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欲活埋患病新生兒


 2007/4/21    熱度:7740    下載DOC文檔    


 本報記者朱燕報道 吳某和妻子在辦理結婚登記前早產下一名男嬰,但孩子卻因先天性疾病一直需要治療。父親吳某因經濟拮據欲將親子活埋,被人發現報了案。昨天上午,大興法院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吳某表示,當時自己以為孩子已經死了。

  早產兒重病沒錢治

  吳某和妻子沒進行婚姻登記,卻早已經辦了喜事。2006年8月27日,妻子因乘坐黑摩的過於顛簸導致早產,在大興區紅星醫院生下一名男嬰。經檢查發現,男嬰體重只有1700克,且有新生兒敗血病、新生兒肺炎等先天性疾病。後吳某將孩子轉到兒童醫院,僅住院7天,因經濟拮據,無法承擔繼續治療的費用,吳某把孩子接回了家。但孩子的情況越來越糟,吳某只好把兒子送到711醫院。

  欲活埋親兒被人發現

  2006年9月8日,吳某再次給孩子辦理了出院手續。他決定把孩子直接埋了。當晚,吳某抱著孩子,和兩個姐夫拿著鐵鍬在路上徘徊,尋找合適的掩埋場所。三人走進大興舊宮鎮舊忠橋南200米東側的土場內時,被值班人員發現。吳某掏出100元央求值班人員別報警,但值班人員最終報了警,吳某等人被抓獲。再次被送往醫院治療的男嬰於3天後病重死亡。

  辯稱以為孩子已死

  被公訴到法院後,吳某辦理了取保候審。昨天早上8時30分,吳某穿著便裝在親戚的陪伴下走進法庭。其姨夫是他的辯護人,姐姐和嫂子也前來旁聽。吳某的兩個姐夫沒有被追究刑事責任。吳某向法庭辯稱,“醫生都說孩子沒有希望了,治好了也是癡呆。我抱著孩子哭了半個多小時”,在回家途中,他發現孩子手腳冰涼,以為已經死了,才准備埋掉。

  法官宣讀了吳某兩個姐夫的證言。兩人證實,吳某要埋孩子的時候,孩子還活著。“孩子是我抱著,他們哪兒知道他是活是死!”

  妻子已再次懷孕

  吳某說,這事發生後,他的情緒已經很低落,頭發脫落得很厲害。他還說,妻子已再次懷孕,希望這次生的孩子沒問題。案件審理期間,妻子多次向法官請求對吳某從輕處罰。“我們確實沒錢了,如果有錢,就算孩子會殘疾,我們也會盡力治療的。”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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