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藏經與華嚴經
地藏經與華嚴經 在這一生中,《地藏經》與《華嚴經》有三段大因緣值得敘說: 第一、是以《地藏經》之因緣,得以結識夢參老人而圓頂,此在三大因緣中詳說。 第二、二○○六年中,夢參老人囑付弘講地藏經,希冀推廣地藏法門,並囑托地藏經為華嚴經之分支經,要我求證。下五台山後,即開始自西安弘講地藏經,○七年自溫哥華開始弘傳地藏經。 第三、這回在槟城講《地藏經》已經是第五次了,由於行法的歷練已到世間結構,生命的誕生、存在與現象,以及法界結構、法身的誕生、存在與作用的領域。 所以昨日在講演南閻浮堤眾生之業力及地藏大願時,突然構架了由娑婆轉入法界的關鑰之處,此非菩薩願力與眾生業力的總藍圖嗎!? 《地藏經》自事相言世間結構,廣陳眾生剛強難化,起心動念無不是業、無不是罪之相漾;雖不雲六塵與五蘊相激蕩之理,卻廣陳五陰熾盛之相以及六塵激揚之境,其所構成的業力相海歷歷在目!同時並述及地藏菩薩廣發大願與眾生業力相應之狀,亦即法界結構之狀漾,此無非即是由世間轉入法界之事也,是故地藏經在表述生命改造過程中「轉凡成聖」的工程裡,實是一項理事圓融的契機!尤重事法的實踐與圓融! 在《華嚴經》中以理為中心,一切事法以直述為主軸,實叉難陀大德尊以地藏經的行文風格,在略本華嚴中不相符,因而別行支本以暢其行。 此《地藏經》應屬第三會【升忉利天宮品】中略出,且《地藏經》中有三處(品)放光(即第一、六、十二品),三品(即第二、八、十三品)集眾及分身眾,此皆華嚴的行文格式,在在都說明地藏經為「小華嚴」,尤以世間結構與世間生命的狀漾,及法界結構與法身之狀漾的理、事表態,雖有理事之別,其體一也! 至此,世間結構與世間生命,以及法界結構與法身存在的诠釋與理論,對於佛法及真理之探究,乃至人類思想所欲追求的終極目標,已然全部解套了;於今在義學上所應作為的乃是窮盡的說理,以及禅觀上的實踐指導而已!蓋以此二經的語言及思惟模式尚屬中觀論的范圍,必須佐以瑜伽行派的禅觀實踐,方可臻於止於至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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