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勸商家莫以佛像做商標


 2012/9/10    熱度:5287    下載DOC文檔    

    近年來,由於佛教興盛,佛家制品用品也是商業謀利的一種致富之道。尤其是香廠,將佛像,佛號印於商標上。使得佛像被香客扔的到處都是,垃圾堆或一些不潔淨的地方都有。雖然不能說扔了佛像被踐踏是出佛身血,非得判刑治罪或打入地獄之說。縱然佛菩薩不怪罪。但是佛像四處被人踐踏也不合乎人情的,尤其是佛教徒心裡更不是滋味,十方一切護法也會痛心疾首。
    農村供佛者很多,香盒香包裝到處扔,有時在糞堆上也能看到佛菩薩像污穢不堪,若有護法菩薩護法神責罰,是否連同商家,信佛者,路人無意踐踏到的一並責罰,還是陰司司過之神記錄下來死後一並處理,想來都是因果,不敢不慎啊。何況商家制香的商標可以隨便起名字。但用觀音菩薩顯靈香,諸如此類的,我認為不妥,香客買你的香,看你香的質量和價格,這是他們關心的,倘若說點上你的香觀世音菩薩就顯靈的話。恐怕連菩薩都要笑了。
    由此造的業果,雖然是無意的,不是有意這麼做,但一旦遭到果報時,其不後悔晚矣。為了更好的使佛法廣益大眾,也為了十方一切佛弟子與護法不造新業,奉勸一切商家勿以佛像佛號做為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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