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捐款1700萬住30平米房:幸福與住房大小無關


 2012/10/19    熱度:8259    下載DOC文檔    

何國苗。
何國苗。

  文/圖 本報駐上海記者陳慶輝

  不久前,浙江省諸暨市慈善總會收到了一筆1000萬元的慈善冠名基金捐款。這是該會推出第三期慈善冠名基金以來首筆到位的資金,同時也是首個以個人名義捐贈的冠名基金。捐款人正是浙江遠近聞名的“公益哥”何國苗。加上這一筆,在短短4年間,何國苗已先後為諸暨市各項公益事業捐出了1700多萬元!

  今年49歲的何國苗,是諸暨市安華鎮礦亭村的一名實業家。自2008年至今,他頻繁地以個人名義,出資捐助諸暨市的教育、醫療、新農村建設等事業。但至今,他沒有買過一套房產,全家人仍住在30平方米老房子裡。這讓很多人不解,“1700萬元只買來公益名聲,值得嗎?”“他是作秀吧!”對於網友的評論,何國苗表示:“做公益捐款是幫助他人,這是一種幸福,這和我買不買房子沒關系。”

  做公益對我來說很有價值

  記者:超千萬的捐款家人理解嗎?

  何國苗:捐款修路的時候,我父親很反對。因為那時候我把所有的錢都捐出去了,他想不通。但現在我的條件好了,我捐出的錢只是我收入的一部分而已。現在我家裡生活設施齊全,比一般家庭的生活環境都要好,我們一家人都是知足常樂。家人都很支持我,現在做公益是我們一家人的事,他們的支持是最重要的。如果家人反對,我也不可能從2004年一直做到現在。

  記者:有網友說你不買房子做公益是一種作秀,你怎麼看?

  何國苗:我覺得做公益就是做我自己要做的事情。社會不可能每個人都能理解你,所以自己必須要找准自己的定位。家裡人都很理解我、支持我,所以我很滿足,我會根據自己的能力繼續把公益做下去。我認為生活質量跟房子沒有多大關系,關鍵是家人覺得現在生活很好。

  記者:有人說,你用1700萬買了“公益哥”的名聲,你覺得你的捐款做公益值得嗎?

  何國苗:我覺得這很有價值。我小時候家裡特別窮,我父母身體不好,都是靠我媽要飯養活我們的。如果那時候沒人給我們吃的,我們早就餓死了。一路走過來,身邊有很多人關心、幫助過我。所以我覺得回報社會、回報家鄉人民是理所當然的。再說我也不是那麼偉大,我沒有把所有的錢捐出去,現在我只是拿出一部分錢來做公益,也不會影響我的項目發展。

  不買房因陪母親住老屋

  記者:按你的收入,買房完全沒有問題,為什麼沒有買住房卻住在老家30多平米的房子裡?

  何國苗:我不買房的主要原因還是因為我母親。我母親83歲了,非要住在自己的老房子,因為我父親在那裡去世的,她不希望把房子拆掉,改變原來的風格,說是對我父親的紀念。所以就算是我買房子了,她也不會和我去住新房的。我是個尊重父母的人,所以我需要一直陪母親在老房子住,讓她開開心心地生活。

  女兒現在也和我們住一起,她也是個熱心公益的人。她喜歡陪在奶奶身邊,她覺得很有安全感。前段時間,我考慮到女兒大了,想買套房子給她當嫁妝,可她卻說:“即使房子買來了,奶奶也不會和我住的,不如把錢捐給有需要的人。”

  記者:你覺得幸福嗎?

  何國苗:我非常幸福。幸福是生活中的點滴,要是大家都追求太多太繁重的東西,忘記了發現身邊的幸福,那麼就會過得越來越壓抑。

  我的83歲的母親現在身體很好,女兒也享受了童年的溫暖,我覺得很幸福。我有個懂事的女兒,每天都會把我的衣服洗好疊好,每天睡覺前都會向我問聲好,覺得這也很幸福。

  在我看來實現自我的人生價值就是一種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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