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學佛者對愛情、婚姻和家庭的思考
前幾天,一個很久沒有聯系的、我在大學教書的女學生打來電話,講述了她最近的感情遭際。她本來有個幸福的家庭,一個可愛的兒子,夫婦感情還算不錯。但是自從與公婆住到一起後,她感到丈夫、公婆和兒子之間有一種天然的親密,仿佛水乳交融,而自己卻融不進去,像一個孤單的外人。在她與公婆產生矛盾的時候,丈夫由於左右為難而呈現出一種“不作為”的狀態,令她非失望;加上結婚已久,婚姻生活本來就很平淡,於是她就寄情於愛情小說,從中尋求安慰。這個時候,一位已婚男士出現了,他向她傾訴自己婚姻的苦惱,二個“同病相憐”,很快墮入愛河。女的如飛娥一樣,撲向一段新的、所謂的“美好”感情。不久,在女方的強烈要求下,女人的丈夫與她離婚了;而後,那個已婚男人也離婚了。
如果事情就到此為止,那也沒什麼。只是,女人在領導和同事的輿論壓力下身心交瘁,春節前想到男方那裡去休養幾天,可是就在這個時候,男方卻告訴她,自己馬上就要結婚了,婚禮正在緊張的籌辦過程中--可是新娘不是她。女人立刻懵了,她簡直不能明白眼前發生了什麼:她已經離了婚,而且懷了男人的孩子,可是現在他居然要跟別人結婚?!男人痛哭流涕,說自己是愛她的、跟別人結婚是非自願的,男人故作猶豫不決。離男人的婚禮只有三天的時候,她給我打來了電話,問我該怎麼辦。
聽了他的講述,我太息不已。想當年那個年輕純潔的女孩子,如今受到了這樣的身心重創,不禁深為惋惜。不學佛的人,只有告訴她認清形勢、不要再對那個男人抱有幻想、好好調養自己之外,也沒有什麼太多可說的了。
但是這件事卻勾起了我的思考。佛教徒也是人,也生活在這個社會上,一樣不得不面對各種婚戀問題和家庭問題。據我的耳聞目睹,遇到婚變和其它的家庭變故的時候,居士們處理成功的少,陷入困境中不能自撥的多,尤其是女居士。在處理問題的時候,很多人的心態、水平和表現,與沒有學佛的人沒有什麼兩樣。究其原因,首先是沒有從佛法的角度,對愛情、婚姻和家庭樹立起正見;其次是沒有把佛法真正地應用於生活實踐。
那麼什麼是愛情?筆者自己總結了一個定義:愛情,就是戀愛雙方對對方我執的最大限度的滿足。凡夫都是有我執的,一般的小人物,又不是古代的皇上,隨時有人觀察你的臉色、等著滿足你的需求,大家都只是芸芸眾生而已,那麼這個時候,由於業力的推送,人群中冒出一個人來,他(她)格外地欣賞你、在乎你,盛贊你是多麼地與眾不同,如鶴立雞群,如明月處星;你的容貌多麼美麗,你的心地多麼善良,你的性情多麼溫柔;你多麼有才情,多麼能干,多麼優秀,等等等等,千好萬好,數之不足--總之,在此時,萬千人中,我眼中只有君一人而已--遭逢這種情況,如果不是因緣不偶,作為凡夫,你的“我執”便被這一切深深地陶醉了,感到一種分外的愉悅。於是你懷著一種類似於被伯樂發現了千裡馬的心情,投桃報李,對這個“獨具慧眼”的人刮目相看,青眼有加,二人彼此發掘,彼此欣賞,遂成其姻好。
讀罷上述過程,你看出來了嗎?除了前世的業力的作用之外,一般情況下,雙方總是有一個人先愛上另一個人,不遺余力地滿足對方的我執;對方受到感動,又反過來去滿足追求自己的人的我執。對於追求者來說,他的投入是要求回報的,也就是說,我先滿足了你的我執,之後你也要滿足我的我執。如果不滿足會怎麼樣呢?他(她)就會痛苦不堪,甚至因愛生恨;而對於被追求者來說,則是我愛你,是因為你愛我,你令我的我執感到愉悅。實質上被追求者愛的是什麼呢?是他(她)自己。自己的我執得到充分滿足時候的陶醉感覺,就是愛情的感覺。由此可見,愛情和婚姻的男女主角相處的過程,就是兩個人的我執此消彼長的過程,是兩個人我執的一種游戲。
據筆者多年來的觀察和體會,愛情有三個特點。
第一,“如露亦如電”--愛情是短暫而無常的。
愛情就象花一樣,從一粒種子開始,發芽,抽枝,到含苞欲放,初放,盛放,乃到凋零,這是一個自然的發展過程。世界上沒有人能夠阻止花兒的凋零,因而也就沒有人能夠阻止愛情的凋零與終結。
愛情又象人的青春,曾幾何時,我們也曾“指點江山,激揚文字”,豪氣干雲‘也曾貌美如花,也曾如臨風玉樹,而今或是人到中年,或是垂垂老矣,神采飛揚的那一剎那青春,又安在哉!人生本已如白駒過隙,青春更是稍縱即逝,而愛情,則不過是青春鼎盛時期的一道閃電罷了。誰人見過閃電永遠停駐在天空中?又有誰見過露珠兒在太陽底下不被曬化、之後蒸發得無影無蹤呢?
既然一切有為法都是無常的,那麼愛情作為有為法的一種,又豈能獨免?除非愛情是無為法,而要是那樣的話,我們就不必追求佛法了,只需去追求愛情就好了;我們也不必學佛了,只要去學習那些癡男怨女就好了。推論到此,作為佛弟子的你,豈不覺悟得可笑?
第二,如“夢、幻、泡、影”----愛情是空幻的。
為什麼說愛情是空幻的呢?由於無始劫以來的業力糾纏,大部分人一生中不上跟一個異性有緣,而最終得以結婚的,通常只有一個。請你試著回憶一下,從你青春萌動的時候開始,你所心儀的那個人,那後來你為之心動的一個個異性,他們是否都還鮮活地留存在你的記憶裡?如果每一個人都細節清晰地保存在你的記憶裡,那麼我只能說:佩服你是天生的情種。事實上,除了眼前整天面對的那個人,其它的人,早已湮沒在現實的瑣碎中、歲月的煙海裡。
是的,偶然當你回想的時候,你知道是有這麼回事兒,但是,當時的事,當時的人,就象老照片一樣,有些模糊不清了。回憶到往事,就象做了一切夢,而一段段的感情經歷,就象一個又一個內容相異的夢。有的時候感覺往事是那樣的遙遠,以至於覺得仿佛發生在前世。甚至有的時候會相:它真的發生過嗎?還是沒有發生過?雖然答案常常是肯定的,但是沒有什麼比自己的這些感受更能說明感情經歷的空幻了。
唐人李商隱在《錦瑟》中寫道:
錦瑟無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華年。
莊生曉夢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鵑。
滄海月明珠有淚,藍天日暖玉生煙。
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
這首詩描述了一種倘恍迷離、如夢似幻的心境,把追憶時的那種怅惘心情寫到極致。其實大部分人回憶志事隔不遠的感情遺憾時,是會有一些惆怅的,但是等到他到中年、晚年,惆怅亦不風,只有無言了。當代著名作家余華在《活著》中借著主人翁福貴的口唱道:“少年去游蕩,中年想掘藏,老了做和尚”。為什麼老了想做和尚呢?因為他用了一生體會到了人生的幻滅,觸摸到了生命和生活的空性。
對於學佛的人來說,其實應該注意去體會人生的空性。你看過電視連續劇嗎?當戲中的人正歡天喜地、或者正悲痛欲絕的時候,你拿起遙控,把電視“啪”地一關,這個時候,不管故事是多麼地九曲回腸、情節正進展得多麼如火如荼,熒屏上唯余一片空白和沉寂。那些戲中人、戲中事,那些愛恨情仇,又在哪裡呢?
每個人的一生其實就是一部電視連續劇,有的精彩些,有的平淡些,但是不管你正進行到哪裡,只要閻王爺拿起遙控“啪”地一關,你的人生屏幕立刻就會一片空白,你曾經如此投入的一切喜怒哀樂都化為泡影、無影無蹤,你的這一期業報就結束了。事如至此,你覺得自己這一生中所經歷的任何事情,還有什麼真實可言嗎?如果說整個人生都是空性的,那麼,作為人生的一個組成內容的愛情,又焉能不空?
佛法再多,大旨談情而己.佛祖愛人生.愛社會.愛眾生,對一切都充滿了愛,他就是一個大"情"人.
第三,“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愛情是因緣法,是有條件的,因而也是有生有滅的。
兩個人的相愛是諸多因緣和合的結果,它有很多的條件,比如前世的因果,今世的外表、相貌、氣質、性格、家庭背景、生活條件、文化修養等等。這些條件中的任何一樣發生變化,只要在戀愛一方的心目中認為它是重要的,就會產生嚴重的後果。比如男人通常很注重女人的色相,當一個女人人老珠黃的時候,男人厭棄她,而喜歡靓麗的青春少女,是最常見的。這個時候,由於女人的衰老,色相這一條件發生了變化,原有的愛情就消失了,男人便撒手去追逐新的愛情了。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事情往往不是這麼簡單的,經常是很多條件發生了變化,愛情也便隨之搖擺變化,乃至逐漸磨滅掉了。
了解了愛情是因緣法,我們就理解了它的生與死。當條件具足的時候,它就生起;當條件為具足的時候,它就消亡。這是再自然不過的了。萬物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終;因緣有聚,亦必有散,散了的時候,讓我們到哪裡去尋找愛情呢--它已經屍骨無存了。
愛情既然有上述三種特性,那麼,愛情是不是壓根兒都不曾存在達的一件事情、是我們的幻覺呢?也不是。當初那個人說“愛你一萬年”、“海枯石爛不變心”的時候,他(她)是真的;現在他(她)變了,愛上另外一個人,這也是真的。這恰好說明了愛情的無常和生滅變遷,正所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無為有處有還無”。
世人都說,愛情是婚姻的基礎。愛情本身既已疑幻疑真,那麼這基礎的堅固與否,我們也就一目了然了。婚姻就好比一條繩子,它想把愛情捆綁住。愛情既是空性,用婚姻捆綁它,就象用繩子捆綁空氣一樣,能綁得住嗎?愛情既是無常的,用婚姻捆綁著它,它就永恆了嗎?愛情既是因緣和合而生的,用婚姻捆綁著它,它就不分崩離析了嗎?不,愛情的特性不會因為婚姻的形式而改變,否則就不成其為特性了。
那麼,我們人類為何還要選擇婚姻這種形式呢?這是因為,第一,所有的愛情滋味都差不多,過程都大同小異,“三千溺水,我只取一瓢飲”,人們常常把這視為對愛情的專一,實際上,這一瓢水,與再取它三千瓢水,滋味會有什麼差別?不都是水嗎?體驗過了一次愛情,就不要再浪費人生了,省下精力干點別的,比如學佛修行什麼的。佛陀曾經說過,世界上如果再有第二件象愛欲這樣的事情,就沒有人能修行得成了,可見愛欲的為禍之大。這樣的大患,一已足矣,何可再三再四?
第二,為了人類的集體安全和個體安全。
如果沒有婚姻約束,每個人都隨心所欲,就會產生很多的社會問題,財產、子女、YIN殺等到等到,不勝枚舉。如果人們打著愛情的旗號,毫無節制地放縱自己的欲望,人類社會就會被欲望的潮水所淹沒,陷入痛苦和混亂之中。所以,為人類全體計,為自己的切身利益計,我們都需要婚姻。
既然婚姻從愛情那裡承襲了無常、空性和生滅的特性,那麼它出現任何變化或變故,也就絲毫不足為奇了。作為修行人,此時我們要注意的是如何面對和處理,而不是被變故所震驚和擊倒。在生活中,通常被動的一方,也就是被遺棄的一方,會感到自己被全盤否定了--他(她)不要我了,他(她)選擇了別人。被遺棄者的我執遭受了毀滅性的打擊,因此變得自卑起來,常常盡其余生也走不出這個心理陰影,這一生就被摧毀了。實際上,正如我們前面所分析過的,婚姻的離散從根本上是因為愛情的無常等特性,也因為前世的緣分已盡,還因為對方的不覺悟--他(她)只是業力之河上的一只空瓶子,隨波逐流而已,絲毫沒有把握自己的能力。被遺棄者雖然不能說一點兒責任也沒有,但是如果從心理上認為自己是個失敗都而把自己全盤否定掉,也是不明智的,毫無必要。作為學佛者,你應清楚地知道,人人都有佛性,人人都有一顆明月珠在心裡,所以你不比任何人差。
事實上,作為修行人,或許我應該說,我要恭喜你,尢其是女性修行人,為什麼呢?這都是因為你比較虔誠、發了菩提心的緣故。正因為你發了真修行的心,所以佛菩薩很歡喜,很欣賞你,看著時節因緣成熟了,於是便借著生活這位大禅師的巨手,給你來了個“德山棒,臨濟喝”,給你設下一道大“無門關”--但看你透得過、透不過了。透不過,你就是祥林嫂一樣的怨婦,反復述說著自己的悲慘故事,直到無人同情、人人都厭煩你為止;透得過,你就是生活中的大丈夫、修行路上的一條好漢了,你就沖破了修行第一緊要大關--情關。女性修行者的情執尢重,這一關的考驗對她們就更是必不可少的了。因此說,情感的挫折是佛菩薩送給我們的一份厚禮,一份考卷,我們一定要頭腦冷靜,爭取成功闖關。
那麼,沒有感情變故的婚姻,他們是靠什麼維持的呢?一般的人,是靠前世因緣,靠人性中善的一面,靠良心、道德,以及生活習慣的力量。作為修行人,最穩妥的相處之道莫過於化比翼鳥為同修。婚姻中兩個人為什麼經常出現摩擦?因為我執。上文已說過,婚姻的男女主角相處的過程,就是兩個人的我執此消彼長的過程,是兩個人我執的一種游戲。雙方都希望對方能聽自己的,能遷就自己、滿足自己的欲求。
凡是為自己想的多、為對方想得少的人,就會對對方產生很多要求和不滿,就會經常爭吵;反之,凡是為對方想得多,為自己想得少的人,就易於寬容和諒解,能夠包容和體貼,二人就能夠和睦相處了。雙方我執都重,婚姻便很難有美滿的下場;一重一輕,可心保全;二個都輕,都能盡量為對方著想,就是世人眼裡的美滿姻緣了。
所以,婚姻的相處之道就在於“損”。損什麼?損我執。“為道日損”,損的是什麼?也是我執,看誰總是在“要”、誰“捨’罷了。譬如最常見的婆媳相處問題,都是因為婆婆想,“那是我兒子,他是我的”;而兒媳則想,“那是我老公,他是我的”。於是婆媳二人互不相讓,矛盾日益增多,如果婆婆能想,“他不但是我的兒子,還是別人的老公,最多有百分之五十是我的”,而兒媳也想,“他不但是我的老公,還是別人的兒子,最多有百分之五十是我的”,會怎麼樣呢?婆媳的矛盾必定會少很多。話又說回來,那個男人,他真的是某一個人的嗎?不,他誰的都不是,他只屬於他自己,甚至連他自己都不屬於--因為凡夫把握不住自己的心念。又或者說,他同時屬於很多人,有很多角色:老公、兒子、父親、朋友、同事、公民等等,他有太多的身份,他不屬於任何一個人。女人之所以會產生“他是我的”的念頭,不過是因為我執而導致的“我所”罷了,其實是一個錯覺。
總而言之,在家放庭生活中,相處的訣竅也是“損”字,以損為主,損已利人。凡發生一切事情,都用修行的原則來處理,這樣,家庭也就變成了道場,親眷屬也就變成了法眷屬了。
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大部分家庭成員與我們有善緣,也有一些是披著親人的外衣、報仇討債來的,這個時候難度就大了。不過不管善緣也罷、惡緣也罷,只要我們死死抱定修行的心,就沒有過不去的火焰山。譬如古時候的舜,他的後母和弟弟多次加害於他,欲置他於死地,而他只一味抱定“孝悌”的心,從不報復,也毫無怨言,真是堪稱聖人,所以最終堯才會選定他作繼承人,他是真有國君之德啊。只要我們有真修行的心,象舜一樣堅定,那麼我們一定能透過一切境界,從而取得今生的修行勝利,《優婆塞戒經》中說,菩薩有二種,一種出家,一種在家,而在家菩薩修行尢難。何以故?“多惡因緣所纏繞故。”在多年的艱難探索中,我總結三句話,願與在家菩薩們共勉:“心是道場,家是寺廟,生活是大禅師”,落實了這三句話,我們就能隨時、隨地、隨事、隨人修行了,就能“立處皆真”,不負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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