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出納盜竊國庫580萬元受審 當庭與情人互推責


 2009/9/23    熱度:4427    下載DOC文檔    

明華居士提示:標題就已經夠耐人尋味了!

  昨日上午,受人關注的潛江國庫580萬元被盜案,由漢江中院在潛江法院開庭審理。潛江市國庫集中收付中心女出納樊紅涉嫌挪用公款罪、盜竊罪,其情夫劉貴軍涉嫌盜竊罪,樊紅的哥哥樊友華及劉貴軍的妻子陸淑芳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4人一並受審。

  1 國庫被盜案背後的情網

  今年1月4日,元旦後上班的第一天,潛江市財政局在檢查賬目時,發現國庫裡580萬元巨款不翼而飛。

  經核查,國庫集中收付中心支付科女出納樊紅有重大嫌疑,她已下落不明。

  偵查人員發現,樊紅攜公款潛逃前後,身邊有一關鍵人物——劉貴軍。

  1966年出生的劉貴軍,人稱“劉大麻子”,是潛江市總口農場人。17歲那年,他因刑事犯罪被判刑三年;此後,先後因賭博、盜竊等被勞教或判刑。

  刑滿釋放後,由於沒有正當職業,嗜好賭博的劉貴軍混跡於賭場。

  樊紅比劉貴軍小12歲,已婚的她也喜歡賭博。在地下賭場裡,樊紅認識了劉貴軍。劉貴軍得知樊紅在財政局上班後,便打起了主意。去年,兩人成為情人。

  2 我們到時候有錢了一起浪跡天涯

  由於劉貴軍常欠賭債,而被債主逼債。出於感情因素,樊紅要為劉弄錢堵窟窿。她對劉說:“我想從單位搞出30萬元,填上窟窿,然後自殺算了。”

  劉貴軍說:“你連死都不怕,難道還怕多搞些單位的錢?我們到時候有錢了,一起浪跡天涯。”劉貴軍要求樊紅干脆搞出2000萬元或1000萬元。

  樊紅猶豫再三還是出手了。去年12月21日,兩人又一次輸錢後,商量從國庫中竊取800萬元公款後潛逃。

  23日晚,樊紅潛入單位盜取了五張金額共計800萬元的財政直接支付憑證。次日,樊紅利用其中兩張支付憑證,從國庫中分別轉款200萬元、380萬元至劉貴軍的賬戶,後銷毀其余憑證。

  3 一對“野鴛鴦”把親人拖下了水

  去年12月28日,樊紅告訴哥哥樊友華,自己將幾百萬公款賭博輸了,將盜竊的30萬元公款以及用贓款購買的15塊黃金、黃金項鏈及手鏈各1條(物資價值114萬余元)交給樊友華隱藏。樊友華明知是贓物,仍轉移他處。直到今年1月28日,樊紅在武漢落網後,樊友華被民警傳喚時才作了交待。

  今年1月19日,潛逃的劉貴軍悄悄約妻子陸淑芳到武漢見面。劉將40萬元贓款交給妻子買房。陸淑芳明知此款系犯罪所得,仍將其中38萬余元購買了硚口一處房產,余款歸還給劉貴軍。

  昨日法庭上,樊友華辯稱先期不知此款系贓款,待警方傳喚時主動交待了這一事實,系投案自首。公訴人舉證駁斥了樊友華的觀點。

  陸淑芳是4名被告人中惟一取保候審者,她當庭表示對指控無異議。

  4 庭審直擊 兩人互指對方是主謀

  昨日,整個庭審中,31歲的樊紅表情平靜,在回答公訴人及法官訊問時,大多說“是”。她當庭認罪,希望能從輕處罰。

  在回答公訴人關於盜竊金額是誰提出的,樊紅指認系劉貴軍所為。劉也曾作過此類供述。

  劉貴軍則當庭“翻供”,聲稱曾和樊紅商議此事,但他沒提具體金額,系樊紅自作主張所為。他說:“原以為會給我定個貪污罪,貪污罪有死刑,盜竊罪則沒有,我沒必要撒謊。”

  劉貴軍和樊紅之間僅隔著一個鐵柵欄,盡管近在咫尺,但劉貴軍至始至終未看樊紅一眼。

  5 重訪作案現場 平靜中透著變化

  下午2時,記者重訪潛江市財政局國庫集中收付中心。該中心在當地建行的二樓,幾間辦公室大門緊閉,門口白色留言板上沒留下任何人外出的登記。

  門衛告訴記者,樊紅事件發生後,收付中心領導班子作了調整。以前,職工上班期間進進出出是常事,現在不僅按時上下班,也不敢私自外出了。

  6 當地亡羊補牢 嚴堵管理漏洞

  辯護人不僅為樊紅作了罪輕辯,還詳細分析了國庫被盜案中存在的漏洞:樊紅的犯罪和財政局財務管理制度的不規范有很大關系,結算中心工作人員將保險櫃鑰匙、空白支付憑證隨意放在不上鎖的抽屜裡,專用電腦和保險櫃不按規定設置和更新密碼,這都為樊紅的犯罪提供了土壤。

  公訴人駁斥了辯護人關於管理漏洞能減輕刑事責任的觀點,指出樊紅犯罪與此無關。

  但潛江國庫管理的漏洞已引起該市重視。該市相繼發生市國庫集中收付中心公款被盜580萬案和張金鎮財管所公款被挪用160萬案,在全省乃至全國造成惡劣影響。

  該市紀檢部門分析,上述兩起案件的發生,一個主要原因是相關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安全意識淡薄。兩家單位在內部管理上都制定了比較完善的管理制度,就資金撥付也都有嚴格的操作流程,然而在實際工作中卻流於形式。

  據了解,該市為此已出台文件,對單位屢屢出現重大問題的,要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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