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達吉堪布妙答濟群法師的尖銳問題:關於男女雙修法門問題
索達吉堪布妙答濟群法師的尖銳問題:關於男女雙修法門問題 關於藏傳佛教之雙修問題 索達吉堪布回濟群法師 問(2):在聲聞的戒律中,以YIN欲為障道法。比丘戒中,以YIN戒為四根本戒之首。在大乘律典中,《梵網經》是以YIN戒為十重罪惡之一;《瑜伽菩薩戒》雖然沒有將YIN戒列為重罪,但在四十三輕中,也只對在家菩薩有所開許,而修學解脫道的比丘是不可沾染的。因為YIN欲最易使人產生染著。眾生無始以來以無明為父,貪愛為母,使其流轉生死,無有了期。可在密宗道場中,往往供奉著男女雙身的造像。據說在密宗的無上瑜伽中,也有男女雙修的法門。這樣的修行方式,似乎和原始佛教及聲聞解脫道的禁欲思想嚴重對立。不知這樣的一種修行有沒有佛經的依據?修習這一法門是否有資格上的限定?它的指導思想是什麼?最後所要證得的境界是什麼? 答:若只從文字、現象來看,不論大乘小乘、顯宗密宗,在很多方面似乎都有自相矛盾、互相抵觸的地方。但若以實論之,則八萬四千法門,法法皆是佛法,只看修行人能不能、願不願圓融觀之,並在實際的聞思修行中將其互攝貫通起來。比如戒律,一般而言就可分為別解脫戒、大乘菩薩戒、密乘三昧耶戒等三種。凡是佛教徒都承認佛經中明確指出過的一種觀點,即在一個人的相續中可以存在三種戒律。至於這三種戒律在一個人的相續中得以存在的方式,按照無垢光尊者等智者的論述,則它們可以一本體異反體的方式並存,因不捨本體的緣故,三者實無任何相違之處。以十不善業而論,別解脫戒將其判入自性罪,但凡受戒僧眾任誰都不能毀犯;但對一個大乘修行人來說,只要本著無絲毫自私自利、一心只為他人之心性,則戒律中對其在特殊場合、條件下,身、語所可能行之七種不善業亦作了相應開許。 說到YIN戒,其實在密宗的所有宗派之中,從未開許過任何一個修行人在未了達貪欲本質的前提下去搞所謂的雙身修法。不過與上舉十不善業的道理一樣,如果一個修行人已達到了很高的修證境界,此時他便可以方便法攝受雙身修法。不僅密乘中有如此開許,聲聞乘中同樣對此作過相同的解釋。如果一個修行者已斷除了自相續中的煩惱,他也可依方便法在顯現上暫時“破戒”。《律藏》中就記載了這麼一個公案: 有一阿羅漢名為色迦桑目,她原本是一普通女眾,後通過修法而得阿羅漢果。在其顯現為得果比丘尼時,未生怨王與她行邪YIN,但因她早已斷除了貪欲之心,故在整個過程中未有絲毫出自個體貪心指使下的樂受。釋迦牟尼佛後來說她盡管身為比丘尼,但因未生真實貪心之緣故,所以並不能將其行為判定為破戒。不僅對阿羅漢作了如是開許,《律藏》中還記載了一個已斷除了欲界貪欲的出家人,盡管也與人行過邪YIN,但釋迦牟尼佛依然沒有將他的行為指斥為破戒,因他也無有絲毫貪愛故。這個出家人還僅僅只是斷除了欲界貪欲,但佛陀亦對他的行為作了開許。 大乘經典中再次對未被貪心所攝的所謂破戒之YIN行作了相應開許,這方面的一個最典型的例子來自佛祖釋迦牟尼佛。 據一些大乘經論記載,釋迦牟尼佛有一世曾轉生為婆羅門子星宿,他於四萬兩千年中一直行持梵淨行。其後在一王宮中偶遇一位商主之女,那女人一見相貌莊嚴之星宿,心性立刻就動搖起來。她未有絲毫懷疑、猶豫,當下即在其腳下頂禮。星宿頗感震驚,就問她何以如此,女人此時就大膽表白說要做星宿妻子。星宿當然要予以回絕,他誠懇說道:“我乃持梵淨行者,豈可隨貪欲而轉,故實無法與你共同生活。”但女人心意已絕,她當下表示若星宿不能同她共結連理,她馬上就會因悲傷過度而自殺身亡。當這個嚴肅的問題擺在星宿面前時,他不覺陷入兩難的處境之中:若與女人結為夫妻,四萬兩千年行持梵淨行之功德、努力頃刻間就灰飛煙滅;但若拋下女人自顧自修行,她又可能因我而死。星宿原本已扔下女人徑直走開,但在走過七步之後,對這個女人的悲憫之心終於讓他停住了自己的腳步。他下定決心,只要能令這個女人不再感受痛苦、不會因情喪命,自己即便捨棄戒行,並因此而身墮地獄也在所不惜。打定主意,星宿便於隨後之十二年中與那女人生活在一起。最後他則再次出家並修持四梵住,且於死後轉生梵天。以他當時憑大悲心攝持所行之故,星宿反因此而迅速圓滿了四萬大劫資糧。 由此可見,對某些眾生來說當數必墮地獄之惡業,菩薩若能以悲心及善巧方便行持,反倒可以之而積累起無數福德資糧。若小乘、大乘戒律都對非以貪心及愚癡所攝之所謂邪YIN作了方便開許,那麼以理推之,無上密乘在同樣的指導思想下特殊開許個別修行人將貪欲轉為道用也就更不足為奇了。出於密法要求保密的基本原則,這裡不可能廣說具體的行為細則。但我們內心應該明白一點,即對三乘戒律、對三乘一切表面上的互相違背之處,都應該持有這種圓融不二的觀點。 如果說前面所著重探討的是判定破戒與否的一個標准--有無離貪之心與方便善巧,那麼下面即將展開論述的則是另一個判斷指南與旨歸--是否遠離了執著。脫離不了執著的守持戒律,其戒行又焉得究竟清淨。考察男女之間的所謂YIN行時,也必須參照此條標准。 《寶積經》中非常明確地宣說了“行”清淨戒與“見”清淨戒的區別:“迦葉!若有比丘住清淨別解脫戒,善護根門,一切行為皆如律制,乃至微細毀犯亦無,清淨一切應行學處,然唯執有我我所,迦葉!是比丘名第一破戒,似善持戒。若比丘具足修行十二杜多功德,然比丘見有所得,住我我所,迦葉!是比丘名第四破戒,似善持戒。” 《大集經》中又說:“若有菩薩自作是言,我是持戒,彼是破戒,如是菩薩,名诳如來。”以此之故,《大智度論》中也說:“下人破戒,中人著戒,上人不著戒。” 由此觀之,如破除不了我與我所之執著,則決定不得見清淨戒。而異生位之凡夫,尚未離開三輪執著,這樣看來,即便他們將根本與支分戒嚴持不犯,也只能算作行清淨戒圓滿而已,故而見清淨戒的能持與否才是衡量一個修行人戒律是否清淨的最根本之標准。這個標准是如此之高,以至於已得聖果之阿羅漢都不能被稱為戒行究竟清淨。這個觀點對許多小乘修行人來說,也許實在是有些不可思議;但對大乘修行人來說,它卻是一條顛撲不破的真理。那麼對密乘的有些戒律,我們的眼光同樣也應該放長遠一點,畢竟對所有未接受過密乘灌頂的人而言,這都是一個讓他們倍感陌生的領域。 至於密宗道場中供奉著的男女雙身像,只可在此略作說明:對這種雙身塑像不應以世間凡夫不清淨的分別念去妄加揣度,它們根本就不是男歡女愛的象征,也絕非是在鼓動眾生的無明與貪愛。男身代表的一般是方便或顯現,女身則代表了智慧或空性。這方面的道理只能暫時講到這裡,因在未經密法灌頂者面前宣講這些會引起諸多過失。密宗戒律裡有嚴格規定,以圖片、文字、講說等方式,在非為密宗根基者前公開展示、宣傳密法,並令彼等生起對密法的邪見,此等行為均屬破戒之舉。 然而放眼當今社會,有多少雙身像都在各種公共場合中被多方展覽、暴露著;商店裡也公開出售各式各樣的唐卡;打開計算機,網絡裡有著數不清的五花八門的雙身寂忿像,這些作為都嚴重違反了密宗戒律中有關要求保密的條文,這實在令人痛心疾首。 關於雙身修法還有一點要予以說明,即這種修法毫無疑問是釋迦牟尼佛親口宣說。在佛陀臨近圓寂之前,他於印度南方哲蚌地方為眾人宣講了《時輪金剛》法門,而《時輪金剛》中則廣講了雙身修法。再比如釋迦牟尼佛以報身佛的形象在密嚴剎土宣說了《大幻化網續》,那裡面就提到了四十二尊寂靜本尊以及五十八尊忿怒本尊,這一百位本尊就全以雙身的方式出現。講到雙身的續部經典還有很多,這些全部是佛在不同環境中為不同根基的眾生開示的無上大法。如果連這些都要懷疑的話,那所有的大小乘經論就都得面臨同樣的可信度問題。 其實佛陀在顯宗經典中也絕非只字未提密法、未提密法中的雙身修法,只不過他提到的方式比較隱秘而已,這也是佛陀一貫的傳法方式。他在大乘經典中明顯、廣泛宣示的教義,在小乘佛法中往往是以不明顯、略說的方式出現。比如講到空性,佛陀就在小乘根基眾生前著重抉擇了人無我空性,至於遠離一切戲論的大空性則並未作明顯、公開的開示,但也早已在其中留下了可供利根者未來向更究竟的空性境界邁進的階梯。同樣,佛陀也在部分顯宗經典中暗示了密法的某些方便法門,只是未作更多的引申與鋪陳,否則也就不會有顯密之分了。比如《女身令佛歡喜經》中就說道:“菩薩者,為令諸佛生喜,將自身化為女身,常行於善逝之前。”這就是所謂的以隱藏方式宣說,類似的經典教證還有許多。 法師又提到雙身修法的適用范圍、資格限定、所欲目標等問題,這裡一並給以作答: 密宗修行者並不一定各個都得修學雙身大法,密法的萬千法門中,有很多種都與雙身修法所要達到的目的不謀而合。而且密宗中能真正實修雙運法的人非常少,故而密宗歷來都不是最強調此種修法。假雙身修法之修行路徑在密法中被稱之為方便道,除此之外的萬千法門則可大致歸納為解脫道。在條條大道中,最穩妥的便是解脫道,這才是從古至今的大成就者們所共稱的最勝解脫方便法門,已有無數密宗行者依此而獲得成就。當一個人的貪心強烈且又難以認清貪欲的本性時,最保險的修行法門便是依止解脫道,否則就很有可能出偏差。對凡夫而言,連自私自利的心性都難以克服,再假雙身修法之名而隨順自己的貪欲,如此修行,離解脫的目的地又何其遙遠! 密宗大成就者布瑪莫扎在其所著的《成智慧論》中說過,密宗中的雙身修法絕對不是讓修行者去執著自身的生理感受,空樂無別才是它應該達到的目標。此論還嚴厲譴責了所謂學密一定要煉雙身法的謬論。就以我們大圓滿的教法來說,就不曾過多強調過雙身修法。 當然了,如果有個別根基對路的人,他們已能認清煩惱即是菩提的本質,並對諸法自性有了清醒、堅定的定解,他們則可以此方式而成就,這一點在顯宗經論中也有所反映,如《楞嚴經》雲:狂心頓歇,歇即菩提;《華嚴經》雲:“吾與一切佛,自性平等住,不住亦無取,彼等成善逝,色受想行識,無數善逝眾,彼成大能仁。”;《維摩诘所說經》又雲:“為增上慢,說離YIN怒癡名為解脫;無增上慢者,說YIN怒癡性,即是解脫。一切塵勞,即如來種。”;《文殊幻化經》則雲:“非除輪回而修涅槃,是緣輪回即是涅槃。”;六祖惠能大師也說“煩惱即菩提”。。。。。。這些教證都在明確告訴我們,大乘顯宗同樣認為依靠煩惱即能獲得無上正等覺,此種思想在《無垢稱經》中表達得更明顯。此經中雲:“蓮花非從曠野干地裡生,而從泥水中生也。如是無上正覺菩提亦非從聲聞斷惑、見無為法而生,若生如山之薩迦耶見,則能生無上正圓菩提心。是故,諸煩惱為善逝之捨利也。” 這種觀點與聲聞乘的看法並不盡相同,因聲聞乘要求修行者必須斷除煩惱方能證果。同理,密宗中對貪欲的本質也自有其與顯宗不大一致的觀點,但在五毒即五智這一點上,密法與禅宗無疑有著相同的指導思想。 說到這一修法的目的,無非是想以方便道證悟佛果。印度八十位大成就者的傳記中說,有一些修行人就是以此法門而達到無學道之果的。 從內心來說,我既不願看到聖潔的密宗修法被人誤解,也不願看到有人利用它為自己的貪心裝點門面。原本所有問題都是可以拿出來進行討論的,只要大家都本著實事求是的認真負責態度。在面對一個未知的領域時,了解、思考、探討實在是一種最好的獲取知識與智慧的途徑。假如我們都本著對自己負責、對佛法負責、對眾生負責的態度,那麼很多無謂的爭論就有可能徹底煙消雲散。在這方面濟群法師無疑是一個良好的表率,他以極大的恭敬心及求知欲替眾生示現發問,在當今這樣一種紛爭四起、妄念邪見遍滿天下的大氣候下,他用自身的求法若渴之舉為眾人做出了真誠求知的榜樣。但遺憾的是,很多人,包括漢地一些非常著名的大法師,在面對他們並不了解的密法時,卻表現出了令人震驚的因無知而來的無畏。他們在瞬間就極其不負責地吐出一大堆不知道從哪裡得來的有關密宗的錯誤、可笑的詞句,末了,還要以知識權威擁有者的面孔自居。要知道,我們探討的並不是一個簡單的世間法問題,而是佛法!隨意歪曲、謗法的過失難道這些自诩為佛教學者的人竟連一點也不知道?除非有特殊密意,否則這些人一定會對而且必須為自己的全部言行負起有可能產生的所有惡果。 曾經看過聖嚴法師著的《佛學群疑》,其中有幾句話這麼寫到:“在西藏最早傳承密宗的是在家人,比如蓮花生大士,是紅教的創始祖,傳說中他是有妻子的,以後紅教的喇嘛、上師也都是在家人,所以上師由在家人擔任,是為西藏的特色。” 我跟聖嚴法師從未接觸過,但我知道他在為廣大佛教徒推介佛法方面作了不少工作,在此我隨喜他一切具有真實功德的弘法利生之舉。但在上引文字中,他對密法了解的片面已達到了讓任何一個對密宗稍有常識的人都深感震驚的地步。盡管他獲得過世間的博士頭銜,但這種輕率的斷言連一個世間知識分子的基本修學態度都未曾具備。我想法師在准備他的論文時至少應該翻查一些資料吧,尤其是在面對他並不熟悉的一些領域時。全知全能的聖者在這個世界不說沒有,有也恐怕是鳳毛麟角。但讓人感到大惑不解的卻是:法師卻敢在對密法大義不怎麼明了的情況下提筆行文,而且“行”得如此離譜!他到藏地進行過實地考察嗎?他都看了哪些第二手、第三手資料?他確證過這些資料的可靠性嗎?如果都沒有的話,那這個世界上恐怕再也不會存在所謂的研究與著述了,一切文字與結論都將成為徹頭徹尾的不可靠。 先談他對蓮花生大師的論述:據羅珠讓波翻譯的蓮師傳記記載,作為藏傳佛教的始祖,蓮花生大師的確攝受過空行母--益西措嘉。但他在不同根基的所化眾生面前,還示現過出家為僧等八相。因此,簡單的“在家人”三個字怎能全部涵蓋蓮師的真實身份與行持!欲了知蓮師的生平事跡理當詳細查閱梵藏文原典,特別是有關他的傳記,否則何來觀點的正確與可信? 另外,在藏傳佛教千百年來的發展史上,成千上萬座寺廟中住持佛法、續佛慧命的絕大多數都是嚴持戒律的出家眾,以在家人身份應世的並不多見。據《中國藏族文化藝術彩繪大觀》介紹,藏地的一些寺院當其在處於歷史上的全盛時期誦戒時,最多可有十萬出家人同時參加;而歷史上以菩提薩埵為代表的無數個行持比丘清淨戒律的出家眾也可謂比比皆是。另據《藏族通史?吉祥寶瓶》記載,至公元十八世紀,僅格魯派一個教派的寺廟,數量就已達到三千四百七十七座,出家僧人三十一萬六千二百多名,這三十余萬名僧眾無論如何都不可能忽然之間就被某些人一筆勾銷了出家人的身份。另以我所在的五明佛學院為例,九五年學院第一次召開持明法會時,就有三萬八千名出家僧眾參與了這一盛會。如果要論考據的話,不知法師都是依據哪些資料“考據”出“所以上師由在家人擔任,是為西藏的特色。”這一結論的。這些事實在《布頓佛教史》、《青史》、《安多佛教史》、《西藏古代佛教史》、《革扎佛教史》、《森巴佛教史》、《明鏡史》等等有關西藏佛教歷史的典籍中都有明確記載,而且它們當中的不少篇章都已被譯成了漢語。不僅歷史著作中對此進行過論述,當代的很多佛學雜志,諸如《法音》、《菩提心》、《西藏文化》等也都經常刊登一些描述藏傳佛法特征的文章。當然了,有些人可以一句輕松的“反正我沒見過,我就要說它並不存在,你又能奈我何?”而將白紙黑字上的歷史抹殺掉,一如他們可以憑空杜撰自以為是的所謂藏地佛法傳承的特征一樣。但在真實與虛假之間,在道聽途說、以訛傳訛與虛懷若谷的求知、求實之間,時間當會作出最公正的抉擇--真的假不了,所作不空亡,所有人都難逃因果的定則。我們身、口、意的一切舉止、動心,如果不為自己也不為眾生認真負責的話,那就等因果來對我們的所言所行進行裁決吧。 蓮花生大師以自己的行持為所有密宗修行者做出了最好的表率:外以別解脫戒律為一切修行之基礎;內依無上密咒道之生圓次第為修行法要;密行則以大圓滿即身成就虹身。此等境界恐非凡夫所可能妄加評議!作為虔信因果的一名佛教徒,我在這裡誠心祈請大家,不真正精通佛法基本道理的話,最好不要輕易開口對佛教指東道西,否則,謗法的罪過很有可能在瞬間就被自己造下,而所有罪過當中,此種惡因是必將引領造孽者直墮金剛地獄的。 由於交通、語言等障礙所限,漢藏佛教界之間的往來一直很難在深層次展開,故而誤解、錯解乃至偏見、成見才可謂層出不窮。而藏傳佛教的教義中因歷來特別強調謗法罪、捨法罪的過失,故任何一個藏族出家人都不大可能去誹謗小乘或大乘顯宗,因之絕大多數藏地佛教徒都不會對漢傳佛法有任何懷疑之處。反觀漢地,情況就不容樂觀了。這麼些年來,我接觸了數不清的漢地四眾弟子,他們當中的很多人張口就是“雙身”、“吃肉”、“誅法”等話語,似乎這就是他們心目中的密宗。對此問題我已翻來覆去說過很多遍了,最後再在這裡強調如下: 密法對戒律的要求是非常嚴格的,在日常起居中,僧人們行持的主要還是清淨的小乘戒律。無論何種續部與論典,都未曾開許過一個凡夫,一個尚未認識到煩惱、貪欲本性的人,去修什麼雙身、降伏等大法。在這方面,《時輪金剛》裡有著嚴厲而明確的規定:“凡夫人不能作瑜伽士的行為,瑜伽士不能作大成就者的行為,大成就者不能作佛陀的行為。”藏地著名的阿日大班智達雲:“無論聲緣乘、菩薩乘與密乘都未開許自相煩惱(即未有方便法所攝之貪嗔癡等)。”通過這些教證,我想大家已能從中看出密法對所謂雙身等修法的限定與說明。但我最想表達的是,希望各地的佛教徒們從今往後都能多多關注密法的本質特征,不要再在這些即就是藏族佛教徒也極少實修的雙身等修法上浪費注意力以及好奇心了。 如果本身就屬慧淺重之流,但卻假借雙身修法的名義為自己的貪欲大開綠燈,這樣的密宗行者實在是玷污了密法的聖潔。但我們絕對不能因為有少數密法修習者的行為不如法,就一股腦地把密法本身一悶棍打死,人之過失豈能連帶法本身也跟著遭殃!《彌勒請問經》中也宣說了同一道理:“不以憎嫉人故而憎嫉於法,不以人過失故而於法生過,不以於人怨故而於法亦怨。”我們所應著眼的依然是密法的精髓--甚深的空性與光明見,嚴謹的持戒行為。這些才應該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一千多年前的藏王赤松德贊在位期間,曾下達過這一所有藏民都要遵照執行的命令:“藏地僧俗,今後見解需依龍樹菩薩的中觀見,行為需像靜命大堪布一樣嚴謹奉行別解脫戒。”這已經非常明確地提出了藏地的戒律基礎問題。法王如意寶晉美彭措上師亦雲:“夜空的星星雖然繁多,但啟明星只有一顆,除大瑜伽師和大成就者外,所有僧尼必須以別解脫戒律為首,破別解脫根本戒者不得與僧團共住。”由此觀之,藏地毫無疑問是三戒並重的,雙身修其實並不具備代表及典型意義。它具體的方便之處以及指導思想,我們已略作宣說,此處不再贅敘。 在看待這一現象時,一方面要清楚此種修法確為釋迦牟尼佛所傳,已有一些行者依此而證得佛果,故萬不可隨意貶斥,除非他已通達八萬四千法門之所有密意;另一方面也要清楚,密宗並不以雙身為唯一、最勝方便,它有無量無邊之方便竅訣,就看你自己的根基到底適合哪一種修法;還有就是不可因噎廢食,因為見聞或道聽途說了一些不如法之雙身修煉事例,從此以後就連法也捨棄,這是最要不得的。等因緣成熟之後,總有一天你也會領略到密法的無限風光及不共特征與加持。 總而言之,藏傳、漢傳佛教在要求佛教徒嚴守戒律這一點上並無任何差別,絕大多數密法修行人也以解脫道為自己的成佛門徑。對這些人來說,戒律,而且是嚴格的戒律,才真正是他們的行持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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