地依教奉行,對輪回生起猛烈出離心而勤修正法。

憶念宿世,一般來說只有具足宿命通的人才能做到,或通過聖者加持而暫時得到,如《百業經》中記載著有人在目犍連尊者前聞法而了知自身前世為母狗等。但現在各地也有不少人能回憶前世,前兩年,有一名叫印亮的比丘尼,曾兩次來過學院參學,她小時候經常夢見自己是一只鴨子。於中央美術學院畢業後,一次她到廣東去拜見本煥禅師,在虔誠頂禮時,前世的情景突然歷歷在目,她不由得痛哭一場,並很快在禅師座下出家受戒。原來,本煥禅師在文革期間,曾分派為集體放鴨喂雞,禅師每天都為自己所喂的雞鴨念三皈依等各種經咒回向,而印亮比丘尼前生就是其中受到了法恩的一員,她至今都保持著前世的這一段記憶(欲知其詳者可問她本人)。大家都應祈求上師三寶加持,讓自己生生世世都能具有回憶宿世的能力,同時也應隨菩薩為天下所有眾生回向加持,願他們皆能回憶宿世。如果願力成熟,那這個世間絕不可能像現在一樣亂糟糟了。

世間凡夫眾生不停地追逐,其目的都是為了得到衣食等受用,若有了圓滿無缺的財富受用,那就不可能與別人為此而發生爭論沖突,而可以自由自在享受快樂,安享天年。為此,菩薩以福德回向,願眾生一切日用所需都能源源不斷地自然具足,無有竭盡,就像獲得了虛空藏三昧一樣。虛空藏三昧是通過修持虛空藏菩薩等持而成就的三昧,得此三昧者所欲皆能得到成就,並具有無窮寶藏,可以滿足一切有緣者所需。有了如是無有短缺的財富受用,就像劫初之時的有情一樣,那人們也就不會為了財富而爭斗不休,一個個自由自在就像天人一樣,安樂地度過時光。


願卑寒微士,容光悉煥發!

苦行憔悴者,健朗形莊嚴!

願窮困卑微貧寒之人,個個容光煥發,具足威神。願修苦行而使身形憔悴枯槁的修行人,個個身體健朗,形色莊嚴!

地位卑微、生活貧寒也是世間許多人的痛苦。在世界各個地方,這類人處境都大致相同,尤其是一些很偏僻的窮地方,看到那些面帶菜色、衣衫褴褛的人們時,我經常想:沒有比這兒更窮苦了,作為世間凡夫,他們內心的痛苦一定會很強烈,這從他們臉色都能看出來。菩薩以殊勝福德回向加持,願這些人都能容光煥發,從卑微貧寒之中解脫出來。

世間也有許多為了得到解脫而修持苦行者,由於修習一座食等各種苦行,導致身形憔悴枯槁;有的甚至因此而無力再繼續修法,有的因此而導致他人不生信心等等,這也是必須遣除的一種缺憾。作者以大願力大福德加持回向,願苦行者一個個都能變得健壯有力,形色莊嚴,不再缺乏修行精力,也能使眾生見而生起歡喜心與信心。


願世諸婦女,悉成男子漢!

寒門晉顯貴,慢者轉謙遜!

願世間所有婦女,都轉生為英勇健壯的男子漢!願所有貧寒者都晉升為顯貴,傲慢狂徒都變成謙謙君子。

相對於男人,婦女有其低劣之處,這在許多經論中有過闡述。比如在《寶積經》、《最勝金光明經》、《白蓮花經》等經典中,詳細宣說了女身有五種過失,女人的不共煩惱與痛苦等。女人在生活中,確實要比男性多一些痛苦與不便,所以作者以大悲心為女眾回向,願她們皆能轉變成英勇健壯的男子漢。許多佛菩薩的本願中,也有願女轉成男身的發願,如大家所熟悉的《藥師如來本願經》,就有明顯提及。依佛菩薩不共悲願加持,有願脫離女身痛苦者,應至心祈求,一定可以現生或來世脫離低劣的身體,得到自在清淨之身。

寒門指卑賤低劣種姓之人,如獵人、屠夫、妓女、天葬師等等,他們即生過著悲慘生活,後世也會更趨痛苦。佛經中說過,卑劣低賤是因為傲慢惡業而招感,洞察因果報應規律的菩薩,在此不但為他們回向發願,加持他們轉變低劣果報,成為顯赫富貴者;更為他們發願,不再造任何傲慢驕橫惡業;而且現在所有驕慢者,也能立即醒悟,成為有自知之明的謙遜君子,如是使世人不再有貧寒低賤之苦。


願諸有情眾,因吾諸福德,

悉斷一切惡,常樂福善行!

願一切有情眾生,因我所有福德,都能斷除一切惡業,常常樂於行持利他的福德善業!

三界輪回中的凡夫眾生,皆是因業和煩惱而墮落輪回,由惡業而招感種種痛苦。要使他們都離苦得樂,必須讓他們斷惡行善,步入修習善法正道,為此,菩薩以自己造論及所有福德善根作了回向。我們通過講習聽聞此論,也造有一些善法,有其不可忽視的功德,大家應跟隨作者一道,將自相續中一切善根福德,回向給遍天下的父母眾生,願他們從因與果兩方面都能遠離痛苦;而且能從內心對善法,即對五戒十善、殊勝三乘妙法都生起喜樂向往,也能精進奉行。只有如此,眾生才能真正地遠離眾苦,得到永不退轉的安樂。

此偈以上,主要是菩薩為有情遠離輪回諸苦,得到暫時世間安樂而作回向,而此後菩薩開始回向所有眾生步入正道,獲得究竟安樂。對世間暫時的安樂,修習佛法者必須斷除貪求,然而針對陷於苦難中的有情,這是他們首要願望。對一般凡夫有情,若不能滿足他們當下急需的衣食財利等安樂,要使他們進入修習福德善法之道,恐怕很困難,因而菩薩因機施教,先以種種方便滿足其需要,而後方以善巧方便引入善法之門,循序進入出世之道。


願不捨覺心,委身菩提行!

諸佛恆提攜,斷盡諸魔業!

願一切眾生不捨願求菩提心,全心全意投身於修持菩提之行!願十方三世諸佛永遠護念提攜,加持他們斷除各種魔業和障礙!

眾生要解脫輪回,證得究竟安樂,其唯一妙道便是修持大乘菩提心。菩提心是一切功德之根本,三世諸佛所宣無量法門之精華,是一切眾生證取佛果的最勝道,欲要使所有眾生獲得安樂,最好的辦法便是加持他們進入菩提心法門。所以作者在此以福德回向,願眾生都能生起且不捨棄願求菩提之覺心,而且能全身心投入求證菩提之法行。作為凡夫,雖然能借因緣生起菩提心,但因各種業障與魔眾擾亂,菩提心願很容易退失。為此菩薩又為眾生祈求十方諸佛護念加持,願斷除所有眾生修行道路上的魔障,遣除所有魔眾事業。所謂魔業,在第一品中已講過,即是所有危害菩提心的事業,這個范圍很廣,如果沒有十方諸佛與諸菩薩大善知識加持護念,凡夫修行人很難斷除這些障礙。《般若經》中講過,修行特別精進,但智慧不是很高的修行人,魔障會經常現前;而智慧很高的修行人,魔眾再多也不會擾亂他;但懈怠者,魔眾也不會擾亂他,因他本身已為懈怠魔所制。對此大家應注意,尤其是初學者在精進地修行時,見解智慧稍差,魔障便會乘機搗亂,有許多修行者便會因此而墮落,相信你們對這類人都有所見聞。在上師與弟子之間,魔王也會經常制造障礙,使弟子歪曲理解上師的教言,或使弟子對上師產生邪見等等,為了消除這些魔障,修行者應致力祈求諸佛菩薩護念,再三祈求上師三寶加持,自己也應努力聞思修習正見,生起定解智慧,方能不為魔眾所擾亂。


願諸有情眾,萬壽永無疆,

安樂度時日,不聞死殁名!

願所有的有情,個個萬壽無疆!願他們安樂地度過時日,連“死亡”的名稱都不需聽聞!

此頌以下一段,是回向眾生世界皆成淨土的願文。菩薩回向願眾生在尚未成就佛果前,其壽命綿長無限,無需畏懼死神降臨,甚至連死亡名稱也聽不到,能在極度平安快樂中安度時日。這一段願文,對極樂淨土法門有所了知者,應該很熟悉。“捨利弗,彼土何故名為極樂?其國眾生無有眾苦,但受諸樂,故名極樂”,“彼佛壽命,及其人民,無量無邊阿僧祇劫”,法藏比丘當年以其不共發願,最終成就了極樂淨土,作者的如是發願一定也能如是成就,而使無量無邊眾生得到利益。


願於諸方所,遍長如意林,

充滿佛佛子,所宣妙法音!

普願十方地,無礫無荊棘,

平坦如舒掌,光滑似琉璃!

願東西南北等諸方所,都成為遍長如意樹的園林,其中充滿諸佛和菩薩聖眾所宣說的微妙法音!願十方所有地表,沒有石礫和荊棘等不可愛之物,大地平坦如同舒張的手掌,光滑柔和如同吠琉璃寶一樣。

此頌是回向器世間清淨的願詞。諸方所包括四方四隅上下十方,這十方器世間,菩薩以殊勝功德回向加持,願皆成為清淨剎土,成為到處遍滿如意樹的歡喜園。如意樹是淨土與天界園林中的寶樹,天人的妙味甘露便是依靠如意樹而獲得;在劫初時,南贍部洲也曾有過這種寶樹,劫初眾生能依此樹而如意獲得受用。僅有如意樹還不能稱之淨土,從《阿彌陀經》中我們可知道,淨土中到處充滿著如來與諸大佛子所宣揚的法音,作者在此也如是回向,願十方世界之中都充滿佛佛子的微妙法音,使置身其中的有情,時時受到感化。對佛法的聽聞、思維、辨析、修習,即使是登地菩薩,也是需要的。現在有些人秉持著一些邪見,對講習聞思佛法很反對,認為佛法只需聽一點,然後就可以不聽了,就能進入實際修持,這對絕大部分人來說行不通。根據佛經,諸大菩薩尚需聞思研討教法,更何況一般凡夫呢?我們不應該辜負菩薩的悲願,在有機會聽聞正法時,當不惜一切而把握難得的機緣。

娑婆世間的眾生,因惡業所感,其依報之土十分穢惡,凹凸不平,遍滿著砂石、荊棘等等不悅意之物。菩薩以功德願力回向,願十方所有國土變為清淨之土,無有任何砂石、荊棘等惡物,土地平坦得就像舒張的手掌,無有高低崖窪等險地,而且地面如同極樂世界的大地一樣,柔軟光滑如同吠琉璃寶。關於荊棘,藏人稱之為鬼樹,尤其是對黑色荊棘叢,人們認為裡面會有鬼魔,所以對黑荊棘,非常厭惡。佛經中說過,多刺的荊棘樹,是有情嗔恨嫉妒心之報應;砂石荒漠,是眾生造惡口等惡業的果報。這些惡業所感的依報土,絕不會為有情帶來快樂,我們也應隨菩薩發願、回向功德,願這一切都能迅速轉變為清淨剎土。


願諸菩薩眾,安住聞法眷,

各以妙功德,莊嚴佛道場!

願一切菩薩聖眾,周圍皆有眾多聽法眷屬安住,個個運用神妙功德,莊嚴著十方佛教道場。

十方國土清淨固然很好,然而更為重要的是,國土中需要佛菩薩莊嚴點飾,所以作者願大地上遍滿菩薩聖眾,各各周圍有無量聽法眷屬圍繞。依止菩薩的眷屬,其主要目的是聽聞思維修習佛法,續佛慧命,協助菩薩弘揚正法。若內心興趣不在聞思修習正法,而在於世間法,這種人再多,也不能算是菩薩的眷屬。真正的眷屬,會安住於正法光明之中,各各以神妙功德莊嚴著佛土道場。妙功德,即是聞思修習大乘了義正法,講習辯論著述正法的功德,這些才是聖者智士之妙功德,有對正法的聞思修、講辯著之處即是真正的佛土道場,是真正的莊嚴。現在有許多人顛倒行事,把力量全部放在修寺廟、塑佛像上,認為這就是弘揚佛法,莊嚴佛道場,然而房子修得再金碧輝煌,也只是不淨四大所假合之無常法,這不可能是什麼莊嚴,如果沒有人在其中講習正法,也算不上道場。真正的佛教道場,是聞思修習正法、淨治心性的場所,就像密勒日巴尊者所說那樣:“身是寺廟心是佛,菩提行願是莊嚴……”大家看看現在那些金光閃閃、游人如織,裡面卻無有任何傳講教法、修習證法者的寺廟,內心應生起悲愍與緊迫感,以一切功德回向,祈禱上師三寶加持,願十方國土,皆能遍滿善知識與聞法眷屬,遍滿真正的莊嚴道場!


願諸有情眾,相續恆聽聞,

鳥樹虛空明,所出妙法音!

願彼常值佛,以及諸佛子,

並以無邊雲,獻供眾生師!

願一切有情,能相續不斷地聽到,飛鳥、樹林、虛空、光明中所發出的微妙法音!願他們經常值遇諸佛及佛子聖眾,並以廣大無邊的供養雲,敬獻給一切眾生的導師!

在淨土佛剎中,禽鳥、樹林、光明、虛空等等,皆能發出微妙法音,如《阿彌陀經》中所言:“是諸眾生,晝夜六時,出和雅音,其音演暢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如是等法”,“微風吹動,諸寶行樹,及寶羅網,出微妙音……聞是音者,自然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願十方一切有情,皆能得到如來加持,相續不斷地聽聞到這些微妙法音,恆時安住於法樂之中。諸佛菩薩演暢正法的微妙之音,恆常周遍諸方所,若修行者心清淨,自然能領受到其甘露梵音;若自心不清淨,梵音若雷也不能覺察。以前有一名修行人朝拜五台山,當他登上北台頂,繞台禮拜時,忽然聽到耳邊原先那震若奔雷的風聲,全是文殊菩薩演示般若的梵音……所以,能使自他眾生心清淨,則鳥樹光明虛空所出的妙法音,定能恆時領略。

娑婆世界的有情,若能有福緣值遇佛陀,或諸菩薩聖眾,以一面之緣也會得到攝受而解脫。若能以廣大無邊供養雲,供養人天導師,那無疑會得到殊勝福報,為導師所攝受而迅速趨入解脫正道。無邊供養雲指身語意各種廣大供養,當然其中最勝供養是法供養——依教奉行善法的供養。供養如來有不可思議功德,《法華經》中說過:“若人散亂心,乃至以一花,供養於畫像,漸見無數佛;或有人禮拜,或復但合掌,乃至舉一手,或復小低頭,以此供養像,漸見無量佛,自成無上道。”因此,菩薩發願加持一切有情,都能有緣時常值遇佛陀及諸佛子,並能以廣大無邊供養雲,敬獻給人天導師們,以此使所有眾生,悉入無上菩提正道。


願天降時雨,五谷悉豐收!

仁王如法行,世事皆興隆!

願天降及時雨,五谷禾稼等皆豐收!願仁王依照佛法如理行持國政,一切世事皆欣欣隆盛!

此頌是為眾生具足順緣,皆能修習善法而作回向。若眾生行持善法者較多,則天人與阿修羅作戰時,天人會取得勝利,於是天人歡喜慶賀為人間賜福,降下珍寶或及時雨,使人們五谷豐收,無災無害。在以農業經濟為主的地區,雨水調順至關重要,若雨水不調,各種莊稼就會收成不多,有時甚至顆粒無收。農民往往說靠天吃飯,意思即是靠天降及時、適足的雨水,人們才能獲得足夠的糧食,生活無憂。有了衣食豐足的基礎,不能說人們就可以順利地修習善法了,這還得看統治者——國王的品行好惡如何,他如何行持國政等等。歷史上曾有不少殘暴無道昏君,反對善法,專以惡法壓迫人們;也有不少行持佛法利益人們的仁王明君,如觀世音菩薩化身與文殊菩薩化身的國王。在仁王明君治理之下,國家一定會百廢俱興,世事興隆,就像漢地唐朝時期一樣,文化、經濟等各方面都興盛,佛法尤其鼎盛。關於世事興盛、國家強盛,從整個人類歷史看,應該將精神文化的發展放在首位,如果引導人類精神思想方面不正確、不興盛,那麼城市建設得不論如何富麗堂皇,物質享受方面如何豐富,軍事如何強大,也只能如同昙花一現,很快就會衰落。歷史上一個地區的興盛時期,必定會是其地人們精神文化發展相當興盛的時候。菩薩在此回向五谷豐登,仁王治國,世事興隆,其意即是在這種環境中,人們能具足修學佛法的順緣,就像漢地盛唐時期的人們一樣,皆有機緣獲得聖者七財。


願藥具速效,咒語鹹靈驗!

空行羅剎等,悉具慈悲心!

願藥物都具有特效,消災祈福的咒語皆能靈驗!願空行、羅剎和猛獸等,都能具有慈悲心!

按律藏所言,藥有時藥、七日藥、盡壽藥等。時藥指一般食品,七日藥指蔗糖、石蜜、酥油等,盡壽藥即世人治病所用的草藥等藥品。這些藥品依眾生的福報而有不同功效,尤其是末法時代,眾生福薄,許多對古代人有特效的良藥也變得不那麼有效了,小病服用許多藥也不管用。比如古人服食一點酥蜜即可治愈一般的病,而現代人服食再多,也起不到什麼作用。所以菩薩回向福德,讓一切藥品都能具有特效,迅速治愈服用者的疾病。

咒語有多種分類,內教的咒語總分有密咒、明咒、總持咒三種,世間也有一些天神、仙人等所說的咒語。內教及天神、仙人所說的咒語,都有其不欺力量,特別是內教中成辦息增懷誅四種事業的咒語,都有其不可思議的力量,對具足信心及福德者來說,也特別靈驗。但是,眾生根基越來越低,時間也趨入濁世,現在許多人念咒語似乎越來越不靈驗,這都是因持誦者信心、見解智慧、心念專注力、福德等各方面都淺薄而導致,並非咒語本身有變化。大家對此應注意,自己持誦某咒語如果沒有感應時,應該向自身尋找原因,看哪方面因緣不具足,而不應對咒語、對佛法生邪見。現在各種災禍疾病等越來越嚴重,更需要咒語的不可思議緣起力加持,願菩薩的回向,成熟在我們身上,一切消災祈福的咒語,皆能靈驗無比!

世間有許多凶猛粗暴的空行、羅剎、毒蛇、猛獸等,經常會生起惡心,危害其他有情。此處的空行指空游餓鬼,這些餓鬼具有業報神通,經常四處游蕩,為猛烈惡心所推而傷害其他有情。羅剎是梵語,意為速疾鬼或可畏,也是一種極為暴惡可畏的餓鬼,如果沒有調伏,它們常常以嗔毒心傷害眾生;還有狼蛇虎豹熊罴等凶猛野獸,也常常會傷害眾生。對這些凶猛有情,需以大悲心回向福德,以殊勝菩提心加持,願它們遠離惡心,生起慈悲之心。如是回向,方能真正使它們不再造罪業,與其他有情和平共處,也能使它們迅速遠離惡趣痛苦。以大悲心回向加持粗惡凶暴有情,使其不再造傷害惡業,是大乘菩薩經常修持的菩薩行,也是非常有效的修法,歷史也曾有過眾多實例。大家若要修持增上自相續中的菩提心,也應經常為自己身邊的鳥獸等回向加持。


願眾無苦痛,無病未造罪!

無懼不遭輕,畢竟無不樂!

願眾生無有絲毫苦痛,不受病惱,不造一切導致痛苦的罪業!無有一切畏懼,也不遭任何輕蔑歧視,心中無有任何不快樂!

輪回眾生相續中的苦痛,指內心的種種痛苦感受,對人而言如怨憎會、求不得、愛別離苦等,這些是非常難忍而且會使內心無法安寧的感受,還有病苦等身體痛苦,這些身苦也是讓眾生無法安寧的違緣。從根源上看,所有身心苦痛根本因即是無明罪業,除了佛法甘露外,世間不可能有根除這個病根的良藥。菩薩為此作了甚深回向,發願一切眾生皆得遠離現有的身心痛苦,更能遠離一切招致痛苦的無明罪業,生生世世不再有任何痛苦。也願眾生於三界輪回中,在殊勝三寶加持之下,無有絲毫恐懼怖畏,也不受任何輕蔑歧視,內心沒有絲毫不快樂,始終處於安樂輕松之中。內心的快樂,是每一個人都至心向往的,然而在業和煩惱所組成的輪回世間,如果不懂得佛法,要得到並保持快樂並不那麼容易。作者在此所作回向,其含義即是願眾生皆能趨入佛道,如是方能遠離怖畏,成為受人天尊敬之佛子,從究竟上斷除快樂的違緣。


願諸伽藍寺,講誦以興盛!

僧伽常和合,僧事悉成辦!

願所有寺廟,都能具足不斷的講習誦經,日漸興盛!願一切僧眾恆常和合相處,聞思修習弘法事業都能圓滿成辦!

此頌始與下五頌,是為出家僧眾而作回向。出家僧眾所居住之處,通常稱為伽藍,其實按梵文音,全稱應是僧伽藍摩,意為眾園,即僧眾所住的園庭寺院。一個寺院要興盛,必須具足講經說法、聞思修習、諷誦經論等,如果沒有這些,寺院不可能真正興盛。因為寺院是僧眾聞思修習、弘法利生的場所,如果沒有善知識傳講佛法,也沒有僧眾聞思誦經修習等,即不能稱之為真正的寺院。寺院興盛不在外表形式,就像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初創喇榮五明佛學院時,山溝裡只有幾間草皮搭成的棚子,然而有不斷的講經說法,有不斷的聞思修習正法,如是而成為了整個雪域乃至整個世界上堪為楷模的寺院,成為了重興佛法的中心。願大家一起以自己所有功德回向,也願三寶加持,使所有寺院都能興盛講習正法,所有寺院皆能成為弘揚佛法的中心!

佛陀教法要住世興盛,必須靠如法的比丘僧團,而比丘僧團要如法存在,首先就需要僧眾之間和合團結,佛在律部中曾多次囑咐過這個問題,並將破壞僧團和合定為無間罪。僧眾之間能和合團結,那麼僧眾的事業,就會有了堅實的成辦基礎。聞思修正法,弘揚佛法利益眾生即是僧事,除此之外沒有什麼可稱為僧事,對此各位應牢記。作為出家僧人,該做的事業便是聞思三藏教法,修習戒定慧三學證法,並以佛法引導利益有情,此外,一切與佛法無關之世間八法都不是正業。以菩薩的願力加持,願一切僧事都能圓滿成辦,而一切非法事業,都能消失無跡!


願欲學比丘,悉住阿蘭若!

斷諸散亂已,輕安堪修善!

願所有想修學正法的比丘,都住在寂靜之處,斷除一切散亂,身心輕安,堪能修習一切善法!

向往正法的比丘,要想得到成就,必須依止寂靜處,才能斷除散亂,身心堪能於善法。關於這個問題,在本論靜慮品中已有過詳述,相信真正想修行者,對此都會有所了知或領悟。作為初學者,要想調馴身心,堪能於修習正法,必須斷除散亂放逸惡習,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這需要寂靜外境助緣。身披如來法服的出家人,住在寂靜處,那是真正的莊嚴;如果一個六根尚未調伏的出家人,住在城鎮之中,住在紛紛擾擾的在家人之中,這不算什麼莊嚴,有時甚至可以說是很難看,是一種近乎墮落的象征。安住在蘭若之中,無有內外諸緣擾亂,修行者可以專注於正法,使身心漸漸寂靜調柔,得到輕安堪能,這樣就可以趨入寂止之境,壓伏無明煩惱,有機會生起勝觀智慧。作為修行人,這是我們必須達到的層次,同時也應如是回向,願一切修行人,皆能如是而行。


願尼得利養,斷诤遠諸害!

如是眾僧尼,戒圓無缺憾!

犯者願生悔,時時忏罪業,

壽盡生善趣,不復失禁戒!

願所有尼眾都能得到恭敬利養,斷除是非爭論,遠離各種身心傷害!也願所有僧尼,個個戒行清淨,毫無缺失!願犯律儀的出家人,都能生起悔改之心,時時忏除罪業,他們來世得生善趣,不再失毀所持的禁戒!

女性由於自身及傳統風俗影響,能力及社會地位很明顯低於男性,出家女眾也是如此。從本師釋迦牟尼佛開許女眾出家至現在,出家女眾仍要受到一些限制影響,修行違緣也多。尤其是大多數女眾較男眾而言,心胸不廣,常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而爭論,這些都是女眾的不共業力所感。作為心具平等大悲的菩薩,作者為此特別回向,願一切出家尼眾,皆能解脫業緣的負面影響,得到足夠的利養與恭敬,也願她們能斷除各種口角是非爭論,遠離聞思修行中的不便與違緣。願尼眾得到足夠利養這個發願,現在大概是成熟了,漢地有些尼眾得到的供養據說一般比男眾要多一些。但是在和合無爭、聞思正法方面,女眾們應繼續努力祈求菩薩加持,自己也要精進修習,對治煩惱惡習。

針對所有佛弟子而言,別解脫戒清淨無損是解脫成就功德大廈的基礎,若別解脫戒行不清淨,修行人不可能得到解脫。因此,發願使所有出家修行人戒行清淨,是菩薩行願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在菩薩行願的總集願文《普賢行願品》中,普賢菩薩也發願:“我為菩提修行時,一切趣中成宿命,常得出家修淨戒,無垢無破無穿漏。”能做到戒行完全無損毀,固然是最好。然而作為欲界的凡夫眾生,這無疑有很大困難,尤其是末法時代,眾生根器低劣,煩惱熾盛,時間環境也很惡濁,凡夫出家人要做到不違犯任何別解脫律儀,難度非常大。但是,犯戒後也並非毫無補救措施,而必然要親墮泥犁受苦,因為犯戒者可以通過忏悔消除罪業。犯戒者如果能認識到錯誤,生起悔改之意,並時時忏除所造罪業,那樣仍會得到清淨,有機會解脫成就。有些出家人,不知道這一點,一旦以惡緣業障現前而破戒還俗,便自暴自棄,以為什麼都完了,甚至變得連因果也不顧,這是很愚笨的行為。經論中說過:違犯別解脫律儀中的任何一條,依殊勝方便都可以忏悔清淨,甚至在臨終時,以一念有力的悔改之心,也可以免除墮落。因而應發願使每一個修行人都能做到如此,最好戒行圓滿清淨,若有違犯,也能迅速忏除還淨,清淨其罪業。這樣犯戒者在命終後,也能免墮惡趣,轉生於人天善趣等處,有機會再修持佛法,並能以忏悔之力,使自己不再失毀任何禁戒。


願智受尊崇,化緣皆得足!

心續悉清淨,令譽遍十方!

願有德學的智者廣受尊崇,外出化緣乞食的出家人皆能得到足夠供養!修行者心相續能完全清淨無染,美名也傳遍十方!

此頌是有關增上修行與弘法利生方面順緣的四個回向。其一,願智者廣受人天尊崇。佛教中的智者,指具足清淨戒律、廣學博聞、通達甚深教義,具有真實修持的修行人,這些智者,若能廣受人天尊敬則可順利地弘揚佛法;二、願所有化緣乞食者,皆能如願而足。衣食藥品等順緣皆能具足,這對每一個出家修行弘法者,都是很重要的一個回向。我們出家人平時的衣食藥物、經堂臥室等等,一切資財無不是來自於十方信施,若化緣不能得足,色身無法維持,修持弘揚正法的機會也就沒有了;三、願修行人心相續能完全清淨,不受傲慢等煩惱染污。心相續清淨調柔,是修行人成就解脫的標志,同時也是修持中的全部內涵,無法以簡略語言表達其內容,“若人欲得正覺果,當淨其意如虛空”,“一念淨心成正覺”等這些教證,許多人都很清楚。如果自心不能清淨,為貪嗔邪見煩惱所染,自己會時時感受痛苦,也會為別人帶來痛苦,所以真正的修行人,應當牢記《因緣品》中所說:“三業恆清淨,清淨名出家。”時時保持身口意清淨,防止煩惱染污。四、願真正的修行成就者,美名傳遍十方。修行人如果具足了大悲心與聞思修行智慧,應該要讓自己的名聲傳遍十方,使許多世間人生起恭敬仰慕,這樣才會有廣大弘揚正法的機會,能使廣大眾生獲得利益。有些人很貪執名譽,其目的是為了個人利益,這種自私自利者的願望和行為,當然不是菩薩所願,也是每一個佛弟子應捨棄的惡行。有些修行人雖然具備一些利益他人的能力,然而對名譽十分顧忌,非常害怕自己出名,這也是一種偏執。在必要之時,只要是對眾生有利益,自己便要盡一切力量去做,而不能存有任何自利的念頭。在很多高僧大德的弘法事業中,可以看到他們遍及人天十方的美名,對弘揚佛法起到了巨大作用,因此我們也應隨菩薩作如是之回向發願:願所有真實的修行人,都能有美名傳遍諸方,弘法利生事業廣大如虛空。


願離惡趣苦,以及諸艱困,

復以勝天身,迅速成正覺!

願修行者從此遠離惡趣之苦,以及所有艱難困厄,更願他們以勝過天身的暇滿人身,迅速成就正覺!

有些修學佛法者雖然受了戒,但沒有具足正知正念而失毀了禁戒,又沒有及時采取補救還淨方便,忏除壞戒罪業。對這些破戒者來說,後世將會墮落惡趣,長劫受苦,得人身時也會六根不具,遭遇著種種艱難困厄。菩薩以殊勝福德回向,願他們皆能遠離三惡趣之痛苦。雖然他們曾造過破戒惡業,但以殊勝福德加持,願他們仍然能得到勝過天身之暇滿人身寶,順利地趨入正法,在修習過程中無有猛烈粗大的困厄苦行,迅速證得如來正等覺果位。

關於破別解脫根本戒者,能否恢復清淨,宗喀巴大師等曾引教證論述過,認許可以恢復清淨戒體。當然,如果按小乘自宗的觀點,破四根本戒者是不可還淨的,但依大乘教義,可以忏悔清淨。尼眾破根本戒,小乘自宗不能復戒,但以大乘發心而言,也應同樣重復戒體,也可以有即生解脫成就的機會。依靠大乘殊勝的智慧與方便法,修行者可以如同勇施比丘一樣迅速忏除罪業,盡快而且無難證得正等覺果位。

辛二、(為勝士滿願而回向):


願諸有情眾,殷勤供諸佛,

依佛無邊福,恆常獲安樂!

願一切有情,數數恭敬供養諸佛聖尊,並以佛陀的無邊福德加持,恆常獲得究竟安樂!

勝士即具足殊勝菩提心的大乘修行人或聲聞緣覺。大乘佛子的願心只有一個:願一切父母眾生皆能步入佛道,獲得究竟安樂。因而作者在此為勝士滿願而回向,首先是為了大乘佛子的唯一心願事業而回向功德,以此加持,願一切有情眾生,都對三寶生起無偽信心,而且能恆時不斷地供養諸佛如來。供養佛陀有多層次方式,然而如《法華經》中所言,哪怕僅是以散亂心供養佛塔佛像一枝花,供養者也可以此而得無量福德,迅速趨入菩提果位。現在真正聞思修習佛法者雖然很少,然而供養諸佛三寶的人仍有不少,每到節日,各大城市的寺廟,及一些名山古剎內,供養燈香、水果等之類供品的特別多,以此助緣,供養者皆能得到佛的攝受,這也是菩薩以大願加持而致吧。佛陀功德威力無有邊際,一切有情若能與佛結緣,依此即可得到恆常不變的究竟大樂。佛陀的願力、功德、加持不可思議,這一點在眾多經論中都有詳述,任何有情若能對此生一念信心,也不會空過,最終定能為佛陀所攝受,而得到救渡。


菩薩願如意,成辦眾生利!

有情願悉得,怙主慈護念!

獨覺聲聞眾,願獲涅槃樂!

願菩薩們都能如意成辦一切眾生的利益!願一切有情都能得到諸佛怙主慈愍的護念!願獨覺聲聞乘行者,皆能回小向大,獲得究竟涅槃大樂!

在無邊世界裡,有許許多多修學大乘妙道,視一切眾生如父母的菩薩,為了成辦眾生的利益,這些聖者發下了廣大心願,而且在無數大劫中勇猛精進,圍繞心願而奮斗不息。作者在此以所有功德回向,我們所有後學者也應如是回向,願一切菩薩的心願皆能迅速成就。一切有情眾生,皆能與諸佛怙主結緣,以此而得到怙主們的慈愍怙念,得到殊勝加持而證得菩提果位。在此諸人應知,諸佛菩薩視一切眾生如愛子,其悲心護念無有偏袒地被及任何一個有情,然而眾生因無明所覆,自閉其戶,以致自己無法受到怙主加持,就像盲人見不到日光一樣,彌勒菩薩在《寶性論》中對此以比喻作了很清楚的論述。

世間也有眾多聲聞緣覺乘行人,他們主要為了個人解脫,以發起出離心而修持四谛十六行相或十二緣起為道,證得圓滿的人無我與部分法無我空性後,入於暫時的寂滅涅槃。這種果位只是暫時安樂並非究竟,因此菩薩在此也同樣為他們回向,願他們早日回小向大,在暫時的果位上更上一層樓,發起菩提心趨入大乘妙道,順利地獲得究竟涅槃大安樂。入於滅定的聲緣,在世界各地都有,以前也經常有成就者發現或喚醒他們,使其入於大乘,如玄奘法師去印度求法,途中找到並喚醒過一個入滅定的羅漢。在我們學院所在地附近,第一世敦珠法王也以神通發現了一個在山洞中入滅定的聲聞,並叫弟子們挖了出來,讓大家看後,敦珠法王又吩咐弟子將那位聲聞聖者藏進山洞,重新用土石封好。如果這些聲緣聖者,能發起殊勝菩提心,對許多眾生都會有大利益,其自利也會得到究竟圓滿,因此大家也應以虔誠之心回向祈禱,願十方世界中一切聲緣皆能早日進入大乘,引導無數眾生一起證得究竟大樂果位!

庚二、(為自菩提行之因而回向):


我未登地前,願蒙文殊恩,

常憶己宿命,出家恆為僧!

在我尚未證得初地前,願能蒙受文殊菩薩恩賜加持,恆常能回憶宿命,生生世世出家為僧!

要究竟圓滿地利益眾生,必須要具備圓滿斷證功德智慧,因而菩薩在發心將造論功德回向利他之後,也需要為自利而回向。當然,證得了自他平等的菩薩所謂之自己,並非凡夫所執著的狹隘自我,因為菩薩通過修持自他相換與自他平等,將一切眾生觀為一體,將一切眾生都觀為己身。以此菩薩在回向自利時,實際上也是在為所有眾生而回向發願。因作者的本尊是文殊聖尊,也因文殊聖尊是諸佛智慧之總體,所以作者在此回向,願自己在沒有證得初地前,能蒙受文殊聖尊的宏恩,賜予甚深護念加持,使自己生起深廣的聞思修行智慧;也能經常回憶宿世,使自己生生世世能不忘失菩提誓言,捨俗出家,做一個精勤不懈的修行人。作者很謙虛地說“我未登地……”,實際他應是登地聖者,印度許多大成就者,對此都曾有過評述。只是為了引導後學者,寂天菩薩在此作謙虛的示現。

修行人在發起世俗菩提心後,開始進入大乘資糧道,修行四念處,四正斷,四神足,再進入加行道修持五根五力,此間修行者尚未現量見到法界實相,唯有相似的實相智慧。因智慧不深,也就很難像登地後的菩薩那樣“投生觀花園”,自在地游戲於世間而不受世間染污,也無法自在地修持深法,任運度化有情,所以作者發願:在尚未登地前,願文殊聖尊加持自己常憶宿命,生生世世出家為僧,修持清淨的別解脫戒律。在尚未登地前,出離俗家,以清淨聲聞行儀而修持,這是每個大乘修行人都應經過的階梯。初學者滯留於俗家,修行會如同陸地行船,寸步維艱。《普賢行願品》中說過:“我為菩提修行時,一切趣中成宿命,常得出家修淨戒,無垢無破無穿漏。”恰美仁波切也說:“諸大菩薩在最後成佛時,也是以出家形象而示現。”作為初學者,大家應追隨前輩們足跡,同樣發下堅誓,願自己生生世世捨離俗家為僧,修持清淨戒律!生生世世能依止文殊聖尊上師,蒙受無比的宏恩!


願吾菲飲食,維生充體能!

世世願恆得,圓滿寂靜處!

願我能以菲薄的飲食,補充體能,維持修行所依的身命!更願我生生世世都能安居在理想的寂靜環境中修行!

對修行者而言,最好最快捷的方式,莫過於像歷代高僧大德們那樣,徹底捨棄今世,心依於法,法依於貧,貧依於死,死依於干涸之壑,不顧一切地修習正法。作者在此處的回向,也充分體現了這種堅忍樸實的修行風格。從本師釋迦牟尼佛到後來歷代成就者,沒有一個不是如此示現苦行,在執著現世盛事同時,順便修行而成就的人,從來就沒有聽到過。因此,發願自己生生世世僅以粗茶淡飯維持色身,安住在圓滿寂靜處修持正法,這也是每一個修行者應有的願行。圓滿寂靜處,針對層次不同的修行者,有不同含義,對我們初學者而言,遠離了世間愦鬧,有具相大善知識的引導,又有善友相互幫助之處,就像這塊喇榮虹身寂靜處一樣的地方,才是真正的圓滿寂靜處。想出離輪回、解救父母眾生的人,應當數數從內心深處發願,生生世世依止這樣的寂靜處,依止四依苦行而勤修正法!願大家皆能常如《密宗成就略說》中所言:“熙熙攘攘都市中,迷迷糊糊世間眾,忙忙碌碌逐名利,泛泛悠悠耗此生。我心常念靜山洞,鳥語花香水澄淨,山果充饑草蔽體,谛觀自心證覺性。”


何世欲相見,或欲問法義,

願我無障礙,面見文殊尊!

無論在什麼時候,想見到文殊聖尊,或者想請問甚深法義,願我都能毫無障礙地面見文殊聖尊!

作者在此回向能隨時面見文殊聖尊的偈頌,在藏傳佛教地區,可以說是脍炙人口,老幼婦孺皆能吟誦。一般小出家人開始學會字母拼讀後,接著就會學這個偈頌的念誦。87年法王如意寶帶弟子們朝拜五台山時,從出發到朝拜五台山整個過程中,法王如意寶要求大家在未見文殊聖尊前,一直不停地念誦這個願詞。從字面上看,這段願詞文簡意赅,沒有難懂之處,然而細細揣摩其深義非凡夫所能測,如果以大信心反復祈求,千百萬遍誦持願詞,或許能得少許體味感受。若能面見親聆文殊聖尊教誨蒙受加持,即能徹底通達三世諸佛的甚深密意,因此,作者此處的發願,也即發願自己迅速證悟成就的願詞。對文殊聖尊,當然也有種種層次的理解,一般來說,文殊聖尊會以種種不同形象示現,有時甚至以地水火風形相加持有信心有福緣者,如彩光、彩雲、土石等等。只要有清淨信心,一定會斷除無明愚癡障蓋,面見文殊聖尊得到加持。


為於十方際,成辦有情利,

吾行願得如,文殊圓滿行!

為了在十方世界中,成辦一切有情的利益,願我的一切作為如同文殊菩薩一樣圓滿!

發願能面見文殊聖尊,得到攝受加持,當然不是最終目的,因而作者接著又回向,願自己能安住文殊菩薩的願行,成辦十方虛空際中一切眾生的利益。文殊菩薩的願行,具體體現在十大願中。十大願可以相似地以一語蔽之:即是三界一切行類之有情,皆願共有緣,皆以聖性力及種種方便加持令發菩提心,得入菩提聖果。如果仔細閱誦文殊菩薩的十大願,可以發現這也是成就文殊本尊的發願,因為在文殊菩薩的第十大願中說到:“同我大願,則是我身,共我無別。”作為後學者,我們也應緊隨其行徑,以真誠的信心回向發願,願自己也能生起如是的殊勝菩提心,同入文殊圓滿行願海!


乃至有虛空,以及眾生住,

願吾住世間,盡除眾生苦!

只要虛空世界未盡,眾生亦未盡,願我一直住留世間,消盡一切眾生的痛苦!

菩薩的菩提誓願是無盡的,乃至虛空世界未盡,輪回眾生未盡,其誓願也無有窮盡,仍會不斷地度化十方世間的無量眾生。《普賢行願品》中每一個大願中都說:“如是所修回向(等十願),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此回向(等十願),無有窮盡,念念相續,無有間斷,身語意業,無有疲厭。”對此有些人會有疑惑:如果眾生未盡,菩薩誓願也不盡,那樣豈不是菩薩永遠無有圓滿誓願而成佛的機會嗎?因為輪回眾生無有邊際,虛空也不可能有邊際。這種疑惑是多余的,菩薩願力越廣大,積累的功德也就越巨大,因一切功德皆依發心,如是成佛的時間越快。成佛之後,依其願力,度化眾生的事業,如同《入中論》裡所說的陶師轉機輪之喻那樣,也會旋轉不息,所以也就不會有空發誓願之嫌。


眾生諸苦痛,願悉報吾身!

願因菩薩德,眾生享安樂!

願眾生諸般罪業苦果,全部報應在我身上,願因我修持菩薩行的廣大功德,令眾生享受無邊安樂!

此頌是為成就自他相換或他重於己,究竟利益他人而作回向。菩薩由無比大悲心視一切眾生如己身或過於己身,由是而發願代受一切眾生的痛苦,施予無邊安樂。以真實無欺的誓願力、大悲加持力、不變的法界緣起力,願三界有情所有罪業苦果,都成熟報應在自己身上,以自己所修廣大菩薩行願的福德,回向一切有情,願他們恆時享受無邊安樂!這是大乘菩薩所特具的悲願,也是驚天地、泣鬼神,凡夫眾生不可想象的願行。然而作為大乘修行人,這也是必須具備的願行,各自對照自相續,自己離這種大悲願,究竟還有多少距離呢?對這種具有無比功德的修法,也是整個大乘法門之基石,自己如果沒有如法修習,那無論修何種法門,也沒有多大意義。因此希望有志者,將《入行論》作為終生修持的功課,依寂天菩薩與歷代傳承上師加持,使自己在今生也能發起如是深廣堅固菩提心。

有些人認為代眾生受苦,只能是一種心願,實際上無法實現,這種是大邪見。菩薩的甚深智慧大悲行境,並非凡夫可以測知,從許多高僧大德們事跡中,我們可以了知菩薩代眾生受苦不會只是心願,而是真實的行動。如許多大菩薩在度生事業圓滿後,都會顯現生病,以色身代眾生消除罪苦。如果自己也想真正地趨入菩薩行,當再三發下深願,效前輩先賢之行徑,將自身一切安樂施予父母眾生,而代受眾生的一切痛苦!

庚三、(為二利增勝佛法而回向):


願除苦良藥,一切安樂源,

教法伴利敬,長久住世間!

願解除眾生痛苦的唯一良藥,以及出生一切安樂之源的佛教,伴隨著世間眾生的供養與恭敬承事,長久地住留世間!

能解除眾生所有痛苦及苦因的唯一良藥,以及能予一切眾生暫時與究竟安樂之源,即是佛教,對此無論從理論上觀察,或從歷史事實上看,都毫無疑問。在此不多作論述,也無需多言,因為只要是有智慧有福緣者,自然會隨正理隨自己的福緣而信奉佛法、修學佛法,以超越痛苦世間,獲得自在安樂。但是,佛教要長久住留世間、廣泛弘揚,必須具備一定因緣,這些因緣也就是眾生的福德善業,眾生對佛教的供養與恭敬承事。如果眾生對佛法不恭敬、不接受,那佛法也就不可能弘揚在世間;如果眾生不供養三寶,不與三寶結緣,自己不積福德因緣,教法也不能無緣無故顯示在無緣眾生前。再者弘揚佛法與修行者各個人修行不同,個人修法,應遠離世間一切恭敬利養,但是在弘揚佛法時,必須要靠眾人對佛教的恭敬與供養承事。眾生對佛法越恭敬,就會得到越多的利益;對佛教僧團供養承事越多,僧團的弘法助緣也就越多,佛教對世間人的影響力就會越來越增上,使更多眾生能接受並信奉佛法,這是一個自然規律,也是作者以甚深智慧所觀察到的事實。所以在此以一切福德作了最後回向,願療治眾生痛苦的唯一妙藥、出生一切利樂之源的佛教,伴隨著世間眾生的恭敬與供養承事,長住世間,永遠不衰!我們也應如是回向,願一切佛教教法及如法的僧團等,都能得到世間眾生的恭敬承事,佛教廣弘於世間,直至眾生度盡!

丙三、(圓滿結尾)分三:丁一、憶恩頂禮;丁二、何者造論;丁三、譯跋。

丁一、(憶恩頂禮):


禮敬文殊尊,恩生吾善心,

亦禮善知識,恩長吾三學。

最後,我虔誠地禮敬文殊聖尊,是聖尊恩賜加持使我生起了願求菩提的善心;同時,我也禮敬各位善知識,是他們的恩德助長了我的戒定慧三學。

於造論圓滿之際,寂天菩薩又作了念恩禮敬。由於此論是作者在文殊菩薩聖尊加持下而作,同時是文殊聖尊加持使其相續中生起了殊勝菩提心,故作者首先禮敬文殊聖尊。同時,作者亦恭敬頂禮自己的善知識,如當時他的出家阿阇黎勝天論師等。善知識是修行人必需的解脫因緣,我們相續中的善根智慧,無一不是依善知識引導而生起。所以作者在此,亦虔誠地禮敬自己的善知識,並說自相續中的戒定慧三學,都是靠各位善知識的恩德,才得到了增長。

能知恩念恩是了不起的美德,而作者當時是身體融入虛空,以朗朗妙音說下這番念恩頂禮句。作為後學者,我們也應該反省,作者具有如是證悟功德,難道不正是與能時刻不忘攝受自己的聖尊與善知識有關嗎?諸有智者,當謹自勉!

丁二、(何者造論):

寂天阿阇黎所作之《入菩薩行》,至此善說圓滿。

丁三、(譯跋):

首由印度堪布沙爾瓦其那提婆與主校羅扎瓦吉祥積,參迦濕彌羅本而譯成;其後,復由印度堪布達磨師利拔駝羅,主校羅扎瓦仁欽桑布與釋迦意,據摩揭陀傳本及其注釋,重譯審訂而成;最後,由印度堪布蘇馬的格底與主校羅扎瓦具慧般若比丘,重新修正、翻譯,並善加審訂。

《入行論》至此,已全部講解圓滿。我們這次歷時19個月的講習,在歷史上可能是時間最長的一次。此期間以上師三寶加持,未遇任何違緣,一邊傳講一邊著成了74萬余字的廣釋,在座有五百多位四眾弟子從頭至尾圓滿聽聞了講解。願以此傳講聽聞及造廣釋之善德,回向一切眾生,願悉發菩提心,同獲文殊大智大願大行!

於二OO五年十月七日重新校對

智慧品釋 澄清寶珠論

寂天菩薩 造頌

麥彭仁波切 釋

索達吉堪布 譯

南無瑪吉西 耶!


勝聖文殊喜光芒,住於彼意蓮花蕊,

能遍佛子行妙香,頂禮寂天菩薩尊。

深乘中觀此善道,唯昔自修佛力外,

大慧精者亦難證,是故如我何堪言。

然隨聖教事勢理,已見智者之善道,

捨棄偏執諸彎道,無疑詣於此靜處。

此已為文殊菩薩攝受,並精通如海菩薩行,有如是稀有傳記遍於全球者,共稱具德寂天菩薩尊者所造之入菩薩行論智慧品,即今所說之法也。

全論分二:甲一、諸道之主當生起智慧之理;甲二、真實宣說智慧度。

甲一、(諸道之主當生起智慧之理):


此等一切支,佛為智慧說。

故欲息苦者,當生空性慧。

如前所說此布施等一切支,佛為智慧而說也。此處有者認為施等各前者為因,方生智慧,故解釋為因果之理,雖有如是說法,然從“為”字可了知,如王入沙場,四兵亦隨王而行,如是果位佛母一切智智之不共真因者,即是道之根本智慧,彼能斷除二障,亦能究竟二智。其余波羅蜜多不但不能如是,且唯有智慧度攝持彼等時,方得波羅蜜多之名,並可至於佛位,故聖智《般若十萬頌》雲:“須菩提,所有江河,入於恆河大江,彼等隨同恆河而入大海,須菩提,如是五波羅蜜多,若以智慧波羅蜜多攝持,則至一切智智位也。”

如是廣說,總之,諸道之根本要依智慧,彼能斷證究竟,彼之助緣方便,已說施等,主要為智慧不可缺少也。應如是具重要意義而解釋。另雖有認為:“此等一切支”為前述無間之品,然應釋為一切波羅蜜多。從“支”及“為”字之句式亦能了知,說智即主要,不適其他解釋也。如是所說之故,欲息輪回諸苦者,為證真如之義,當勤生起空性智慧也。

甲二、(真實宣說智慧度)分二:乙一、基安立為實空;乙二、道抉擇為無我。

乙一分二:丙一、真義;丙二、辯駁。

丙一分三:丁一、認所證之二谛;丁二、說能證者補特伽羅之次第;丁三、如何證悟之理。

丁一、(認所證之二谛):


世俗與勝義,許此為二谛;

勝義非意境,許意是世俗。

輪涅所攝之一切諸法,皆許為所有有法顯現之世俗谛,與一切法性空性之勝義谛,許此等為二谛也。《父子相會經》雲:“世間知者此二谛,汝未聞他自證悟,此乃勝義世俗谛,永時無有第三谛。”如是所說也。於彼,所謂世俗者,是指生等現而無自性,如幻、如夢、如亂發等現相,若觀察彼等顯現之自性,生等之相,皆為空性,彼實相即是勝義者,《入中論》雲:“由於諸法見真妄,故得諸法二種體,說見真境即真谛,所見虛妄名俗谛。”是故,彼二谛亦若許勝義中異體,世俗中一體,則應知《解深密經疏》中所說,各有四四過患?。彼亦,若破生住等之後,為無生無住等無遮空性,彼乃大空離四邊之入門法,稱為假勝義或相似勝義,如《中觀莊嚴論》雲:“切合勝義故,此稱為勝義。”因無始以來熏習貪執實法者,無有生起離四邊智之機會故,先析諸法於勝義中無有,應生如是心所智慧。是故自續派一切論中,將諸經論中所述破色等之相,皆說為已遮實有之單空義;復次,其單空亦不許究竟實相義,如《中觀莊嚴論》雲:“生等無有故,無生等亦無。”及《中觀二谛論》雲:“真實無明遮。”如是所說也。於是,暫抉擇道之時,於勝義中雖無生等,而世俗中生等顯現非能破除,故世俗中以名言量成立諸法具自相,彼顯現亦實則不成故,於所破加勝義之鑒別,即是說,勝義中無有,而世俗中無欺存在,如是二谛分各處之安立方法,於初學者意前極為適合,清辨論師雲:“無正世俗梯,而上正高樓,智者非應理。”如是所說也。然而從究竟實相而言,世俗中有,勝義中無,此有無二相亦並非各自偏袒。因為所顯現色等即是空,所空者即顯現色等故,現空雙運,離三十二增益(即離十六行相,亦離無十六行相)之法界,如是未現前,爾時非為真般若,由此,具德月稱及寂天論師等,最初著重抉擇離四邊之各別自證智慧,彼等於世俗中自相成立者,亦遮遣故,無有各執二谛,現空雙運故,已達勝義實相。其見解遠離一切承認,應成理能摧毀一切有無等諸邊,是故名為應成派也。曾有勝智布敦大師等雖說:“中觀應成與自續派差別,是由藏人分別心所造,印度無此分類。”究竟意義上雖無任何差別,而講解論典方式必有差別,譬如,清辨論師說,佛護論中於所破未加勝義鑒別有過失,後月稱論師破斥彼觀點也。是故中觀自續應成諸大車者,彼等究竟密意上雖無任何差別,然著重抉擇真勝義及假勝義之講解方法有所不同,此義於《中觀莊嚴論釋》中廣說,當閱彼論也。當知應成派於此時,著重抉擇雙運離戲大中觀,此宗無有真勝義與假勝義之類別也。有謂:“聖智即是真勝義,亦是離諸戲論,凡夫所修之一切空性,皆是修無遮或假勝義。”雖其如是說。此宣說空性之時,破色等皆唯無遮。非遮而破者,若至究竟,彼亦成無遮,以實執不合空性故。如是諸緣起無欺而顯現,現空雙運,由此務必消盡諸破立之實執,如雲:“知此諸法空性已,一切業果依緣起,稀有又此極稀有!稀奇又此極稀奇!”《五次第論》雲:“顯現暨空性,精通各分已,何處成一體,彼名為雙運。”如是所說也。有謂:“此乃密道之修法,非顯宗之修耶。”然以伺察心修離四邊,及以方便法強力顯現智慧以外,其法界無有不同之處也。是故異生觀察實相時,依伺察修方法,雖不能同時斷四邊,以輪番方式,能斷四邊,復次了知而體會無緣雙運法界之義。若無如是,則如稻芽不可從青稞種子生,如是聖者之智亦不得無因而生,故於資糧加行道中為何不修?是故諸法之實相勝義者,離有、無、二、非二之諸邊故,非意識之境,應許意言即是世俗,非勝義之故矣。若意所緣之此是彼是等行相,及與言說之此是彼是等,皆為意言所境之法,若觀察彼等,均是無實如幻之空性,永無堪忍之法也。是故佛經中雲:“天子,若勝義谛是身語意之境,則不是勝義谛,而成世俗谛耶。天子,然其勝義谛者,遠離一切名言,於真實中不生不滅,離一切能說所說及能知所知,乃至超離具勝一切智智之境,此為勝義谛也。”及《中觀莊嚴論》雲:“真實中彼離,一切戲論聚……若依分別念,成俗非真實。”於此法性非所知者,乃因法性遠離一切戲論,並非意識之所緣,不成諸境及有境,亦不成任何之相,於真實中,為何說所知耶?如雲:“眾生雖說見虛空,當察此義何見空,如是見法佛亦爾,余喻無法說其見。”如是所說與此相同也。有謂:“勝義者,若非聖意之境,則緣彼起諸斷證功德亦不應理,以聖者根本定,若不知其勝義谛,則彼應成非法界之有境,並許法界如同不可思議作者,此外應成二谛分基非所知等過失有害故。當許勝義谛者,非二取意識之境也。”雖彼如是加上鑒別,然此亦唯名徒勞而已,如雲:“不生是實慧離生,此緣彼相證實義,如心有相知彼境,依名言谛說為知。”如是所說,於名言中聖者根本慧為有境,法界為境,依彼可說為所知。而於勝義中,若是離二取根本慧之所取或所知者,則此句,豈不與彼直接間接相違耶?又二谛之分基為所知故。勝義承認所知者,指否定而言,此說法界非所知者,是指肯定而言,故彼不相違。若肯定承認所知者,則其已承認空性實有故,二宗各唯名徒勞有何用,當依實義也。

丁二、(說能證者補特伽羅之次第):


世間見二種,瑜伽及平凡。

瑜伽世間破,平凡世間者。

瑜伽慧差別,為上上所勝。

如是能知之世間,各以二谛為所見,彼等有二種,其一即具勝止功德之瑜伽世間者,以及其二之不具如是功德之平凡世間者,無有第三品者也。彼瑜伽世間者之所破,即此平凡世間者之所見,瑜伽士中亦有證悟實相智慧之差別故,諸下者之宗為諸上上瑜伽士所害或所勝伏,彼等越上其慧亦愈勝,具正量者能破斥之故,並非其余之理,如雲:“如有翳眼所緣事,不能害於無翳識,如是諸離淨智識,非能害於無垢慧。”如平凡世間者執著諸法為常有一性,而有部經部宗,已見諸法為微塵剎那性,故此宗能破前者。彼宗所許成實微塵,唯識用破生似理觀察,亦能破彼。又彼宗所許成實心體,中觀用離一多因等觀察,亦能破除也。是故,乃至所許有無等邊,爾時有害之故,息滅一切邊執,彼者無有過患所害,如於虛空,無法染色也。故雲:“我無承認故,吾即唯無過。”如是中觀抉擇一切諸法之真如實相,何宗亦不能勝伏,一切之中彼成無上也。

丁三、(如何證悟之理):


以二所許喻,為果不觀察。

世人見世俗,分別為真實,

非如幻化故,與瑜伽師诤。

若謂:“瑜伽者怎能害世間意,因為平凡世間者,此生等現量而見,便如是執著,余者相反故,不應互為有害也。”答曰:無論承認此等諸法無實宗,或承認有實宗,以二者共同所許雖現而不成實之喻為如幻如夢等,如是一切色等諸法亦現而無自性,瑜伽者彼等之理,於平凡世間者前能安立。因為只要顯現,則必定無實故。相反,無有共同所見為見而成實之喻,由此,世間者對瑜伽士永時亦不能安立成實之法也。若謂:“若諸為無實如幻者,則布施等學道亦不應理,猶如夢中買馬,如是劬勞有何用?”答曰:此是為果或為必要,不觀察而說也。有何必要者:即是,此等輪涅之現分如幻者,均為緣起性,無欺而存在,是故,乃至能取所取未消於法界之前,諸眾生之此等顯現續不可滅盡,並有利有害故。為息自他之苦,而精進為得利樂之方便道,此並非耽著道果實有,如幻軍能除畏怨敵,或士夫夢中受苦時,精勤蘇醒之方便也。若作思念:“若爾,瑜伽平凡二者前,共同顯現之此等法,有何辯論耶?”答曰:不是辯論此顯現法有無,因為,無有任何破現相之中觀派。諸世人見世俗現法之時,分別執為真實或勝義中成立見法,而非許為現而無實如幻化之性,故彼與瑜伽師互為爭論也。

丙二、(辯駁)分二:丁一、辯駁所說之空性;丁二、辯能說之大乘;丁三、彼者攝義。

丁一分三:戊一、辯駁基;戊二、辯駁道為空性;戊三、辯駁果位利他。

戊一分三:己一、辯平凡世間者;己二、辯有事宗;己三、辯唯識宗。

己一、(辯平凡世間者):


色等現量境,共稱非智量,

彼等誠虛偽,如不淨謂淨。

平凡世間者曰:“由眼等現量成立此色等,是故彼等為何不實有?”答曰:所謂色等現量而成之境,亦是無觀察而言,並世間共稱之說法矣,非是真實智慧所成立之量,將下論當所說:觀察觸不觸根境等理,皆能破除之故也。彼等安立成色等誠為虛偽之世間共稱說法而已,譬如:本來女身不淨而無常性,然彼謂清淨恆常等,如是虛偽也。

己二、(辯有事宗)分二:庚一、以教證辯駁;庚二、以理證辯駁。

庚一、(以教證辯駁):


為導世間人,佛說無常法,

真實非剎那。豈不違世俗?

瑜伽量無過。待世謂見真,

否則觀不淨,將違世間見。

有事宗辯曰:“諸法應實有,因佛說蘊界處等有,亦說蘊相即剎那性等之故。”答曰:彼等乃佛為現相而如是宣說,其所為者,是引導不能證空性之世間人,為彼等逐漸入真道,故佛如是宣說無常為諸法之實相,如雲:“勝者即說我我所,余有所為如此說,如是蘊界處等法,亦有所為而說也。”於真實義中,蘊等非成立剎那性,因為彼不成一體多體,亦是無生無滅,彼者怎能成剎那性,即無成立也。彼等辯曰:“此剎那者,若不是勝義,豈不相違世俗耶,彼應成非二谛也。此與世俗如何相違者,可分與理相違,與教相違。初者本來世俗是諸凡夫共同所見境,然世間眾,於午前午後之瓶等,尚許為不滅常有,而不許剎那性,彼不能見之,故非世俗也。其二與教亦相違,佛說:‘若見剎那者,彼見諸法之真實相’,豈非如是雲耶?”答曰:世間眾亦並非見瓶等是常有,而是由相似惑亂因所染,起如此迷亂常執,一般世間者,雖未知剎那性,思維名言實相之諸瑜伽士,已了知並見彼為剎那性,由此,彼剎那之量者,可說為世俗現相故,無有不攝二谛之過也。若觀待平凡世間眾執著恆常之意識而言,若見剎那性,亦謂見到真實相,因為彼見名言之實相故。否則,若觀待世間者,亦無見不見實相差別,如是觀修女身不淨而了知女身不淨者,將相違世間執女身為清淨之見故,應成能為違害,因為彼二慧,無有見未見真理之差別故。然而,見不淨者,能害執淨者,而執著淨者永時亦不能害見不淨者之故。

庚二、(以理證辯駁):


幻佛出幻德,如實佛實德。

有情若如幻,死已雲何生?

眾緣聚合已,雖幻亦當生。

雲何因久住,有情成實有?

若謂:“供養如幻無實之佛,為何出大福德耶?”答曰:若供養如幻不成實性之佛,亦可生出如幻之福德。猶如汝宗所許,即供實有佛,亦出實有福德,唯有佛福二者成不成實之差別以外,生不生福無有差別也。又謂:“有情若是如幻,則幻象幻馬,滅後再不生,如是眾生死已雲何應生?”答曰:乃至各自能顯現之眾因緣聚合已,爾時雖幻現亦當生不滅,如是若能生眾生之業惑等因緣集聚,彼時眾生亦為何不生?是故幻現滅後不生者,即是彼無有因聚。而眾生雖滅今世,復具足因緣之故,即不間斷投生,彼便相續不滅,此二並非有成實或不成實差別也。又謂:“若爾,眾生自無始輪回故,即恆久性,而幻者一無如是,故彼二不同耶?”答曰:彼二相同之理,並非由暫久等全面相同後再安立,無論長久或暫短,於彼二現而實空之理上安立為相同也。是故雲何因眾生久住,而說有情成實有耶?雖長久,亦是彼因未滅,於前後各自不同世間,自亦不成自性皆無區別。如幻馬幻象等,或現百年或現瞬息時,然二者不成實,無有差別也。<, /P>
幻人殺施等,無心無罪福。

於有幻心者,則生幻罪福。

又彼等如是作念而謂:“諸眾生若如幻人,則雖殺幻人亦不生真實殺生罪,如是殺眾生亦不應有罪,如是不與取、摧打等亦不應成害,布施衣食等亦不應有益,是故彼中不應生諸善惡耶。”答曰:若起殺幻士之等起,並殺害或摧毀彼等,則由自劣心增上故,雖生加行罪,卻因彼等為幻人,無有害利所依之心,故無有罪業福德生起。然於如幻眾生,其有幻心之故,若於彼者作害利則生如幻罪福也。是故彼二無有真假之差別,唯有有心與無心之別也。


咒等無功能,不生如幻心。

種種因緣生,種種如幻物。

一緣生一切,畢竟非有此。

又謂:“既然幻人與眾生相同,則一者有心,一者無心,即不應理,因為眾生有心,故與幻化不同耶。”答曰:眾生雖有心,然彼心亦是如幻故,怎能成實有矣?因為此等幻咒幻物等無有能生心之功能,故不生如幻之心。不能安立為有生心功能者即真實,而余者非真實。因為種種異因異緣所生之幻術亦不是一種法,而是種種如幻之物,故於一切世間中,一緣能生一切果業,畢竟非有如此現象。眾生之身心二者,亦是諸因緣和合而幻變,並非有自性成立,由此彼與幻術有何差別?如現幻馬、幻牛,雖有有角無角之差別,然無有真假之差別也。


若勝義涅槃,世俗皆輪回,

則佛亦輪回,菩提行何用。

諸緣若未斷,縱幻亦不滅。

諸緣若斷絕,俗中亦不生。

又涅槃許為有事之宗雲:“若汝無性宗所許,輪回諸法於勝義中即自性涅槃,世俗生等法相者皆是輪回,如是應成有輪涅同體之過,則雖得佛果,亦應轉於輪回,因汝宗不許滅盡輪回後得涅槃,而許輪回即是涅槃故。由此,為得佛果而行菩提行者有何用,皆為劬勞無義,與諸平凡世間之威儀相同也。”答曰:並非如是,彼有自性清淨涅槃與暫時離垢涅槃之差別故,能現各果之諸緣若未斷,則不僅是輪回,縱使幻現亦不滅。諸緣若斷絕,世俗中亦不生,何況說勝義中。是故,以證無我智,斷盡能生輪回之因無明種子等,彼等再不會轉輪回,無因之故也。如來出世等,非由輪回所攝,而由其誓願,等持等作俱生緣,以精通一切之智力,雖現示如幻,然於法界中未動也。

己三、(辯唯識宗)分二:庚一、辯真相唯識宗;庚二、辯假相唯識宗。

庚一、(辯真相唯識宗):


亂識若亦無,以何緣幻境?

唯識宗謂:“此等內外諸法之顯現,皆如亂發夢境,雖無實有外境,然以內心習氣差別,便成熟種種境義身之現象,是故雖無外境,而心者必有,如於夢中取藍色等之時,彼之能取成立也。汝等中觀宗,不僅無有亂境,而且亂識亦無有,若如是許識亦無有,則以何者能緣如幻之境?因為無有有境也。”


若許無幻境,心識當緣何?

真性外別有,境相即心體。

答曰:暫用同等理破之:汝等唯識宗,若許成立無如幻之境,爾時雖有心識,然彼當緣何所緣,因為所緣境與能緣識二者中,若其一不具,則無法緣境也。若謂:“吾宗不許完全無境,而真性外別有除非無情之所緣,猶如夢中象馬,即說:‘顯現外性之所取境相,彼即心體,並非外境界耶’。”


幻境若即心,何者見何者?

世間主亦言,心不自見心。

意如刀劍鋒,不能自割自。

答曰:幻境若即心者,彼時由何者有境能見何者境?彼二一體之故,不一得見也。若問雲:“其為何不見耶?”答曰:三世間之怙主如來出有壞亦言心不能自見自心。心意不能自見自,譬如刀劍鋒利亦不能自割自刃,指尖亦不能自觸自,輕健者亦不能騎自肩。如是《寶髻經》雲:“如寶劍不能宰割自寶劍,指尖不能接觸自指尖,如是心者不能見自心也。”此要當知,若許成實心者,則成實心體無分故,不成立能見所見二種,因所現外境非自體,而為心體,如是無外境則不成立所取。於勝義中所謂意識自證,亦是假立而已,非真實也。


若謂如燈火,如實明自身。

燈火非所明,其無暗蔽故。

若唯識宗又謂:“為何不有自見自己,如能明瓶等之燈火,其燈不依其他緣,而能如實照明自身也。”答曰:所謂燈火能照明自體者,亦是名言而已,並非真實所明,因其燈火本來無有暗蔽故,為何說燈火為所明耶?若是雖無所明亦成能明者,則此燈亦應成日月等之能明,然彼不應許也。此外,若燈火自能明自體,則應成黑暗亦自蔽自體,若爾,遮蔽能見瓶等之障黑暗,亦應成見瓶等也。


如晶青依他,物青不依他;

如是亦得見,依與不依他。

又彼等設作是念而謂:“雖無其余能明所明,而定有自性自明者,如藍寶必定為自然青色,彼者不同青水晶,若青水晶則需依下基藍布等。如是青水晶等,若成青色須依他緣,而彼物自然青色不依他緣者,即是藍寶,應有此二種。如是亦可得見能明所明相互依者,如色與眼識;與能明所明互不依他而自然自明者,即自證也。”


非青轉青者,非以自為自,

雖說燈能明,識知而說之。

則自心唯明,由何知故說?

答曰:其喻不成立,因藍寶不依其他而成青色,實不應理,彼現青色,亦是和合諸因緣使彼成青色,不依任何因緣,前時非青,至後自然轉變為青色者,不可有如是。乃至非青色,爾時不成自然青色,若是青色,彼前定有余因。青色非能以自為自青色也。彼義亦不成立:雖說燈火能自明自體者,是由燈外意識能了知而說之,然則自心唯明自知自體者,是由何了知故如是說耶?若說心自己了知自體,則問,其能知者是心?或是余法?若雲初者,即不應理,此時正在觀察故,尚未成立。若雲余法能了知,此亦不應理,彼知亦需余法故,應成無窮盡。彼了知亦不容有,因為若非同時,則彼境滅盡或未生,不可了知;若是同時,互不相依故,亦不可了知也。


若誰亦不見,則明或不明,

如石女嬌媚,說彼亦無義。

故彼依他起識,若由自不得見,其他誰者亦不見故,則於彼觀察明或不明之差別,是未見差別而立差別事,如石女之女,說其如是身姿嬌媚等,與此理相同也,如是說彼等亦毫無意義。

如是唯識宗以現量未能成立自證實有,又以比量而立自證者。


若無自證分,心識怎憶念?

受境相連故,能知如鼠毒。

彼等謂:“若無自受自體之自證分,則往昔所受法,次後心識怎能憶念,因為彼同無因之果,然而猶如今能回憶往昔所受藍等之境,亦能回憶能受藍等之識,此等現量之故,為何應理耶?”答曰:今憶取藍之識,非為前識自受自體之果因。因為受藍等外境,與心境相連故,今亦能回憶取藍之識。此終亦不緣離藍境以外之取藍識,一旦回憶往昔所受之藍境時,同時亦生起取彼之有境識相,並非前受除藍境以外之取藍識。彼能知者,如冬季被毒鼠咬時,只知其咬,而不知中毒。至春雷一響時,方生起緣前毒之識,彼知被咬同時吾中毒也。


具他心通者,見故自明自。

然塗煉就藥,見瓶不見藥。

又彼等謂:“若具修寂止遍住等余緣而得他心通者,亦能見他心故,為何不自明最近之自心?如見遠毛,彼定見近繩也。”答曰:然如修煉成就密咒等者,於眼塗上所煉就之眼藥後,雖見地下瓶等遠處障蔽之境,然不見最近之眼藥,故此理亦不定也。或有解此雲:瓶與眼藥,非成一體故,若具他緣可見之喻,不僅不應用自見自之喻,反而有害也。


於見聞覺知,非此處所遮。

此處所應遮,苦因執谛實。

彼唯識宗雲:“若識非明知,由自識不明故,余者亦不可明知,則此時應成斷絕眼見、耳聞,及識知等一切名言法,因此等皆須依明覺之識而安立故,其余實不容有耶?”答曰:若說於不觀察而似有之諸見聞覺知等,則彼等非是此處所遮,不能破彼等,亦不需破遮故。問雲:則遮何法?答曰:此處所應遮者,即是痛苦之因,執諸法谛實有之分別念也。余疏雲:見者以現量,聞者以教量,覺知以比量,安立名言也。總之,破自證皆是勝義中破遮,而唯遮物質者,於名言中名為自證故,不應破之。若破彼自證,則應當許自蔽自識故,要了知自他之心,亦皆無差別,不應自續有意之能立,最後斷絕境證之名言等,有理自在所說之諸過失也。凡是破除自證之所有理證,全是於勝義中破之,如破蘊等之理證,當知非名言中破彼,亦非名言中畢竟無有。有謂:“此宗名言中亦不許自證與阿賴耶。”答:此名言中無破亦無立,於勝義中唯有破遮也。於彼有謂:“若是中觀宗,不應許阿賴耶,許阿賴耶者,即是唯識宗。”答曰:此乃未善觀察之語,若未許成實阿賴耶,而名言中雖許阿賴耶,則於中觀宗有何不應理,因為名言中不能承認者,即是以名言量有害之法,如許常總等。若不許以勝義量所破之諸法,則應許蘊界處等,皆亦畢竟無有。是故應成派論於勝義中已破阿賴耶,名言中雖不破之,無有廣說建立。如是有說:“於名言中許自證者,是由因明熏習之說法,不應所許耶。”答:此說亦不合理,因為抉擇勝義時,雖不需自證及阿賴耶,然觀察而建立名言時,彼等非得不有。若名言量觀察能成立,則無理破名言,說此無有也。若雲:“怎無有理證,豈未見於月稱、寂天等諸論中所說之一切理證耶?”答曰:彼等理與境證亦相同也。若雲:“此不相同,此境證者,於名言中不破耶。”答曰:則感受樂等之自證,亦於名言中為何破?實不應破彼。是故當知若許心成實宗,雖不應自證,而許無實宗,則此自證之名言,是極為應理。然通達此理者,昔日亦極少也。

庚二、(辯假相唯識宗):


幻境非心外,亦非全無異。

若實怎非異?非異則無實。

彼等假相唯識宗作此念而雲:“此等如幻之諸境,非成心以外之法,因為其無法成立故,亦非內心現於外境,若完全與心無異或一體者,則不成無分一體心。當許彼等無基而顯現,猶如空中毛發,心性者,即離一切行相,如清淨水晶丸住。”答曰:若汝心許有實,則彼境相怎不許非異,因為汝許彼相無實故,然亦不可有此有事無事同體也,若畏彼難而謂:“亦非心無異。”答曰:非異則心者亦應成無實,與無實之相與一體之故,若謂:“已許非二故,無有雙方之過耶。”答曰:真實愚癡矣,彼說“非心外”者,已承認與心一體,又說“非心無異”者,由二否定語當知肯定故,已承認為心異體。故二違集於一處,實不合理。只要許有事,則不離此二過也,印度藏土有多數論疏中釋頌而雲:“若藍等之相是有事,則怎麼不成心以外或與心非異之外境;若是無異(不是心之外法),則心亦成無實也。”


如幻境非實,能見心亦然。

輪回依實法,否則如虛空。

若無實依實,雲何有作用?

汝心無助伴,當成獨一體。

若心離所取,眾皆成如來。

施設唯識義,究竟有何德?

又謂:“若心不是實有,則不應作能見耶?”答曰:猶汝許如幻之外境,雖非實有,然可作所見,如是如幻能見之心亦然,雖無實有,而可作能見也。上述為破遮而言,此處建立而言。若謂:“此輪回依靠於成實依他起之心法,否則成無有何法,猶如虛空,因無有所依故,不應生起此等輪回之顯現,如同無泥則無瓶,若無經緯,亦無氆氇耶?”答曰:若此輪回為有事,則問:“此與心一體,或異體?”設雲:“是一體。”則成不可分割也。或雲:“是異體。”則失毀唯識宗派。汝等雖許為無事,如是若無實輪回亦無作用者,依靠於成實之心故,則雲如何能有束縛解脫之作用矣?如兔角依掌,挖掘土地,實不容有也。所謂無實者,對何法亦不依靠,若依法,則應成因果之有事也。雖有釋“否則如虛空”者為破唯識宗之語,然此處所說,即適合也。本來無實者有二種,其一,即名言中亦畢竟無有之無事。其二,無實有如幻之無事。但有事宗未通達雖無實有亦可顯現之理,並執著為畢竟無有之法,故此頌為答復彼等之句也。如是無事輪回與有事心體,此二者始終亦不連故,則唯識宗汝心者,無有所取之助伴,當成唯有自證自明之獨立一體也。何時若心離諸所取,爾時亦離能取,即現前二空時已現前真如故,則一切眾生,自無始以來,皆應成為如來,為此不應依精勤修道也。若爾,諸法唯是心,如是施設唯識宗義究竟有何功德耶?此唯識中,“唯”字雖許能破心外之境,能立二空真如識,然不必破二取,亦不需立二空故,彼道於此有何用?是故若許假相宗,則滅諸輪回之顯現,亦斷絕一切所受也。

戊二、(辯駁道為空性):


雖知法如幻,何能除煩惱?

如彼幻變師,亦貪所變女。

幻師於所知,未斷煩惱習,

空性習氣弱,見彼猶生貪。

若謂:“雖了知此等內外諸法如幻化,然其如何能斷除煩惱?猶如彼幻變師,雖知是幻現,而彼亦生貪於自己所變現之美女。”答曰:幻師於一切所知,尚未斷除煩惱之習氣,因為彼無少許破除二我執分別之對治智故。由於見幻境美女時,於見者幻師之相續,證空性之習氣極為微弱故,見彼亦猶生貪心也。彼相續無有與實執相違之空性,然彼已見,外無真女故,便無希冀幻女,亦不生友情之念也。是故諸欲望之根本為分別念,彼者亦從諸戲論生,空性能斷除彼等分別戲論。已見真谛者能斷諸遍計惑,如知繩非蛇。於相續生對治,並修行後,次第能斷諸俱生惑,最後心識變對治性,斷盡細微種子,復不生出故,如同日輪,遣諸黑暗也。


若久修空性,將斷實有習,

由修無所有,後亦斷空執。

彼謂:“若執有實或空性,此二者亦不離分別戲論故,如大象沐浴,又復進入分別網,則汝等如何能遮分別?不堪破遮耶。”答曰:若恆久修習諸法無有性之空性,將能斷除與彼相反者,即執著諸法實有之習氣,爾時無實有之執,亦是除余法之分別故,以緣起理抉擇彼等,亦於諸法實相中真實不成立。由於一切有事無事法,皆修為無成實所有,其後亦能斷除對此空性之執著,如雲:“有無此二即無法,菩薩知此定解脫。”如是所說也。


抉擇諸法時,不得所察法,

無實離所依,彼豈住心前?

彼謂:“雖可破有事,而為何破無事,若破彼,則當成有事,因為破無即成有事故,彼無事亦是對治等故耶?”答曰:暫以無始串習而貪執有事之眾生前,當修習或建立無性者,因為若不知諸法無自性,則於離邊之實相必無生定解之機緣故。然此無性者,並非為究竟實相,何時抉擇此色等一切諸法之時,於名言中亦不得自性生等所觀察之實法,爾時,彼等能依之無實法亦是遠離一切所依之故,彼等所緣境豈能住於心前乎?實則不能住,即如:無生石女子亦不緣彼死亡也。是故,無實者,即觀待有事而安立,不成自性無待而存在也。


若實無實法,皆不住心前,

彼時無他相,無緣最寂滅。

設雲:“若爾,破有者即成無者,又破無者則成有者故,如是彼二輪番有何用?”答曰:依識或觀現世分別宗者,必定會有生起如大象沐浴之念,本來無緣劣眾前,不可思議法性即其所懼之處,不知其理。若示無者則執為斷空;若示顯現,則執為成實;若示雙運,則執為如搓黑白線義;若示不可思議,則執為一切無有,如同和尚宗之見;除非不現其余者。若諸眾能易知甚深究竟之此法,則為何說超離諸世間,難見聖者之境,難證不可思議等法名?是故阿阇黎龍樹雲:“不能正觀空,鈍根則自害。如不善咒術,不善捉毒蛇。世尊知是法,甚深微妙相,非鈍根所及,是故不欲說。”是故破一法,並非立余法,因為破除一切諸邊,其後入於離破立之法性真實義故,本來無生之現空緣起性,即無合離,大平等法性義,於此未生起堅定定解前,應當積累資糧恭敬依止具有法相之殊勝善知識足,並須恆久修習法要。否則諸正士雲:“若多數聞慢觀現世者,雖經百劫數精進觀察,亦不可證得少許。”是故如是所說之教授,唯求修道者,當依即心寶也。亦爾,若於何時一切有實與無實之諸法,皆不住於心識之前,彼時,亦無有其他成實之余相故,無有成實之一切所緣,即是離戲之最寂滅境界。亦是各別自證智所分者,不可思言,猶如虛空之平等性也。究竟實相如是之故,如雲:“雖說證蘊空,菩薩勇士者,尚行相狀故,未信無生處。”又雲:“大聖說空法,為離諸見故。若復見有空,諸佛所不化。”如是當斷除種種有事無事之執著故,已宣說十六空,離一切戲論之雙運法界,即是特為大乘所證,此亦名為大中觀,如雲:“若人見有無,見自性他性,如是則不見,佛法真實義”,及“自知不隨他,寂滅無戲論,無異無分別,則名真如相”,如是所說也。是故空性者,能使諸戲論消於法界,並斷盡二障,亦能得不住涅槃,如雲:“業煩惱滅故,名之為解脫。業煩惱非實,入空戲論滅。”本論亦雲:“空性能對治,煩惱所知障。”

戊三、(辯駁果位利他):


摩尼如意樹,無心滿眾願;

是由誓願力,諸佛亦現身。

若謂:“如是一切分別入於法界之佛陀者,無有為所化勤作戲論故,彼者如何能利益有情耶?”答曰:譬如,摩尼珠和如意樹等雖無為利祈請者之分別心,但能滿足自行境眾生之一切願望。如是由往昔利益眾生之誓願力增上故,諸佛亦相應顯現不同身相而調伏眾生,並說法等恆時不斷利樂之事業也。此處已滅學道之諸勤作,於法界中永無動搖,獲得究竟涅槃故,雖無勤作分別心,亦可作為利眾生之事業,便用摩尼等喻而宣說。此外,亦有帝釋身像等八喻也。此主要宣說誓願之原因,為彼善逝顯現種種之身、眷屬及剎土等,其主因為學道中所發誓願作為俱生緣,由此如是顯現也。實際上已究竟圓熟淨三德後,方清淨現前佛性如來藏或正邊法界現空雙運之真實谛,此名為不可思議智慧身。由所化之因緣及往昔之願力增上故,彼身於所化前,不斷顯現種種相,《寶性論》雲:“諸佛法身如虛空,能作聖者六根境,令見非大微妙色,令聞清淨微妙音,令嗅善逝戒妙香,令嘗大聖妙法味,令受三昧妙樂觸,令知甚深勝妙理,倘若仔細而思維,佛如虛空離諸相。”如是所說也。


如人修鵬塔,塔成彼人逝。

雖逝經久遠,尚能滅毒等,

隨修菩提行,圓成佛寶塔。

菩薩雖入滅,然成一切利。

彼等如此思念而雲:“若今無有此等能化、所化及如何饒益之勤作分別心,則唯有往昔誓願力,亦為何能利眾耶?”答曰:為何不能如彼,如有人已成就大鵬明咒者,彼用石子等修成鵬像或鵬塔,以咒術或等持加持為——誰見彼等亦能息滅龍等之毒害,具如是之力。故塔成後彼人已逝世,其後雖然彼人逝世經過久遠之時,但彼塔尚能息滅諸毒害等。是故如今雖無勤作,然以昔日之發願力為何不能利眾生?由此,諸菩薩為得無上菩提果,隨順修證菩提,廣行二資後,圓滿成就佛寶塔時,彼修者菩薩雖入於寂滅涅槃,並滅盡二取勤作之諸戲論,然而能成於一切眾生之暫時與究竟利樂也。與此相同者,《入中論》亦雲:“如具強力諸陶師,經久極力轉機輪,現前雖無功用力,旋轉仍為瓶等因,如是佛住法性身,現前雖然無功用,由眾生善與願力,事業恆轉不思議。”


供養無心者,雲何能得果?

住世或涅槃,經說相等故。

於世俗勝義,經說皆得果。

如供真實佛,能得果報然。

彼等如此思念而雲:“若有供養及取收之心,則可生供養之福德,然供養無分別或無心者佛陀,雲何能得福德之果耶?”答曰:若供養無心者不生果,則應成供養善逝之捨利和佛塔,亦不應生果。然《層花經》等之中佛再三已說:“供養住世真實之佛或其涅槃以後之捨利及藏有捨利之塔,此二福德皆相等。”是故不應有彼過患也。故吾等承認佛與供福,於世俗中如幻而有,汝宗承認為勝義中有,無論何宗,依經論教證說,凡供佛者皆得廣大之果。如汝宗依教而許,供養真實佛,能得實有之果報。亦然,吾宗許供養無實佛,亦生無實如幻福。是故若無實有之境或事、意樂等,則不應生果,如此辯論者,對吾宗無害也。

丁二、(辯能說之大乘):


由見谛解脫,何用見空性?

經說無此道,不能證菩提。

聲聞部生畏懼又捨棄於大乘所說一切法為空性之理,並認為未證如是空性,然亦可以證悟人無我,由此辯論雲:“由現見四谛之無常等十六行相,唯修持彼義,則能得解脫之羅漢果,何必用見諸法無性空性耶?”答曰:如是辯論無有實義,因為除空性外,不會有能斷根煩惱之對治也。是故佛在般若等經中說:“凡執實相者,皆無三菩提之解脫。”又說:“聲聞緣覺佛果,若不依此般若空性,則不能獲得故,此為能生四聖者之佛母。”故若無空性此道,則不能證悟三菩提之果也。此理證者,將於下論宣說也。


大乘若不成,汝教雲何成?

二皆許此故,汝初亦不成。

彼等雲:“汝等之能立經典,於吾前不成立真正佛說語,而是佛已涅槃後,由受魔加持而具分別念之士夫所造語也。”於彼問雲:“大乘經若不成佛說,則汝乘教典雲何成佛說?”彼雲:“我乘之此等經典,豈非汝吾二宗皆已許故成為佛說耶?此故無有辯論也。”又雲:“汝等初生等時,小乘經亦不成佛說故,彼時無有二皆許此理,故怎能成佛說?因為聖教與士夫,無有自性聯系故,汝等初生時,不可成教量也。”


何緣信彼典,於大乘亦同。

二許若即真,吠陀亦為真。

彼等雲:“吾等初生時雖不成,然有可信任之傳承上師前次第聞授已,並於律藏中可見,與經藏義相合,不違論藏之法性故,以理證能成立正引導之聖教具如是何種因緣故,深信小乘彼等教典成立是佛說耶?”答曰:如是可信之緣,於大乘亦有相同故,若汝是具慧之士或公正者,應當已成此理,吾汝二者前可成立,而非不成也。否則,任何二人所許或彼前成立,若彼教即真實,則吠陀(四吠陀:祠祀、禳災、贊頌、歌詠)等亦應成為真實,因為於彼承認者非唯一人,而有眾多者於彼承認為正教也。


大乘有诤故。外道於總教,

自他於他教,诤故皆應捨。

若謂:“小乘無有是否佛說之爭論,而大乘有如是爭論之故,不是佛說耶?”答:若唯有爭論便成非正教,則外道於內道總佛教有辯論故,彼應成非正教,又分別教中自他於各宗派或聲聞十八部等,亦執為他教而內部互相有爭論之故,汝小乘者,彼等皆應捨棄也。


比丘為教本,彼亦難安住;

心有所緣者,亦難住涅槃。

本來比丘為佛教之根本或佛教之所依者,但彼比丘亦難以安住或存在也。於彼比丘名可分為五:乞食比丘、名相比丘、自稱比丘、近圓比丘及破惑比丘也。其中前三者為名言而已,後二者是殊勝故為聖教之根本,尤其勝義比丘為破惑比丘,彼者亦難以存在,因為未見破惑因之真谛,汝許諸法實相不具空性故。此外近圓比丘亦各部有不同內诤故,亦難以安住,前述已間接而說也。彼等謂:“為何不有破惑比丘,雖無空性,但有見四谛耶?”答曰:對此四谛無常等並非主要,而諸道之根本為能斷盡煩惱之對治,即是證無我之智慧,《釋量論》雲:“吾彼亦緣生,彼依無我見,見空則解脫,余修為其義。”如實所說也。是故若捨空性,則心有所緣者,亦難以住於或得到涅槃,因為若不斷盡我執,則無法斷除煩惱,要斷盡彼者,亦需現見外境為空性,此外無有其余方法,如雲:“見境無我時,諸有種皆滅。”若未斷執外境實有之習氣,雖以靜慮等,暫時壓制,亦復生起故,猶如無想定,此亦將有宣說。如《釋量論》雲:“貪嗔隨德患,要斷彼等者,須見無彼境,無有其余法。”是故若於俱生我執境,能現見或了知為不成自性我之空性,則能斷除煩惱,此外皆不應理也。彼等謂:“雖吾等亦承認需見無我,但與空性義不相同,其空性者:本來實有之色等諸法,彼誹謗為皆是無有,如是生恐怖之見解,人我是本來無有,若知彼無有,則即相合實相之正見耶?”答曰:彼二由空性上無有任何差別,人我是依蘊而假立,於此不成自性者,即是人無我。雖依支等集聚而假立為身瓶等諸蘊,然各自之自性空性者即是法無我。是故此二者,是空基有法之差別而已,如法無我為總法,人無我為對治輪回因,如是區分以外,從空理上無有任何差別也。是故若無通達依蘊而假立之空性,雖了知無有主管或自主此蘊之常有自在我,但亦不能斷除細微我執。由此乃至未見無自成我空之間,雖斷常我,然何時有自續蘊執,爾時不能斷我執故,《寶鬘論》雲:“若時有蘊執,彼即有我執,有我執造業,從業復受生。”補特伽羅自相不成之空性外,雖知無有常我等,然何時有蘊執,爾時不能斷我執,應當如是符合論義而說,其余一切說法並非龍樹、月稱之密意也。如《入中論》雲:“證無我時斷常我,不許此是我執依,故雲了知無常我,永斷我執最稀有。見自室壁有蛇居,雲此無象除其怖,倘此亦能除蛇畏,噫嘻誠為他所笑。”是故彼等以為法無我和人無我之間有極大差別,故許不必法無我,只需證悟人無我,即得解脫。而彼等所欲者,即是此等實有法不是空性,畢竟本來無有之我者,實上亦無有,猶如兔角,故說此法無我有何用?彼者未知人無我亦唯是依緣假立者,由此起如是辯論也。若以善觀察,此二無我亦與依緣假立之空性一體,亦無任何差別故,以事勢理證明:聲緣應有證悟法無我或空性,若無彼者,則不能斷煩惱等,有過失也。於此聲緣羅漢所證悟之人無我空性,實即法無我之一部分,亦是空性,但非蘊等一切都證空性。《入中論》中:“無我為度生,由人法分二。”此處自釋中雲:“對治二障,已宣說二無我,前述建立聲緣有證悟空性者,此處除疑而雲,聲緣無有圓滿修無我。”十六空亦宣說為大乘不共同之故也。是故由聲緣未圓滿證悟法無我之分而說為其未證法無我,於微小之證使用否定語而說無證悟,如佛經雲:“聲緣所證微小之智慧,如被蟲所食芥粒丸內之虛空。”於此破除空性外無有解脫道,為建立寂滅之門,聲緣羅漢亦有證悟依緣假立之相似空性,此二種說法應知不相違,是乃極為重要,否則,《般若經》中雲:“執著實有相狀者無有解脫,依空性而得三菩提。”又雲:“分別說基智等三相時,基智與果佛母有遠近之差別。”此等所說者當如何了知?是故總言之,空性是唯一能寂滅之門故,凡是三菩提,皆必定依此而得,然初學者意前執著為,所謂空性是一種實體,若證則一切法同時證悟,若不證,連一者亦不證。實則不應如是一心立宗。若爾,則紊亂一切經典論疏義,因為若一法見空性,便能見諸, 法空性,則大乘中不應建立種種理門宣說十六空等,不應苦行三大阿僧祇劫等,又不應上上登地時,於法界離暫垢故,所見愈殊勝者,亦不應有上宗勝過下宗之差別等,因為聲緣所見之空性外,所證更無上進故。並應成小乘比大乘迅速得果,亦成下宗比上宗義深奧也。若謂:“不定有此過患,因為觀待方便,大小乘亦有所斷差別耶。”答曰:此所證已離未證之分,圓滿所證智若不能斷除其所斷,則永時亦不能斷除所斷,因為已具足證悟智慧亦不能斷除彼者故,如許雖升太陽,然不能遣除黑暗也。是故若離殊勝方便,則不能生起殊勝所證智,若彼未生,則不可滅所斷,應當如是承認。不應承認為初時雖有所證智,要斷除所斷,亦需依靠他法等,否則已成智者所笑之處也。若謂:“若爾豈不是說一法之空性是諸法之空性耶?若知一法空,則如是推理,將諸法能見空性故,此理誰能破遮耶?”答曰:吾雖許諸法於真實義中是一體性,亦承認見一法空性之理,如此推測余法而修行,也可見諸法之空性,然而於所化補特伽羅中,有種種業緣、根基、上師及入門道等不同之差別故,誰能破有甚多不同現觀之次第,實不能破也。是故暫時為調種種界性,亦有種種道法,然諸法之究竟實相者,唯真實性外無有他法故,於彼能證者即是一切智智,諸道入於彼,究竟即一乘,如是法性理證之方法是龍樹父子獅吼聲,故此理所說應當抉擇也。由此說聲緣未證法無我和圓證法無我,此二者並非大車軌之密意故,應了知此理,乃法王龍欽巴之《如意寶藏論》中所善說之分,是能除意貧之如意寶也。是故證法無我之智是總體,證人無我之智乃是分體,也是相似智也。執法我是總無明,執人我是分無明,猶如總樹與紫梗樹也。由人我執生起悭等煩惱障,由法我執生起三輪執著之所知障也。故證二無我之菩薩智,能斷二障,而聲緣道,唯斷煩惱障。斷障法亦於大乘見道中,斷二障之遍計分,復次逐漸斷除二障。至第八地時滅盡我執相續故,此等清淨地無有煩惱障,其後唯除所知障。第十地後,以入金剛定摧毀二取迷亂之細微習氣故,此無間時已獲得法界善逝如來出有壞之智慧金剛身。此乃聖境諸大車軌之密意相合,不應混合於藏人之分別念,若能了知此理,則自然解開諸論之難處,並密意江河,溶入於智海也。


若斷惑即脫,彼無間應得。

彼等雖無惑,猶見業功能。

若謂無愛取,故決定無後,

此非染污愛,如癡雲何無?

如是彼等以為見四谛能斷煩惱,則如無薪之火,而得涅槃。於彼理證說明若不證空性,則不可見真谛已。亦有其他過患,見人無我,雖斷煩惱,然非究竟解脫。若唯斷惑而立即解脫,則彼斷惑之無間亦應直得解脫,因為承認無有束縛故。若謂:“可如是承認。”答曰:彼等雖然無惑,但猶見如聖者大阿羅漢目犍連,受前時宿業之功能故,於彼有害也。若謂:“無有此等過失,因雖見此身受前世業惑所引之功能,然暫轉世近取因為愛取故,而彼者無有彼愛取,故說決定無轉生後世矣!”答曰:此聲緣羅漢雖無以業惑牽引而轉於諸世間,然並非汝宗所許之如滅燈火之寂滅果,對此要成立意生身,便具因無障故:即是羅漢心相續之此愛取,雖非由我執所生之染污愛,即汝許非染污之愚癡,如時境遠離事等無明癡心者,雲何無有耶?


因受緣生愛;彼等仍有受,

心識有所緣,彼仍住其中。

遠離空性心,滅已當復生,

如無想等至,故應修空性。

若彼因愚癡不斷,則彼果亦不滅,因為有受緣,故生起愛著,而彼等羅漢亦仍有感受故。如是以具因無障因來理證已。並其尚未斷無明習氣地、無漏業、意生身及不可思議投生故,非究竟解脫也。彼未斷細蘊相續故,尚需趣入大乘,未除細微所斷之理,亦是未圓證亦未圓修法無我之緣故也。雖有論疏雲:“此應釋為若斷現行惑即解脫,而不應釋為阿羅漢等。”然此亦相合自欲之說法而已,本來敵宗也不許斷現行即解脫,故此過失應成無關也。並印度所有論疏中皆同聲釋為阿羅漢目犍連。如是理證亦能成立,彼等是諸論典之重要意義故,不應使其模糊也。

有者解釋此頌雲:“雖暫時已斷除補特伽羅獨立自取之我執所引之愛著,然補特伽羅自性成立之壞聚見所引之愛著者,為何不有?”答曰:以多種我執所引之甚多愛著,彼同時具足於一士夫相續中,此即相違。後者所引者,即攝於十二緣起中之愛支,彼者為何有非染污愛?若思:“此乃對敵宗前發太過之故,無有過失。”答曰:因為敵宗不許有壞聚見所引之愛,故彼亦不應理。若思此而雲:“於敵宗前,愛者可分二種,此說於彼無前者,而有後者故,無此過耶?”答曰:本論中未加任何鑒別,總說“非染污愛”及“如癡”等,從此句式中可了知,具有一種非染污之愛,由此怎能說具有染污之愛著,實未了解文義也。彼亦,前述比喻及除疑語後,唯立宗而說“雲何無”,此外汝宗所說之所有者及有理等即無關語,如是誤句,於大阿阇黎論中,確即無處無機也。若謂:“豈非已見於佛足扎上檀刺等宿業之功能耶?”答曰:此乃於諸觀現世凡夫前,有所為現示而已,實上諸分別溶於法界,化身如像如幻者,怎會有如是真業成熟及感受痛苦等?不堪有此也。而汝等許為聲緣羅漢之身即苦谛之余事,若不滅心,則無滅諸戲論之因。此理亦於下文宣說也。彼等謂:“如雲:‘滅身盡感受,盡想滅諸行,滅盡諸心識,如此乃苦邊。’如是彼等阿羅漢捨身行時,為何不斷盡五蘊之相續?無有復生之因故,猶如盡油之燈也。”答曰:彼等無有能生輪回因之煩惱故,雖其不轉於世間,然尚未圓滿證悟一切諸法無自性之空性故,此心識執著輪回為所斷,又執涅槃為對治等有所緣,由此彼者仍住於其一邊或戲論之中,非住於無緣極滅中也。是故若遠離離諸邊之空性,則有無等具戲論之此心,雖暫時於法界中滅盡已,然當又復生起,因彼心相續尚有意生身之因無漏業及無明習氣地;又未得能對治彼等或滅諸戲論之空性故也,譬如,無想等至或彼果即生於無想天也。是故欲得涅槃者,應當修持空性,若捨彼者,則永不獲得暫時究竟之諸涅槃也。


若語入經藏,即許為佛說,

多藏大乘教,雲何汝不許?

若因一不攝,一切皆有過,

則當以一同,一切成佛說。

諸聖大迦葉,佛語未盡測。

彼者汝未解,誰捨大乘教?

若謂:“任何語言中,若宣說定學者,即入或符合經藏;宣說戒學者,即現於律藏;宣說慧學者,即不違論藏之法性,則此語即可許為佛所說之語,然大乘不相同於小乘之三藏故,大乘教非佛說之語矣。”答曰:多數經藏等大乘教典,亦豈非許為與汝經等相同耶?則雲何汝宗不許為佛說語?彼謂:“非爾,因為大乘教中說五無間罪等,有些不必受果報,說報身是常有,輪回即不空,及色等說為無有等故,現見與小乘經藏不同矣。”答曰:設若因為一部不攝於小乘經藏之大乘不共同所說經藏者,便一切大乘教皆成有過或非佛說,則當成以與小乘一部經義相同之理,為何一切大乘不成立佛說之語耶?是不必唯一方與小乘相同,若所說三學而言,則彼於大乘亦增上而有,如《經莊嚴論》雲:“入於自經藏,亦現自律藏,甚深廣大故,不違論法性。”如是所說也。若謂:“此廣般若等,若是佛說之語,則大迦葉等應直得證悟彼義,亦該有不斷傳承上師,然無彼之故,即非佛語耶?”答曰:諸聖者大迦葉等亦於此大乘佛語之深處,尚未能盡測,彼者即汝宗自己未理解是佛說,誰以如此理由而捨棄大乘教?可知大乘甚深之故,實為難證也。如《經莊嚴論》雲:“若我不知佛亦然,甚深何非分別境,深義為何脫離理,彼事不應所畏處,欲劣界性亦極劣,周圍彼等諸劣友,深廣善說此等法,於此成立無信心。”有些論疏中說:“此三頌即倒層序故非原文,而是余人所加。”無論如何,凡句義即如是也。


為救愚苦者,解脫貪懼邊,

能成住輪回,此即悟空果。

彼等謂:“若證空性,則不應住於輪回,亦不應精勤道果耶。”答曰:於勝義中縱使無苦,然為救因愚癡而受苦之有情,已見彼等如幻之心者,已解脫於世間之貪愛與畏懼二邊故,其住於世間中亦不受世間之染,如泥中之蓮花。如是能成立住於輪回中,此即證悟空性之果。否則,若無證有寂等性,則執世間有過,又執寂滅有德,故彼墮於寂滅之一處也。

丁三、(彼者攝義):


不應隨意破,如上空性理,

心應不生疑,如理修空性。

空性能治彼,煩惱所知障。

欲速成佛者,雲何不修彼?

何法若生苦,於彼應生懼。

空性能息苦,雲何畏修彼?

若稍存實我,則於彼有懼。

然無任何我,誰是畏懼者?

不應隨意破除如上述之空性教理,因為此乃三乘菩提之依故。由此心應當不生疑而如理修空性也,因為空性能對治彼等煩惱障及所知障,欲求迅速成就佛智者,雲何不修持彼空性耶?任何法若令生痛苦,則於彼應當生起畏懼,然而,空性能息滅一切痛苦之故,雲何畏懼修彼空性?實非生懼之處也。若稍許存在實有之畏者我,則於彼境有可生畏懼者,然無有任何之我故,誰是生畏懼者耶?實不應生懼也。故當速修空性,應捨畏懼也。如是聯結下文已。

乙二、(道抉擇為無我)分二:丙一、真實;丙二、證悟空性之作用。

丙一分二:丁一、人無我;丁二、法無我。

丁一分三:戊一、破俱生我;戊二、破遍計我;戊三、如是破斥之辯論。

戊一、(破俱生我):


齒發甲非我,我非骨及血,

非涎非鼻涕,非膽汁非膿。

我非脂非汗,肺肝亦非我,

余內髒非我,亦非糞與尿。

肉與皮非我,熱與氣非我。

孔穴亦復然,六識皆非我。

依此我相續之五蘊,不觀察而生起我執薩迦耶見,此見之境即我者,若有,則須此五蘊中存在,此外不許有我之故,以智慧而觀察如何成立有我之理。即是三十二牙齒,二萬一千根頭發,二十指(趾)甲等皆非我,我並非三百六十骨節以及身之血液,我亦非涎液及非鼻涕等液汁,我非膽汁非膿水,我非身內外之脂肪,亦非身汗,肺肝亦非我,心髒等其余內髒亦非我,我亦非大糞與尿水。肌肉與皮膚皆非我,身熱與呼吸等身內外之諸氣亦非我,眼等諸孔穴亦復然,因為彼等是零碎有分,眾多微塵,無常等故,彼聚合及支分皆非我,如《經莊嚴論》雲:“卑劣非處不同法相故。”如是所說也。如是眼識等六識皆非我,因為彼等即是眾多及無常故也。是故只是從牙至皮膚之間一切地、水、火、風、空、識界,即於聚合六界者,假立並執著為補特伽羅,而無有實我也。譬如,日暮之時,眼識不明者,若花繩錯見為蛇,便生起執蛇之心,若不依燈緣等,則不能除彼執也。如是花繩如諸蘊,黃昏不明眼識者如迷緣之無明,蛇執如我執,猶如在黑暗中,手摸尋蛇,雖手未觸彼,然尚未除蛇執,心生恐怖。如是觀察全身,頭非我,手非我等已了知,亦未得我者,然於無我未生定解者,即是其觀察尚未究竟之緣故也。若彼暗室中掛上燈火,照明一切時,了達所見之蛇,即是花繩,此處雖無蛇相,而繩者迷為蛇相。如是見此境無蛇,即自然能除蛇執。依此五蘊之我執,即假立之外一無所有,若能如是斷除一切懷疑,則繼續修持彼義,方能現量證悟無我也。

戊二、(破遍計我)分二:己一、破我許為意識宗;己二、破我許為無情宗。

己一、(破我許為意識宗):

數論外道雲:“一切所知可歸納為二十五谛(自性,神我,大,慢,聲、觸、色、香、味五唯,空、風、火、水、地五大,口、手、足、大遺、密處五業根,眼、耳、鼻、舌、身五身根及共同意根總為二十五)。此神我者,能享受一切現象,而非作者,常物、離三德,無所作也。彼者之一切行境即從自性生,微塵(苦)、思維(樂)、冥暗(捨)三德平衡時,其名為自性,是二十三種現象之因,如瓶因之泥土也。從彼起意或大者:即如二面鏡子,外面現五唯,內面現神我,使聯結彼二成融合也。行境之時,起慢者:此慢以功德而分為現象慢、思維慢、冥暗慢三種。彼等之中,從初慢生聲觸色香味五唯,以彼等功德復起空風火水地五大也。從思維慢生五身根,五業根及共同根也。五身根者,眼等五根也,五業根者,口、手、足、大遺、密處也,共同根者即意根也,冥暗慢令助彼二也。故分四種,唯自性類者,即自性也,自性及現象類者,即大、慢及五唯也。唯現象類者,即其余十六谛也。非自性及現象類者,即神我也。神我為意識,其余皆無情,自性與神我是常有也。彼等復認為樂等是外境無情性,雖無內識而實有,然以大者享受之時,與神我不能分異體並執為我所也。”如是彼等,我承認為意識,勝論外道我承認為無情故,若破彼二宗,則能破除其余外道,是故今破彼二者。初數論外道所許之我為意識並常有者,實則不應理。


聲識若是常,一切時應聞;

若無所知聲,何理謂識聲?

若無識能知,則樹亦應知,

是故定應知,無境則無知。

若謂彼知色,彼時何不聞?

若謂聲不近,故知識亦無。

因為執著聲音之識,若是恆常,則一切時刻皆應成聞聲,因為聞聲時之識,如此許為常有之故。若彼謂:“一切時不聞聲之原因,並非聲識即無常,而是今無有彼聲境耶。”答曰:若無有彼所知之聲境,則此有境者,憑何道理而謂能認識,或聞知聲音?因為若知外境,則可名為能知。若無有認識或了知,亦可安立為能知,則樹木亦應成聞聲等之能知。因為雖未了知外境亦是能知之故也。是故必定應當了知,若無有所知外境,則定無有彼之能知,因為各能知,皆觀待彼境,不會有不知外境之能知也。是故若無聲境,則彼中所生之聞聲之識,亦是無因之故,今為何有此,實無有也。如是剎那聲音之有境,也是異體故,此識不會住第二剎那也。若謂:“無有此等過失,因前時能聞聲之識,後彼了知色等余法故,識者雖是常有,然有執不同所知之差別耶。”答曰:因前時聞聲之識,即是常有故,見色等之彼時亦為何不聞聲音?因為不捨前時自性故。若謂:“彼時不聞者,因其聲不在附近之故。”答曰:如是無境之故,了知彼境之識亦無有,其理與前述相同也。此外,汝許神我即遍於一切故,於諸現象近不近亦不應理也。


持聲自性者,何成持色識?

一人成父子,假名非真實。

憂喜暗三德,非子亦非父。

彼無持聲性,不見彼性故。

如伎異狀見。則識即非常。

若異樣一體,彼一未曾有。

異樣若非真,則自性為何?

若謂即是識,眾生將成一。

此外,持聲或聞聲自性者,為何變成持色或取色之眼識?因為彼二異體之故。彼境聲色即異體故,有境不捨前者而怎會變成後者?實不可容有,若水晶不捨白色,則無法變黑色也。《釋量論》亦雲:“一者非知二,根識即定故。”如是所說也。此處即破常有一實之識,此外,不必思為於一心相續中,若知聲,則不知色等,因為幾種不同類之無分別識可以同時生起故。然而彼等不同類之識,內部並非互為一體,若是一體,則應成執五色之花識與執一色之藍識亦無差別也。若彼等謂:“如一人,既為父,亦為子,如是聲色境亦不相違,因現象之色者,即是自性之聲故,彼二自性一體也。是故,執色之時,雖無執聲現象之識,然有執聲性之識故,無有聲識成無常之過耶。”答曰:彼喻不成立,一人安立成為父子者,即以不同觀待之假名而已,於勝義自性中,父子二者亦非真實成立,若父性真實成立,則彼不會變子時,子前定有父親之故。若子性真實成立,不會變父,因為父前不會有子故,是故彼等假名也,此假名者,吾宗亦不欲破除,然彼不成滿足汝等之所望也。假使勝義中存在既為父,亦為子者,則必須在於三德上,因為汝宗之勝義者,除三德外,不許余法故。如雲:“三德殊勝性,非為所見道,即是見道者,如幻極虛偽。”如是所許故。然而憂喜暗三德之自性,即非為子亦非為父,因為諸現象即彼性故,在勝義中觀待誰而安立為子,又觀待誰而安立為父,何者亦不能建立也。是故:若如是思維勝義三德自性而許執色時亦有執聲,則應成一切現象亦執著一切之分,或者執聲之時,亦不應執聲,因為一切現象自性即一體故,不會有有時執著與有時不執著也。此義亦不成立:為執色時,若有執聲,則應可見彼者,然持色者,時終無見持聲自性,因為不見彼持聲之性故;如是執聲時,亦不見持色也。又彼謂:“執色時雖未見執聲,然彼識性即一體,猶如一位伎者(歌舞為業之人)午前作天式裝束,午後作夜叉之裝束,如是知聲者,顯現異樣色相之狀而見之矣。”答曰:則彼識即應成非常有,因為捨前者而得余時故。若已得前者以外之余事,雖彼二呈現為異樣,然尚非一體者,則彼一體,於此世之中,從未曾有,或非言思之境也。如是用譏诮之語,因為本來所謂一體者,即是自性各自不能分開之法,而各自分開者名為異體,然此處親見各自分開之法,承認為一體,現量相違也。若見不同亦是一體,則一切皆應成一體也,故伎者亦現不同行相之時,即不同剎那之異體,於勝義中非一體,若是一體,則亦可同上觀察也。又謂:“若加聲等差別之現象識,彼顯現異樣之故,即觀待暫時之顯現而已,便非真實,如於白水晶染色時,彼色非水晶之性也。”問曰:若聲識等有境異樣者若非真實,則此問:“自性真實者,為何狀耶?”若彼謂:“未加境鑒別,唯識者,前後諸識相同故,彼者即是唯識耶。”答曰:若爾,則一切眾生將成一體,因為各眾生之心相續,彼識無不相同故。


心無心亦一,同為有者故。

差殊成妄時,何為共同依。

此外,有心之神我及無心自性等二十四谛,亦皆應成一體,因為彼等皆同為有者並無差別故。如是諸識,已除非識或余法,彼分雖有識許,然即為假立,實上無有離境之獨立識,如無色,則無色像也。故於一切所知中,已除不同類,相同類者可名為總相,此乃內教之無上名言,此處亦間接宣說彼義也。若謂:“別體異樣者雖不實或虛妄性,然為何不有與所有別體相同之唯一自性者?”答曰:“諸差殊法執為一總體,即成虛妄之念,因為此時除一切別體之外,何為存在共同所依或唯一總體?實何者亦無有也。

己二、(破我許為無情宗):


無心亦非我,無心則如瓶。

若謂具心故,知則滅無知。

若我無變異,心於彼何用?

無知離作用,虛空亦成我。

吠陀宗等謂,諸所知可歸納為六種句義,如雲:“實質功德業總體,別體會合即六者。”如是所說。初實質分為我、時、塵、方、空、地、水、火、風九種也。其中初五者為常有質,後四者為無常質。實質之法相者,彼許為能作業與功德所依。功德分為二十四種,即:他質功德具數量等十一種,依自功德苦樂等十三種也。業者分為伸、縮、舉、落、行五種也。總體分為周遍及相似也。別體者,即辨別之性也。會合者:如同互為聯系,此一體與異體等有眾多類別也,我者許為如虛空周遍及常有故,非意識性,若即識,則成無常不周遍故,我者雖非識,然於識會合故,樂等執為我所,實則樂等許為內無情法也。彼許我者遍於一切,因為其見我之功德故,彼等以如是建立也。此處無心者亦並非為我,因若無心,則如瓶子氆氇等。本來承認我為諸業作者及苦樂之依,若彼即無心,則樂等之依,永時亦不應理故。若謂:“我自雖無心性,然與心相應或具足心故,由彼加持而能了知外境耶。”答曰:既然可知,則應成壞滅汝等所許之我者無了知外境之理,因為彼變成了知外境之性故。若爾,前無知之我,今變有知故,應成無常也。若我是無變異恆常者,則其心亦於彼我如何起知境作用?何者亦不應作,因為常我者,前性不能變其他之故,猶如不能於虛空塗藍色等。如是無知無情法,離一切作用之虛空者,亦應成我也(或釋為:虛空以為我而已也)。嗚呼當瞧:吠陀宗之劣智矣!

戊三、(如是破斥之辯論)分二:己一、辯業果不應理;己二、辯大悲不應理。

己一、(辯業果不應理):


若我非實有,業果系非理,

業造已即滅,應誰受業報?

有我宗謂:“若猶汝宗所許,我者非真實有,則業果之間之聯系便非合理,因為造業者我不會去他世故,果時無有,諸蘊剎那生滅故,彼業造已之剎那,作者即滅盡故,其不會自受報應,若彼不受,余者亦不應理故,則應由誰去承受業報耶?”


造業受果異,報時作者亡;

汝我既共許,诤此有何義?

俱因時有果,見此不可能。

佛說作者受,依同一相續。

過去未來心,俱無故非我。

生心若是我,彼滅我則亡。

猶如芭蕉樹,剝析無所有;

如是以慧觀,覓我見非實。

暫以同等理破之,造業與受果之時,諸蘊異樣故,受報時作者我已滅亡,此等之理,汝我二宗既然共同認許,除蘊之外,常我者,即是無心或恆常故,以量成立彼常者即離一切作用,此爭論是汝吾二者承認故,汝吾二宗,當須除之,汝思為我說此過失,則有何意義耶?然而,吾宗能除此過,而汝宗永時不能除此過失也。所謂造業者受果報亦是一相續而建立,未滅而俱因之時,亦同時有果者,能見此等亦是不可能,因為果從因生之故。由此,生果時,必定已滅其因,然無欺緣起力,生果亦是必然性。此等果者,亦於諸因集聚之補特伽羅相續中能成熟,其余非爾也。猶如播於地中之種子,不得由崖石中生果也。是故佛說此造業之作者及受果者,是依相同不斷五蘊之一相續而言,因為諸世間眾之一切意相皆以如是而住故。然此一相續者,亦不應執為有一我存在,因為相續亦如珠串,即乃假立,實則無有也。雖易知年老年少及前世後世等即非一,而此以心者而言,過去心已滅,未來心尚未生,此等俱無之故,並非是我。彼謂:“現生起之心若許是我。”答曰:彼心滅時,我亦則成滅亡,然汝許我為前世來此,此去他世故,今生心者亦非我也。是故《入中論》雲:“如依慈氏近密法,由是他故非一續,所有自相各異法,是一相續不應理。”如是已破相續即我之理。猶如芭蕉樹干,一層層地剝開分析時,毫無所有堅實分,皆為空殼,如是相同之理,是以智慧觀察而尋覓我,則見彼者亦非實有也。

己二、(辯大悲不應理):


有情若非有,於誰起悲愍?

為果立誓者,因癡虛設有。

無眾誰得果?許由癡心得。

為眾生息苦,不應除果癡。

我慢痛苦因,迷我得增長。

若謂不能除,修無我最勝。

若謂:“此我或有情若非實有,則菩薩於誰生起大悲愍之心?因為彼無所緣故。”答曰:於勝義中無有生大悲之境,亦無生悲者,此下論將說:“此等諸眾生,畢竟不生滅。”若無純熟如是無緣慧,則亦不能清淨離邊大悲也。其實相雖如此,然諸眾執著或假立蘊等為我之意前,以現相而言,無法破遮此無欺存在之苦樂等故,為一切眾生斷盡如夢之苦相續,並解脫於不住涅槃之法界中,為得如是之果,我立誓願度化諸有情,並負起度眾之擔,此者並非於勝義存在,因為以愚癡虛偽設施有我之故。由此,菩薩雖已證無我,生悲之境眾生者,尚未如是證悟故,恆時顯現感受有我無義之苦惱,故於彼可生大悲心。因為此菩薩者,不貪自利,見他眾無義受苦,已生重他輕己之心,見他苦亦如睡夢,其能除彼之故也。若謂:“若無有眾生,則為誰精進而得佛果,亦誰是得果者,故謂為果立誓者亦不應理耶?”答曰:於勝義中,得者眾生,所得之果,皆無實有,亦許真實中得涅槃與不得涅槃皆無差別也。然如前所說,在各眾生之現相意前尚有差別。如是應許由從愚癡我執心而得成立染污輪回及相反之涅槃二種,所謂涅槃者,唯盡錯覺分別心之名,此外皆無有,如《經莊嚴論》雲:“故盡錯覺即解脫。”如是所說也。是故由愚癡力執著二取戲論者前,無欺而存在此輪回顯現,於是已滅盡輪回之涅槃亦存在。譬如,遭魔發狂者,雖其余人同行共住,然彼前常有魔身等顛倒相,使彼苦惱,若彼離此苦,則其安樂亦存在,與此理相同也。是故於勝義中,世間及寂滅等不成實有故,便束縛解脫皆應理,否則,彼不應理,如雲:“若有自性者,彼非變無有,自性變余法,畢竟不應理。”如是所說也。若謂:“本來無得者,反而希求獲得之故,汝宗學道等有何用?此愚癡者,豈非任何時處皆為所破耶?”答曰:勝義中雖無所得,而現相中有得之,為世間眾生息滅痛苦,暫時不應斷除彼者,即是尚未現前法界之佛果前,於世俗中不住涅槃許為所得之愚癡心。因為依此則能息世間諸苦故,最後遠離一切二取戲論時,耽著有寂之細微所知障,亦已斷盡,此即為如來地。如今不能斷除彼者,因為二谛尚未雙運時,實相與現相畢竟不同故。故以現相而言,為何不有學果?雖需斷除此等不同之實相和現相,然今不能斷除,一旦斷盡此時,無得亦不斷,尚未如是現前之前,不能盡除希求得果之心也。若謂:“若爾,破我癡亦有何用?”答曰:彼二不相同,求果之心,能息滅諸苦,並自己亦令滅盡,如由薪中生火,彼薪亦燒盡。然而我執或我慢者,即是一切輪回痛苦之因故,使迷惑有我之執得以增長,由此,本是無我反迷執有我者,即為所斷,若無彼愚癡,則不起我執,若無彼我執,則不流轉投生於輪回故,如雲:“內外我我所,盡滅無有故,諸取即為滅,取滅則生滅。”如是所說也。彼等若謂:“如汝不能除假立我執,如是成實我執亦畢竟不能除,因為彼者自無始以來,與自性成一體故。”答曰:彼二不相同,因為此等假立因緣之顯現,在凡夫面前,無有能破之理證,亦不必破之。然而,若修證諸法實相之無我慧是最殊勝故,則能斷除成實執,具足正量有力之故,猶如日光能除黑暗也。是故我執者,並非諸法之實相,暫時由緣而起此迷亂,若以教證理證破彼迷惑,則心能趣入諸法之實相中,此乃心之本性故,此性亦不離自心。如《釋量論》雲:“心自性光明,諸垢是客塵。”如是所說也。又“不能除”此句,有者釋為能除我執之對治,有者釋為我執之因,此等解釋方法雖有甚多不同,然無有合理解說故,此處當隨聖境善論中所說,彼我執不能除,若如是解釋,則應理,此乃唯我之智慧也。

丁二、(法無我)分四:戊一、身念處;戊二、受念處;戊三、心念處;戊四、法念處。

戊一分二:己一、宣說無有整體;己二、宣說無有支分。

己一、(宣說無有整體):


身非足小腿,腿臀亦非身,

腹背及胸肩,彼等復非身。

側肋手非身,腋窩肩非身,

內髒頭與頸,彼等皆非身。

此中何為身?

所謂身體亦是假立而已,無有自性成立也。因為諸處圓滿總體若存在,則應於此手等分支上存在,而此觀察時不可所得,因為身體非足部小腿,大腿臀部亦非身,腹部背部以及胸部肩膀,彼等亦復非身體。側身之肋骨及手臂亦非身,腋窩肩頭非身,內髒頭部及與頸項,彼等皆各自非為身體,此等不同身相故。如今此身聚合,猶如屍陀林中散落身支,彼等無合住各處,各支亦非身,因砍手等,亦許有身故。是故此手等分支中,何者為身體耶?


若身於一切,諸方皆遍住,

諸分住自分,身應住何處?

倘若吾全身,住於手等分,

則盡手等數,應成彼數身。

若內外無身,雲何手有身?

手等外無它,雲何有彼身?

若謂:“彼等各法雖非身,然身體遍於彼等便存在耶。”此問:一身體普遍於一切分支?或有甚多身體遍於每一分支上欤?若許此身於一切手等諸方或諸分支上皆普遍而住。則手等諸分支雖住於自部分中,然身體自己應該住於何處?因為若除手等各支後,不見能遍之身故。倘若吾自皆具之全身或整體性者,其分別住於手等一切分支上,則盡所有手等之數量,亦應成彼等數目之身體,然只執一身故,無有如是也。是故若以理尋找六處之一切內外,亦無得身體之故,雲何成手等有身耶?實則無有也。除手等以外亦無有其他身體之設施處,雲何成有彼身體耶?實則無有也。此處“身非足小腿”等宣說身支非一體,又“若身於一切”等宣說身支非異體也。


無身因愚迷,於手生身覺。

如因石狀殊,覺彼為真人。

眾緣聚合時,則見身似人。

如是於手等,則亦見有身。

是故本來無有身體,然只因為愚癡迷惑,才於依手等分支之聚合者,生起身體之錯覺而已,實上非成立。譬如,因石堆形狀特殊者,對此生起錯覺,彼者以為真實之人也。乃至形狀差別眾緣聚合時,則見此身似人相,若緣不聚合,則不安立為男身,如變性、膜疱、燒成灰塵等。女身亦即如此也。如是只要於手等部分取名為身體之諸緣存在,爾時,則手等亦可見為有彼身體,並非自性存在身體,因彼即骨肉聚合之故。於此有些印度論中雲:“眾緣聚合時,則木見似人。”此義解釋為木堆覺人等形狀差別,及顯現不明等眾緣合時,則見男身或女身等。如此解釋也。

己二、(宣說無有支分)


如是指聚故,手復應成何?

彼亦節聚故,節者尚可分,

分復析為塵,塵析為方分,

方分離部分,如空微塵無。

是故有智者,誰貪如夢身,

如是若無身,何男何為女?

若謂:“雖無有身體,然現量見手等分支故,彼應存在耶。”答曰:身體已未成實有,如是各指甲等聚合之故,則名為有支,手者亦復應成如何?何者亦不成立。彼指亦是各節聚合之故。此節者亦尚可分為極多,因上分非下,下分非上等不雜而住也。此分亦復從粗塵分析為微塵,彼微塵又可分析為甚多方分,最後方分亦不成任何一分故,遠離一切部分也。彼原因即是說:若從微塵建立粗塵時,四方上下六塵繞中塵,彼中塵若有接觸六塵之各分,則中塵應成有六分,若無接觸分,則六塵亦只占一塵位故,雖聚山王之諸微塵,亦不應增大,如雲:“六塵同時觸,微塵成六分,六塵若一位,山王成塵許。”如是所說也。是故手等一切分支及一切色法顯現,亦從粗塵、細塵、微塵及方分等分析而衡量時,皆成空性猶如虛空,不成色法故,甚至微塵亦無有成立也。是故具有智慧而能觀察勝義之補特伽羅者,誰人貪著此等如夢不成實之色身?實不應生貪也。如是已了知若無有身體之自性,則何者是男身又何者為女身矣?無實有也。

戊二、(受念處)分四:己一、觀察受性;己二、觀察受因;己三、觀察受果;己四、觀察受者。

己一、(觀察受性):


若苦性中有,雲何不滅樂?

樂實則甘等,為何不生喜?

若謂苦強故,不覺彼樂受。

既非領受性,雲何可謂受?

若此苦受在真實中或彼性於自心相續中有,則雲何不滅生樂?此無害故,彼理不定也,如是若真實中存在樂性,不應生痛苦之理亦能了知,故此處未宣說也。若許如是,則苦樂互相違逆故,若成一性,則另一性不成立,因為諸法不捨自之本性故。彼已宣說內心無成實受,今於外道而說:如數論外道所許,樂受於外境上存在亦不成立,若於妙色美味等外境上安樂實有存在,則亡子生憂或生起恐怖者前以甘美食品或游戲等,亦為何不能使彼等生歡喜心?因為美食等物上存在樂性故,猶如火性即熱也。若謂:“此苦於真實內心中並非無有,而樂受特別強大之故,則不能覺知彼等苦受,如升日光時不見星宿也。”答曰:既然如是非能領受彼性,則雲何可謂是受耶?因為彼者無有受相故。若未領受亦能安立為受,則應受空中鮮花之妙香也。若謂:“上述憂苦者雖得甘美食等尚不生喜,此亦以苦強大之故,蔭蔽而不覺彼樂受耶。”答曰:彼亦用此理如是觀察則可也。


若謂有微苦。豈非許除粗?

謂彼即余樂。微苦豈非樂?

倘因逆緣故,苦受不得生,

此豈非成立:受分別是執?

是故應修習,對治空觀慧。

觀察田中生,禅定瑜伽食。

彼等若此念而謂:“於此畢竟不領受者,實不應理故,感受強力安樂之正時,亦非不受彼苦,而此時有細微之苦故,不知受彼,如同甚多糖水中含有一滴鹽水也。”答曰:在一相續中,不可同力存在微苦及安樂,如許彼存在,則於一相續中,亦應同時現見苦樂二種,然此未見故。又汝宗豈非許為此樂能遣除強力粗苦之分?若能除彼,則此微苦者,為何不能除?因為此時具有強力對治故,猶如遍有烈火之處,皆無寒冷也。是故感受強力大樂時,定無領受與彼相反之微苦也。又謂:“此時雖有微苦,然彼不能出自力,便被大樂所變,彼即領受大樂以外其余喜樂,或細微喜相,譬如白色玻璃,為紅塵變彼色時,雖現紅色,爾時,並非無有白玻璃耶。”答曰:此喜樂所攝之微苦者亦豈非已成快樂之性耶?由此,彼樂為何取名為痛苦?以如何方式才能辨別受痛苦變樂之細樂及樂性自體細樂之二者差別?本來無差別,反而鄭重尋找彼等有何用?猶如虛空作疙瘩也。以此等比喻亦未成者作能立故,彼不成立也。倘若謂:“因生逆緣強樂故,此時苦受不得生,因為不具其因之故。”答曰:此豈非由事勢理能證明或成立為:所謂受者即無有成實,而以內心分別念所假立或是執著為安樂等,因為心生安樂時無有痛苦,而生苦之時亦無樂受,皆依諸緣並即偶爾性故。是故既執成實所取之樂,又執成實所捨之苦,如是勵力取捨者,真實受迷惑,若心不假立苦樂,則一切內外皆不住自相苦樂之故,如反胃者見融酥或饑餓者見融酥,又淨者見糞或豬眾見糞,及不淨觀者見女身或貪欲者見女身等,如是皆由自己之分別念立為苦樂等,無有樂等之實有自相也。是故應當修習如是所說能對治一切不斷貪執或取捨之空觀智慧,諸世間眾貪執受覺,如狂皆迷亂,此外無有彼等之對治故。如是從觀察智慧良田中將生長禅定於受無自性之瑜伽士之食物,如食物能滋養身體並令喜滿足,如是諸瑜伽士亦享受離貪之樂及增長證身故。是故此義即是:諸瑜伽者享受並了達無受之境,而世間眾為得受覺故散漫奔跑也。

己二、(觀察受因):


根境若有隔,彼二如何遇?

無隔二成一,何復觸於何?

塵塵不相入,無間相等故。

不入則無合,不合則無遇。

觀察此根與外境之間有間隔或無間隔?若許有間隔,則彼根境二者如何能相遇?若有間隔者,則無法相觸,猶如東山與西山也。若許彼無間隔,則彼根境二者亦應成一體,若爾,則何根復觸於何境?如無有自眼自觸也。若彼謂:“為何無相觸?如同合掌等耶?”答曰:此等相觸者,亦是由分別心執著而已,並非真實義也。此理由即是說:諸粗根境者,未觸一切方分,如前觸後未觸也。可用如是觀察:若彼中間有余塵,則此塵尚未相觸,要根境接觸,務必無隔而相觸,然而彼根塵與境塵不能相互進入對方,因為此二者皆無空間亦無法相入,由此只觸一面,未觸余分亦非理,因為彼觸者,尚可如是觀察,若諸分相觸,則必須相入,然彼無有互為相入之時機,因彼二相等故,無此也。若不相入則無有彼二合為一體,若不合一體則無有相遇,要無分相觸,則必須諸方相遇,因不會有一方相觸故。


無分而能遇,雲何此應理?

若見無分遇,請汝當指彼。

意識無身故,有觸不應理。

聚亦無實故,如前應觀察,

若觸非真有,則受從何生?

何故逐塵勞?何苦傷何人?

是故即使無分而亦能遇者,雲何此說法應合理耶?因為彼者不會有一分或諸方之接觸故。是故若汝已見即使無分亦是相遇者,則請汝等為吾應當指示彼者!方能成立,如是無法能直指之語也。所謂集聚根境識中,此宣說無有根境相合已。又復意識者無有聚塵之身體故,有外境之接觸亦不應理。若無身亦能相觸,則手應成觸虛空,亦應相觸石女兒。若思此而雲:“此有身識存在故,不合比喻?”答曰:此觀察無身理上,無有不合也。若謂:“雖無如是相觸,然根境識三者有聚合耶。”答曰:此聚合者亦無有實體故,如雲“彼亦節聚故”等如前已宣說聚合無實有,應當如是觀察而了知也。倘若觸因非真實有,則彼果受者當從何中生?於勝義中皆無有,若無彼,則何故追逐彼等而受種種塵勞耶?因為所追求之安樂皆無有,由何苦會傷害何人?皆為幻心迷亂之顯現而已也。

己三、(觀察受果):


若見無受者,領受亦無實,

彼時見此已,雲何愛不滅!

若謂:“諸眾生愛故,彼因受者,雲何無有?”答曰:此亦迷惑而已,非真實也。彼亦,若何時已見無有少許自性成立之受者我及心識,並所領受亦無有真實,彼時已見此等能受所受皆無實有已,則雲何受因所生之貪愛不滅盡?無有彼因故。

己四、(觀察受者):


所見或所觸,皆為夢幻性。

與心俱生故,受非心能見。

後念唯能憶,非能受前心。

不能自受自,亦非它能受。

畢竟無受者,故受非真有。

雲何以此受,害此無我聚?

若謂:“若無受者所受等,則此見聞等亦不應理耶?”答曰:初者眼所見色或後者身所觸,中者聞臭等一切顯現,皆為如夢如幻性,如阿阇黎雲:“如幻亦如夢,如乾闼婆城。所說生住滅,其相亦如是。”是故皆為虛偽顯現,而不見真實。此觀察心受二者是否同時?若許同時生,則所受與能受心此二者無前後,俱生之故,於彼受非以心能所見,即是異質又是同時,則無法領受,因彼二無前後,互不觀待,亦無聯系之異體故也。若謂:“此二非同時,前生受後生心故,心成具受相耶。”答曰:如是後來生起心念時無有彼受故,非真實領受,唯能回憶前心而已,凡所有緣過去之心,皆為憶念,彼心今時無有,故非能真實領受前心也。是故若觀察緣過去之憶念,亦是虛假無實,因為如今不存在過去之境故。如是能受之心,若是過去者,已滅故不會領受。以理證明現在和未來者亦不得領受也。如此所受者,若是過去唯能回憶,不得領受,現在者亦不可知,未來者,是無有故,如今無法受知也。感受不能自己領受自體,因自作自體即是相違故,如前破自證也。亦並非除受以外之他識能領受,此無間已說故。於真實中畢竟無有任何受者,是故此等感受亦非於真實中有也。既然如此,則雲何以此等無性苦受損害於此無受者我如夢幻之蘊聚欤?於真實中無有任何害利也。

戊三、(心念處)分二:己一、說意識之自性;己二、說五根識之自性。

己一、(說意識之自性):


意不住諸根,非住色與中,

既不住內外,余處亦不得。

非身非異身,非合亦非離,

彼無少實故,有情性涅槃。

此意識者不住於內諸根,復非住於外境色等及與彼二中間,既不住身內,亦不住外身肢,此等所說以外之余處亦不可獲得也。意者既非身體亦非異身之外法,既非與身體混合亦非離身而存在,彼等無有少許成實之故,諸有情之自性即是本來涅槃也。

己二、(說五根識之自性):


若境前有識,緣何而生識?

識境若同時,則彼緣何生?

若識境後起,識當緣何生?

若色等外境之前有眼識等,則彼緣何者而生起彼識?彼時無境故,不生彼識也。根識與外境若同時生,則彼識緣何者而生?因為未生識之時,尚未生所緣緣故,彼不能生。已生所緣緣時,彼識亦已生故,不應作能生,由此皆成無有任何相屬故。若謂彼識在成所知境之後才生起?答曰:爾時彼識當緣何所知而生彼?彼所緣已滅故。於彼前時已滅之法,如今是否存在?若存在,則彼非滅盡,應成同時。若許雖不存在亦作能生,則燒盡之種子亦應生果,兔角亦應令生眼識等也。滅不滅亦可如是觀察也。

戊四、(法念處)分二;己一、總說諸法無生;己二、分別觀察因果性三者。

己一分二:庚一、真實;庚二、辯駁。

庚一、(真實):


故應不能知,法生為實有。

是故如前所說,應該不能了知於諸有為或無為法生起為實有,因為從自生、他生、二生及非二生等觀察亦不生故,無實有生也。若無生,則彼住滅等亦無有,歸納而雲:“不生亦不滅,不常亦不斷,不一亦不異,不來亦不去。”如是所說也。

庚二、(辯駁)分二:辛一、辯所立不應理;辛二、辯能立不應理。

辛一、(辯所立不應理):


倘若無世俗,雲何有二谛?

世俗若因他,有情豈涅槃?

此由他分別,彼非自世俗。

後決定則有,非故無世俗。

若謂:“倘若此等一切所知之諸法,畢竟無少許生滅等,則彼等生滅來去性者之世俗亦應成無有,若不許世俗,則彼無有勝義故,雲何有二谛?應成一谛耶?”答曰:安立二谛者亦是令所化眾入道之門而已,在勝義中,亦無墮於二谛,因不可思議法界真如即究竟實相也。如是佛經中雲:“設若無生是一谛,於彼有謂有四谛,住於究竟菩提果,不見一谛況四谛?”如是所說也。在勝義中雖無有安立為二谛,而名言中有二谛,因為必定有實相與現相二者故。如前雲“許此為二谛”,如是所說也。又彼謂:“如是安立二谛,其中世俗者,若無有自相,而是因他心所安立,若彼安立者,亦能成如是,則諸有情豈能入涅槃?因為乃至眾生無邊,爾時彼心亦無盡,乃至彼心無盡,爾時彼心所安立之世俗亦是無盡故,永時亦不會有遠離二取戲論之涅槃矣。”答曰:恆時不滅相續之此等世俗顯現,皆各由其他眾生之分別戲論而顯現彼等,猶如亂發夢境等,彼等並非涅槃者自現之世俗。是故他眾雖有二取戲論而涅槃者無有此等,若一眾生之二取消於法界時,其余諸眾雲何成如是?猶如夢中之猛獸水災等顯現,皆由分別假立,無有自相,然諸覺者雖滅夢現,他人尚有夢現,而彼不能害覺者也。如《入中論》雲:“此中猶如已覺位,乃至未覺三皆有,如已覺後三非有,癡睡盡後亦如是。”如是所說也。假使生等世俗真實存在,則滅二取細微習氣之成就涅槃以後,亦決定則有觀待自己之世俗或戲論,然而非如是存在故,無有一切世俗戲論,便為涅槃也。如《入中論》雲:“盡焚所知如干薪,諸佛法身最寂滅,爾時不生亦不滅,由心滅故唯證身。”如是生等戲論皆成寂滅,如盡薪之火,無余滅盡一切心心所。猶如水融入水體,已得法界現空雙運無可言說之自然本智,此智雖能知一切所知,然唯寂滅諸法戲論之性也。此時,應知無余滅盡一切心與心所之戲論故,現前究竟智慧,已得自然本智故當滅一切心念。不應思為:被凡夫分別所染已,不滅心之戲論,或滅心後無智,如滅盡燈火。若如是思維者,則於佛極大誹謗,故為斷彼,對深義當生定解也。

辛二、(辯能立不應理)分二:壬一、辯無實智慧不應理;壬二、辯成實智慧不應理。

壬一、(辯無實智慧不應理):


分別所分別,二者相依存。

故一切觀察,皆依世共稱。

以析空性智,究彼空性時,

析智尚需智,則應成無窮,

悟明所究已,理智無所依;

無依故不生,說此即涅槃。

若謂:“汝宗能知所知皆無自性故,其智慧亦不應理耶?”答曰:能分別之心及所分別之境,即此二者亦是互相依靠並觀待而存在,是故一切能分析觀察智,皆依靠世間共同不察似有之名稱而建立,由此極為應理也。彼等又謂:“此假立戲論之諸法,為得證悟皆無實有,以分析空性之智慧來推究彼皆空性時,彼智不能對自己觀察故,爾時,能分析之智慧尚需要第二智慧等故,則汝智應成無有窮盡耶?”答曰:若證悟或明了所推究之諸法無實,皆不住生邊,亦不住無生等邊已,此時,能分析之理智亦無有所依,一旦無有所緣或所依之故,其能分析之理智亦不生,猶如波濤入大海,諸戲論滅盡故,說此能觀察之智慧亦即自性涅槃也。

壬二、(辯成實智慧不應理):


心境實有宗,彼極難安立。

若境由識成,依何立識有?

若是心及外境許實有之有實宗者,則彼等極難以安立此宗派,因為彼無有能立之量故。若彼謂:“外境實有存在可以由心識成量而得知,因識量已見有彼境故。”則問曰:“此依以如何能立或理由而了知心識為實有耶?”於勝義此識不能立自己,若用他識亦成無窮,故無有能立也。


若識由境成,憑何立所知?

心境相待有,二俱應非實。

無子則無父,無父子何生?

無子亦無父,如是無心境。

若謂:“此識由現量實有外境所量或所知而成立。”則於彼問曰:“憑何能立而說有所知耶?”若謂:“能立即為識,心境二者相互觀待而有。”答曰:如是存在者,並非自性成立,乃互相觀待依賴對方而有故,猶如長短,是故建立一者時,另一者不能作喻,因彼尚未成立故。由此於勝義中此二俱應成非真實存在。譬如,若無有兒子則便無有父親,因為無有立父之能立故。如是無有父親,則彼子從何而生?無因故,此二者不應理也。如同無有能立之兒子前亦無有彼父,如是此處心境二者中,若未成所立如子前,另一者能立如父亦無有故,最後無有心境二者也。


如芽從種生,因芽知有種。

由境所生識,何不知有境?

由彼異芽識,雖知有芽種,

然心知境時,憑何知真識?

彼等思此而謂:“此不說互為觀待而有,然而猶如苗芽是從種子生長,因此從苗芽便可推知有種子,如是由從所知境所生出之識,為何不能推知有真實存在彼境耶?”答曰:此比喻不合,因為芽從種子生,不是由芽了知彼者,而是由彼異芽之識經比量後,雖知有此芽是從種子而生,彼亦,各見芽種二者後,定因果量能如是了知,若無定因果量,則唯苗芽亦不可推知彼因也。然此心了知所知境時,憑何理而推知有真實之識耶?於勝義中由自證他證何者亦不能成立故,是故承認實有之宗,難以安立名言,而許假立之宗,極應理諸名言也。

己二、(分別觀察因果體三者)分三:庚一、因抉擇無相;庚二、體抉擇空性;庚三、果抉擇無得。

庚一分二:辛一、破邪見;辛二、說正義。

辛一分二:壬一、破無因;壬二、破非因。

壬一、(破無因):


世人亦現見,一切能生因,

蓮花根莖等,差別因所生。

誰作因差別?由昔諸異因。

何故因生果?從昔因力故。

順世外道等雲:“如刺兒尖銳,孔雀之紋等誰亦未造作,皆為天然而生耶?”答曰:對此世間人亦現量能見一切果皆有能生之彼因,不會見無因而生,如《釋量論》雲:“何有何能生,何變何亦變,彼即說彼因,彼等彼亦有。”如是所說也。此以現量簡易而說,實上亦已攝比量也。若謂:“蓮花之花莖花葉等種種差別,在因上未見彼等故,有種種差別之因不應理耶?”答曰:若果真實成因,則雲何成為果?然而此蓮花之根莖等不依自種子亦不生,亦見從種子而生,並彼果之差別,皆從彼因之差別所生故。如是果有種種差別,成立彼因功能亦有種種差別也。若謂:“如是由誰造作彼因有種種差別耶?”答曰:非由其他所造,此種子若無自因,彼亦不生故,是由往昔諸異種之因而成之。若謂:“既然因有種種功能,則何故青稞之因只生青稞果或芽,而不生稻芽耶?”答曰:此今青稞種子並非有能生一切種種功能,而是從往昔因之能力而能生與彼同類之法故。此乃諸法之自然法則,誰亦不能錯亂也。或者若謂:“何故由種種異因能生種種不同之果耶?”答曰:由從往昔各自因力而如是生;亦是自然法則故。亦可如是解釋也。是故若無因生,則應成常有生或恆常無生,然於一切諸法,時境皆見偶然性故,成立具因也。

壬二、(破非因)分二:癸一、破具識自在天為因;癸二、破無識無情為因。

癸一分三:子一、觀察自在天;子二、觀察彼生之果;子三、觀察生果之理。

子一、(觀察自在天):


自在天是因。何為自在天?

若謂許大種,何必唯取名?

然而大種眾,非常動非天,

不淨踐踏物,定非自在天。

自在天宗等謂:“常有自然遍知自在天,彼經思維後,令生一切世間矣。”答曰:若自在天是眾生之因,則問:何者之性為自在天?若謂:“許大種。”答曰:吾等亦許由大種生彼果故,汝宗何必唯彼取名為自在天?吾宗於彼名為大種,唯有名稱之差別而已,因諸名稱,皆由士夫所欲而可取故,為何費力建立自在天?此實不應理也。然而汝宗所許之自在天即具恆常一體應供等差別。此地水等大種即是數目眾多,非常有,無心動機,非所供之天神,不清淨,是被踐踏之物,非所敬者,是故此大種必定非為自在天,因許自在天相與彼相反故。


非空無動故,非我前已破。

若非可思議,說彼有何用?

雲何此彼生?

亦並非虛空,因為無有能生果之動機故。亦非我,因前已破除故。若謂:“自在天之本性,以現世見不能思維故,無彼等過失耶。”答曰:若自在天是非可思議者,則說彼為作者有何用?若要言說,先了知再可說,一切未知,則誰說彼為作者?若不知作者,則雲何此等由彼生出?設使了知自能生所生及決定因果後,再可說,否則石女兒子等亦應成能生也。


子二、(觀察彼生之果):

我與自在天,大種豈非常?

識從所知生,苦樂無始業,

何為彼所生?

問曰:“自在天所生之果,是常有我等?或無常識等?”彼謂:“許一者,即常我等。”答曰:則我與自在天以及地等大種皆豈非許為常有矣?常有因果二者,雲何有能生所生?因為彼因離能生,彼果離所生之差別故,若許二者:則取藍等之識,從所知藍等所緣緣而生,苦樂等諸感受皆為從無始以來往昔所造之業力而生,故何為說彼自在天所生?因為彼者不會有所生果之故。總之,恆常者無因,無常者是由自因而生故,彼自在天何者亦未造作也。如《釋量論》雲:“被刀傷黑者,藥愈合相屬,何用無關木?不應知為因。”如是所說也。


子三、(觀察生果之理):

若謂因無始,彼果何有始?

彼不依他故,何故不常作?

若皆彼所造,則彼尚依何?

若依緣聚生,則因生非彼。

若聚則定生,無聚無生力,

若非自在欲,則生依他力。

若欲依欲作,若作何自在?

若謂因者自在天無有開始。則有直接無礙因故,彼果為何有開始?若爾,則不能安立此果從此開始,之前無彼等,應該皆從無始即存在,不應偶然見之也。是故今此等諸男女亦應成從開始以來皆有。若謂:“自在天次第造此等器情世間故,有些造,有些不造,如是有二種時際,故無有此過失耶?”答曰:自在天為何同時不造一切果?因為一切果之因即是自在天故;彼自在天亦不依任何他緣故。能生一切果之因若恆時圓滿,則何故不恆常造作彼果?《釋量論》雲:“若因全具足,雲何彼果滅?”如是所說也。若謂:“彼依各俱生緣也。”答曰:俱生緣亦為何不恆時具足?若許一切皆為彼自在天所造,則彼自在天生果尚依他緣雲何應理?實不應理也。若必須依靠其他因緣聚合而生,則是由因生,而非彼自在天所生,因為若因緣集聚則決定能生果,若無因緣聚合,則自在天亦無有創生之能力故。是故現見皆為因緣生,若反而執著自在天為因,則成無窮盡也。如《釋量論》雲:“何有何變因,此外執余因,則於一切法,諸因成無窮。”如是所說也。此外,若自在天亦依因緣聚合,則以彼聚合之力,非因自在天之欲望而生苦等,則彼生應成依其他之因緣力也。若彼欲望生果,則依欲望作者故,彼受欲鉤,無有自在也。又復若汝許器情之作者,則雲何成自在天?因為只要生果,皆為周遍無常故。常者永無作用也。

癸二、(破無識無情為因):


微塵常恆因,於前已破訖。

主常眾生因,數論師所許。

樂憂及與暗,三德平衡狀,

即說為主體,不平變眾生。

伺察派等外道許微塵常恆者為世間因,於前觀察方分微塵時已經破訖故,於此不必宣說也。主者常有或自性為眾生之因,此乃數論外道師所許。彼亦,樂憂及與暗(精力、微塵及黑暗)三德平衡之狀時即說為諸現象之主體,不平衡時變成種種眾生之現象也。


一體有三性,非理故彼無。

如是德非有,彼復各三故。

若無此三德,亦離有聲等。

無心之衣等,亦非有樂等。

謂法即因性,豈非已究訖?

於此獨一主體具有三種德性,非合理,若有三非一故,由此彼常一性之主體無有也。如是三德亦非有,彼復各德有三三之分故,如塵暗、塵塵等。若無則離主體之性也。若許無有此三德,則亦離彼中所生之有聞聲等,猶如無泥便無瓶也。此外,以量能成立諸受即心,無心之衣服等亦並非有樂等感受。若謂:“聲衣等法即是樂等之因性故,無此過矣。”答曰:在勝義中衣等諸法,豈非破身等之時已經究訖矣?


汝因為三德,從彼不生布。

若布生樂等,無布則無樂,

故樂等常性,畢竟不可得。

若名言中則自許相違,因為汝宗許布等之因為樂等三德,布等之果亦許為樂故,布等既是能生之因,布等亦是所生果,此誠為人所笑之處,如同說此人既為父,又同時為子也。若有眾多樂等,則應失壞一性也。現量亦成相違,因為從彼等樂中永時亦不見生出布匹,若布匹檀珠等生出樂等,則無有成立布等,即是布等極小微塵未能成立故,則無有彼中所生之樂等。是故樂等常性獨立者,畢竟不可獲得也。


樂等恆存者,時終無所緣,

若有樂等明,為何不領受?

若謂彼變細,雲何有粗細?

捨粗而變細,粗細應無常。

如是何不許,一切法非常?

若謂:“樂等不必依靠布等,即主體自性恆常矣。”答曰:若樂等恆存者,則應成恆時能見彼,因為樂等既是可見之故,樂等又是不變前性之故。然而時終無有恆常之所緣,故不應理也。若謂:“樂等雖恆時存在,然有明不明差別故,不一定恆時能見也。”答曰:若樂等畢竟不明,則誰亦不可了知故,說彼有亦非理,如是汝宗亦不承認。若有樂等有時明顯,則為何恆時不領受彼樂?因為樂等不僅是所緣,而且汝宗所許為彼境周遍恆常而住故,猶如有眼者前之燈火也。若謂:“樂等明顯粗者彼等已變成細微而不明之功能性故,彼者雖有亦不能領受矣。”答曰:此樂等常有一性者,雲何有不同相違之粗細二時?若謂:“已捨前時之粗相而變成細微故,無此過也。”答曰:則樂等各為粗細之性故,應成立無常也。若承認已捨前時樂等之明而變余法,如是,則為何不許一切二十五所知法皆為非常欤?無有恆時唯一現相之所緣故。


粗既不異樂,顯然樂非常。

若許因位無,無則終不生。

則縱汝不許,無顯生亦在,

因時若有果,食成食不淨。

汝應以布值,購穿棉花種。

謂愚不見此,然知真所立,

世間亦應知,何故不見果?

世見若非量,所見亦非真。

若謂:“雖變粗細,然不捨樂性故,不壞恆常也。”則問:“此粗者與樂性是異體?或是一體?”若許異者,則粗者雖滅,而樂性明者不滅並恆時應成感受也。若許粗者既然不異樂體,則顯然成立彼樂非常有也。於彼若謂:“此樂雖變不明顯,而於主體中以功能隨眠性存在,又復彼中如前顯現而已,否則,若許前因位時無有,無有之故,則時終亦不應生出,如泥中不生兔角也。是故凡是能見之一切顯現,皆必定存在於主體之中,如是因位承認有果矣。”則問:“既然因位時存在一切果,則為何恆時不能見彼?”彼等謂:“前時不明顯,次後見明顯,猶如燈火照明暗室中之瓶也。”答曰:則與汝宗根本理相違,縱然汝等不許因時無有明顯,而皆為新生,但亦存在有如是過失。若因位有明顯,則安立明不明之差別不應理,應最初皆成明顯也。是故此乃自宗內部相違也。又以理證觀察亦相違,因為於因位時若有真實之果,則食用食物亦豈不已成食不淨糞便矣?並汝宗應該以買布之值去購買穿用棉花種子,方能成立汝宗也。彼等謂:“實際上因位有果,然世人以愚癡眼翳所染故,不見此等也。”答曰:然了知真如之數論祖師所安立之因位有果之理,世間人亦應該了知,何故不見因時有果?按汝宗所許,諸眾生應皆了知真如之故,真實承認因位有果之數論外道者,豈非見彼等亦只吃食物而不食糞便,欲衣之時,亦只買布匹而未求棉花之種子?無論何時何處皆無見汝宗依所說而實行故,汝宗有害也。若謂:“世間人所見若許非量故,無有彼害耶。”答曰:則世人所明見之果亦成非真而虛假。若彼虛假,則謂因位有果,次後明顯之說法亦成無義也。


若量皆非量,量果豈非假。

故汝修空性,亦應成錯謬。

若謂:“設使能量是假便所量亦是假,則汝中觀宗,皆於勝義中不成能量故,識既非量,由彼識所衡量之果或宗派亦豈非成虛假矣?是故汝等假識非量抉擇勝義後,修習彼空性亦應該是成錯謬也。”


不依所察實,不取彼無實。

所破實既假,無實亦然假,

如於夢子死,知無夢中子,

能遮有之想,彼遮亦是假。

我等不許量果為成實空性之所緣境,因為若不依靠所觀察之瓶等有實法,則不能單獨執著或領取彼無瓶等無實,是故無瓶或瓶空等皆是相似空性,亦是破遮一法之一分故,如此所破有實,既然是虛假,則此無實亦顯然許為虛假也。若謂:“若爾,雲何修諸法無實有?因為有事無事二者皆相等虛假並此二非真故。”答曰:以從無始以來串習實執而束縛於輪回故,要對治彼等,暫時必須修無實空性,究竟而言,有實無實皆為假,譬如:有人於夢中見生子後彼又死亡,其心痛苦,此時若了知無有夢中生子,則此念能遮夢中有子之想法,然彼能遮之念亦是虛假。又如二木摩擦可生火,此後二木亦燒盡,如是能觀察諸法無實之智慧火,燒盡一切有實無實諸所緣之茂林已,住於滅盡諸戲論之智慧時,即是遠離一切承認之大中觀也。如是經中雲:“行者菩薩智慧明,斷欲為眾無貪行,日離羅睺明然住,如火燒盡草木林,諸法性淨皆清淨,菩薩已至智慧度,不緣作者無諸法,此行即乃智慧度。”《中論》亦雲:“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是故有智者,不應著有無。”如是所說也。

辛二、(說正義):


如是究諸法,則知非無因,

亦非住各別,或合集諸緣,

亦非從他來,非住非趨行。

是故如是推究一切諸法,則可了知非無因生,亦非常因生,因為諸外法即從種芽等依各自因緣而生,諸內法即從無明至老死,皆依自因而不斷生出,彼果亦並非住於各別之緣上,或亦非住於合集諸緣上,各自一一無法能生果,彼等合集亦除諸因外,無有余者也。現果此時,彼果亦非從因緣以外之他處而來,既非住留異性之果,也非滅盡時趨行他處,是故如雲:“諸法自性因即空性。”如是所說也。有雲:“此各別者,破自生他生,合集者,破二生故,已破四邊也。”

庚二、(體抉擇空性):


因愚所執谛,何異於幻物?

幻物及眾因,所變諸事物,

應詳觀察彼,何來去何處?

緣合見諸物,無因則不見,

虛偽如影像,其中豈有真?

因為愚癡,雖有所執為谛實之內外諸法,然雲何異於無實幻物?幻師所變之象馬等幻物及眾因所變之諸事物,應當詳細觀察彼等從何處來?後去向何處?則定能見此幻物事物二者實即相等也。若此有真實,則顯現之時,應從它處來此,滅盡之時,應從此處去它處,然無有任何前後之際。然而,若能生之因緣聚合,則能見諸物之果顯現,若無有因緣,則不見彼等現象,是故此等皆是虛偽如同影像,其中豈有真實自性耶?是故皆為緣起性生,離一切常斷有無來去之諸邊,應知幻化八喻之理也。如《匯集經》雲:“菩薩何者緣起生,無生無滅知此智,離雲日光除黑暗,摧毀無明得本智。”如是所說也。

庚三、(果抉擇無得):


若法已有成,其因何所需?

若法本無者,彼因復何需?

縱以億萬因,無不能成有。

無時怎成有,成有者為何?

無時若無有,何時方成有?

於有未生時,是則未離無。

倘若未離無,是則無有時。

有亦不成無,應成二性故。

觀察所生之果,是生有者或無者?若說果法已經有成立,則其因何所需要?因彼二不能互為作用也。若謂:“本來無果,而因使彼果生耶?”答曰:若果法之性本來無有者,則縱使有彼因亦復何需?因為無者本來就無因,並彼住於無性故。若思:“此因不是生無者,而是此因使無果者轉為有果耶。”答曰:縱然以億萬因緣聚合,本來無有之法,不能使彼轉變成為有者,如聚何種因緣,亦不能使兔角變有者。無者不觀待任何法也。無實不能轉變為有實之主要理由有二種,即是無實不捨自體而轉變有實亦不應理,捨自體而轉變亦不應理之故。此因為無有之正時,怎能成為有實?此二互絕相違故,非有實也。捨棄無實而重新變成有實者亦為何應理?所謂無有自性者,無有之時若無有,則雲何時方能成為有?時終無有有實之際。由於有實乃至尚未生起之時,是則亦未脫離無實。倘若未離開無實之狀或法相,是則亦永無出現有實之時機故,無實怎能變有實?實則不應理也。由此無實正時不會變有實故,所謂無實變有實者,亦是憑口所說而已,因為若是無實,則定斷除有實之故,彼不可變彼者也。雖無變彼,若尚執著有變,則此芽等亦應觀變成為石女兒!是故無實不可變有實,如是有實亦不會變成無實,因彼二互絕相違故。此理證法,如前說無實時所說而可類推。若有實變無實,則應成有無二種性質故。


自性不成滅,有法性亦無。

此等諸眾生,畢竟不生滅。

眾生如夢幻,究時同芭蕉。

涅槃不涅槃,其性皆無別。

如是於真實性中諸自性不成立而滅亡,一切有法之性亦無實有。是故此等一切諸眾生,皆於三時中畢竟或恆時不生亦不滅也。然種種世間之諸眾生,皆為現而無實性,猶如夢幻,若以理加以分析推究時,如同芭蕉一般均無堅實。是故涅槃與不涅槃二者,其在本性上皆無有任何差別,因為彼等住於無解無縛及恆常平等之性故。

丙二、(證悟空性之作用)分二:丁一、利自平息世間八法;丁二、利他無勤生起仁慈。

丁一、(利自平息世間八法):


故於諸空性,何有得與失?

誰人恭敬我?誰人輕蔑我?

苦樂由何生?何有喜與憂?

若於性中覓,孰為愛所愛?

細究此世人,誰將逝於此?

孰生孰當生?何為親與友?

如我當受持,一切如虛空。

是故,於一切諸空性之法中,雲何有衣食等獲得及與失去?有誰人恭敬我?或有誰人又復輕蔑侮辱我?感受痛苦或安樂亦由何處生?雲何有歡喜與憂愁?若於真實性中以理尋覓,孰人為貪愛者?何者為所愛者?若加以詳細探究此等世人,誰者將逝亡於此世,孰人已生?孰當來生?何者為親人與朋友?猶如我者,具有能觀察實相之智慧,(余眾)亦應當受持一切諸法如同虛空,及平息世間八法也。

丁二、(利他無勤生起仁慈):


諸欲求樂者,由爭愛諸因,

引生煩亂喜,勤求憂苦诤,

互相砍殺刺,因罪艱困活。

雖數至善趣,頻享眾歡樂,

死已墮惡趣,久歷難忍苦。

三有多險地,迷真即同縛。

迷悟復相違,世無等此真。

此等諸眾欲求自樂者,由於斗爭怨敵及熱愛親友等諸種種原因,而引生自心煩亂和歡喜。勤求欲妙,求不得生憂苦,與他爭論,自他互相砍殺刺身;因三門造罪,於艱困之中生活,心受無義今世財富所引惑,虛度時光而住也。此等諸眾生以造福力,雖然數數上生至善趣中,頻繁享受眾多歡樂,又以造罪之果報力,死已墮落三惡趣中,長久經歷難以忍受之苦,並不定高低苦樂,連續漂泊於世間。如是在三有中有眾多顛倒欲癡貪等險地,此世我見者,顛倒迷惑未知真谛,即同受縛,再者,迷惑與證悟,彼復相違故,要對治迷亂,世上無有等同此證悟真性之慧,彼如暗中之日也。


難忍無法喻,苦海無邊際,

如是善力微,壽命亦短促。

為活及無病,強忍饑疲苦,

睡眠受他害,愚伴行無義。

無義命速逝,觀慧極難得。

此生有何法,除滅散亂因?

愚昧此世即難以忍受而無法比喻,此苦海無有時方之邊際,如是眾生惑業力強之故,行善之力極微薄,修善此身之壽命亦極短促。少許住世之時,亦為長期活命而種種勞累,及為無病而治療,強忍饑餓疲勞苦,以及睡眠受內外他害,常和愚伴交道等行持無義之生活,虛度人生也。無有意義而此壽命迅速逝去,從世中解脫之因,即能觀察真實性之智慧極為難得,在輪回此生中有何方法,才能除滅劇烈如瀑流之散亂因?


此時魔亦勤,誘墮於惡趣。

彼復邪道多,難逾正法疑。

暇滿難再得,難遇佛出世,

不易斷惑流,嗚呼苦相續!

如是雖極苦,因癡不覺苦。

眾生住苦流,嗚呼應悲愍!

如人數沐浴,或數入火中,

如是雖極苦,然自以為樂。

此時諸天魔等邪惡眾亦精勤努力,誘使眾生墮於惡趣中,彼等復受常見斷見等邪道眾多,而且難以逾過對正法生定解之懷疑,因為極難得斷疑之內外緣故。若如是未得正法而死亡,則暇滿人身難以再次獲得,又難以相遇佛陀出世,亦不容易修學佛法而斷除自相續之惑流,嗚呼!痛苦將相續不斷而生也!如是雖然極為痛苦不堪,但因愚癡眾生自己不覺受苦,反而貪著世間,此等眾生住留於痛苦河流之中,嗚呼!對此應該心生悲愍呀!譬如,有人為得清涼所觸,數數沐浴,或又欲得熾熱所觸,數次趣入火中,若見如此輪番者,則心應生悲愍,如是雖住於極端之痛苦中,然被貪欲所引,自己尚以為安樂也。


如是諸眾生,度日若無死,

先遭弑殺已,後墮惡趣苦。

何時吾能降,自集福德雲,

所出安樂雨,為眾息苦火,

何時方無緣,誠敬集福德,

於執有眾生,開示空性理!

如是此等諸眾生,安閒度日,若無有衰老死亡一般而過生活,然而,先遭受死主無情地弑殺已,次後墮入惡趣感受難忍之苦也。何時吾能降下自己集累之無量福德雲中所出之資具衣食等安樂雨,來為愚昧眾生息除世間苦火?如是思維即暫得安樂。又以定勝而言,我何時方能通達三輪無緣,以誠敬之歡喜心為眾生積集無量福德資糧,自己現前諸法之真實義,於執實有所緣之輪回眾生前,開示諸法無緣空性理!如是當發大悲心也。自己若見諸法無實空性,則於眾生自然生起大悲心,並於具實執者,不忍捨彼使墮惡趣,真實證悟空性者,能發如是之心,此乃自然規律也。

此雲:


措辭完美義深沉,雖有智者眾善說,

難解聲律有何用,淺顯易懂此宣說。

隨說回聲心滿意,四依倒時雖此說,

印度智者諸論式,然今誰耳生歡喜?

智力充沛觀慧者,證悟此義無疑故,

如同食鹽融水體,如從污泥中純金,

充滿業惑我口中,所述善說所得善,

願除諸眾之癡暗,並將自得正法日。

此論是由善知識思嘎瑪再三請求為助緣,自五明大班智達華智仁波切前善得傳授後,既閱藏地所有之印度論疏,又閱藏人智者所造之眾多善說,心中能善現彼等之義者——文殊勝者(降陽南巴加瓦)造於自戊寅年孟秋初一開始,修間時寫之,至本月十三日圓滿也。誰見亦願彼離於勝乘中觀之疑,復願得對此生起定解,增吉祥!

譯於一九九五年十一月十二日

於二OO五年十月七日重新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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