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光法師:末法為何多示准提咒令人持誦


 2016/3/21    熱度:22962    下載DOC文檔    

    一、 應世尊懸記,應眾生機緣

  經文說:‘一時薄伽梵。在名稱大城逝多林給孤獨園。與大苾刍眾並諸菩薩。及諸天龍八部前後圍繞。愍念未來薄福惡業眾生。即入准提三摩地。說過去七俱胝佛所說陀羅尼’(不空譯)

  另一版金剛智大師翻譯的經文說:‘一時薄伽梵。在名稱大城祇樹給孤獨園。爾時世尊。思惟觀察愍念未來諸眾生故。說過去七俱胝准提如來等佛母准提陀羅尼。乃至我今同說。’

  不空大師翻譯的准提經裡有提到准提咒的緣起是因為釋迦佛以佛眼觀察未來眾生因緣,而入於三摩地中,在此定中說出准提咒;眾所皆知,咒語是佛菩薩於禅定中發出的音聲,如普庵咒即是普庵禅師其境界中發出的咒音。大成就者或佛菩薩了悟宇宙實相,能在禅定中因應不同情況而說對治的咒語,而娑婆世界又以耳根最利,故諸佛菩薩多以音聲來引導眾生進入其所說咒音的境界,如與准提咒相應時,即是入於准提三昧中,與世尊當時說咒的住心相應,因此能調整我們不協調的生命波動漸漸和諧於准提平衡(三昧)中。

  在經藏中有很多法門也是為“薄福惡業眾生”所說,此舉例《佛頂尊勝陀羅尼經》說:‘此咒名淨除一切惡道佛頂尊勝陀羅尼。能除一切罪業等障。能破一切穢惡道苦。天帝此大陀羅尼。八十八殑伽沙俱胝百千諸佛同共宣說。隨喜受持。大日如來智印印之。為破一切眾生穢惡道苦故。為一切地獄畜生閻羅王界眾生得解脫故。臨急苦難墮生死海中眾生得解脫故。短命薄福無救護眾生樂造雜染惡業眾生得饒益故。又此陀羅尼於贍部洲住持力故。能令地獄惡道眾生。種種流轉生死。薄福眾生。不信善惡業失正道眾生等。得解脫義故。’

  如經中言此咒其中之一功德是為了饒益:‘短命薄福、無救護眾生、樂造雜染惡業眾生。’

  龍樹菩薩造的十二門論中說到:‘末世眾生薄福鈍根。雖尋經文不能通達。’而准提經也說到:‘愍念未來薄福惡業眾生’,此未來應指“末法”,因為龍樹菩薩認為末法眾生大多是薄福鈍根。

  千手千眼觀世音菩薩姥陀羅尼身經說:‘復白佛言世尊。後五百歲眾生垢重薄福者。 多不能專念。設有持者或被鬼神之所侵害。 今我持以佛威神力自在通力。廣為饒益一切眾生。’

  三論玄義言:‘而正意為申大乘。故論文前明略解大乘。而後則言末世眾生薄福鈍根。’

  《占察善惡業報經》:‘堅淨信菩薩言:“如佛先說:‘若我去世,正法滅後,像法向盡,及入末世。如是之時,眾生福薄,多諸衰惱。國土數亂,災害頻起。種種厄難,怖懼逼繞。我諸弟子失其善念,唯長貪、嗔、嫉妒、我慢。設有像似行善法者,但求世間利養名稱,以之為主,不能專心修出要法。爾時眾生睹世災亂,心常怯弱,憂畏己身及諸親屬不得衣食,充養軀命。以如此等眾多障礙因緣故,於佛法中,鈍根少信,得道者極少。乃至漸漸於三乘中,信心成就者,亦復甚鮮。所有修學世間禅定,發諸通業,自知宿命者,次轉無有。如是於後入末法中經久,得道、獲信、禅定、通業等,一切全無。’

  有一首偈雲:“佛在世時我沉淪,佛滅度後我出生;忏悔此身多業障,不見如來金色身。”凡此種種豈不是末法薄福眾生的艱難環境的真實寫照嗎?

  種種經論皆認為末法眾生大多薄福、垢重、樂造雜染惡業。

  另外何以見得准提經中說的“愍念未來薄福惡業眾生”是指末法?在此之前應先了解佛涅槃後的教法分為三個時期:“正法、像法、末法”關於法的三時有以下說法:

  ‘佛法共分為三個時期,即正法時期、像法時期、末法時期。釋尊法運期限,各經所載不同,古德多依用正法五百年,像法一千年,末法一萬年之說。’(佛學常見詞匯 (陳義孝居士編著))

  賢劫經卷三、大乘三聚忏悔經等之說,正法有五百年,像法亦五百年。

  而像法進入末法大約在於一千五百年後進入末法(約宋朝)時,之後到了明清時准提法更為盛行

  佛當初在給孤獨園,以佛的證量思惟觀察未來薄福惡業的眾生,為了慈憫這些眾生而進入准提三摩地說出“過去七俱胝佛所說陀羅尼”。

  薄福:“謂薄德少福。今世福德淺薄,乃因宿世作惡多,為善少,無宿世之善根,故苦多樂少,不得見聞三寶。”(FROM:【佛光大辭典(慈怡 主編)】)

  仔細想想末法眾生多是此薄福之輩,因為工商社會,沒有大福報能夠供給生活無憂的人,只好為了生活奔波忙碌,就像啟動的時鐘只有一直走下去,沒有休憩的片刻,往往無有多余的時間可以安心、專心修行。往往一天緊湊忙碌的工作結束後,又哪有精力去投入修行中。許多艱深的密法或佛法需要閉關或全心全意的力量去修持才容易成就,所以沒有福報,也就是所謂的薄福眾生,要到何年才能與佛法相應?有句話說開悟者需有七世皇帝福,說明了福報對於修行也有影響。

  更有些人因為宿世惡業障蔽,而於三寶中有緣無份,沒有那個因緣可以親近三寶,就是上面講的苦多樂少,不得見聞三寶。每天在生活的煎熬中,無暇無因緣可以親近三寶修行。

  而當初佛觀察到末法眾生多是如此情況,所以才以慈悲心說出了准提咒利益眾生。道殿大師也認為密分五部,而准提一咒最靈最勝。

  惡業:“善業”之對稱。謂身、口、意所造乖理之行為。即指出於身、口、意三者之壞事、壞話、壞心等,能招感現在與未來之苦果。通常指造五逆、十惡等業。(FROM:【佛光大辭典(慈怡 主編)】)

  末法眾生多是身口意不清淨者,對於眾生生不出慈悲心、發不起菩提心,對於逆境惡緣往往發出惡念,在如此的身口意惡業深淵中無法自拔。尤其更針對造五逆十惡之大罪者,所以經文才說:‘誦持此陀羅尼。滿九十萬遍。無量劫造十惡四重五無間罪。悉皆消滅。’(不空譯)

  經文又言:‘又法若人無宿善根。無菩提種不修菩提行。才誦一遍則生菩提法芽。何況常能念誦受持’在在都說明了此咒所為何來的緣起。世尊說觀察未來因緣發慈悲心說此咒,是解救末法多是惡業深重之眾生。又沒有福報者,因此咒而得應機。

  二、 有總攝之功德

  眾所皆知,很多關於准提法的論述都會談到,准提咒總攝25部的相關說法。這些著作的立論根據大多都是出自【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而【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立論根據則出自【七俱胝獨部法】。

  在此錄出【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關於總攝的文句:

  問曰:既專誦一咒疾得成就,何以多示准提真言令人持誦?

  答雲:

  一、為准提總含一切諸真言故:

  准提能含諸咒。諸咒不含准提。如大海能攝百川。百川不攝大海(准提總含諸咒如下所明)

  ‘謂准提真言總含諸部神咒。

  問曰:雲何得知准提總含諸部神咒?

  答謂:一藏經中神咒。不出二十五部:

  一、佛部:謂諸佛咒。

  二、蓮華部:謂諸菩薩咒。

  三、金剛部:謂諸金剛神咒。

  四、寶部:謂諸天咒。

  五、羯磨部:謂諸鬼神咒。

  此五部每部復各有五。即成二十五部。今准提總攝二十五部。

  故准提經雲:獨部別行總攝二十五部。又雲若欲召二十五部天魔等。專誦此咒隨請必至。又雲五部金剛四天王。共結總持三昧界

  又大教王經雲七俱胝如來三身。贊說准提菩薩真言。能度一切賢聖。

  若人持誦。一切所求悉得成就。不久證得大准提果。是知准提真言。密藏之中最為第一。是真言之母神咒之王

  (准提真言既總攝二十五部真言。准提鏡壇亦總攝二十五部壇法。謂二十五部中壇法。或用形像印法梵字等。各各不同。今准提鏡壇。總攝此一切諸壇法也。故准提經雲。總攝二十五部大曼荼羅。’(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卷上·密教心要)

  日本的賴瑜大師寫的 ‘秘鈔問答--准胝篇’其中有一段提到:

  ‘無畏大道場法中出之說功能雲:“若誦此准提真言一遍。即同誦一切陀羅尼一遍。”’

  所以圓通集所說:‘准提真言總含諸部神咒’應該不是道殿大師所推測的言論,因為日本的著述有談到此概念:‘誦此准提真言一遍。即同誦一切陀羅尼一遍’

  房山石經的准提大身咒之“七俱胝啟請”也說到:‘五部金剛四天王。共結總持三昧界’

  【金剛界五部】  金剛界為始覺上轉之法門,轉在迷之九識,成五種之果智,故分類為五部。

  一、蓮華部,眾生心中有本有淨菩提心清淨之理,在六道生死之泥中,不染不垢,猶如蓮華由泥中出生,不染不垢,故名蓮華部;

  二、金剛部,眾生自心之理所,又有本有之智,在生死之泥中,經無數劫,不朽不坯,能破煩惱,如金剛之久埋泥中,不朽不坯,故名金剛部;

  三、佛部,此理智在凡位未顯,入果位則理智顯現,覺道圓滿,故名佛部;

  四、寶部,佛之萬德圓滿中,福德無邊,故名寶部;

  五、羯磨部,羯磨華譯作業,佛為眾生而垂愍,成辦一切之事業,名羯磨部。

  FROM:【佛學常見辭匯(陳義孝)】

  【二十五部】 (術語)金剛界之五智為五部,五智互具五智。則為二十五部。

  秘藏記下曰:“建立二十五部,如何五部即五智,一智所互具五智,所以成二十五部,如是展轉有無量部。”

  且約阿[門@(人/(人*人))]佛言之,則阿[門@(人/(人*人))]佛為中台之法界體性智,薩王愛喜之四菩薩為其余之四智。

  更約金剛薩埵言之,則金剛薩埵為中台之法界體性智,欲觸愛慢之四眷屬為其余之四智。金剛界理趣會之曼荼羅是也。

  如是一一之法,皆具五智,則有無盡無數之意。故謂之無量部。

  FROM:【佛學大辭典(丁福保編)】

  所以准提咒既然能攝他咒功德則對於末法薄福惡業眾生是很方便的法門,能以少力而得多功,就末學所接觸的一些案例,多數人持准提咒都能很容易與准提佛母相應,得其護佑。

  黃念祖上師也說過:‘准提的功德很大,一念准提准提就到,各個本尊都有自己的願力,不一樣的。准提有特殊的願力,一念他就到。你好好念阿彌陀佛,阿彌陀佛派二十五個大菩薩保護你,各個法它都有特殊優勝的地方。《顯密圓通成佛心要集》看過吧?念准提的人可以看《顯密圓通》。《顯密圓通》專門講准提咒,它贊歎准提咒,那樣會增加很大的信心。准提咒可以不要念那麼長,念咒心,念個咒心就夠了。’

  這除了是准提佛母與漢地眾生有緣外,能以少力得多分相應,豈非五部總攝之功?

  三、 容易修學受持

  (1)咒字方面:

  有不少咒功德廣大不可思議,但由於篇幅過大對於一般眾生或許難以受持。而准提咒的根本咒不長,對長咒而言只能算是短篇的。而心咒只有九字,更容易受持,而且咒音有押韻重復之處,容易記憶。不需背誦多時即能上手。

  而且准提咒根本咒及心咒的梵音沒有彈舌音,對於學不會彈舌咒音的人而言,非常容易學習。而且准提咒的梵音也非常簡易,沒有特殊難發的音。要學會標准的梵音准提咒音並不難。

  (1)條件方面:

  准提獨部法條件寬容,若在家人飲酒食肉有妻子不簡淨穢。但依其法無不成就。如果暫時無法斷除惡習者,如法修學也能夠有所成就。

  此獨部法不同諸部,諸部包括了佛部儀軌的准提法(即不空、金剛智譯的儀軌)這些都要廣修供養掘地作壇作曼陀羅。

  獨部法只需一鏡即成壇城。

  道殿大師說密分五部,而准提一咒最靈最勝,而准提諸譯中又以善無畏大師所譯:‘七俱胝獨部法’是最為提綱契領的法門,贊為:‘諸壇之領袖,七眾之藥餌’。

  這裡道殿大師即是說:

  ‘准提法在梵本中有十萬偈之多,漢地已翻譯的有各位大師的種種版本,雖然儀式有點不一樣,但這些經典之中就屬善無畏大師譯的:‘七俱胝獨部法’,是最總攝一切也最契心要的譯本,是准提法種種壇城中作為主導的一種壇城法,也是能廣度七眾的法門,因此,可以流傳及以此為依怙。東夏的高僧大德沒有不依此法而持誦的。’

  四、 能滅罪障生福慧

  很多咒語及佛法都能滅罪生福,而准提咒亦是如此,有滅罪生福的功德。

  經文之滅罪功德文整理如下:

  滅罪無余益:

  1、若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受持讀誦此陀羅尼滿八十萬遍。無量劫來所造五無間等。一切諸罪皆悉消滅。(诃羅譯)

  2、若有苾刍苾刍尼邬波索迦邬波斯迦。受持讀誦此陀羅尼。滿九十萬遍。無量劫來五無間等一切諸罪。悉滅無余。(智譯)

  3、若有修真言之行出家在家菩薩。誦持此陀羅尼。滿九十萬遍。無量劫造十惡、四重、五無間罪。悉皆消滅。(不空譯)

  4、佛言此咒及印能滅十惡五逆一切重罪(無畏譯)

  十惡四重五無間罪之解釋:

  十惡有三品,故有三途之異,五逆則必墮於無間地獄。

  【十惡】

  由彼三業,能成十惡。惡者乖理之行,謂眾生觸境顛倒,縱此感情於身口意,動與理乖,成此十惡也。

  由於身造者三:

  一、殺 殺謂殺害生命。

  二、盜 盜謂盜取財物。

  三、YIN YIN謂YIN狎行動。

  由於口造者四:

  四、妄語 妄語,謂虛诳不實之語。

  五、绮語 绮語,謂雜穢不正之語。

  六、惡口 惡口,謂罵詈惱人之語。

  七、兩舌 兩舌,謂離間兩方之語。

  由於意造者三:

  八、悭貪 悭吝貪著。

  九、嗔恚 嗔恚忿怒。

  十、邪見 闇昧迷理。

  (FROM:【佛學次第統編(明,楊卓)】)

  【十惡果報】

  ﹝出華嚴經﹞

  謂眾生前世造十惡業,感餓鬼、畜生、地獄三惡道報。受是苦盡,若生人中,余業未盡,每一惡中,復受二種果報,故名十惡果報也。

  [一、殺生果報],謂殺生之罪,能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者多病,是名殺生果報。

  [二、偷盜果報],謂偷盜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貧窮,二者共財不得自在,是名偷盜果報。

  [三、邪YIN果報],謂邪YIN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妻不貞良,二者不得隨意眷屬,是名邪YIN果報。

  [四、妄語果報],謂妄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多被誹謗,二者為他所诳,是名妄語果報。

  [五、兩舌果報],謂兩舌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眷屬乖離,二者親族弊惡,是名兩舌果報。

  [六、惡口果報],謂惡口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聞惡聲,二者言多诤訟,是名惡口果報。

  [七、绮語果報],謂绮語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言無人信,二者語不明了,是名绮語果報。

  [八、貪欲果報],謂貪欲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心不知足,二者多欲無厭,是名貪欲果報。

  [九、嗔恚果報],謂嗔恚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常被他人求其長短,二者常被於他之所惱害,是名嗔恚果報。

  [十、邪見果報],謂邪見之罪,亦令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生邪見家,二者其心谄曲,是名邪見果報。

  【五逆】

  又作五逆罪。即五重罪。指罪大惡極,極逆於理者。有大乘五逆、小乘五逆之分。

  (一)小乘五逆(單五逆)指:害母(梵 ma^tr!-gha^ta,又作殺母)、害父(梵 pitr!-gha^ta,又作殺父)、害阿羅漢(梵 arhad-gha^ta,又作殺阿羅漢)、惡心出佛身血(梵 tatha^gatasya^ntike dus!t!a-citta-rudhirotpa^dana,又作出佛身血)、破僧(梵 sam!gha-bheda,又作破和合僧、斗亂眾僧)等五者。

  前二者為棄恩田,後三者則壞德田,故稱五逆、五重罪。以其行為將成為墮無間地獄之因,故亦稱五無間業(梵 pan~ca anantarya-karma^N!i),略稱五無間或五不救罪。

  分別而言,前三者指故意殺害父、母、阿羅漢。破和合僧復分為二,離開原來所屬之教團,而成立新教團,行布薩、羯磨等事,稱破羯磨僧;若立異師異說,而另組教團,則稱破法輪僧。

  此外,俱捨論卷十八載,五無間同類業(梵 pan~ca upa^nantari^ya^N!i),又作近五無間、五無間同分、近五逆、類似五逆。即與上述之五無間業同類之五種罪業,指:污母阿羅漢尼(梵 ma^tur arhantya^ du^s!aN!am)、殺住定地菩薩(梵 niyatabhu^misthitasya bodhisattvasya ma^raN!am)、殺有學聖者(梵 s/aiks!asya ma^raN!am)、奪僧合緣(梵 sam!gha^yadva^raharaN!am)及破窣堵波(梵 stu^pabhedanam)。

  (二)大乘五逆(復五逆),據大薩遮尼乾子所說經卷四舉出五大根本重罪,即:

  (1)破壞塔寺,燒毀經像,奪取三寶之物。或教唆他人行此等事,而心生歡喜。

  (2)毀謗聲聞、緣覺以及大乘法。

  (3)妨礙出家人修行,或殺害出家人。

  (4)犯小乘五逆罪之一。

  (5)主張所有皆無業報,而行十不善業;或不畏後世果報,而教唆他人行十惡等。

  慧沼於金光明最勝王經疏卷五中,將小乘五逆中之殺父、殺母合為一項,再加上誹謗正法(佛法)一項,而成立三乘通說之五逆。

  關於五逆罪之輕重,大乘義章卷七說殺父最輕,殺母次輕,殺阿羅漢罪復轉重,出佛身血轉轉彌重,破和合僧最重。[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金光明最勝王經卷三、大集地藏十輪經卷三、四分律卷四十六、十誦律卷三十六、俱捨論卷十七、瑜伽師地論卷九、順正理論卷四十三、瑜伽論記卷三上、卷五、瑜伽師地論略纂卷四、俱捨論光記卷十八]p1142(FROM:【佛光大辭典(慈怡 主編)】)

  【四波羅夷】(四重罪):

  梵語 catva^rah! pa^ra^jika^ dharma^h!,巴利語 catta^ro pa^ra^jika^ dhamma^。又作四波羅夷法、四波羅市迦法、四極惡法、四他勝法、四波羅夷戒。略稱四夷、四夷戒。有二種說法:

  <一>指比丘應遠離之四種根本重罪。又稱四波羅夷罪、四種根本罪。略稱YIN盜殺妄。即比丘所受持之具足戒中屬波羅夷一類之四戒:

  (一)大YIN戒(梵 a-brahma-carya,巴a-brahma-cariya),又作非梵行戒、不淨行戒、YIN戒、不淨行學處。YIN,指耽溺於女色;不淨行,指自愛著染污之心所作之行業;非梵行,指染污淨戒而退失聖道之不清淨行。故禁止比丘與人或畜行YIN。

  (二)大盜戒(梵 adatta^da^na,巴 adinna^da^na),又作不與取戒、偷盜戒、盜戒、取學處。即禁止以盜心取得非給與之物。所盜之物可分三類:(1)三寶物,指佛物、法物、僧物。(2)人物,指世間人之所有物。(3)非畜物,指天神、鬼神之物。

  (三)大殺戒(梵 vadha,badha,巴同),又作殺人戒、殺戒、斷人命學處。即禁止殺人,或教唆殺人。殺畜牲則稱小殺戒,或殺畜牲戒。

  (四)大妄語戒(梵 mr!s!a^-va^da uttara-manus!ya-dharma,巴 musa^-va^da uttari-manussa-dhamma),又作大妄戒、妄說過人法戒、妄說自得上人法學處、上人法、過人法、妄說上人法。即禁止於未體得上人法時,妄說證悟之語。

  上記之四罪為極重罪,觸犯者不得與比丘眾共住。[四分律卷一、卷四、五分律卷一、卷二、十誦律卷一、卷二、摩诃僧祇律卷一至卷四、薩婆多毗尼毗婆沙卷二、卷三、四分律比丘戒本]((參照:波羅夷)3442)

  <二>指密教行者所受持之四種重禁。又作四重戒。即:

  (一)不應捨正法戒,禁止捨離正法而起邪行。如來之一切正教皆當修行,並受持、誦讀,無厭足之心,猶如大海吞納百川;若分別諸乘之了義與不了義,而產生棄捨任何一法之心,及造作邪行,即觸犯第一波羅夷罪。

  (二)不應捨離菩提心戒,菩提心為菩薩六度萬行之標幟,猶如世間大將之旌旗;旌旗喪失則三軍敗北,墮於他勝處,菩薩若捨離菩提心則萬行敗壞,即觸犯第二波羅夷罪。

  (三)於一切法不應悭吝戒,諸勝法皆如來於因位捨棄僮僕床座乃至身命,勤苦修行所得,為一切眾生父母之遺產,而非屬某一人所有。若行者不捨正法,不離菩提心,卻悭吝於正法,不願見機惠施,其罪如同盜取三寶物,即觸犯第三波羅夷罪。

  (四)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戒,菩薩發菩提心修萬行,願普遍攝化一切眾生;若造作不利於眾生之行,即生起障道之因緣,違犯菩薩之四攝法,乃觸犯第四波羅夷罪。

  或以四重禁戒配於三聚淨戒及三種菩提心,即不應捨正法戒相當於攝律儀戒、三摩地菩提心,不應捨離菩提心戒相當於攝善法戒、勝義菩提心,於一切法不應悭吝戒及勿於一切眾生作不饒益行戒相當於攝眾生戒、行願菩提心。[大日經卷二具緣品、大日經疏卷九、大日經義釋卷六、大日經義釋演密鈔卷五]p1720(FROM:【佛光大辭典(慈怡 主編)】)

  可以見得如法持准提咒能滅除以上之極重之罪。

  八宗共祖龍樹菩薩贊曰:‘ 天上及世間,受福如佛等 ’

  由此偈觀之,至心虔誠修持准提法,能得大福報、大智慧。以此咒感召之福德力能於人天中得如佛般的福報。所以釋迦佛當初於捨衛國祇樹給孤獨園以此法對治救度薄福之眾生。

  人生在世不能沒有福報,沒有世間福報者,要學佛法是非常難的。一般初機行者,並不是像不退轉的大菩薩,對於五濁惡世的種種危難艱困的環境都能自在面對。

  對於業重障深凡夫,你不能期望他們作佛菩薩的難忍苦行,這是不太可能的。對於這種情形,佛開演了淨土法門,以使怯懦眾生能有一個安穩的修學佛法之環境,以免退轉墮落。

  同樣的佛也慈悲為不同根性的眾生開示了可以令其離苦得樂的法門。如為世人所熟知的准提法門。

  經文記載:‘薄伽梵在名稱大城逝多林給孤獨園。與大苾刍眾並諸菩薩。及諸天龍八部前後圍繞。愍念未來薄福惡業眾生。即入准提三摩地。說過去七俱胝佛所說陀羅尼’

  在准提經典裡也有說到:

  1、所有資具隨意充足(诃羅譯)

  2、所有資具隨意充足(智譯)

  3、所生之處…豐饒財寶(不空譯)

  4、若是在家菩薩。修持戒行堅固不退.....若下生人間。當為帝王家子。或貴族家生(智譯)

  5、若是在家菩薩。修持戒行堅固不退......或於人間常作國王。不墮惡趣(不空譯)

  6、佛言若人無福德相。求官不遷。對鏡常誦此咒。福德官當能稱遂(善無畏譯)

  7、若復有人無福無相。求官無遷貧苦所逼。每十齋日常誦此咒。能令現世得轉輪王位。所求官克當稱遂(無畏譯)

  這些都是修准提法所致的人天福。可見准提咒能得如帝王般的福報。所以宗傳燈錄中雲:“俱胝只念三行咒,便得名超一切人。”

  五、 能消災免難

  八宗共祖龍樹菩薩贊曰:‘一切諸大難,無能侵是人 ’

  由此偈觀之,至心虔誠修持准提法,一切的災難不能夠對行者侵害。

  一般我們所知人類的災難,是刀兵怨賊野獸等種種的險難的侵害。而所謂的“大難”就是指很嚴重的災難。現今的世局正是災難頻傳,有地震、海嘯、劫盜等等。

  五濁惡世,人世間總有苦厄災難,在大悲咒經裡就有提到十五種惡死(十五惡死者:饑餓困苦死。枷禁杖楚死。怨家仇對死。軍陣相殺死。豺狼惡獸殘害死。毒蛇蚖蠍所中死。水火焚漂死。毒藥所中死。蠱毒害死。狂亂失念死。山樹崖岸墜落死。惡人厭魅死。邪神惡鬼得便死。惡病纏身死。非分自害死)

  這是人世間的悲劇,而准提佛母能給予仰信者最大的安慰與救度,只要您誠心修持。

  我人生活在如此不安的局勢中,准提佛母能給予眾生安心,正如釋迦佛為未來薄福惡業眾生所說,如法至誠修持能增福德壽、祛除災難、保佑平安。最終能解脫生死、究竟成佛。

  經中言:

  ◎若有在家善男女等誦持之者。其家無有災橫病苦之所惱害。

  ◎若在路行誦此咒。無有賊盜惡獸等畏(诃羅譯)

  ◎若欲往渡江河大海。誦咒而渡無有水中惡獸等難(诃羅譯)

  ◎若乞食時常持此咒。不為惡人惡狗等類之所惱害。(诃羅譯)

  ◎若在路夜行念誦不阙。無有賊盜。及虎狼惡魅鬼等怖畏難處。持心念誦並作護身。彼等諸難即皆自滅或發菩提心或生怖畏。或有言說心求免離若被執縛即自解脫(智譯)

  ◎若欲渡江河大海。水中所有龍鼋等畏。念誦亦如前法即得不怖(智譯)

  ◎若乞食時常持此陀羅尼。不為惡人惡狗等類之所侵害。乞食易得(智譯)

  ◎若有王難被系閉枷鎖禁其身者。誦此陀羅尼即得解脫(智譯)

  ◎若在路行。誦此真言。不被賊劫傷損。亦離諸惡禽獸等難(不空譯)

  ◎若於江河中行。誦此真言不被漂溺及水中惡龍摩竭鼋鼍等傷害(不空譯)

  ◎若被囚禁系閉者。誦此陀羅尼速得解脫(不空譯)

  ◎若常誦持水不能溺火不能燒。毒藥刀兵怨病皆不能害(無畏譯)

  六、 能究竟解脫

  八宗共祖龍樹菩薩贊曰:‘ 從茲如意寶,定獲無等等。 ’

  准提法的性質可以讓無量眾生得證佛道,故雲此法能出生諸佛,七俱胝那麼多的佛依靠這一個‘母法’、‘根本法’而成佛的,名為七俱胝佛母准提法、咒。

  准提法得菩薩位之經證:

  ◎於高山頂上念誦一俱胝遍。金剛手菩薩將此人領五百六十人。同共阿蘇羅宮。壽命一劫。得見彌勒菩薩。聽聞正法。聞法已獲菩薩地得不退轉(不空譯)

  ◎若欲求見觀自在菩薩。或多羅菩薩或金剛手菩薩等。如前修習。是諸菩薩必為現身。安慰行人與滿所願。乃至或作敬愛等法。或求種種聖藥。或求阿蘇啰王位。或求持明天位。如是之事必獲成就。若久久修習專注不退。乃至菩薩之位亦可獲得(法賢譯)

  ◎行人往前正覺山頂。於佛塔前常持缽食。誦大明一俱胝。誦數滿已。得見金剛手菩薩。菩薩自引行人入吉祥門。告行人言汝入此門。無諸魔難所求願滿。離一切怖受大快樂。而於將來得見慈氏。聞說妙法證菩薩地乃至或得阿吠[口*縛]哩底迦菩薩之位。(法賢譯)

  阿吠[口*縛]哩底迦菩薩、獲菩薩地得不退轉,不退轉菩薩是八地菩薩。

  阿吠[口*縛]哩底迦(Avaivartika)菩薩:梵語曰阿毗跋致Avinivartaniya,又Avaivartika,譯曰不退。

  阿吠[口*縛]哩底迦菩薩即是“不退轉菩薩”又稱“八地菩薩”。

  而准提法證佛果之經證如下:

  ◎若是在家菩薩。修持戒行堅固不退。速得成就無上菩提。(智譯)

  ◎應知罪滅。即成先行。然後依法畫本像。或三時或四時或六時。依法供養求世間出世間悉地。乃至無上菩提皆悉獲得(不空譯)

  ◎若出家菩薩具諸禁戒。三時念誦依教修行。現生所求出世間悉地定慧現前。證地波羅蜜。圓滿疾證無上正等菩提(不空譯)

  ◎結齋具戒。一心清淨依法誦持。不轉此身即證菩提有大功力(善無畏譯)

  “無上正等正覺”是“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的新譯,意思是“宇宙間至高無上真正平等普遍的覺悟”,亦即“究竟圓滿的佛果”(佛學常見詞匯·陳義孝居士編著)

  由以上經文之聖言量可知,修准提法之最高成就:“現生所求出世間悉地定慧現前。證地波羅蜜。圓滿疾證無上正等菩提。(不空 譯)”、“不轉此身即證菩提有大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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