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光大師:與子女因緣總不出此四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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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子女因緣總不出此四種

  接汝與明道師函,知第三子年已二十,忽爾夭逝,不勝慨歎。況汝教養多年,費若干精神錢財,心中能不感傷乎。雖然,切不可以自己一向熱心公益,皈依佛法,何以不蒙佛佑,而為怨尤。須知吾人從無量劫來,生生世世,所造惡業,無量無邊。或我欠人之債,或人欠我之債,或我欠人之命,或人欠我之命,以彼此有負欠故,致所生兒女種種不一。有還債者,有討債者,有報德者,有報怨者。汝今生雖居心事事甚好,豈多劫多生,通通皆無罪業乎。故人當有不如意之境遇,只可發忏悔罪業心,不可生怨天尤人想。

  若能發忏悔心,不生怨尤,則所謂逆來順受,則後來之福,實難測度。汝此子者,大約是討債而來,債已討足,故隨即去世。汝於債主已去,不生解脫業累之想,反生怨天尤佛之心,則成顛倒矣。民國八年,北通州王芝祥,字鐵珊,一子很聰明,很孝順。大子有神經病,鐵珊心中望此子承繼家聲。

  二十一二歲,已娶妻,生一女。一日,病重將死。鐵珊痛極。呼之曰,某某,汝既來為我兒子,為何此刻就要去。其子瞋目,作廣西口音曰,我哪是你兒子,我就是第十四個人。說畢,即死。先鐵珊在廣西作兵備道時,計殺降匪頭首十三人。先用極愛厚之法以安慰之,請其吃飯,尚請有大名之人作陪,每人犒洋二十四元。雲,日間甚忙,來不及與汝詳談,到晚間來,當與汝等各安職務。此十三人,不知是要殺他,反拉其厚友同去,意欲以己之情面,求其亦派彼一好差事。

  至晚去,則進一門關一門,伏兵於華廳。其人既來,鐵珊抽佩刀砍,則伏兵同出殺之,得十四個屍首,亦不知是何姓名。豈知其人即為其子,徒用二十余年教育之勞,至死反瞋目呵斥,不認鐵珊為父。大率世之兒女之因,總不出討債,還債,報恩,報怨之四義。此子系汝宿世欠彼債者,債清即去。若還債及報恩者,則可得其孝養耳。又汝已皈依佛法,當須曉得世間事事無常。

  若不極力念佛求生西方,則隨業輪回於三途六道中,何可底止。此子之去,益當知一切事皆不可倚靠,唯有西方阿彌陀佛,乃我等一切眾生之大倚靠。從茲發感激心,發精進心,以自己所作之種種功德,及所念佛之功德,同皆回向往生西方。汝能如是,則此兒之死,即為汝作警策,免汝被世間福報眷屬所迷,不生厭離娑婆之心,亦不生欣求極樂之心。(續編·復德暢居士書)

  問:弟子夫婦惡習深重,悛改不易,因此所生諸子,荒怠乖張,殊無立達希望,擬於此時預將彼等作當來墮落想,放開懷抱,自適其適。果真臨了墮落離散之日,以觀想既熟,自不致大受惱恨,如此想念,可否行持。

  答:可行持。(三編·答念佛居士問 周孟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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