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查獲鳥市600只野生鳥 商販稱有人買去放生
4月13日,成都黃田壩花鳥市場,警方將查收的本地野生成年暗綠繡眼鳥現場放生。 野生鳥在籠子裡上躥下跳。 警方呼吁:市民不要購買野生鳥類,盲目放生危害生態環境 每年三四月是野生鳥類繁殖的關鍵時刻,然而也是各家野鳥販子蠢蠢欲動之時。 近日,有微博網帖舉報稱“成都黃田壩鳥市囤積幾萬只野鳥,救鳥無望的人只有通過買賣放生!” 針對網絡反映的販賣野生鳥類的情況,13日上午10點,四川省森林公安局、成都市林業和園林管理局、成都市森林公安局,對成都黃田壩鳥市進行聯合檢查。 當場查收近600只野生鳥類,包括暗綠繡眼鳥、紅尾水鸲、喜鵲、白頭鹎等。現場放飛本地成年鳥,而幼鳥、省外的鳥類暫時由鳥市市場管理方保管,等鳥兒長大後再適時放生。 A 現場執法 突查鳥市,查獲受保護野生鳥類 近日,有微博舉報稱“成都黃田壩鳥市囤積幾萬只野鳥。”12日下午,四川省森林公安刑偵治安處先在黃田壩鳥市進行了暗訪。 警方暗訪發現,整個市場主要以出售馴養的畫眉鳥為主,但仍有相思鳥、白頭鹎等體形較小的野生鳥類。“這和網上說的幾萬只野鳥有出入。我們想周三恰逢趕集,可能會有更多野鳥出來。”該處處長姚宏波說。 4月13日,星期三,這是成都黃田壩鳥市趕集的日子,再加上三四月是野生鳥類繁殖的關鍵時刻,市場的人流量比平常更多了一些。超過30家售鳥商鋪開門營業,來逛集市的大多數是中老年人,各自拎個鳥籠穿梭其間。 當天上午10點,華西都市報記者跟隨警方一道,對黃田壩市場中非法銷售野生鳥類進行聯合調查執法。警方十幾人挨著商鋪檢查,一旦發現現場有未經馴養許可的野生鳥類,就立即查收。 執法過程中,一位店老板稱售賣合法,並拿出一份《關於成都市青羊鳥市申請經營利用人工養殖野生動物的批復》,文中稱同意其銷售從合法養殖單位購進的畫眉、八哥、鹩哥等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 但實際上,該店鋪所販賣的鳥類遠超出其執照允許范圍,“這個是暗綠繡眼鳥,這個是相思鳥,都不在文件上允許售賣范圍內。”警方現場將裝有禁售鳥類的鳥籠收走。 價格便宜,“多會被人買去放生” 當日上午,執法人員一共搜查出4間違法違規的鳥鋪,查收共計近600只野生鳥類,包括暗綠繡眼鳥、紅尾水鸲、喜鵲、白頭鹎、白頸鴉、紅嘴相思鳥等。一位鳥鋪老板告訴記者,鳥兒是從農民那收購的,“相思鳥收1元一只,賣3元一只。” 經過一上午的調查,超過10個長方形鳥箱放在手拖車上,重疊起來比人還高。 紅嘴巴、綠羽毛,小腦袋靈活地轉動,相思鳥們擁擠在一起,在鳥箱中上躥下跳。記者在現場發現,幾乎每一個鳥箱中都躺著至少一只死去的鳥。 “那只鳥已經死了。”愛鳥人士關先生也參與了當天行動,他說這些便宜的小鳥,大多數會被人買去“放生”,價格低廉、數量巨大,放生時看起來很壯觀。“但是這些鳥都是從野外抓捕回來的,更多的鳥會在捕捉、運輸、儲存乃至放生的諸環節中死去。”他說。 最後,執法人員將十幾箱鳥送到了附近一塊菜地旁,統一放歸自然。 在鳥籠打開的一瞬間,鳥兒像箭一樣地沖出籠子,飛向天空。有的停留在樹上,有的直接飛得更高更遠,也有的揮動了幾下翅膀,卻一直無法飛翔。 “它已經飛不起來了。”關先生說,鳥兒一是太幼小就被賣入市場,重回自然無法自食其力,二是人工喂養的舒適環境,已經讓它喪失了獨自捕食和生存的能力。 B 多方觀點 販鳥商家激辯愛鳥人士 鳥兒到底能不能賣? 不知從何時起,現場放生鳥類、魚類成了不少現場活動的最後一個“流行節目”,主持人一聲令下,從市場買來的“放生鳥”、“放生魚”自由奔赴自然,周圍一圈人拍手叫好,一條“放生產業鏈”也由此慢慢形成。 一方面是愛鳥和環保人士的指責,另一方確實存在可以在市場經營的鳥類。在13日上午的聯合執法之後,緊接著林業森警、市場方、第三方協會開始展開座談。座談會上,雙方進行了激烈爭辯。 愛鳥環保人士:放生鳥大多野外捕捉,不應買賣 愛鳥和環保人士認為,鳥類就應該屬於大自然,並不應該被人工飼養。更有人願意花錢從鳥市買來鳥兒放歸自然,這些“放生鳥”大多則是從野外捕捉回來的。有研究稱每放生一只鳥,就會有20只鳥在捕捉、運輸、儲存乃至放生的諸環節中死去。市場的需求催生了這個新型產業鏈條,而不少商家把野鳥混在正規售賣的觀賞鳥中售賣,這也加劇了鳥市在監管禁售野鳥的難度。 鳥市老板:放生鳥大多是受傷鳥,不養就不能活 黃田壩鳥市一位管理人員代表各鳥鋪老板出席座談,他說市場上的野鳥大多數是農民送來的受傷鳥,要麼被風吹下來了,要麼是中老年人送來交換的鳥,“如果人不養著,它們就不能活。”他說自己也反對大批量賣野鳥,“但是從樹上掉下來的三五個,還是可以養吧。”他說,“放生鳥”有市場需要,這些撿回來的鳥經過人工養好再賣出去放生,也可以支持一部分人在鳥市就業。 監管部門呼吁:市民盡可能不要買鳥,不要形成產業鏈 一方面是市場需求,一方面是對鳥類的傷害,四川省和成都市兩級森林公安作為其中的執法部門,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四川省森林公安局刑偵治安處處長姚宏波說,真正的管理就是常態化,而不是突擊性檢查。他建議市場管理方可以在每家店鋪門口貼出牌子,標明林業部門允許經營的鳥類品種,除此之外一概不准銷售。 除此之外,對於市場方提到“有大爺大媽提著野生鳥來賣的”,可以登記備案。並且對於總是銷售違規鳥類的商家記錄在案,嚴重的次年就通不過審批,不准再經營了。 成都市森林公安局相關負責人說,管理好鳥類市場需經過多方努力。對鳥鋪老板來說,要遵紀守法,不收購和販賣野生鳥類。對市場管理方來說,要加大對經營戶的宣傳教育,嚴格管理和控制違規行為。林業職能部門要加強監管,執法者也要對此加大巡查和打擊力度。他說,“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我們呼吁,請大家不要為了放生而放生。尊重自然本身,也是尊重我們自己。” C 新聞觀察 放生還是殺生? 非法獵捕野生動物或構成犯罪 近日,北京懷柔、安徽黃山驚現大規模放生狐狸事件,引發公眾關注。一方面,那些人工飼養的狐狸,根本沒有野外生存能力;另一方面,放生的狐狸對當地生態環境造成了極大危害。而成都黃田壩鳥市那些以“放生”為名而出售的鳥類,也面臨著同樣的情況。業內人士認為,盲目放生無異於殺生,相關法律空白亟待填補,引導公眾科學放生。 因此,根據成都市林業部門規定,按照經營批准的人工馴養繁殖野生動物種類,比如畫眉、八哥、鹩哥等,其他未經批准的,則禁止在市場流通。 放生鳥類,誰在獲利? 人們買鳥來放生,表面上看來是鼓勵鳥類回歸大自然,而事實上這也催生著捕鳥行業,產生了“放生鳥”販賣利益鏈條。 相關環保人士透露,其實市面上的放生鳥大多數都屬於野生鳥類,從野外通過鳥網等違法手段獲得,在捕捉、運輸、儲存乃至放生期間,不斷會有鳥兒死去。有環保人士提出,“放生”事實上卻是“殺生”行為。 在整個產業鏈條中,一部分人心理得到安慰,一部分人從中賺取利益,而最終受罪的還是鳥兒。 “三有動物”,捕售違法 記者查詢相關資料了解到,根據國家林業局頒布的《野生動物保護法》,“三有動物”即:有益,有重要經濟價值,有科學研究價值。 目前,1700多種“三有動物”進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其中,獸類88種;鳥類707種;兩棲類291種;爬行類395種;昆蟲類120屬所有種和另外110種。 此前就有相關媒體報道,有市民私自捕屬於國家“三有”陸生野生動物的壁虎獲刑。同時河南市民逮87只癞蛤蟆被拘役3個月,因為癞蛤蟆同樣屬於“三有動物”,受法律保護。 森林公安指出,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辦法規定,每年三至七月為全省禁獵期,其間違反規定非法獵捕“三有”野生動物,一只就構成非法狩獵罪。同時,根據最新法規,收購非法狩獵的“三有”野生動物50只以上的,則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此外,在非禁獵區和禁獵期私自捕抓“三有動物”的,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況對其進行行政處罰或教育。華西都市報記者 何艾琳攝影呂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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