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傳法師:作為子女過年期間供養父母的錢,然後父親過年拿去買肉殺生待客怎麼辦?
問:阿彌陀佛,師父您好,作為子女過年期間供養父母的錢,然後父親過年拿去買肉殺生待客怎麼辦? 恆傳法師:阿彌陀佛,首先,供養父母是應該的,也是我們每個為人子女應該做的,不能因為父母拿錢買肉殺生而不供養父母。長阿含經曰:人子當以五事敬父母,雲何為五?一者、供養無乏、二者、凡所為先白父母,三者、父母所為恭順無逆,四者、父母正令不敢違背,五者、不斷父母所作正業。所以首先就是要讓父母在物質方面不要匮乏。至於吃肉問題,這是地方習俗的問題,一時我們都解決不了,但是我們可以用實際行動慢慢改變。在佛教三淨肉是被允許的,什麼是三淨肉?即一、不見,我眼不見它被殺時的情景;二、不聞,我耳不聽見它被殺時哀叫的聲音;三、不疑,它之死不疑是為我而殺者。我們也可以把米面買回去讓他們做,盡量做圓融一點,不要學佛吃素引起家庭矛盾,然後慢慢勸導食素的利益或是能夠把素食做好進行引導,改變觀念。說到殺生的問題,盡量不要去做,殺生就是殺害人畜等一切有情的生命,為十惡業之一。且根據三世因果觀,我們都知道殺生果報極為嚴重,《法苑珠林卷七十》載,二種殺生報即:(一)短命,指因前世傷害物命,令其不得以盡天年,故感今生自身亦短命。(二)多病,指因前世惱害眾生,令其不得自在,故感今生自身亦多疾病。佛教不殺生是培養我們的慈悲心,所有眾生都有可能是自己的宿世父母、兄弟姐妹,殺生惡業,不與眾生結下那麼多惡緣,如若自己成道而走就沒有那麼多障礙。 我們大乘佛教為避免殺生,禁止食肉,更進而以放生為其積極表征。放生由經典中誡殺生食肉而來,進而積極行救護。所以我們在有能力機緣成熟的時候可以參加放生,什麼是放生?不是贖取被捕之魚、鳥等諸禽畜,再放於池沼、山野,稱為放生;最重要的是我們用什麼樣的心態來放生?以及有沒有起到放生該有的意義?據《梵網經卷下》所載,佛子應以慈心行放生之業,因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子是我母,我生生世世皆由彼受生,故六道眾生悉是我父母;若見世人殺畜生時,應方便救護,解其苦難。放生一定要如理如法,不能為放生而放生。有個居士問我:師父,我買一條魚放生功德無量,那我買一百條魚是不是更加功德無量?沒有功德,為了放生而放生沒有功德可講。現在很多地方都搞放生,定期放生,引起了很多生態問題及社會問題,更有一些組織以掙錢或其他各種利益而去放生,目的不純淨。也有組織幾個人拉幾桶生靈往河裡一扔,這不叫佛教放生。一定要依佛制,舉行儀式有法師的開示,諸佛菩薩的加持力,讓他清醒聞法得度,成為一個清靜的真正的佛子。在短時間內,他們有的往生西方極樂世界,有的快速輪回轉生善道,去救度更多的眾生。隋代天台宗智者居天台山時,為令臨海居民莫以捕魚殺生為業,曾自捨身衣,並勸募眾人購置放生池,復傳授池中族類三歸戒,為彼等說金光明經、法華經等,以結法緣。關於放生救護之法,諸經多有記載,金光明經卷四流水長者子品載,流水長者子救起瀕死之魚,與之水、食,為其解說大乘經典,諸魚聞經後,皆生忉利天。我們不要把這個意義弄偏了。 祝你吉祥!
:佛教问答 回上壹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