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虐童案追蹤:檢方對涉事養母不批捕


 2015/4/19    熱度:3033    下載DOC文檔    

我們認為只要養母真正忏悔,以後不再虐待小孩,在法律上不批捕,給任何犯錯誤的人一個改正的機會,也符合佛教教義。明華示。


南京虐童案追蹤:檢方對涉事養母不批捕

  被虐男童身上的傷痕

  

南京虐童案追蹤:檢方對涉事養母不批捕

  被虐男童身上的傷痕 網絡圖片

  南京養母“虐童案”有了最新進展。4月19日下午臨近3點時,南京市檢察院官方微博“南京檢察”發布消息稱,南京市浦口區人民檢察院對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

  此前的4月16日,南京市浦口區檢察院召開了審查逮捕聽證會,就是否應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征琴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法律界人士稱,不批准逮捕,並不意味著就是無罪。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有律師分析稱,李征琴被判處緩刑的可能性較大。

  法律界人士對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稱,檢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李征琴,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檢察院。

  李征琴將被釋放,或被取保候審

  此前的4月3日,有網友在微博上貼出一組觸目驚心的照片,一名男童渾身是傷,特別是背後傷口密密麻麻,疑似被養母毆打所致。這起南京養母“虐童案”在網絡上引起軒然大波。

  4月12日,南京市公安局高新技術開發區分局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向浦口區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征琴。

  16日,南京市浦口區檢察院召開了由各界代表組成的審查逮捕聽證會,就是否應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征琴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據承辦案件檢察官介紹,2014年6月以來,李征琴因為教育問題對受害兒童有過打罵行為。2015年3月31日晚,李征琴再次“因(兒子)學習問題”,使用抓癢耙、跳繩抽打受害兒童身體,造成其體表分布較廣泛的挫傷。經鑒定,受害兒童挫傷面積超過體表面積的10%,屬輕傷一級。

  據央視報道,出席聽證會的19人中,除7人未作明確表態,其余12人均建議不予批捕。

  檢察系統人士對澎湃新聞介紹說,檢察院不批准逮捕後,公安機關應釋放嫌犯李征琴,但被釋放,不代表“人就沒事了”。公安機關可能依法對其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接下來,檢察院還要審查起訴,依法決定是否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如果提起公訴,那麼就由法院判決。

  可以讓幼童暫時換個環境

  北京中銀(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聞宇分析說,“不批捕嫌犯,就是說她對社會的危害性沒到一定程度,也並不會妨礙接下來的訴訟行為。這樣做也有利於孩子,有利於維護親子關系。”

  張聞宇進一步說,輕傷可能構成犯罪,如果不起訴,就是說雖然構成犯罪,還但沒達到刑事處罰的程度,可以不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提起公訴,可能判處實刑、緩刑或拘役、管制。從實踐中看,李征琴由法院判處緩刑的可能性較大。

  小孩接下來怎麼辦?要不要與李征琴見面?江蘇省未成年人保護專職公益律師李曉霞認為,目前不適宜馬上讓李征琴和小孩見面,畢竟發生了這件事,心理都有變化,要給三個人都先做評估,包括養母李征琴、親生母親、小孩。

  “李征琴在更年期,有焦慮症,應該由檢察院或民政局做個科學評估,包括她的行為和心理,評估是否適合繼續收養小孩,同時做心理矯正,讓她調整狀況、控制情緒。”李曉霞說,還要有個考察考驗期,在考察期後再做評估,一步步來。

  “小孩和親生母親也要做評估。”李曉霞解釋說,生母帶著小孩去檢察院求情,說希望小孩再給養母帶,讓小孩感覺是自己的錯,有心理負擔。小孩本身說謊,又被毆打致傷,又被帶到親生母親身邊,表面上是平靜生活了,實際上有幾重傷害。小孩說願意回到養母身邊,可能是無奈的,出於自我保護意識。

  李曉霞建議,可由民政部門安排,讓小孩去南京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或者由第三方愛心家庭代為撫養一段時間,“暫時換個環境,讓小孩不要背負重擔,不要過多牽涉到案件中”。

  早前報道:生母帶孩子求情 希望表姐早點出來

  小磊的生母張傳霞前往浦口區檢察院“給表姐求情”,被控制的李征琴是她表姐。

  張傳霞向檢察院人員介紹,她家經濟條件不好,為了給小磊一個好的教育環境,3年前,她將6歲的小磊送養給表姐,雙方辦了領養手續,小磊在南京生活學習。

  張傳霞稱,她知道表姐離婚,其孩子也沒和她一起生活,不知道領養小磊不符合法律程序。

  張傳霞認為,希望表姐能早點出來,“孩子能回到一個完整的家庭。”

  工作人員詢問小磊是否想和養母生活、留在南京上學時,小磊點頭稱是。

  工作人員向張傳霞表示,案件還在審查中,之後的工作會聽取孩子的意見,結果出來後將通知張傳霞。(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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