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參老和尚:緣起性空


 2013/4/14    熱度:18892    下載DOC文檔    

  諸位善友,昨天蘇護理長提到“緣起性空”,希望我能解釋其中的涵義,這個題目的涵義非常的廣,可以用許多經論來解釋,因此我就依這些年來所做的筆記,總結來說“緣起性空”,其中可能有說錯的,說錯的部份還請大家糾正。

  佛法最基本的原理,或者佛法主要的綱要,就是“緣起性空”。“性空”本身就是佛的法身,也是我們每個人所具足的佛性,每個人都有,這是佛教中最究竟的道理。總結佛所說的法就是“緣起”。

  在印度,要造塔、修寺廟或者塑佛像,都會安一句緣起的偈子,這句偈子的內容是什麼?是“諸法因緣生,我說是因緣,因緣盡故滅,我作如是說。”佛說,一切法都是因緣所生起的,即使是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你所遇見的人、事,這一切都是因緣生的。

  這句偈頌說的就是法身,要是有眾生能夠了解,就會明白因緣的意思,也能明白一切佛法的涵義;如果不了解因緣的意思,那麼對於佛法就是還沒有入門。我們有時候把佛法總說為因果,也就是善惡因果,不論善法也好,惡法也好,一切的因果都是緣起的。你懂得“緣起性空”的道理,就能明白業果。

  有人會說自己業障很重,我經常引證的話是,業果要是不定的,就沒有因果了,隨時可以轉化的;假使業果決定了又不能轉的話,那麼眾生就不能成佛了。因此過去的大德有這麼一個比喻,也就是所謂的“二水相投”,一邊是熱水、一邊是冷水,如果熱水多、冷水少,把冷水倒到熱水裡頭去,冷就變成熱了;如果冷水多、熱水少,你把它們混合在一起,熱水就變成冷水了。這個比喻的涵義就是說,按照你的修行跟聞法開悟的程度,來轉化你的業。

  我們根據這個涵義來看因果,因果就是緣起的,但是“緣起”這個名詞在各各經論上翻譯的很多,或者說“緣起”、“緣生”,或者叫“因緣”、“緣聚”都可以,名詞不同,但涵義都是一樣,一切法所依賴的東西是什麼?是緣起。我們日常生活當中所看見的一切現象,只要是眼睛能見得到的,耳朵能聞得到的,舌頭能嘗得到的,身體所能接觸到的,意念所能想得到的,全是緣起的。

  在〈俱捨論〉上講,種種因緣的和合,能令諸法聚集生起,這就是緣起;而因緣和合的,能令一切的形、色,所看得到的、所能理解得到的,都集聚而生起,這就是緣起義。緣起的意思就是種種條件和合而成的種種現象,你所看到的一切現象,全是因緣和合的,就是緣起和合。

  在《解深密經》中是說依他起,一切諸法都是因緣起的,叫依他起性,這就是緣起的基本原理。

  在《阿含經》裡頭,這是最基本的教義了,多處經文說到“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此無故彼無,此滅故彼滅。”這種涵義就是說,此若有彼也有,就是因緣生,此要是無彼也無。緣起的大意是這樣子,但是條件要是沒有了,緣要是沒有了,就滅了。緣能生,緣能滅,緣起能生,緣去又滅,這就是形容一切的事事物物沒有自己的體性,僅僅是緣生而已。

  在《雜阿含經》第十二卷,佛說:“緣起不是我所做的,亦非愚人做。”緣起不是哪個人做成的,不是創造出來的,不論佛出世或者未出世,緣起永遠如是,這就是緣起義。“由緣有故有,由緣無故滅。”這個法則是不變的法則,這就是佛教最了義的定義,是不能轉變的,不論佛有說、沒說,前佛、後佛,一切都如是。

  又有一部經叫《分別緣起殊勝法門經》,依這個緣起,是沒有造作意的,不是誰造作的,一共有十二義。有的是因生,有的是離有情,有的是依他起,有的是無動作,有的是性無常,有的是剎那滅,因果相續無間斷,種種因果、種種類別。在《分別緣起殊勝法門經》所解釋這個緣起義,是依照這十二種的道理來解釋的。“緣起”的意思大致是這個樣子。

  華嚴宗四祖澄觀大師,也就是造〈華嚴疏鈔〉的清涼國師,他在〈疏鈔〉裡也說“緣起法”的涵義。他認為緣起諸法,必具諸緣的條件,依著這個諸緣的條件,互遍相執,這一緣執著那一緣,那一緣執著這一緣,這個緣也存在,那個緣也存在,具存無礙。所有的異體,異體就是不同的體,“異體相入,異體相即,體用雙用,同體相用,同體相即,具入無礙。”這個涵義是華嚴的境界,我是引證華嚴的緣起義,把清涼國師注的這段文念給大家知道。

  我們一般認為《阿含經》是小乘,《華嚴經》是最究竟的大乘,可是不論大乘、小乘,緣起之義是相通的。我們現前的生活以及所接觸的事物,那就是“異體相入”,我們的體不同,互相入,我即是他,他即是我,都是緣起的,這也就是“緣起義”。

  “同體”,說我們同是人,算是“同體”,我剛才說人和畜牲就是“異體”,“同體”、“異體”,可以作多種的解釋,這都是因緣所生的法,因緣所生的法沒有自體可言的,沒有體性的,可以很簡單,也可以很繁瑣。《華嚴經》就是這個涵義,地球上的一個微塵,就可以包括地球上所有的微塵,這就是“同體”和“異體”的玄義,也就是“以簡示繁”,運用很簡單的事物來表達很復雜和繁瑣的義理。從任何一個原理、規律或者角度來看問題都是一樣的。

  從緣起法看緣起的一切法則,大略的依四種涵義來解說。澄觀大師的四種涵義是很深的,我用我的意思概括一下,把它簡略了,使大家也能懂。

  第一是因緣和合的生諸法義,因緣和合了,才有一切的世出世間法。世出世間法在此地來講,出世間法也是生滅的,除了性體之外全屬於生滅的;生滅的就屬於有,不生滅的法性就屬於無。但是這種涵義非常的深刻,就是因緣和合而生一切之法,但是生起一切諸法的又是什麼道理?因緣和合了,這只是現象,這些現象是怎麼發生的?什麼原因?依什麼條件生起的?就是這個涵義。像我們人類就要具足很多條件才會有的,不只是因為父母生了我,在緣起的意思不是這樣講,因為你是地、水、火、風四大所組合的。

  在《楞嚴經》上,則是由地、水、火、風、空、根、識七大緣成,才會有一個人!父母是緣,不是能生的,父母只能夠助成,不是生起,這一切現象的發生,都有一定的因緣和條件。“因”,就是生起的根本,就是內在的條件。“緣”,是輔助的、外邊的條件。內外和合了,內裡的作用跟外邊的作用結合在一起,就成功了,就生起了。內裡的條件消失或是外邊的條件消失,就沒有了。哪一個力量強就為因,哪一個力量弱就為緣,當內外因緣集合起來所需要的條件具備的時候,一切諸法就生起;若因緣不具備,這一法就生不起來。

 

  所以“因”跟“緣”要是變滅了,這個事物也就隨之消失了,這是一切萬事萬物所共同具有的最根本的性質。一切萬事萬物都如是,這就是一切的現象、一切的物質普遍遵循的決定的規律,不是假造作的,是本源的規律。

  這個法是有為法。有為法的意思,就是造作義,假造作而成的,它有所依待,依什麼?待什麼緣才能成立?它所成立生出來的事物,都是處於生住異滅當中。

  佛教的法相宗,就用五位百法來說明,學過佛教教義的道友就知道了,心法有八,心所有五十一,色法十一,二十四個不相應,六個無為,合起來是百法。這一百法是簡略說的,一百法就是說你的心理和現象,心法是心理,其它的都是現象,像我們的貪瞋癡煩惱、惱怒、瞋忿!這些都是心所有。“貪瞋癡慢疑”,“身邊戒見邪”,這些都是名詞,這些都是現象,不是本質,因此這是屬於物質,心法跟心所有法,心所有法,就是我們的意念,就是我們的思想,也就是我們的精神。

  剛才我說的當中含有不相應法,不相應法不屬於這些法,心跟色法不相應,是屬於不相應法。實際上人類認識的方式,所認識的一切現象,從我們自己本身來說,就是我們的身心,外頭就屬於世界。我們內在的身心、外在的世界,這一切現象都是緣生的,緣既能生,緣亦能滅,就是因緣生起,因緣消失。

  舉個例子,一切物質都是依著原料與人工做成的,比如說大家看到的汽車,或者自行車,它是集合人工,把好多的配件組成的,如果少一個配件,那輛汽車或者自行車可能就不轉動了。因此隨你捻一物,隨你取哪一法,小到微塵,大到天地、大地,它都是依一定的條件而生存的,就是說以因緣和合而生,生起一切現象,生起諸法。

  就拿我們這個人身來說,我剛才說過,父母是條件,我們的本身當體就是各種條件。“地大”就是我們的骨頭,我們這些骨頭就屬於“地大”。沒有冷暖,沒有暖氣,沒有“火大”,如果沒有“火大”,人也不能生存了。沒有“風”,沒法運轉了,我們相信腹部裡頭都是空的,要不是空的,腸子跟胃就粘在一起了,中間要有空間,要有氣體。所以說“地、水、火、風”四大假合,再加上父母是個緣,都是依著這些條件和合而成的。所以諸法是當體,我們隨便取哪一法,當體都是好多東西和合而成的,不是單一的,是諸法和合而成的,除了因緣之外沒有一法。

  在《楞伽經》上這樣說的:“因緣生世間,佛不如是說,因緣即世間,如干達婆城。”大家要注意,“因緣生世間,佛不如是說。”我們講的是因緣生世間法,可是《楞伽經》上怎麼會這樣說呢?因緣不是生世間,因緣是即世間,“因緣生世間,佛不如是說。”佛是怎麼說的呢?“因緣即世間”,因緣就是世間,世間就是因緣,大家要觀想一下,你的身體不是因緣生而是即因緣,身體就是因緣,諸法所生起的,各各的不同,但是各自有各自的條件。

  總的來說,一般有為法的生起,必須得具備“因緣、緣緣、次第緣、增上緣”這四種緣。在〈中論〉裡頭有句偈頌:“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因緣”就是因,因緣能辦成它自己的果,有了“因緣”必然產生相應的果報,所以當我們講果報的時候,這就是果報的根本原因,根本原因是什麼?唯識宗講阿賴耶識,阿賴耶識含藏了一切種子,又叫種子識,這就是“因緣”。

  “次第緣”就是“等無間緣”,從時間上來看,因果相續,因成了果,果馬上又成了因,因又成了果,也就是因果相續不斷。“等無間”就是中間沒有一點空隙,不間隔的意思,就是“等無間”,就是形容這個緣一點都不間斷。好比人的肉體滅了,滅了好像間斷了、沒有了,它處馬上就又生了。當時的氣一咽,他又在另一個世界出現了,這就說明了無間,無間就是“等無間緣”。

  “緣緣”,還可以說“所緣緣”。“緣緣”就是從內緣緣到外緣,就是外在的“緣緣”,“所緣緣”就是外在的條件。緣慮,從相上說就是我們心識所思慮的,所緣別的,所分別的,外邊的境像就叫“所緣緣”。這個緣有兩種,一種親緣、一種疏緣。

  “親所緣緣”為外面的訊息,在你心識之中形成了一種主觀的影像,在你心裡頭成了一個影子,落到你的心識成了一個影像,這是“親所緣緣”。

  “疏所緣緣”是指在你的第六意識,就是我們現在這個妄想,在六識之外有一個實體所執的外境,有時候我們一生中見不到這個境界,這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法塵”。以前收攝的影子、收攝的事物,落到你的識裡頭,就成了“所緣緣”的一個對象,所緣的一個條件。

  第四種“增上緣”,是幫助一切諸法生起的各種條件。生起一法不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要有很多的條件來助成,增上生起,給它做緣,這叫“增上緣”。我們平常講,因緣生的!這很籠統,要是分析起來,就有這四種緣,也就是增上的作用。“增上緣”像中藥的藥引子,我們吃中藥的話,每一味藥都抓好了,或者擱三片姜或者擱幾顆紅棗,“增上緣”就是幫助你的藥力快一點達到,幫助你的緣很快的成就,這就是“增上緣”。

  這是一切有為法生起時絕對必要的,離了條件是不可能的,這都是說物質的有法。心法是生起,緣法是助成,昨天我們講到諸心,你現前一念心的活動,又是因又是緣,就具足生起了。大家要念住,不讓它生起。說你作什麼就住在什麼上面,這叫念住。念住是要把定的功力,訓練到在任何地方都能住,作飯時住在作飯上,工作住在工作上,等你入定的時候就住在入定上,修智慧的時候就住在智慧上,智慧就增長了。

  因此這一念心的活動就能生起,這是依心的活動而生的,一生出來就是現象的生起,這裡頭沒有“次第緣”。一切諸法都是因緣聚集而起的,說“昔日諸緣之中,缺一緣不能生起”,如果沒有這個“次第緣”怎麼會生起?所以在《雜阿含經》第十二卷裡頭,佛對於因緣和合的關系是如此說的,譬如三枝蘆葦,要互相的交叉才能立的起來,缺了一枝的支撐那就不能成立了。因緣法就是說,缺一個緣,就算是有其它的緣,也不能成立。

  佛在經上也說,佛說法,說了那麼多經,什麼意思?就是對緣說法,如果他沒有聞這個法的因緣,你就不能給他說。可是我們現在解釋經論就沒有按照次序了,也相應不到有緣、沒緣。像我們現在說“緣起性空”,誰來聽都可以,我們不能滿足大家的要求。佛不是這樣的,佛看大眾,佛說法是圓音,你要取《阿含經》的意思,你聞到的就是佛跟你說《阿含經》,你是《華嚴經》的菩薩,你就聽到佛跟你說《華嚴經》,“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隨類各得解。”我們現在不是如此,你本來是大乘根機來聽小乘法,你也如是學;你本來是小乘根機,也來聽大乘法,你也如是學。

  我們是大學、小學都在一塊兒學,所得的利益就不同了,也不對機了。這就是所謂的因緣不成熟,聞大乘法的因緣不成熟,聞小乘法的因緣也不成熟,所以他就不能獲得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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