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臻法師:學佛先從學做人下手
為什麼學佛要先從做人下手?太虛大師說,學佛先學做人,把人做好了,才能成佛。佛陀,梵文音譯,意譯是“覺悟的人”,並不是神,也不是天生的。我們大家是“沒有覺悟的佛”,我們雖然是迷著的,但我們的本性沒有迷。佛揭示了這個奧秘:眾生都有佛性,都能成佛,這就是真理。凡夫與佛在本性上沒有區別,迷就是凡夫,覺就是佛。所以我們學佛的過程,就是一個由迷到覺的過程。 學佛就是向佛學習,學習佛陀的思想、言論、行動,以佛陀為師,向佛陀看齊。學佛的最終目的就是要成佛,這一點是佛教與其它宗教不同的地方。佛教希望眾生都成佛,“是心是佛”,就看自己能不能認識到這點,敢不敢承當。阿彌陀佛的四十八願,願願都要度一切眾生往生淨土,希望一切眾生都成佛。往生的目的是度眾生,成佛的目的也是度眾生。 那麼,怎樣才能把人做好呢?那就是必須遵循做人的准則,佛教提出兩條,叫“諸惡莫作,眾善奉行”,這是《七佛通戒偈》提出來的。過去一切佛教化眾生就是遵循這兩條,這就是我們做人的基本准則,修行的綱領,成佛的基礎。 唐代詩人白居易,對佛學很有研究。他在杭州做太守時,去拜訪鳥巢禅師,他請教鳥巢禅師:佛法的精要是什麼?禅師告訴他:“諸惡莫作,眾善奉行”。他一聽卻說:“你這個太簡單了,三歲兒童都懂得”。禅師說:“八十老翁行不得”。這兩句話看起來也非常簡單,但要落實在行動上卻是一輩子也不一定做得好的,要想將它做圓滿,那就更難了。 佛教對善惡的標准要求很高。利人才是善,利已就是惡,損人利已更是大惡。一般人常說,自私自利,損人利已。而從因果上來看,損人決定不會利已,而只會得到惡報;自私決定不會自利。自私,是從小我出發,加強了我執,出不了六道輪回;自私是貪、嗔、癡的根源,會使人墮入三惡道。所以,自私和利已都是惡,利人才是善,這也符合因果規律。自、他是一不是二,利人,是種善因,自然會得善果。如果是從利已出發而去利人的,這不是種善因。是善是惡,關鍵就在於你如何發心。 《易經》講:“積善之家,必有慶余”。這就是貫通三世的因果規律所決定的。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文學家、政治家范仲淹,是一個虔誠的佛教居士。在他當宰相時,雖身居高位,但家裡的開支卻非常節儉。他有三個兒子,卻只備有一件禮服,因此三個兒子不能同時出外。他將他的工資收入,除了留很少部分作為生活費用外,其余都全部用來救濟貧困。他還在蘇州辦了一個“范氏義莊”養活了三百家人,這個不簡單,三百家人啊!他去世後,卻連安埋費都沒有著落;但他得到很大的善報是在他的後人身上。他的兒子范純仁官至宰相,子孫後代,代代出人才,一直繁衍發達到現在。《人民日報》海外版曾經刊登過一則消息:“來自世界各地的范氏家族在台北市舉行了一個隆重的集會,與會者將近兩百人,紀念范文正公的一千年誕辰。” 范文正公種下善因,自然就會得到善報。 如果一個人能夠損已利人,這就更加了不得。損已,從現在來看仿佛是“吃虧了”,但從長遠來看,你的行為受到了別人的尊敬,並且你這種行為會感化別人,你自己雖然並不求福報,但卻自然會得到更大的福報。清代末年的林則徐,也是一個非常虔誠的佛教徒。他做欽差大臣每次出巡時,雖日理萬機,卻必然把《阿彌陀經》等課誦寫成的小冊子隨身攜帶,每日必定抽出時間來完成他自己的早晚課。至今還留有林則徐親寫的《行輿日課》。他撰聯:“苟利國家生死已;豈因禍福趨避之。”“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無欲則剛”。在禁煙中焚毀鴉片的時候,他很清楚,明白做了這件事立刻會丟官,甚至會被殺頭。他有充分的思想准備,完全沒有考慮個人得失,考慮的僅僅只是國家民族的利益,為了利益國家民族,不惜這樣做。這就是損己利人,就是修菩薩行。果然,當他焚燒鴉片結束後,就被免去了兩廣總督職位,還被充軍到邊遠的新疆。由於他完全沒有把個人的榮辱得失放在心上,到達新疆後,又親自規劃新疆的水利工程,修建了造福於新疆人民的“坎兒井”。這樣做當時看起來是了虧,但卻受到了大家的尊崇。他是真正具有毫不利已,專門利人的菩薩精神。現在,英國倫敦的蠟像館裡,陳列著世界各國的著名歷史人物,有關我國清代歷史人物,就專門選塑了林則徐的像為代表。不言而喻,歷史自有公論。林則徐的子孫後代也非常發達興盛。根據上海《新民晚報》和《四川政協報》提供的材料,現在世界各地居住的林則徐的後代,有聯系的竟達三百多家人。 上述兩個例子說明了一個道理,行善就是利人。利人實際上就是利已。佛教的觀點是自他不二,但是有些同修以為,我要關著門作功課、念佛,其它的事情少管,先把自己度了再度人。這個說法是不正確的。印光大師說:“自未得度、先度人者,菩薩發心。是則唯欲利人者,正完成其自利;而唯欲自利者,乃適所以自害也。”(印光法師:《藥師如來本願經重刻跋》)這段開示說得很明白,你只想到利已,實際上利不了自己,反而會害自己,因為你把自己和別人對立起來看,歸根到底還是自私自利。對待這個問題,我們應該遵循祖師的教導,端正自己的看法。 有些人雖然在學佛,卻做些損人的事情。比如:不能寬容待人,並隨意誹謗別人。讓別人受冤枉,你自己絕對得不到任何好處,因為害人終究是害自己。事情肯定終究會被揭穿,別人不相信你那一所說的了,你也失去了大家對你的信任。你不僅現在犯了誹謗罪,而且,自己將來肯定要受到口業的惡報。因為你是出於嫉妒心、報復心、嗔恨心,這是種的墮惡道的因!這些人應該懸崖勒馬,忏悔罪業,老實做人。 還有一種是損人來利已,比如把別人財產侵占了,別人受了損失,自己目前似乎是得到了利益,但你的惡名卻流傳出去了,一定會受到輿論的譴責和法律的制裁,未來還肯定會受貧窮困苦的惡報。縱然你今生逃脫了法律的制裁,但絕對逃脫不了因果。佛教關於善惡果報的道理,就是指導我們怎樣做人,怎樣待人接物,是很有受用的。我們學佛必須按照這個原則來做人、來待人接物。在個基礎上修行才會相應。如果天天在念佛,卻沒有按佛的教導去做人,這是絕對錯誤的。我們首先就一定要做到“諸惡莫作”,嚴守五戒是起碼應該做到的。把五戒守好,“眾善奉行”就不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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