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父母和子女有四種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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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汝與明道師函,知第三子年已二十,忽爾夭逝,不勝慨歎。況汝教養多年,費若干精神錢財,心中能不感傷乎。雖然,切不可以自己一向熱心公益,皈依佛法,何以不蒙佛佑,而為怨尤。

須知吾人從無量劫來,生生世世,所造惡業,無量無邊。或我欠人之債,或人欠我之債,或我欠人之命,或人欠我之命,以彼此有負欠故,致所生兒女種種不一。有還債者,有討債者,有報德者,有報怨者。


汝今生雖居心事事甚好,豈多劫多生,通通皆無罪業乎。故人當有不如意之境遇,只可發忏悔罪業心,不可生怨天尤人想。若能發忏悔心,不生怨尤,則所謂逆來順受,則後來之福,實難測度。汝此子者,大約是討債而來,債已討足,故隨即去世。汝於債主已去,不生解脫業累之想,反生怨天尤佛之心,則成顛倒矣。

——輯自《印光法師文鈔》•復德暢居士書

【注釋】

印光大師說:“一個人生兒子(女兒),大概有四種原因:一種是報恩(德),一種是報怨,一種是還債,還有一種是討債。”

報恩是:因為父母對於兒子過去世有恩惠,為著報恩,就來做他們的兒子。所以服勞奉養,生事死葬,都稱父母的心意。世上的孝子賢孫,都是屬於這一類的。

報怨是:因為父母對於兒子過去世有虧負的地方,為著報怨,就來做他們的兒子。所以怨恨小的,就忤父母;大的,甚至為非做歹,闖下大禍,害及父母。做父母的,活著的時候,不能得到兒子的奉養;等到死了,還因為兒子的不爭氣,帶著羞恥到九泉去。這是報怨的一種。

還債是:因為兒子在過去世欠父母的資財,為著償債,就來做他們的兒子。倘若債欠得多的,父母就終身由他奉養;若是欠得少的,就不免半路死去。像讀書才得了些功名而喪命的,做生意才得了些財利而身死的。

討債是:因為父母在過去世欠兒子的資財,為著討債,就來做他們的兒子。小的債,不過損失些學費聘金;等到債還清了,父母雖想望他成事立業,而他忽然夭亡,再也不留片刻。若是大的債,那做父母的損失,可就不止此數,必定要廢業蕩產,家破人亡才罷

【如何最圓滿的對待這段因緣】

這種報恩報怨的因果關系,不獨子女是這樣,就是夫妻也是這樣的。總之,眷屬聚會,無非恩仇報復。假使能夠互相感化,大家念佛修行,同歸極樂淨土;那麼恩仇眷屬化為菩提眷屬,就完美到極點了。

(注釋部分,輯自《可許則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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