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志法師:決定福報的三大因素
施捨必然可以產生福報,可是福報的大小不是我們想要多少就有多少的。它受到下列三個要素的影響: 1、施捨的東西——東西越難得越貴重,所產生的福越大。 △施捨可分為施捨財物、施捨真理和解除恐懼煩惱等三種。其中以傳播真理的福最大。 △布施金錢財物來生可以得富貴。 △傳播真理來生可以得智慧。 △解除眾生的困難恐懼、憂慮、緊張和煩惱,使他們得到平安和快樂,例如陪膽小的人走黑路,來生可以得到健康。 △釣魚桿、農藥、殺蟲劑、刀槍、不清淨的東西或食物……不可以布施。(施則無功而有罪)。 2、施捨時的心地——心地越清淨則福大。布施希望回報則得福少。為了名利而施捨則福報小。布施時為人所知(陽德)得福小。布施時不為果報則福報大。 3、接受施捨的對象——對方的智慧、品德越好,則施捨的福報就越大。布施聖賢一錢,勝過布施凡夫千萬錢。所以佛經上把產生福報的人,叫做‘福田’(意即能產生福報的田地) △好的福田通常有三種: (2)悲田(使我們產生憐愍、心的人,如饑渴、窮人、病困的人。)救人危急,功德很大。 (3)敬田(有智慧、有道德的聖賢,如得道的高僧等) △福報就是“財物”、“心地”和“對象”這三者的乘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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