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吉卓瑪:佛教的愛情觀 二 [人間凡夫的情愛]
一.人間凡夫的情愛
所謂凡夫的情愛,往往是狹隘的、有限的,凡夫的情愛是占有的、有相的。人間凡夫的情愛,有時候會產生許多的問題,歸納其原因,大概有下面幾種:
(一)愛的對象不對
看到自己喜歡的人,動起愛慕的念頭,是人之常情,但是愛慕的對象不當時,不但不能增加幸福,反而憑添煩惱。譬如對方已經使君有婦、名花有主,還苦苦追求,只有造成悲劇。況且感情是雙方面的事,落花有意,流水無情,是無法勉強的。用情的程度也應該當淺則淺,當深則深,如果陷溺太過,難免會遭致沒頂的結果。
(二)愛的觀念不對
有的人以為家財萬貫便能買到別人的情愛,有的人以為身分不相稱、門戶不相當便不能交往,這些都是錯誤的觀念。拿男女情愛的例子來說:像過去的婚姻,一定要有多少聘金才能來作媒,才能談論婚嫁;或者在談情說愛的時候,總考慮到對方的身份、家世、品貌、學歷、職業,列出許多條件來。像這種有條件的愛,已經成為一種物質層次的愛,而不是真正的愛情,因為真正的愛是不講求條件,完全付出的。
(三)愛的方法不對
有的人以為可以三妻四妾、金屋藏嬌,享盡齊人之福,這是個人享樂的私愛。有的人對於心愛的人,縱然有錯失,也不加以指正,而自己討厭的人則百般加以挑剔,眼睛彷佛蒙上了一層陰翳,不能明白地看清對方的真正面目,因此有人說:愛情是盲目的。我們應該有“愛而知其惡,惡而知其善”的認識,才能真正發揮愛的功用。
過去有一則警人的故事:有一個富翁非常寵愛他那獨生子,捨不得讓孩子吃半分苦,衣服是服侍者穿的,飯是一瓢瓢餵著吃的,像這樣一直嬌生慣養到三十歲,這孩子要什麼有什麼,一切都不勞動手,什麼事都不做。一天,富翁過五十大壽,特意請了一個星象家來算命,這一算,才知道富翁陽壽是八十歲,而兒子只能活到六十二歲,這下糟糕了,富翁還來不及替兒子傷心,兒子已經呼天搶地的哭起來了:
‘'爸爸呀!你只能活到八十歲,那時我才六十歲,還有好幾年要活;那時你已經到棺材裡睡覺了,誰來養活我呀?我怎麼穿衣服吃飯呀?’
父母錯誤的溺愛,反而害了子女一生;父母鼓勵的愛,卻能給予子女莫大的力量,對人生作下正確的抉擇。二十幾年前,現在在西來寺住持的慈莊法師決定出家的時候,她的父母一面流淚一面含著微笑看她完成剃度。為什麼她的父母會悲喜交加、又哭又笑呢?晶瑩的淚珠之後,那是一種什麼樣的感情呢?在當今的佛教界,有很多大學生發心出家,知識青年獻身佛教已經不算稀有的事了。但是在二十多年前,台灣佛教界風氣尚且閉塞未開的時候,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青年投身到佛教裡,的確是很難的。她的父母對他有骨肉父子的感情,希望子女永遠能承歡自己的膝下,但是他們之間更有道情法愛。做父母的,在微笑與眼淚之間,別有一番深刻的意義。
其實,佛教並不反對正當的男女之愛、夫妻之情的。只是,現在社會上一些男女青年談戀愛,已經成了胡亂之愛──從可貴的男女之愛演變成惹事生非的亂愛,這種現象是很不好的。
有人說,情愛一場,在法國是一出喜劇,在英國是一出悲劇,在義大利則是一出歌劇;如果在美國,現在的情愛已成為一場鬧劇,而情愛如果在我們中國,以我從旁觀察,則是一場丑劇。
為什麼我們現代社會的情愛是一場丑劇呢?大家從報紙上可以看到許多怵目驚心的報導,情愛的結果不是毀容就是傷害、毒殺,制造了很多駭人聽聞的丑陋事端。我看到這許多丑陋的事情發生了,總不禁慨歎:唉!眾生實在不懂得情愛。
所謂情愛,我們姑且不必講到犧牲、奉獻,但至少在情愛裡面彼此不能傷害到對方。《戰國策》裡,樂毅說了句話:'君子絕交,不出惡聲;忠臣去國喚e其名。'一個君子,如果與人絕交了,不說對方的壞話;忠貞之臣離開了國家,亦不解釋自己的高潔之名。同樣地,有情人能成眷屬,固然很好,如果不能,也要像君子一樣,好聚好散,不必翻臉成仇。一旦情感破裂了,彼此和和氣氣地離開,怎麼忍心把自己過去曾經一度那麼熱愛過的人,憎恨地丑化他、傷害他,甚至摧殘他,這又是何苦呢?
有人說,青年人談愛情的時候,愛情是掛在嘴上,說說而已;中年人談愛情的時候,愛情在身上、在手上;老年人談愛情的時候,愛情是放在心上,刻骨銘心。由此可知,對愛的體會是隨著年歲的增加而日趨成熟的。一般說來,凡夫的情愛是從紅顏到白發,從花開到花謝,比較貪戀於男女之歡。如果情愛能夠隨著我們人格的遞增而日益提升,隨著道德的長進而日臻純淨,那麼凡夫的情愛也會愈來愈升華,從愛自己,乃至自己的父母眷屬,進而愛世界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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