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濤法師:佛教的財富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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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處理財富的方法

1.《心地觀經.厭捨品》將財富四分法為:
一、一分財寶,常求息利,以贍家業。
二、一分財寶,以充隨日,供給所須。
三、一分財寶,惠施孤獨,以修當福。
四、一分財寶,,拯濟宗親,往來賓旅。

2.在《大寶積經.善順菩薩會》以波斯匿王為例,說明財富的處理方法是把它分作三分:
一、一分奉施如來世尊及比丘眾。
二、一分施與捨衛城中貧窮苦惱,無依怙者。
三、一分財物留資國用。

3.在《般泥洹經》中,對財富的處理方法是說,除了生活必需之外,有四分法:
一、為供養父母妻子。二、為瞻視人客奴婢。
三、為給施親屬知友。四、為奉事君天正神沙門道士。
若能依上述方法處理財富,家居生活必能安定富足。

◎求財心態

1.正命有二:求財以道,不貪苟得;不詐怠心於人。是為世間正命。《阿那律八念經》

2.菩薩摩诃薩無有不正求財而行布施。《大寶積經》

3.世尊告諸清信士曰:「凡人犯戒,有五衰耗。何謂為五?
一者求財,所願不遂;二者設有所得,日當衰耗;
三者在所至處,眾所不敬;四者丑名惡聲,流聞天下;
五者身壞命終,當入地獄。」

4.又告諸清信士:「凡人持戒,有五功德。何謂為五?
一者諸有所求,辄得如願;二者所有財產,增益無損;
三者所往之處,眾人敬愛;四者好名善譽,周聞天下;
五者身壞命終,必生天上。」《游行經》

佛教的財富觀—二 海濤 輯

◎如何避免損失財物——《善生經》

1.佛言:「居士子!求財物者,當知有六非道。雲何為六?
一、種種戲求財物者為非道;
二、非時行求財物者為非道;
三、飲酒放逸求財物者為非道;
四、親近惡知識求財物者為非道;
五、常喜妓樂求財物者為非道;六、懶惰求財物者為非道。

2.居士子!人博戲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財物,則不能得;本有財物,便轉消耗。若人種種戲者,當知有六災患。雲何為六?
一者、負則生怨;二者、失則生恥;
三者、負則眠不安;四者、令怨家懷喜;
五者、使宗親懷憂;六者、在眾所說人不信用。

3.居士子!人非時行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財物,則不能得;本有財物,便轉消耗。人非時行者,當知有六災患。雲何為六?
一者、不自護;二者、不護財物;三者、不護妻子;
四者、為人所疑;五者、多生苦患;六者、為人所謗。

4.居士子!人飲酒放逸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財物,則不能得;本有財物,便轉消耗。若人飲酒放逸者,當知有六災患。
一者、現財物失;二者、多有疾患;三者、增諸斗诤;
四者、隱藏發露;五者、不稱不護;六者、滅慧生癡。

5.居士子!若人親近惡知識者,不經營作事,當知有六災患。雲何為六?
一者、親近賊;二者、親近欺诳;三者、親近狂醉;
四者、親近放恣;五者、逐會嬉戲;六者、以此為親友,以此為伴侶。

佛教的財富觀—三 海濤 輯

6.居士子!若人喜伎樂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財物,則不能得;本有財物,便轉消耗。若人喜伎樂者,當知有六災患。雲何為六?
一者、喜聞歌;二者、喜見舞;三者、喜往作樂;
四者、喜見弄鈴;五者、喜拍兩手;六者、喜大聚會。

7.居士子!若人懶惰者,不經營作事;作事不營,則功業不成;未得財物,則不能得;本有財物,便轉消耗。若有懶惰者,當知有六災患。雲何為六?
一者、大早不作業,二者、大晚不作業,三者、大寒不作業;
四者、大熱不作業,五者、大飽不作業,六者、大饑不作業。

◎雲何迅速累積功德?《增壹阿含經》

1.世尊告曰:「雲何得增益功德?增益有七事。其福不可稱量,亦復無人能算計此者。雲何為七?
一、善男子、善女人起僧伽藍處,於中興立者,此福不可計。
二、若善男子、善女人能持床座施彼僧伽藍者及與比丘僧。
三、若善男子、善女人以食施彼比丘僧。
四、若善男子、善女人以遮雨衣給施比丘僧者。
五、若族姓子、女若以藥施比丘僧者。
六、若善男子、善女人曠野作好井者。
七、若善男子、善女人近道作捨,使當來過去得止宿者。是謂七功德之法其福不可量。

2.若行、若坐,正使命終,其福隨後,如影隨形,其德不可稱計,言當有爾許之福,亦如大海水不可升斗量之,言當有爾許之水。此七功德亦復如是,其福不可稱限。是故善男子、善女人當求方便,成辦七功德。如是當作是學!」

◎法語選粹

1.如是善修業,黠慧以求財,財寶隨順生,如眾流歸海。如是財饒益,如蜂集眾味,晝夜財增長,猶如蟻積堆。《雜阿含經》

佛教的財富觀—四 海濤 輯

2.佛言:「正使是善男子過去曾作無量諸罪種種惡業,是諸罪報頭痛則除,或被輕易,或形狀丑陋,衣服不足,飲食麁踈,求財不利,生貧賤家及邪見家,或遭王難及余種種人間苦報,現世輕受。斯由護法功德力故。」《大般泥洹經》

3.菩薩不以邪命求財而行布施;不逼眾生,強求他物,轉以施人。《無盡意菩薩品》

4.賊劫他人財,所獲非己有,念當不惜命,失財更遭厄。《修行道地經》

5.雲何菩薩離非法財?不以輕稱小斗欺诳於人,不以詐親及諸欺罔而求財物。

6.雲何菩薩離不淨財?菩薩若於塔物相關法物、相關僧物,非隨喜者悉不受用。

7.雲何菩薩不戀財利?
一、菩薩摩诃薩若得財物不作我所,不謂是財,不作積聚,於時節中回施之者,供養父母及諸親識、諸眷屬等。
二、得此財時不生染著,不得財時亦不周慞亦不渴仰。
三、於施主邊不起惡心,不取過失。
四、於如法財,與眾共得。佛所稱歎,菩薩大士所不譏嫌,天神光揚,同學歡喜。以此財物知足而住。《寶雲經》

◎不用金錢的布施《雜寶藏經》

1.佛說:「施捨金錢、物質,只是布施方法中的一種。即使不用錢,也可以給人七種布施:
一、和顏施:和顏悅色地對待眾生,這是布施。
二、言施:對有情說鼓勵、勸戒、有意義的話,這是布施。
三、心施:體貼眾生的心,出於慈悲的發心,這是布施。
四、眼施:用慈愛、溫暖的眼神看一切眾生,這是布施。
五、身施:身體力行幫助一切有情,這是布施。
六、座施:讓座給需要的人,這是布施。
七、察施:不用問對方就能察覺對方的心,並給予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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