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素食的推動:梁武帝


 2015/12/13    熱度:5566    下載DOC文檔    

特色

  在佛教的慈悲理論中,最為引人注目的是布施與不殺生。這一思想傳入中國後,不殺生演繹為放生。不僅不殺,還要善待有情眾生。不殺生最直接的表現就是食素。在中國佛教素食文化傳統中,我們不能不提到歷史上著名的“皇帝菩薩”——梁武帝蕭衍,他對中國佛教的素食制度建設有著直接的參與和深遠的影響。

  梁武帝在位的半個世紀中,大力提倡佛教,寺塔林立,名僧濟濟。我們經常吟誦的唐代詩人杜牧的名句“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台煙雨中”,其中有許多寺院就是梁武帝主持修建的。據史料統計,南梁時的佛寺達2846座,僧尼有8.27萬人。

  梁武帝即位第三年,即天監三年(504年)的農歷四月初八,親率道俗兩萬余人,在都城建康(今江蘇南京)重雲殿作《捨道事佛文》,正式宣布了他對佛教的皈依,並發誓“寧在正法之中長淪惡道,不樂依老子教暫得生天”。他要求王公貴族乃至平民百姓也都信仰佛教。天監十八年(519年),梁武帝還於無礙殿正式受菩薩戒,所以歷史上他有“皇帝菩薩”一稱。

  佛教思想對梁武帝的影響很大,史書上說他“一冠三年,一被二年”。梁武帝的生活甚是節儉,日一蔬食,過午不食,草履葛巾,羅绮不染。50歲後絕房事,遠離嫔妃。他把佛教慈悲戒殺理論和儒家“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的仁恕思想結合起來,不僅自己不食肉,還要求國家祭祀也要戒殺,用蔬菜果品代替原來的豬牛羊等。平日裡,命太醫不得以蟲、畜入藥,織錦不許加入鳥獸之形。這種慈悲觀不僅是對印度佛教戒律的重大發展,而且也極具濃重的中國特色。

  梁武帝晚年對佛教更是尊崇有加,不僅大興佛事,啟建水陸法會、拜忏大法會、盂蘭盆會,相傳他還親自編纂了《慈悲道場忏法》(俗稱《梁皇寶忏》或《梁皇忏》),一直流傳至今。他把許多精力投入到佛經的研究中,著有《大品般若經注解》、《大涅槃經講釋》、《淨名經義記》等一些佛經注釋,並親自講經說法。他曾試圖出任大僧正一職來主理全國佛教事務,後因僧眾的反對而未能實現。在佛教史上為人所津津樂道的是,梁武帝曾4次捨身寺院,其臣下4次花巨額金錢將其贖回,這在中國佛教史上絕無僅有。

  梁武帝還以政治的力量介入僧團的修行生活,專門頒布《斷酒肉文》,集眾僧於佛前發願,立誓“永斷酒肉”。由於他的強力倡導,漢傳佛教僧尼改變了原來食“三淨肉”的習慣,戒酒茹素,清淨口業,素食成為漢傳佛教的一大傳統。

  唐道宣的《廣弘明集》卷二六《慈濟篇》中收有梁武帝的《斷酒肉文》,文中記載了梁武帝於天監十六年(517年)親自主持的兩次制斷酒肉法會以及梁武帝與大臣周捨論斷酒肉的5道敕文。

  第一次制斷酒肉法會是在華林園(故址在今南京市雞鳴山南古台城內)華林殿舉行的。華林園本是皇宮後庭游宴之處,但梁武帝啟建道場,莊嚴法事,將這裡改為召集高僧講經說法的神聖之地。當時,1448名僧尼齊集華林園華林殿前廣場,梁武帝以及重要僧官俱至會場,首先由一位法師宣讀《大般涅槃經·四相品》,並提出“食肉者斷大慈種”的主題,再由一名法師講解主旨,最後由一位法師宣讀《斷酒肉文》及梁武帝的旨意,正式向全國的出家人下達诏令,嚴禁飲酒食肉。

  為了彰顯佛法大慈大悲的本懷,匡正佛法,梁武帝以“佛法寄囑人王”的護法身份,向全國的僧眾下達禁斷酒肉令:“弟子蕭衍,又敬白大德僧尼、諸義學者、一切寺三官:弟子蕭衍,於十方一切諸佛前,於十方一切尊法前,於十方一切聖僧前,與諸僧尼共申約誓。今日僧眾還寺已後,各各檢勒,使依佛教。若復有飲酒啖肉不如法者,弟子當依王法治問。”這一段話的大意是說,梁武帝與眾僧於佛菩薩前立誓:從今天開始,僧尼回到本寺後,必須清淨身心,遵從各項清規戒律。對於那些仍然耽於酒池肉林不守戒律者,梁武帝將以王法治之。眾食酒肉者,不僅要受到佛門戒律的制裁,還要受到世俗王法的處罰。並在文中非常詳細地進行了開導:如有人說素食很難堅持時,這說明信心薄少。對於信心,宜應自強。如有決定心,菜食何難?菜蔬、魚肉,其實是人心中的一種執著。心若能安,便是甘露上味。心若不安,便是臭穢下食。所以《涅槃經》言:“受食之時,令作子肉想。”視一切人猶如佛想,於諸眾生如父母想。這樣想來,就會歡喜蔬食,而厭惡血腥。如果有人認為“菜蔬冷,令人虛乏。魚肉溫,於人補益”,梁武帝也作了說明:修行人如能皆食菜蔬,就會神明清爽,少於昏疲。而多食魚肉,血腥為法,增長百疾。且神明昏濁,四體沉重。所以執著於肉食其實“是魔境界,行於魔行”。

  在第一次法會上,梁武帝與僧眾共同立誓,約定斷食酒肉,並說若自己違犯約定,將受極大惡報;如果僧眾違犯,則將依《涅槃經》的規定命其還俗,之後將再以王法驅策此人。

  然而這樣的禁令並沒有立即得到佛教界的認同,法會之時,便有主管全國佛教的僧正慧明、法寵等人發難,認為“律中無斷肉事,及忏悔食肉法”。因為在古印度,僧尼以乞食為主,雖講戒殺,但不絕對禁止食肉,如在南朝最為通行的《十誦律》卷三七就說:“我聽吃三種淨肉。何等三?不見、不聞、不疑。不見者,不自眼見為我故殺是畜生;不聞者,不從可信人聞為汝故殺是畜生;不疑者,是中有屠兒,是人慈心不能奪畜生命。”僧人的诘難表達了他們不服梁武帝的制斷酒肉之主張。

  這樣的結果顯然不為梁武帝所接受,於是7天後又召開了第二次制斷酒肉法會。這次法會共敕請義學僧尼198人,仍於華林園華光殿舉行。法會請了莊嚴寺的法超、奉誠寺的慧辯、光宅寺的寶度3位知名律師,高升法座。梁武帝親自問3位律師,平日裡是如何宣說佛法,令僧眾認為戒律中“無有斷酒肉法,及忏悔食肉法”,致使大家不願執行“禁斷酒肉”的诏令。梁武帝又引用《大般涅槃經》中說不得食一切肉的經文,《涅槃》雲:“夫食肉者斷大慈種。”並表示“我從今日制諸弟子,不得復食一切肉。一切悉斷,及自死者。”梁武帝與三律師及有疑義的與會法師進行激烈辯論後,再次指出:“《涅槃經》有斷肉,《楞伽經》有斷肉,《央掘摩羅經》亦斷肉,《大雲經》、《縛象經》並斷肉。律若至涅槃,雲何無斷肉事?”並再次強調,自即日起,不得再飲酒食肉,並要求“諸僧及領徒眾法師、諸尼及領徒眾者,各還本寺,宣告諸小僧尼,令知此意”。

  當日晚間,梁武帝意猶未盡,繼續與大臣周捨論說斷酒肉事,並完成5道敕文。第一道:駁斥法寵法師的言論;第二道:駁斥僧辯律師的言論;第三道:再次申明食肉滅慈悲種子,增長惡業,非沙門釋子所應行;第四道:學問僧食肉,其罪過更大,因為解義而不能如實修行,言行不一又誤導他人,必下地獄;第五道:菩薩人持心戒,無有食眾生之理。乃至於一念飲酒食肉之心,也應斷絕。

  盡管佛教界仍有不同的聲音,但在梁武帝響鼓重錘的號令下,禁斷酒肉诏令執行相當成功,南梁境內僧眾不復飲酒食肉。而且稍後的北齊文宣帝即位後,也仿照梁朝之制,诏令齊國境內僧眾“禁斷酒肉”。及至隋唐佛教,僧團不復飲酒食肉。可以說,中國佛教的全面食素,確是源自梁武帝以世俗的政治力量“制斷酒肉”。事實上,當時的佛教律典中,食素是找不到根據的。在制斷酒肉政策受到質疑之後,梁武帝開始大力推廣載有斷肉戒條的《梵網經》菩薩戒,因為《梵網經》中的四十八輕戒的第二、三條明令禁斷酒肉。經過梁武帝的積極努力,終於成功推行了佛教的全面食素。自此以後,素食就成為中國佛教的特色。及至今日,食素、獨身、僧裝依然是漢傳佛教僧團需嚴格遵守的叢林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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