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念祖居士等:如何處理“依法不依人”與“視師如佛”?
黃念祖老居士 《谷響集》關於“依法不依人”的一段精彩開示:
(一)來信謂‘依法不依人’,‘依法也依人’?
第一句乃古人四依之一,四依者:‘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不依不了義。’此四依實為萬古顛撲不破之至言也。
所謂‘依法不依人’之實旨,正如《菩薩戒》雲:‘其法師者,或小姓年少,卑門貧窮而實有德,是故不得觀法師種姓。’意雲,當觀法師之見正與不正,莫觀其種族之貴與賤。
此即‘依法不依人’之正義,亦即求善知識之正眼。
當重正知正見之實德,而不看其人之名望與地位也。近世依人之病更深,只慕名頭與牌號,唯重表面,故學法者如牛毛,而得道者如麟角也。《圓覺經》雲:‘末世眾生,將發大心,求善知識,欲修行者。當求一切正知見人,心不住相,不著聲聞緣覺境界。雖現塵勞,心恆清淨,示有諸過,贊歎梵行。不令眾生,入不律儀。求如是人,即得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末世眾生,見如是人,應當供養,不惜身命。’經意甚明。世間能遇之善知識當然是人,但應是什麼樣的人?經雲‘正知見人’。‘正知見’即是法也。故雲‘依法不依人’。應因法而依,不是因人而依。此段經文極重要,盼終身信受奉行。此經名為《大方廣圓覺修多羅了義經》。經題直截名為了義經,可見此實為了義中之了義也。此經亦正四依中所指應依之了義教也。經意甚深,切盼深入參究。
從以上所引經戒,估計君之意見可以消除。只要正確理解‘依法不依人’之話,便可免君所謂之流弊。殊不必另提‘依法也依人’,另提一句,反易混淆。
黃念祖大德開示:弟子選了邪師,同入地獄。
《楞嚴》也是這麼說,你若是跟著邪師,師父著了魔,師與弟子俱陷王難,死後墮無間地獄。投了這樣的師父,就跟著師父一起吃官司。這還是小事,更嚴重是死後跟著師父入地獄,這就非常險了。一個初修的人怎麼能夠分辨這個是真上師,那個是假上師。如果有這樣水平,這個人也是了不起啦!所以目前很難,非常之險。在西藏是按規矩來的,按規矩來的這問題就小一點。先要十二年脫產專學顯教經論,全部時間學十二年。對於佛說的道理有基本的了解,知道許多佛說的話,人們稱為聖言量。依據聖言量,才能衡量鑒別其他人的言論行動是否如法,才能分別一個人是邪是正。在西藏,師徒之間要互相看三年。師父要觀察弟子三年,才能決定可以不可以傳。徒弟看師父同樣也是這樣,能不能夠皈依呀?這是指依止的師父。你普通結個緣,磕個頭,那就是結緣,不在此列。
“依法不依人”與“依人不依法”--------普巴扎西仁波切新浪博客
依止上師前,應先深入細致地觀察抉擇。一旦依止真正的具德上師之後,則不能再觀察上師(尤其是三恩上師)過失,而應當將一切皆淨觀為上師之功德。即使上師在街上殺牛、殺羊,弟子也應以清淨之心觀待:此乃上師以特殊之不共密行度化眾生。若覺得上師的行為有過失,則應自相呵責:上師之行為具有密意,此乃自己之心識、眼識不清淨所致。假如上師表面上似乎對自己特別厭惡或者顯忿怒相,弟子亦不應捨棄上師,甚至生起嗔恨心,而應反省忏悔:上師觀察到應該以如是方式調伏我的分別念,考驗我的信心。過後待上師心情平靜時,弟子再到上師面前忏悔。即使弟子親眼見到上師已墮入地獄受痛苦,亦應將上師觀作與普賢王如來無二無別,並生清淨信念:上師大悲承擔眾生業障,到地獄去度化有情。弟子常犯的過失是:該觀察時不加抉擇,輕易依止;不宜觀察時,卻拿著放大鏡檢點上師的行為,真是顛倒可悲!
1.初學者應“依法不依人(未具正法者)”。
由於初學者尚未精通法義,對他人言說行為亦不具判斷能力,故當“依法”進行抉擇,不能率意輕信他人(未具正法者),以免誤入歧途。
此中誤區是:應以“依法不依人”之原則細致觀察抉擇導師時,卻未作觀察;待依止上師後,方開始觀察上師,所謂“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逐漸發現自己好像上當受騙了,於是毫無顧忌地大肆誹謗,輕易違犯密宗根本誓言而墮金剛地獄。
2.一旦依止真正的具德上師,則應“依人不依法”。
具德上師之身、口、意三門為三金剛,身為僧,語為法,意為佛,故法與上師無別,依止上師即為依止法。尚需了知,釋迦牟尼佛傳講八萬四千法均為應機而說,初行者若僅依文字诠釋,極易理解偏頗。而上師則能以遍知智慧觀機授教,使法與根機相應,令行者迅速趨入解脫。故一旦依止具德上師後,即應“依人不依法”,甚至在上師示現一些貌似不如法之顯現時,更應以清淨心觀待,萬勿依自心於“法”之分別衡量評判,甚至捨棄、誹謗上師。
此中誤區為:已經依止具德上師,仍按照“依法不依人”的教條觀察上師,不該觀察時卻拿著放大鏡衡量上師,且內心無智又不識上師之密意,最終得不到上師絲毫加持,遑論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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