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卷 大方廣佛華嚴經論
第十卷 大方廣佛華嚴經論 四定其正宗者。有三種正宗。一隨位正宗。二隨品正宗。三大體正宗。 一若隨位正宗。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一地。各有正宗。十信以佛根本不動智以為正宗。十住以證入法界智如來果德理體妙慧以為正宗。十行以佛根本智起普賢行進修。以為正宗。十向以理智圓融真俗起興大願以成悲智。使令理智大悲均平不偏靜亂以為正宗。十地以蘊修悲智使令慣習功濟以為正宗。十一地以普賢行等眾生情流充滿法界海任用利生以為正宗。此為隨位正宗。 二若以一部教門。四十品內。當品自有正宗。隨品名目總是可知。 三以一部教大體正宗。以如來大智法界性絕古今體用圓滿一乘佛果以為正宗。常以此佛果正宗。以為開示悟入進修。使令慣習成就。又此經四十品中。以法界品為正宗。余品為伴。為十方諸佛以自心分別煩惱。成一切智一切種智法界體用。以為所乘成正覺故。此根本煩惱非三乘所知故。二乘且折伏而不起。菩薩以空觀折伏無現行故。廣如勝鬘經說。一切眾生以法界門以為開示悟入。明如來根本智是眾生分別心。契同無二故。則法界自在故。以是義故。十住初心便成正覺。以將十行十向十地十一地法門。治令慣習智悲成就。更亦不離初心法界智體用故。但以此法界智體用無依住門。以治諸習惑。惑薄智明分分殊勝。但須定慧照用。身心諸法皆無依無根無本。諸貪恚癡漸漸微薄。諸佛智慧漸漸增明。法樂自娛非貪世樂。此是法界中漸漸非始末也。 五明此經付囑何人者。此經法門付囑大心凡夫。經雲。此經法門不入一切余眾生手。解雲。余眾生者。三乘及外道樂著人天及求出世樂者。何以故。此經不許三乘菩薩具六神通。自未能聞經生信。何況二乘人天外道。經雲。唯除生如來家法王真子。即大心凡夫能生信證入。故生於佛家。不言已生佛家諸大菩薩。諸大菩薩常為眾生說法。無大心凡夫信證不名付囑。不名流通。為無人信無人悟入故。經雲。若無此子此經當滅者。解雲。若無凡夫信證者此經當滅。若不如是。諸大菩薩已生佛家者。已有如是無量佛世界海微塵數故。如來何須念此經當滅。既不念已生佛家大菩薩眾。明知當念大心凡夫。非為已入聖位者。當知此經付囑大心凡夫故。如出現品說。 六明此經流通所在者。此經流通分每在品末。有動地雨華菩薩供養處。總是大都付囑流通分。如來出現品不在經末者。為此品是經之末。為此品是三十七品是五位菩薩結會五位因果行門之終。以是義故。是經之末。又如來從前第六卷中第二現相品內齒間放光。令普賢菩薩說眾生因果如來因果。如來因果世界報得國土莊嚴。眉間放光令文殊師利賢首等說十信之門。次後說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一地十定十通等法。從現相品至如來出現品。有三十六品經。等覺位中一會。在第三禅說。有一品經。來文未足。通取其數有三十七品。前後總有四十品經。至其如來出現品。是五位因果始終之末故。如來出現品示現法。則表其始終五位因果滿故。即以眉間光灌文殊頂。口中光灌普賢口。令此二人體用因果互相問答。以文殊為法界體。普賢為法界用。二人互為體用。或文殊為因。普賢為果。或二人互為因果。此一部經。常以此二人表體用因果。今古諸佛同然。皆依此跡。以明因果進修之益故。如來眉間放光及口中放光。加此二大士。即明五位教門始終之畢。口光是付囑義。流通義。令教行流通故。眉間光是果義。已放果光付囑文殊。令文殊發問果法普賢說佛出現。即是流通。此品之內。具說付囑流通。亦作輪王大子具足王相。能治王位等喻釋文。至品方明如來出現品。後離世間品。即是佛自成果後。行普賢利他之行。訓俗之門。十地果前行普賢行。自利利他。十一地果後行普賢行。純是利他。如前七卷會釋中略已釋訖。如法界一品。總該一部教。總是法界門。在祇園者。明眾生世間即法界故。眾生性即不思議故。眾生分別即如來智故。即明就眾生世界。說是法界不思議故。 三明教體者。依涉法師說出經教體雲。一切聖教四法為體。名句文身語為性故。以先慣習相領解故。此為四聞持流布令法久住故。然此法依六處轉。一者依法。謂十二分教故。二者依義。隨位相故。三者依。彼時說去來今自他事故。四者依處。要在世界國城故。五者依數。一十百千至微塵故。六者依彼補特伽羅。說有佛持故。由斯六處得有正法久住。補特伽羅者。此雲數取趣。上依涉法師立教體竟。今(通玄)以自管窺。依此大方廣佛華嚴經立其十種教體。廣乃無盡。 一一切眾生根器。佛一圓音一念三世。無始無終常轉法輪。以為教體。 二一切聖凡境界莊嚴果報。以為教體。此乃見境發心不待說故。見惡厭之。見善樂之總能起善故。又一切法無非佛事故。 三一切法自性清淨。以為教體。以觀察力心契自相應故。不待說故。 四以行住坐立四威儀。以為教體。見敬發心不待語故。 五以佛菩薩出現涅槃。以為教體。以此法事令諸眾生見敬及念戀發心故。 六以佛菩薩神通道力。以為教體。現諸自在見者發心。不待文句故。 七以無常苦空為教體。觀者。發心不待語故。 八以無言寂然為教體。即淨名居士默答。不待名句文及以語故。 九以名句文身語及眾生根為教體。藉言方現故。 十以法界一切法本真為教體。眾生法之能淨垢故。大要言之。一切眾生諸煩惱海。一切眾生隨分善根人天樂果。聲聞緣覺菩薩佛乘解脫涅槃名句文身語業等。及一切善惡業果報虛空法界。言與無言。一切法無非教體。以目觀知。或以聞法或以自思惟。內薰智現能離諸惡。及得涅槃。說與不說皆是教體。若無煩惱即無教體。 四明總陳會數者。於中大意。其義有三。一總舉會數。二陳其會意。三說佛出世所由。一總舉會數者。其會有十。二陳其會意者。 第一會在菩提場中者。明示現始成正覺。為化眾生故。 第二會在普光明殿者。明法報及行所行報得依正二報所居之宅。是故於此品重言始成正覺顯。不起初會為初蘭若菩提場體。不離此體得道。此處報宅所居故。猶如世人於淨處得道方始歸來示現此法本無來去遷移時分。 第三會升須彌山頂帝釋宮者。明從普光明殿中說十信之位於其地上創起信心。今於帝釋天宮。表其進修之位法行增勝故。於此天說十住之門。明十住之位創始應真心與空合一分自得慧用自在如天故。如上高山身與空合。以處表法位勝。不即要在生天。明無相慧用如天自在故。又明山體於世間中出高過俗表於十住初心禅定如山不動。無相妙慧出俗現前能破障故。 第四會在夜摩天宮者。明夜摩天宮在空際不與地連。明其十行依空行行不與貪欲愛系著諸有之連故。於此處說十行位。表法如是。不要身生彼天。明在行恆空無所依故。 第五會在兜率天宮者。明此天處是樂知足故。說十回向。為表回向之位均融理事。大願大悲大智使不偏僻。不貪世樂。不貪涅槃。不著大悲。不著大願。不離其中。使令處世。如蓮華同塵而不污。又表此天於欲界處中。下有忉利夜摩。上有化樂他化。以明上下此天處欲界之中。還說十回向門。表令法身大智萬行大願大悲均調處中。不令同世慈悲有愛不令如三乘樂修出世心增二乘趣寂菩薩留生及捨淨土等過。皆非稱其法爾故。表法如是。不即要生彼天。明回真入俗使悲智均平。 第六會在他化自在天宮者。為於此天說其十地。為其此天以他變化用成己樂。以明十地大悲大智皆悉成滿。但化眾生以為自己涅槃之樂。無自樂故。 何故超化樂而於他化說其十地之行。 答曰。為明從十回向均融理智大悲大願成滿增勝。不依次第而超化樂。不同下位次第而修如世興易初以十錢得利一倍。後以二十便成四十。即便超初及第二利故。又明十地果終居欲界之際。而得自在同而不染出而不離。又明十地菩薩功超欲縛故。此天同其魔梵教化波旬故。同魔王位攝魔眷屬。教化自在。故居此天。又明菩薩進修行相十地之位道力功行階降合然。以無明住地未純熟故。未明淨故。其無明住地果極方終。設至十一地二愚猶在。是故此經阿僧祇品。如來隨好功德品。此二品之法。佛果已前十一地普賢行滿未能達盡。以是義故如來自說。明果終始知算數之極如來隨好功德佛果方終。已前諸位法門當位菩薩自說。最下入法界一品。如來神力說。表法界中明一切法總神總真總不思議。明法界體凡聖一性故。於人中說。至文方明。以此二愚佛果方悉是故。十地之位隨力所堪。堪至此天故。雖進修階降位位差殊。然法界體一時一念一得一切得。為明法界無始終法故。不可即作始終長短存情思想違理之見故。以定慧照之可見。 第七會在第三禅說。此一會說百萬億偈。此會來文未足。如璎珞本業經具雲。彼經是化三乘人已後。如來領至菩提樹下。卻說初成佛時說華嚴經會次第。彼經具言。計此一會通為十處十會四十品經。為此經十十成法皆圓滿故。明三禅之中。初禅除憂。二禅滅苦。憂苦既無三禅唯是法悅樂故。猶法樂故。喜動還存。以喜動故色心還在。此色心是樂禅悅樂無思之色。非如欲界之色故。心有無思樂禅之色出入之息猶存。報得淨身。身如皓雪。衣如金色。過身一倍。行即游空足不履踐。初禅身二裡半。二禅身五裡。三禅身十裡。衣與身倍。至文廣明。於此天說十一地法門。表等覺位中順其法身行其萬行。教化眾生遍周法界常法樂故。至第四禅寄同佛位故。稱真法性無出入息。隨理普周。任眾生見習氣迷法之愚一時總盡。世出世法無事不窮。號之為種種光明遍照義也。以智滿故。表法如是。不即如是上下往來。但以法身大智虛空一切智日。對現色身。於法界中隨其器水。普現眾像。此之一會超前十地過。初禅二禅二天。明此十一地智倍倍增故。以上升天寄處表法升進漸漸自在。非是法屬彼天。皆遍一切處故。 第八會在普光明殿。說十定法門。其定名入剎那際。如三乘說。八十生滅為一剎那。八十剎那名為一念。此明三乘說。如此一乘之中。但以剎那是極短促思慮不及之故。終不論別有生滅。明如來出世始終不離剎那際。如離世間品說。如來正處胎時住兜率天。並初生出家學道成菩提轉法輪入涅槃。總一時。身猶處胎未出。為定體稱法界本性。以為定體。更無長短。始終三世總為一際。更不許如世妄情想佛出興作長短系。違真理故。即明時之極也。更不論剎那外別有生滅。此是當部經之意趣。不同古人釋此會為重會普光法堂者。意不如是。不以見名言教中兩度三度重敘普光明殿即雲重會乃至三會等故。失其真意。豈可令他作去來之見。如經意者。但以佛自體無作大悲為母。以一切種智為佛。以法無性無所依為時日歲月。以一切眾生根器為明鏡。佛於一切眾生心海任物自見。各得自法。皆令向善及得菩提。非是如來有重來重去相故。但明此普光明殿。是如來自性一切智種智之都體也。為依報所居此剎那際定是佛一切智種智之法性故。意在總括一切法界眾海會等總體。不令學者有往來自他故。今者卻作往來重會之見。此將不可也。總明如王寶印一時頓印。不可作重會去來之見。經無是意。 第九會在普光明殿者。明從此處而起信心發行修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十定十通十忍乃至如來出現品佛果位終皆悉不離普賢舊行。是故佛果向前十住已上。自乘普賢行滿。即如來出現品前。三十六品經。是普賢行品是。佛果位後自行已滿。純是利他普賢行故。出現品後離世間品是。為從第二會普光明殿中起信心已。經過五位始終因果。不離本跡諸佛果滿舊普賢門。於十定品中亦其此處。明以法身定體圓通始終一際一處三法同一不移普光明殿。報居之宅。齊頭並印無有重會三會去已還來。古人釋此會為重會三會。普光明殿以法界門。不可作世情思想解故。如善財。從覺城東大塔廟處妙德之所。信心經過五十個位門。至德生童子有德童女。為未是佛果以前自利利他普賢行終故。十二位中妙覺之位。見慈氏如來。是佛果終位。令其善財卻見文殊。明今至果不離舊所初信之門菩提理智。便聞普賢名。便見其身。等普賢身者。彼明果後普賢之行。經雲。更入無量三昧者。為明證過佛果位內二種愚故。二愚者。一迷阿僧祇廣大數愚。二佛位之內隨好功德廣大愚。此之二法唯佛究竟。自利進修五位菩薩未過故。以是義故。此兩品經如來自說。及法界品如來不思議神力說。為明法界是一切諸佛共所究竟果故。以將此品示悟眾生。余三十七品是當位菩薩說。勝鬘經雲。無明住地佛地方除。三乘三祇之果。及淨穢別執菩薩。還歸本土。二見順情多不相似。如法界因果當念不遷不虧階級。總別一多通融方便全殊。此普光明殿說離世間品。明信心及究竟佛果普賢行總不離舊跡。亦如慈氏樓閣內。普現三世。一念普觀三世諸佛及以菩薩一切眾生。視如即夕。無有古今。即其義也。 第十會在法界品者。明此一會普含諸會及十方剎海法界虛空界。總為一會。重重無盡。一切諸佛海及一切眾生之海。總以此法界一品。總為一體。一切境界隨眾生心。以此為別。以六相十玄該之。以無思之心照之觀之可見。或以世主妙嚴品為一會。以普光明殿三會為一會。通前世主妙嚴品為二會。上升須彌夜摩兜率他化第三禅等天為五會。通前兩會為七會。法界品祇園人間為第八會。善財大塔廟處為第九會。以虛空法界一切處會為十會。即該收前後十方總盡。亦是一家所釋。亦不違道理。古人雲。九會者。為未知有十一地在第三禅說。此經總十法為准。不可說九也。如善財覺城東會。明前諸會。但且寄成五位之法。未寄顯能修行之人。如覺城一會。即明能修行之人及菩薩攝生方便法則。 第三說佛出世所由者。如來出世寄位示真。若見如來始成正覺及正像末三時教者。非正覺見。非見佛出興。此乃劣解眾生且如是見。求正覺者不應如是。 問曰。雲何見佛出興。 答曰。當見自身。無身無心。無出無沒。無內無外。不動不寂。無思無求。世及出世。都無住處。無心所法。無法法無心。心法無依。性無始末。以無依住智說如斯法。教化眾生皆令悟入。是名見佛出興。如光明覺品文殊師利頌曰。世及出世見。一切皆超越。而能善知法。當成大光曜。若於一切智。發生回向心。見心無所生。當獲大名稱。眾生無所生。亦復無有壞。若得如是智。當成無上道。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了彼互生起。當成無所畏。前兩行頌明佛出興。後兩行頌明正覺中智。佛出興當知如是。不令眾生取佛出興滅沒之相。見初見末。但見自身。眾生身心無生滅體。是出世間。 夫說一部之經。始終徒眾形相總有二百二十八眾。形類部從莊嚴道場形類各異。當會事意皆有所表。至位方明。不可雲摸。且初一品有四十五眾。表意如下。至文方釋。教文廣博。預陳難解對事方指。目視道存。如前長科經意六段門中。第一會中始成正覺。總有六品經。經有十一卷。其中品名者。一世主妙嚴品。二如來現相品。三普賢三昧品。四世界成就品。五華藏世界品。六毗盧遮那品。此六品經。於初會中有六種意。此初會中從如是我聞已下。是序分正說分流通分。自余會皆然。從如是我聞一時六字至始成正覺。是序分。其地堅固金剛所成已下。是正說分。至動地雨華。是流通分。從正說分中。說如來成佛因果菩薩神天五十眾。表佛自行利生之眾。令諸來菩薩見知因果。及示現得道入法入即同佛所知見法。與後學者以為樣式。從其凡夫入法。即同佛知見故。初發心時便成正覺。從此義生。以後諸會悉自有序分。至文方明。大都付囑流通分。如來出現品是。前已敘竟。如輪王大子喻是。 一初世主妙嚴品明。佛始成正覺諸世間主來集慶佛成道又自求所益。又所表如來自行五位法門。 二如來現相品。明佛始成正覺口光告眾毫光示法。 三普賢三昧品。明佛令普賢長子。入如來藏身三昧。審谛觀法。從三昧起。說佛果報眾生業力成就世界依正二報國土莊嚴。 四便說世界成就品。明由眾生業力起。 五華藏世界品。明華藏世界海是佛自智果報得莊嚴。 六毗盧遮那品。即明引古證今令眾信順法不虛來古今相照。令信不疑。今此初會六品經。皆有意趣。就六品之中。還依會釋。分為二門。一世主妙嚴品一品經。明佛始成正覺略示依正二報之所莊嚴。二如來現相品已下五品經。明示果勸修。於此二門。且於初門世主妙嚴一品。義分十門。 第一明毗盧遮那始成正覺依正二報之所莊嚴。 第二明十普賢眾常隨佛眾。 第三明諸神八部諸天來集。 第四明結眾已來。 第五明十大天王以自得益法門歎佛十地行果。 第六明日月天子八部王等以自得益法門歎佛十回向行果。 第七明十眾諸神主稼神為首。各以自所得法門歎佛十行之果。 第八明海月光大明菩薩等十大菩薩通九眾諸神。以自所得法門。歎佛十住行果。 第九明座出自眾明佛自行普賢行歎佛自行普賢行果。 第十明華藏世界動地興供。明佛出興大眾歡喜福威感應。已上初會十門中菩薩神天。總得如來五位法門。但化令入位者。皆得一分應真理智。總得稱之為神能主導眾生。非鬼神之神。以入如來智。法力自在故十地如天。亦明自在。至文方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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