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中修行 三
1、尤其母親為了小孩必須忍受極大的艱苦,做出很大的犧牲,生產時忍受許多痛苦,日夜看顧小孩,不得休息。孩子長大後,會帶給父母許多困擾,父母花許多年的時間在小孩的教育和工作上,給予食物、衣服和教育。小孩能利益這世界,父母的一切犧牲才值得。 2、父母是一種緣,對孩子的一種影響力。許多小孩承襲父母的想法、舉止和生活方式,所以父母有很大的責任。 3、當然,每個孩子有他自己的業。今生會如何取決於他們過去的業及今生值遇的緣。 4、生小孩的目的是以善心扶養他。如果你有小孩,卻沒有計劃,不但不會在世界上增加仁慈、耐心、容忍、寧靜與安樂,只會有更多麻煩。我認為是否要有小孩,大半取決於這個孩子將有什麼樣的生命而定。 5、小孩是一位需要人身的有情,那是善趣有情的身體。這位有情在過去造了善業並持戒,所以現在能投生為人。你提供順緣幫助這孩子得到人身。無論這孩子是你的、賓拉登的、毛澤東的或海珊的,都一樣。 6、既然你給了這位珍貴的有情生命,(他是數不清的有情中的一位),身為父母,你們負有完全的責任養育這個小孩成為非常好的人,對一切人類有情充滿悲心,充滿佛法的智慧,和所有心的珍貴功德、普世責任感、寬恕、容忍等等。 7、如果孩子懷著自私的態度長大,懷著瞋怒和不善念,造作自私的行為,他們不但不會帶給世界和平,反而只會帶給他人傷害、給父母制造問題和憂慮、引起煩惱、瞋怒和損失,帶給世界傷害,帶給家庭不快樂。會發生這種事。 8、因為孩童花在家裡的時間比學校多,所以父母也應該培養善心、慈愛、悲心、對他人仁慈慷慨、有普世的責任感,感受到他們對一切有情的安樂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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