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財運的決竅
(文:轉載)
財富寶要
以世間法論,吃飯穿衣要錢,有病看病要錢,出外乘車要錢,上學讀書要錢,結婚生子要錢,孝養父母要錢,買房子要錢,親戚朋友相聚吃頓飯也要錢.......從出生起,人就自然形成了對財富的依賴需求,缺乏了財富滋養,生命尚且難以維計,何況其它精神需求。由於財富和其它福報對人生的重要性,所以古大德們說:人天路上修福第一。
以出世法論,財富如果沒有圓滿,不能圓證究竟佛果。因為千經萬論皆說:佛是福慧二足尊,福德和智慧圓滿無礙,沒有缺乏,才能稱為佛;若尚有財富未能滿足的情況,所證果位必定不夠究竟。只修福不修慧,六道輪回是難以解脫的;但是只修慧不修福,也會有羅漢托空缽的感歎,這是修行的一種病態。正確的方法應該是福慧雙修。所以無論世出世間法,財富均需要圓滿。佛法之門絕非無能之門,不是讓大家學到什麼事情都做不了,這不是佛陀出世的本懷。相反的,佛弟子在世間,應該方方面面為世人做典范表率,在財富方面更應該如此。假如別人看到佛弟子特別是在家居士家庭幸福,財富圓滿,大家必定會對佛法生起信心並研修之;假如佛教徒窮困潦倒,各方面不如人,就會令人誤會是受佛法之害,無形之中,造成謗法之罪。這在末法時期的今天,更是如此。所以《華嚴經》亦說:“先以欲勾牽,後令入佛智”,必定就是這個道理。如理如法的求取財富豐盛圓滿,做好的榜樣示范給世間人,這也是弘揚佛法應做之事!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與道相悖,求也難得!所以求財重在其見解的正確和方法的完善。本書根據經綸明示貧富因緣之本來真相,教示大眾布施戒盜增長財富之不二法門,同時剖析種種迷信和不究竟之方法,令志求財富者不致落入歧途並能得真實效益。命運是真實存在的,根據《易經》等理論可以准確測算出未來之窮通壽夭、貧富得失,但卻無力改變;唯有依照佛法因果律所示導之方法,身體力行持戒布施、斷諸悭貪,必定會有不可思議之效應。一切有志與財富者均當悉心研讀奉行,必定福增障淨,財富會於各種因緣下,漸趨豐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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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寶要》之一:
悭貪為貧窮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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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唯識學認為:依報隨著正報轉。所謂依報,指種種境緣,比如貧窮富貴等等;所謂正報,即指種種起心動念善惡分別。有相應的心理,就會有相應的境緣,放在這裡講,就是由於悭貪的心理狀態,導致了感受貧窮的生活環境;相反地講,要想感現富足,必須調服悭貪的心理狀態。
貧窮的原因看起來很多,但追根尋底,最首要的還是緣於心性悭貪。由於悭貪,就不會去做財布施播種福田;甚至由於這種自私自利不顧他人的貪念驅使,進而去造作偷盜的罪業。最終導致受果報時,缺乏財富受用,或者財富被冤家仇敵劫奪侵占。
現在一切貧窮者皆是由於宿世悭貪所致,未來一切貧苦者亦因現在悭貪所致。如《寶箧印陀羅尼經》雲:悭貪業故,生貧窮家,衣不隱身,食不續命。《地藏菩薩本願經》雲:悭貪者受所用缺絕報。悭貪的惡果,還不止如此,《藥師經》還說:悭貪有情,積集資財,於其自身,尚不受用,何況施予……從此命終,生餓鬼界,或傍生趣。因此悭貪不僅導致貧窮,也會感召三惡道的苦報。
悭貪最大的過失,在於與大悲利他的菩提心相違。因為世間一切損害大眾的行為,最初的禍根,也在心性悭貪。比如現在一些惡毒之徒,為了貪取他人利益,做出殺人越貨等卑劣勾當,又哪裡存有大悲利他的心念呢?即便僅僅存有貪占他人利益的念頭,就已經失壞菩提心,而失壞菩提心,如同失去一件無價妙寶;一切菩薩乘此菩提心得證究竟菩提,若失壞菩提心,即失壞一切大乘佛法種子。所以悭貪造成的過患是很嚴重的。為使菩提聖道離諸障難,亦為圓滿的得到人天福報,所以,必須首先革除悭貪自利的心理狀態。
而革除悭貪的對治法門,就是做財布施,能把自己的財物資具一切受用之物拿出來供養布施一切大眾之所需。由於財物對人最為重要,所以從最易讓人生起執著的財物開始布施。行者若能遠離並革除悭貪心理,也會得到種種功德利益,《十善業道經》雲:若離貪欲,得成就五種自在:一、三業自在,諸根具足故。二、財物自在,一切怨賊不能奪故。三、福德自在,隨心所欲,物皆備故。四、王位自在,珍奇妙寶皆奉獻故。五、所獲之物,過本所求,百倍殊勝,由於昔時,不悭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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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寶要》之二
偷盜罪業導致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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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悭貪自利的心理內因所驅使,便會令人有種種不如法的偷盜行為產生,因地上種了偷盜財物的種子,在果地上就會招來貧窮的境緣;或者本屬自己的財物反而被盜竊。所以,如欲脫離貧窮得到富足,一定不能偷盜非己之財物,哪怕是一針一線;即便是需要朋友、親戚、同事、或師長等人的幫助,亦應該先征求得到財物主人的同意方可拿走使用,並且用後應該付以相應的報酬,以防為今生來世種下貧苦的惡因種子。
《華嚴經》雲:偷盜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所謂共財,就是為王、賊、水、火、不肖子孫所共有,或者與他人共同使用,沒有自己自由支配做主的權利。《優婆塞戒經》雲:善男子,若人樂偷,是人亦得惡色、惡力、惡名、短命、財物耗減、眷屬分離、他人失物,於己生疑、雖親附人,人不見信、常為聖賢之所呵責,是名現在惡業之果;捨此身已,墮於地獄受得惡色、惡力、饑渴苦惱壽命長遠,是名後世惡業之果;若得人生,貧於財物,雖得隨失,不為父母、兄弟妻子之所愛念,身常受苦,心懷愁惱;是一惡人因緣力故,一切人民凡所食啖,不得色力,是人惡果,殃流萬姓。《地藏經》中,佛陀論及地藏菩薩無量劫來的難行苦行救護眾生之事時,亦說菩薩是“若遇竊盜者說貧窮困苦報”。
在偷盜罪中,又以盜僧祇物最為嚴重,不僅僅將來受果報時,感受的貧苦更加猛勵久長,而且將會導致在三惡道中感受種種劇苦。如《百業經》中記載迦葉佛的一位執事,貪污僧眾財物,還私自將其贈予親友,在別人規勸他時,反因嗔心將僧眾財物放火燒光,由此惡業墮於餓鬼之中。偷盜僧物的罪業是十分嚴重的!《地藏經》說:若有眾生,偷竊常住,財物谷米,乃至一物,不予取者,當墮無間地獄,千萬億劫,求出無期;《方等經》中,華聚菩薩亦說:五逆四重,我也能救;盜僧物者,我所不救。佛在《大集經》中說:盜僧物者,罪同五逆,隨損一毫,則望與十方凡聖,一一結罪。所以,我們去寺院僧尼精捨之處,哪怕是細如發絲的東西,在沒有得到有權力處置該物品的法師及金剛上師的許可下,是萬萬不能拿走的。無論是財物糧食等受用之物,還是經書法寶等物,均需征得允許方可使用,並付以適當的報酬或供養。比如在寺廟吃飯之後,不能抹抹嘴就走,應該供養與所消耗等值或超值的錢財放進功德箱或交給伙房,這樣做方才如法。
無論是盜取一般眾生的財物,還是盜僧祗物,都是在播撒貧苦的種子,亦是在種三惡道的惡因,因而,一切大眾均應戒除偷盜。在除了一般意義上的偷盜之外,《律上分》中,佛告優婆離尊者,偷盜還分為以下六種:一者以勢力強取。比如有勢力者憑威勢將非己財物占有,如強征暴斂、使用下屬之物不付報酬、白吃白喝、貪污受賄等。二者詐騙財物。如虛報數量、降低質量、領取自己不應得之財物、使用假鈔、冒別人品牌造假等。三者偷委托寄放的財物。如把將死、遺望、無憑證、懦弱無能者之財占為己有、或不按照死者遺願使用財物。四者所借財物不予償還,或不守時償還,或損壞不賠償等。五者該支付的財物不予支付。比如應當孝養父母的財物不做孝養、醫生在自己醫院看病吃藥不付錢、信封夾錢逃匯款費、非半票人員買半票、不支付別人勞動所得、偷稅漏稅、公物私用不付報酬等。六者盜法。如偷聽法師上師傳法而未得允許、或者聽課學習逃避拒交應繳之學費等等……凡上所舉及限於篇幅未列舉之種種偷盜行為,均會導致包括貧窮在內的諸多惡果,行者不可以不謹慎抉擇取捨。
而且,見聞別人偷盜隨喜贊歎、或幫助別人偷盜、或為其提供工具和技術、或者為其出主意,促成其盜業、或分食別人所盜財物,這些身口意的行為一旦發生,就會與直接偷盜者具有相同的偷盜罪業。現在很多人認為沒有當小偷就不算偷盜,事實上偷盜的各種行相非常細微,大家對很多事習以為常,就不認為是偷盜。但罪業已生,果報也不會饒恕你。因果之報,如影隨形,絕無纖毫錯失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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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寶要》之三
未曾布施缺乏善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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悭貪除了令人產生貪占盜取非己財物的惡劣心行外,還會令人對布施種福的善法不予奉行,並加以誹謗。根據因果律,一切財富的圓滿必須要有做財布施的種子和福德因緣,否則縱然將財富放在你面前,或送給你,你也得不到,或者得到又馬上失去,並帶來其它災禍。廣泛的做財布施是求取財富圓滿的必由之路,如果以前缺乏財布施的善因,現在就必須努力去做,如果現在仍不願做,那麼將來還要受貧窮之苦。佛經上說:欲觀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觀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可是悭貪者連他人財物都要盜為己有,又怎麼可能把自己的財物供養布施給大眾呢?既然因地上不願意種下福德的種子,果地上又怎麼可能有財富豐盛的果報呢?如同農民在土地裡沒有種下一粒莊稼種子,當然也就長不出果實。所以,沒有做財布施廣泛地供養賢聖和布施眾生,才導致今日之貧窮;欲求財富豐盛沒有缺乏,必須如理如法地做布施供養。即便以前少有布施,現在努力去做,一樣會在現生來世感現財富圓滿的善果。
論述至此,貧窮的原因可歸納為三點:悭貪、偷盜、未行布施。任何身份種族的人,無論你權高位重,還是聲微言輕;無論你是名譽廣遠,還是默默無聞;無論你是儒道回耶教門中人,還是士農工商塵俗之者,凡期望未來財富豐盛滿足者,必須要在破除悭貪、戒除偷盜、廣行財施這三要素上下足功夫,這是諸佛以圓滿大智印證之理,是唯一真實可能滿足財富的方法。因此,圓滿供養布施一切賢聖和眾生所需資財無所乏少,這即是菩薩六度萬行之首要修學科目,亦是積聚菩提資糧和增長人天福報之必須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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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寶要》之四
破辯種種非智之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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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勤勞不能致富。我們經常見聞‘勤勞可以致富’的宣傳標語。事實上,勤勞只是致富的助緣,勤勞本身並不能致富。如果勤勞可以致富的話,現實生活中那些最辛苦的人應該最富有;可事實並不是這樣,很多人養尊處優什麼都不干,卻擁有大量財富。因此,‘勤勞致富’並不是究竟正確的說法,若沒有布施財物造福大眾的心念和行動,即便再辛苦也不會有太多的財富。真正是辛苦如山,不如積福如火星。
2、知識不能致富。社會上宣傳教育的重要性時,常說‘知識就是財富’,學習知識技能可以致富。如果知識可以致富的話,現實生活中一些碩士博士淪落街頭,一些大學教授經濟學家的收入不如小學畢業生,北大畢業生在西安街頭賣豬肉度日一度成為新聞;而相反的很多知識文化淺薄的人卻擁有大量財富。所以*知識致富的說法亦不究竟。
3、信仰不能致富。有些宗教說,你信仰上帝,上帝就會賜福給你;或者民間也有供養財神的傳統,這些信仰也不能給大家帶來財富。因為民間很多人供財神,可並不是個個都富有;信上帝的人也很多,但貧窮者也不少。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比爾。蓋茨沒有供養信仰財神,但他是世界首富。因此,信仰致富也非實理。即便你信仰供養佛陀,若不能照因果的道理廣種福田,亦是不能致富的。因為脫離了因果自然規律的信仰一定是迷信,迷信當然不能致富。
4、還有些人認為增長財富效益要*智謀、拼搏、管理、團隊精神……只要大家能夠辯證觀察現實社會的種種現象,就會明白這些因素只是求財的助緣而已,都不究竟。可是很多人正是通過上述這些助緣得到財富的,於是就誤認為這些助緣就是致富的金科玉律,而忘記了根本的原因;就好象很多人認為向日葵成長*的是陽光、水分、肥料、土壤這些助緣,而忘記了土壤中必須要有向日葵的種籽,無論你怎樣澆水施肥也是沒有結果的。播種財富也是同樣的道理,這個種子就是財布施。在古今中外的各種學問中,論述解釋命運問題最為詳盡真實的就是佛法所示因果業力和六道輪回的學說,除此之外,世界上再沒有第二種學問可以解答並解決關於命運的問題,財富問題屬於命運的一個方面,當然亦不能脫離因果規律的范疇。
斷除悭貪、戒除偷盜,廣行財施是求取財富必經之道,除此之外,絕對再無其它路徑可走。如果有人還想寄望於其它方法來求取財富,必然落於迷信和邪見,無論付出怎樣的努力,亦只會無果而終的,因為違背了宇宙因果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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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寶要》之五
戒除盜業忏悔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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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的原因歸納出來,就是悭貪、偷盜、未行布施;相反的,富足的原因正是由於斷除悭貪偷盜、並供養賢聖和有情眾生所感的善果。因此,不能斷除偷盜和占取別人利益的貪念,必定和求財之道相違背,所以,斷除盜業是十分必要的,這也是改變財運,增長財富的第一步。《十善業道經》中佛說若離偷盜,得十種可保信法:一者資財盈積,王賊水火及非愛子,不能散滅;二者多人愛念;三者人不欺負;四者十方贊美;五者無憂損害;六者善名流布;七者處眾無畏;八者財命色力安樂,辨才具足無缺;九者常懷施意;十者命終生天。
所以,無論現在貧富貴賤,也無論昔日造作何種偷盜罪業,從現在起,應該立即開始戒除偷盜。並應當發願,願我從今以後,直至菩提,永不偷盜一切非己應得財物;或者發願受持不偷盜戒。因為必須戒除一切身口意的偷盜行為,才有趨向富足的堅實基礎;若捨此真實的教理不予奉行,所求是無法滿足的。唯有兢兢業業恪守不偷盜的行為、不說贊歎隨喜鼓勵別人和自己偷盜的語言、心中不起貪占非己財物的念頭,這才是身口意三門對偷盜的戒除。
而對於已經造作悭貪偷盜罪業又後悔不及,希望能夠淨除罪業的人而言,必須依據大德們制訂的儀軌精勤忏悔,並以持不盜戒和財布施作為對治,這樣做才會迅速淨除罪障。在顯宗大乘和密宗,均認為忏悔必須具足四種對治力量:依止力----應當在皈依三寶後,發菩提心,然後依*金剛薩朵、三十五佛等來忏悔罪業;破惡力----從內心深處發露忏悔,沒有覆藏心;恢復力----堅決發誓今後縱遇命難也不造作任何罪業,並切實做到;對治力---以身口意三門精勤行持善法,或念誦金剛薩多心咒等,使惡法無隙發生。如果不能依據這四種對治,僅僅表面上忏悔,則很難淨罪。
若具足四種對治力,並依金剛薩朵等殊勝的修法,則會迅速淨除罪障。阿底峽尊者講過:在顯宗沒有提到,密宗中不共同最殊勝方便的忏罪方法就是金剛薩多修法。《金剛薩朵如意寶珠》中也說:若具足四對治,念金剛薩朵十萬遍,犯根本誓言罪也能亦得清靜;念四十萬遍,今生成就一切所願之意,來世往生極樂,即便僅僅持誦金剛薩朵心咒“嗡 班雜兒薩朵哄”亦具有殊勝之淨罪功德。
另據經綸所講,修持菩提心法門,同樣具有殊勝的淨罪功德。《入菩薩行》講:如人雖犯極重罪,然依勇士得除畏,依*何者速解脫。彼者善人何不依?菩提心如劫末火,剎那能毀諸重罪。又雲:佛於多劫深思維,見此覺心最饒依,無量眾生依於此,順利能獲最勝樂……猶如最勝冶金料,垢身得此將轉成,無價之寶佛陀身,故應堅持菩提心。所以菩提心能將定業和不定業都加以淨除,並具足阻塞惡道之門、得人天福果安樂、成就究竟菩提三大利益。據記載:世尊往世中曾經因罪墮於地獄,將與其它地獄眾生一起感受被鐵輪旋飛身肉的惡報,當鐵輪將從頭頂落下的剎那,世尊不忍其他眾生受苦,大悲利他之菩提心猛烈生起,因發願言:願我代眾生受此劇苦,發是願已,鐵輪突然墜落,隨即捨報超越地獄生於天界!所以,菩提心的淨罪功德是無比殊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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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求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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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財富的因緣果報,財布施是唯一根本之因。至於准提求財燒梗米,施食求財燒蘇蜜,乃至於吉祥天女法,財神法等一律歸於求財助緣的范疇。
我個人不贊成僅僅只搞助緣法,而是應該與財布施兼修,如此因緣和合同修,方可致果。只搞助緣,對於宿世財施善因廣大者效果明顯,宿世財布施善因乏少者較難奏效。有人將燒蘇蜜梗米等歸為財布施,廣義的講,確實不錯,但這些多屬於火供施食法的延伸發揮,其主要果報應該在飲食壽命色力辯才方面。如果你主要求的是鈔票,還是直接布施鈔票好些,因果是很精微細致的。你種的是土豆,就不會長成紅薯,雖然他們都是財物。
法界如我悭吝眾,宿現偷盜之罪業,
悉願淨除不復造,願以我具之淨財,
恭敬常供聖福田,慈悲常施如母眾,
如眾之願令滿足,以此財施治因緣,
願我資財速增茂,世世不離財布施。
阿彌陀佛!觀世音菩薩!地藏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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