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談因果文摘


 2009/7/10    熱度:6255    下載DOC文檔    

人之修福造業,總不出六根三業。六根,即眼耳鼻舌身意。前五根屬身業,後意根屬心,即意業。

三業者,一、身業。有三:即殺生、偷盜、邪YIN。此三種事,罪業極重。

學佛之人,當吃素,愛惜生命。凡是動物,皆知疼痛,皆貪生怕死,不可殺害。若殺而食之,則結一殺業,來生後世,必受彼殺。

二、偷盜。凡他人之物,不可不與而取。偷輕物則喪己人格。偷重物,則害人身命。偷盜人物,似得便宜,折己福壽。失己命中所應得者,比所偷多許多倍。若用計取,若以勢脅取,若為人管理作弊取,皆名偷盜。偷盜之人,必生浪蕩之子。廉潔之士,必生賢善之子。此天理一定之因果也。

三、邪YIN。凡非自己妻室,無論良賤,均不可與彼行YIN。行邪YIN者,是壞亂人倫,即是以人身行畜生事。現生已成畜生,來生便做畜生了。世人以女子偷人為恥,不知男子邪YIN,也與女子一樣。邪YIN之人,必生不貞潔之兒女,誰願自己兒女不貞潔。自己既以此事行之於前,兒女禀自己之氣分,決難正而不邪。不但外色不可YIN,即夫妻正YIN,亦當有限制。否則不是夭折,就是殘廢。貪房事者,兒女反不易生。即生,亦難成人。即成人,亦孱弱無所成就。世人以行YIN為樂,不知樂只在一刻,苦直到終身與子女及孫輩也。

此三不行,則為身業善,行則為身業惡。

二、口業。有四:妄言、绮語、惡口、兩舌。

妄言者,說話不真實。話既不真實,心亦不真實,其失人格也大矣。

绮語者,說風流邪僻之話,令人心念YIN蕩。無知少年聽久,必至邪YIN,以喪人格,或手YIN以戕身命。此人縱不邪YIN,亦當墮大地獄。從地獄出,或作母豬母狗。若生人中,當作娼妓。初則貌美年青,尚無大苦。久則梅毒一發,則苦不堪言。幸有此口,何苦為自他招禍殃,不為自他作幸福耶。

惡口者,說話凶暴,如刀如劍,令人難受。

兩舌者,兩頭挑唆是非。小則誤人,大則誤國。此四不行,則為口業善,行則為口業惡。

三、意業。有三:即貪欲、瞋恚、愚癡。

貪欲者,於錢財、田地、什物,總想通通歸我,越多越嫌少

瞋恚者,不論自己是非,若人不順己意,便發盛怒,且不受人以理谕。

愚癡者,不是絕無所知。即讀盡世間書,過目成誦,開口成章,不信三世因果,六道輪回,謂人死神滅,無有後世等,皆名愚癡。

此三不行,則為意業善,行則為意業惡。

若身口意三業通善之人,誦經念佛,比三業惡之人,功德大百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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