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百姓損子墮胎,所獲的福報
【故事一】錢邦偉在擔任貴溪縣縣令的時候,因為當地的習俗生了女兒之後,多不肯養,就把女嬰溺死,於是錢邦偉就恩威並濟,重賞重罰,嚴格的禁止溺殺女嬰;若是殺掉女嬰,五家都要受到連坐的處罰,因此而救活了許多的女嬰。錢邦偉後來升任汀州太守,並且享有很長的壽命,子孫都很發達。
【再析】像錢邦偉禁止百姓損子墮胎,就能夠獲得如此的福報;現在的人應當隨時的勸導他人,不要犯此惡業,功德也不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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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子墮胎。
【解釋】損害已經生下來的小孩,墮掉仍在胎中的胎兒。
【分析】人的身體至為尊貴;得到人身,更是非常的困難。而且人當出生的時候,諸天的天神稱慶,司命之神定算,可以說是驚天駭地,實在尊貴的難以形容!而且小孩剛剛出生,到底虧欠了父母什麼?但是有的狠心父母,竟然敢把嬰兒殺掉。又與人YIN奔的女子,懷孕之後就墮胎;這種的行為簡直就連禽獸都不如,沒有辦法開導曉谕啊!至於有人因為家中貧窮,而厭惡孩子生的太多,就在孩子剛出生的時候而溺殺,或是在未出生的時候就墮胎;要知道殺人的罪業,是莫可忏贖的啊!物命至為微細,尚且想要放生戒殺,況且是自己的兒女啊!凡是今生沒有孩子,或是生了孩子養大就死了,或是臨老的時候,孩子反而先死;這些都是過去生中,造下了這種的惡業,所招到的果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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