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女老板15年獻血100次 相當於全身換血35遍
本報南昌訊(記者張緒鴻 實習生尹璐) 1月13日10時,48歲的南昌市民陳雯走進省血液中心獻血大廳,該中心黨總支書記李秀珍為她送上鮮花——當天是陳雯來第100次義務獻血。15年來,陳雯的獻血總量達到141000毫升,相當於她全身血液換了35遍,成為我省當之無愧的獻血冠軍。 簡短的獻花儀式結束,省血液中心的醫護人員都上前和陳雯打招呼,她們都是老熟人。15年來,先是每隔半年,再到4周最後到兩周,陳雯都會出現在這裡卷起衣袖。 陳雯1964年出生在南昌,父母都是醫生,從小在醫院長大,見多被病痛折磨的病患,她從小立志做一個能幫助別人的人。參加工作之後,陳雯成為一名國企職工,下海潮中她辭職單干,如今和丈夫經營著一家醫療器械店。 陳雯說第一次獻血很偶然,那天和丈夫在東湖邊閒逛,看到一輛獻血車在接受獻血,就填表獻了200毫升血液。根據血液中心的記載,那天是1998年9月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23天之後才施行。由於原來規定機采血小板28天捐獻一次,而全血需要6個月,為縮短獻血周期,陳雯從2005年7月開始捐獻血小板,當年就獻血5次。 這僅僅只是開始,陳雯每到可以捐獻的時間,她就會把生意交給丈夫半天,來到血液中心花上半天時間獻血,再回家看店、做飯。2006年陳雯機采血小板8次,2007年10次,2008年11次,2009年12次,2010年12次,2011年13次,2012年16次(從2012年7月後,機采血小板可14天捐獻一次)…… 陳雯有20多本無償獻血證,密密麻麻記錄了獻血記錄,1月13日獻出兩個治療單位的血小板後,每個單位折算成800毫升血漿,她的獻血總量累計達141000毫升!按50公斤體重擁有4000毫升血量計算,相當於她全身血液換了35遍,是我省無償獻血次數和獻血量的冠軍。 陳雯神情淡定氣色紅潤,擁有青年人的活力。曾有朋友說她傻,替血站“賣命”。陳雯說,那是別人不了解獻血的意義和流程,“我能獻血說明我健康,健康的人用力所能及的力量去救別人的命,我覺得有意義”。 受陳雯的影響,丈夫成為義務獻血志願者,兒子張添在2007年18歲生日那天,以義務獻血作為他的成人禮。張添2007年當年就獻血9次,目前也已經無償獻血50次,累計獻血18000多毫升! 連續15年的愛心付出,陳雯收獲了很多榮譽。陳雯非常珍視這些榮譽,她說這些能讓她開心,讓兒子懂得奉獻是人最珍貴的品質。 “100次獻血並不意味著結束!”躺在獻血靠椅上的陳雯說,國家規定一般獻血者能獻到55歲,只要我的身體條件允許,我希望我能獻血到60歲!
陳雯15年獻血100次。本報記者 張緒鴻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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