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畜牧大亨都不敢吃自己養的牛肉!


 2010/4/16    熱度:7066    下載DOC文檔    

我是一個第四代的酪農業者兼農場主人,在蒙大拿州一個酪農場裡長大,並且在那兒經營一家肉畜養殖場達二十年之久,關於這個國家的牲口是如何被飼養長大,肉類又是怎樣被制造出來,我可是知道得比誰都清楚。

如今,我是國際素食聯盟的主席!

當然,我也曾經跟旁邊那個家伙一樣熱愛享用我的牛排,不過,如果你和我一樣清楚知道這些牛排是由什麼變來的,以及它們會對你產生什麼影響,你大概就會和我一樣吃素了!還有,不管你相不相信,身為一個完全不碰任何動物性食品的純素者,現在的我比以往享受到更多「吃」的樂趣。

如果你是一個身在美國的肉食者,我想你有權利知道,你跟你所吃下肚的牛其實有著某些共通點,那就是──它們也吃肉!

當一只牛被屠宰時,它全身大約有一半左右的重量不會進入人類的肚子:包括胃腸、內髒、頭部、四蹄、角,還有骨頭和血。這些人類不吃的部位都被倒入牲畜處理的巨型研磨機中,此外,凡是農場裡發現生病的牛或其它牲畜,下場也是一樣,只不過病畜是整只一起丟下去。

除了農場牲口外,牲畜處理業者的另一個主要處理對象,就是安樂死的寵物──每年都有600萬-700萬的貓咪和小狗在動物收容所裡結束生命。最後,巨型研磨機裡還要加上被動物防制機構捕捉並安樂死的動物,以及捕狗大隊沿街捕殺的犧牲者。

1997年8月,牛只海棉樣腦病變(即俗稱的瘋牛症)疫情逐漸擴散,為了因應民眾日益高升的惶恐,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發布了一項新法規,明文禁止用「反刍蛋白質」(以反刍動物煉成的蛋白質)來喂養反刍動物,因此,牛將不用再吃牛羊屍體,不過牠們仍然狼吞虎咽著與自己同種的動物屍體所磨制的飼料,包括死馬、死狗、死貓、死豬、死雞、死火雞,還有牠們的血和排洩物。全美國9,000萬只肉牛裡,大約有75%的牛仍舊被喂以動物屍身加工煉制的飼料來「加強營養」。

在飼料中摻用動物的排洩物是非常普遍的情況,因為牲口業者發現,要處理他們產業每年所制造的1.6億噸牲口廢物,這是最有效的方法──阿肯色州的農場每年平均要喂牛吃超過50噸的雞糞。如果你是一個肉食者,這就是你的食物所吃的東西!

吃下生病或不健康動物的肉,對人類致病的程度有多嚴重,我們所知並不完全,但我們清楚知道,有些疾病(例如瘋狗症)的確會經由宿主動物傳染給人類;此外,一般的食物中毒多由常見的「出血性大腸桿菌」這類微生物所引起,只要食物受到排洩物污染,就會造成中毒,每年平均有9,000個美國人因此死亡,而大約有80%的食物中毒事件是由腐敗的肉類所引致。

如今,我們還知道,瘋牛症不僅能「跨物種」傳染,還能在人體內創造出新的變種病菌,引發足以破壞腦部並致人死命的賈庫氏症(就是人類瘋牛症)。

有趣的是,如果你敢在這個國家裡說出事實,那就等著吃官司吧!1996年4月,我坐在《歐普拉‧溫芙蕾脫口秀》(The Oprah Winfrey Show)的錄像舞台上,看著滿滿一攝影棚觀眾的震驚表情,因為他們有生以來頭一次聽說我們正把牛變成同類相食的動物。我解釋道:

在美國,每年有10萬頭牛在前一晚還好端端的,第二天一大早卻被發現暴斃在牛捨中,這些牛大都被磨成粉末,然後再喂給其它的牛。這其中只要有一只是瘋牛症患畜,就可能傳染給數以千計的其它牛只。」歐普拉自己也是大為震驚,只能簡單的說:「牛是草食性動物,牠們不應該吃其它的牛……這讓我再也吃不下任何漢堡了!」

阿肯色州的農場每年平
均要喂牛吃超過50噸的
雞糞。如果你是個肉食者,
這就是你的食物所吃的東西!
當天台上,坐在我旁邊的是「全美牛肉生產者組織」的代表蓋瑞‧韋柏博士,他負責向閱聽大眾保證我們的肉類絕對安全。當天他幾乎完全沒有施展的余地,他無法反駁我所提出的「我們一直都在喂牛吃牛肉」的言論,只能指著一位不斷喘息的觀眾說這個問題不適合拿出來嚇人,希望藉此淡化這個事實。後來在播廣告的休息時間裡,他私下告訴我說他同意我的話:我們的確不應該把磨碎的牛屍加到動物飼料裡。

然而,到了6月初,一群德州的畜牧業者還是提出了一紙控訴,被告除了我之外,還有歐普拉和她的制作公司哈珀傳播公司,控訴的罪名是「毀謗食物」!看來德州的畜牧業者和德州農業部顯然是認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保障言論自由的規定,並不包括允許人們說一些關於牛肉的壞話。

由於牛只期貨市場價格明顯下滑,原告控訴我「散發诋毀牛和牛肉的言論,致使他們遭受恥辱、困窘、自尊心受損,以及精神上的痛苦和極度郁悶」,而根據德州的「誹謗食物法」,搜證的重擔基本上是屬於被告的責任。

1998年1月,德州阿馬利羅鎮召集了一支陪審團,要在眾多法案中決定我的言論是否有違背「合理確實的科學研究、事實或資料」──這是衡量證據的標准,不過有一個非常明顯的事實是,科學界本身對許多重大議題就存在有許多岐見爭論,這些岐見現在當然也存在於瘋牛症事件中。

陪審團沒有接受他的邏輯。1998年2月,經過長達六個小時的討論,陪審團認為我們不需要負誹謗罪名與賠償責任,漫長的審判終於宣告結束。

身為一個曾經被控為「食物誹謗者」的人,我可以告訴你,在這場荒謬的法律訴訟背後,隱藏著一個丑陋的事實。美國人從小的教養讓他們相信有人會為他們的食物安全把關,令人恐慌的真相是,負責確保我們食物質量的是美國農業局及食品藥物管理局的責任,這些官僚體系不但效率低落,而且其行事一向被認為不像公僕,反而更像是肉品及乳品工業雇用的員工。

我從一個肉畜養殖業者變為畜牧業的復仇女神的過程,是一段非常奇特的旅程,它帶我離開閹割小牛的生活,去體驗華盛頓政治圈的挫敗險阻;讓我從高科技農業的擁護者搖身變為其執業者的控訴對象。

我不會假裝了解旅途中每一次沖擊的意義,有時我甚至覺得自己在前半段旅程裡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但我可以非常確定的說:這條路上所有的路標都與我的健康有關。每次我以直覺作出一個能促進身體健康的決定,都像是一道燦爛照耀的光明,引領我走向一條最後證明是棒極了的
康莊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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