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群法師:戒律中對病與死的規定
一、前言
病與死是人生的兩件大事,生活在世界上的人們,誰也難以避免。尤其是出家人,遠離了家庭、眷屬,倘若道業未成,煩惱還在,一旦生了病,更顯得孤苦零丁,這就需要大眾的關心,集體的幫助。可是,當前僧團對此二事處理得很不如法;筆者住過幾處叢林,也參訪過一些寺院,看到有些老和尚,由於生病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療,生活上無人照顧,臨命終時煩惱重重,顛倒散亂,以致一生修行付之東流,實在太可悲了!令人感歎,本文將佛制看病送終的規定,敘述於下,供給諸大德們參考。
二、病
1、為什麼要照顧病人
四大假合的色身是難得沒有疾病的,假使病了,沒有人照顧,脆弱的生命就有死亡的危險。然世間無常,通常人們在強健時,彼此互相親愛,一旦病魔纏身,就會對之厭惡,乃至捨棄不顧。如來有鑒於此,就以身作則四照顧病人,告訴比丘:應看病比丘,應作瞻病人,如果願意供養我,應供養病人。又《僧祗律》記載:有二位比丘結伴去看望佛陀,其中一人生了病,另一人沒有看護,便來見佛,當他說出還有病伴在途中時,佛陀就呵責他,叫他快去照顧病人。原因是給病人精神安慰,可使病人早日恢復健康,獲得新生命,這功德是很大的,所以,佛陀制定比丘要照顧病人。
2、由什麼人照顧病人
在僧團中,如果有人生病了,應該是什麼人來照顧呢?《四分律》說:
若有病者,聽和尚,若同和尚;阿阇黎,若同阿阇黎;若弟子,從親至疏;若都無者,眾僧應與瞻病人;若不肯者,應次第差;又不肯者,如法治。若無比丘,沙彌、優婆塞、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尼、優婆夷,隨所可作應作,不應觸比丘。
僧伽藍內有比丘生病了,此比丘的徒屬應該給予照顧;如沒有徒屬,僧團派人照顧;沒有男眾,女眾照顧也可以的。在僧伽藍外遇到病比丘,也要照顧,如《僧祗律》說:
道逢病比丘,應求車乘,馱載令歸。若病笃,無所分別,不問悖牛草馬;若無者,當留人看;無人看,作庵捨,取薪火,留食。語言:汝好安意,我走向聚落,求車乘迎汝。便捨去,至聚落時,不得繞塔問訊和尚等。告雲:曠野有病比丘,共迎去來。諸比丘雲:此多虎狼處,恐食盡。雖聞,不得不往,應到彼。若死,供養屍骸;若活將還,遣聚落中比丘供養;無比丘者,告檀越令看。及共迎病人,亦如上。
遇到比丘等五眾病在道路上,應該想辦法將他送到寺廟中,僧團必須派人照顧;如果死了,要進行火化,料理喪事。
3、怎樣照顧病人
如何照顧病人、直接關系到病人能否早日恢復健康,戒律中對於這個問題的規定,可謂曲盡情理。如《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說: 病比丘山澤無人處,日中不得往還者,比丘得為作食七日,先淨米受取作之。
當時原始僧團實行的是乞食制度,比丘不得親自煮飯,僧團事務多由淨人辦理,以保證僧人的專心修道。可是,為了照顧病人,比丘自煮飯也可以的。病人的飲食也要特殊,如《十誦律》說:
當隨病人所須,問病因緣,覓師求藥,日到僧廚,問有病人食否?若無,取僧所供給庫中物,無者當為外求,應從好善名聞福德比丘索。
廚房要給病人作特別飯菜,如果庫房沒有好料,應向居士化緣。《五分律》也說:
每到行粥時,應問別有病人粥否?若無,應先與病人,然後行與僧也。
到吃粥時,要先分給病人,然後再分給大眾,這是從飲食方面關心。
在經濟方面也要給予照顧。如《僧祗律》說:
若病人衣缽外,有醫藥直者,取之供給;無者,眾僧應與;若僧無者,彼有貴賤衣缽,當貿賤者,供給病者;若復無者,當外乞與之。
病人自己有財產,醫療費當自付;假如病人付不起醫療費,僧團大眾要幫助他;大眾沒有能力,要替他化緣。《善見律》也說:
若病無湯藥,得以華果飲食,饷人求易湯藥,不犯。
僧食本來不能隨便供給俗人食,但為病人能夠得到湯藥,也是可以的。
對於照顧病人者的態度,經律中也有一定的要求。如《四分律》說:
看病人具有五德:一、知可食應與。二、不惡賤便穢。三、懷慈愍故,不為衣食。四、能經理湯藥。五、為病人說法,令他(她)歡喜。
具足這五個條件,是合格的瞻病人,能使病人及早恢復健康。又《增一阿含經》說:
若瞻病人成就五法,不得時差,常在床褥。雲何為五,一、瞻病之人不別良藥。二、懈怠無勇猛心。三、常喜嗔恚,亦好睡覺。四、但貪好食故,瞻視病人。五、不與法供養故,亦不與病者語談往返。
不能給病人說法談心,又不能耐心照顧,病人得不到應有的安慰和治療,自然難以恢復健康,這種瞻病者是不合格的。
4、安置病人的地方
印度寺院的西北角,日光沒處,設有無常院,病人安置其中。堂內供一尊金像,面向西方,右手舉起,左手中系一個五彩幡,幡垂曳地。安病者在像後,左手執幡,作往生淨土意。照顧病人者隨時清理房內尿屎吐唾,燒香散花,乃至為病者隨機說法。
無常院的無常二字,是取《涅槃經》“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的意思。之所以要安放病人在無常院,是怕病人對本房中的衣缽眾具貪戀不捨,以致墮落。如《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說:
昔有比丘,念著銅缽,死作餓鬼,僧分物時,便來求缽。其身絕大,猶如黑雲。有得道者,以缽還之。既得,便舌舐放地而去。諸比丘取之,絕臭,更鑄作器,猶臭不可聞。又有比丘愛衣而死,作化生蛇等。
凡夫總是心隨境轉,見境生情,一旦對熟悉的環境、衣物有了貪著就會墮落,因此,要特別安置病人。
5、如何給病人說法
僧伽藍中的上座法師們,應當經常到病人前,給他講說佛法,幫助啟發正念。因為臨終時的心念,往往決定來生的去處。如《大智度論》說:
從生作善,臨終惡念,便生惡道;從生造惡,臨終善念,而生天上。
這是說明了臨終說法的重要性。
那末,臨終怎麼說法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呢?可以用三方面說:甲、去其愛戀之情。如《四分律行事鈔》說:
《四分》問病者持何等衣?……當見告示,為取著之,現在未來,為佛所贊。若見貪物心無大志者,告雲:此衣物等,並是幻有,大德儲積來久,為之疲勞,乃至病苦,眼看不救,乃至脫死,亦無一物。大德生從胎來,亦不將一財來,脫至後世,亦不將去。經雲:往昔國王,為寶所诳,乃至臨終,無一隨己,可不悲乎。不須憂念幻假錢財,但須存勝業耳。亦不須付囑余人,此則妄行顏面,終非大德死法。但用佛語,普召十方凡聖大眾,羯磨分之,如法受用,大德乘此功為,必生善處。
說明衣物錢財都是幻有,虛妄不實,勸導病人捨去,與大眾結緣,勿要貪戀。
乙、稱揚病者一生功德及所修法門。是依病人一生所行善事,投其所好,給予贊歎,使他內心喜歡,不憂懼前途,便得正念不亂,生到理想的去處。
丙:示經像。照顧病人者手執經卷,告訴病者經的名字。又將佛像,對著病者眼睛,叫他觀視,和他說佛法善語,不可談日常閒事。如《華嚴經》說:
又放光明名見佛,彼光覺悟命終者。
念佛三昧必見佛,命終之後生佛前。
見彼命終勸念佛,又示尊像令瞻敬。
又復勸令皈依佛,因是得成明淨光。
是說病者臨終時念佛、見像,一心向往,命終之後一定能生到佛國。
三、死
1、告別屍體有四事
甲、安設屍體。將屍體從佛像前抬到廊捨下,四周圍上幛缦,裡面用布棺覆屍,用粗衣覆屍上。和尚、阇黎鋪床在外幔坐,招待來吊慰的客人;同學、弟子等小輩站在旁邊,平輩的可以坐著。
乙,啼泣可否。親人死了,難免會哭哭啼啼,從某種程度上,律中是允許的。如《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說:
師亡,不得舉聲大啼,應小小泣淚耳。
又《四分律》也說:
尼椎胸啼哭淚,一一墮,比丘吉羅。
師父死了,感情一時接受不了,小聲哭泣是允許的,但如果嚎啕痛哭,忘乎所以,就會顯得俗氣,所以要給予禁止。
丙、吊慰客人的安排。外來吊慰的客人,小於亡者的,到屍前具儀設禮,握亡者的弟子手慰問之,然後依法吊慰。為奔喪來者,就直接到屍體處,禮拜展哀情已。次第依位,如果是大德上座來了,隨他方便,或站或坐都是可以的。
丁、履屍殡送。亡者穿什麼衣服呢?《五分律》說:
屍以衣覆根。
又《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說:
應先白僧,以亡人泥洹僧、祗支,覆屍而送。
泥洹僧,漢譯內衣,即裙子。祗支,漢譯掩腋衣,披於左肩以襯袈裟。是說亡者只能穿裙子和掩腋衣(相當漢地普通僧服),佛制三衣是不宜披上火化的。之所以要白僧者,因僧尼死了,其衣物都屬僧物了。同書又說:
將屍之輿,輕省而作,上施白蓋,周匝裙圍;四人擎之,燒香導從。
又《毗尼母論》說:
合寺眾僧,並送葬所。
是說將屍體送到葬所,要適當布置莊嚴,全體大眾護送。
2、葬法有四事
甲、葬法。印度有四種葬法:水葬,投到江河;火葬,用火焚燒;土葬,埋到岸旁;林葬,棄之郊野。律中多說火、林二種葬,也有用埋的。如《五分律》說:
屍應埋之,若火燒,在石上,不得草上安。
中國現在僧尼多用火葬,因為火葬經濟且衛生。
乙、香花供養。《增一阿含經》說:
諸比丘以香花散目連屍上。
《僧祗律》也有香花供養的規定。
丙、起塔立像。《四分律》說:
世尊、五眾得起塔,從小沙彌以上並得禮上座冢。
《佛說目連問戒律中五百輕重事經》說:得為亡師立形像。
《僧祗律》也說:
持律比丘、營事比丘、德望比丘,應起塔相輪,懸施幡蓋,在屏處安立。
《四分律》以為五眾都可以立塔;《僧祗律》但說有才德比丘或對常住有貢獻比丘方可為之立塔。
丁、能否送俗。俗家的父母,因養育恩重,應該護送,如《淨飯王泥洹經》說佛陀親自抬著父王的靈樞,為不孝眾生作模范作用。又《增一阿含經》說:
如來自輿父床一角,阿難、羅雲各輿一角,不令余人代擔,為報恩故。
這是對待親屬。不是親屬又該怎樣呢?《善見律》說:
不得送白衣葬,除為觀無常故。
對於一般人的出葬,出家人是不能去護送的。
四、結說
病與死在戒律中制定得這樣詳細,足見佛陀的悲心與苦心。可惜今日的教界,人們的戒律觀念很淡,有許多人根本沒有接觸到戒律,便開口亂道,說什麼戒律過時了,我們不能不說這是佛教的不幸啊!在建設兩個文明的今天,作為社會的一員--僧人,應該做些什麼呢?我覺得我們必須發揚佛陀無我與大悲的精神,建設六和僧團,為社會樹立楷模。但這些都要從提倡戒律著手,發揮戒律的作用,使僧人有法可依,僧團依法辦事,如此才能令正法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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