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祥法師:如法放生
(一)救命為第一原則 (1)救急為主 一居士:師父,咱們上這兒來是請師父給眾生三皈。咱買回來的這個鲫魚吧,因沒有氧,這一道顛簸,瞅著有翻白的,眼看要不行了。咱們是就地放啊,還是等著師父皈依完之後再去放? 救命第一。 一居士:咱們就先簡單地給三皈依,然後放了就行呗。 對,先救命。如果最後都死了,雖然做儀軌也有效果,但不如先解除它心裡的痛苦再說。實際上,你把它救護的時候,就是買回來的時候,它已經得到佛法的利益了。因為你那個慈悲心已經感化它了,再經過做儀式那就更完美了。你們還可以干嗎呢?因為長期放生,應該弄個桶、弄個泵給氧,就是買個泵自動加氧,這樣它活得時間長。既能活命,又能聽聞佛法,是不是更好?要是做不到,就采取就地放生的方法。 選自《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為居士開示》 一居士:印經和放生都一樣重要嗎? 都重要。印經要印眾生所需要的經,印正法的經,不要濫印。而放生要救命,別人養的一個寵物,你沒有必要買了放生,你不買,他也不殺它。你買那些馬上要被吃、要被殺的,先救急的。 選自《二〇〇七年六月初三為錦州居士開示》 (2)救命不救貧 心開法師:有時候我們買些鳥放生,現在有些鳥店專門捉些鳥等你買去放生。這些鳥看起來也很可憐,但沒人去吃它,也沒人去殺它。作為佛弟子是救還是不救呢? 咱們放生的原則是救命不救貧。為什麼這麼說呢?放生,現在要放在救命的地方,不是說它困難了——比如說鳥被關在籠子裡養著,還沒有生命危險,我去買來把它放了,讓它自由,咱不考慮這個問題,放生這塊兒就講救命的問題,就直接救命。就像世間,這個人有不危及生命的困難了,你能不能救他?咱不能管。為啥?比如說他在生活上吃不上飯,用不上東西,那是他自己的問題。至於說他馬上遇到生命危險了,現在正在被搶救,這個咱們考慮可以救;如果沒有生命危險,就不能再考慮。因為啥呢?如果再把這個也加進去,最後這種“慈善”就會被鑽空子,這就壞了。就是說救人那一塊兒,你看到他的困難了,穿都穿不上,現在很多人對救人那一塊兒,說“你看他困難得連衣服都穿不上”——現在有幾個穿不上的?穿不上給衣服可以,但他叫你拿錢去幫助,這不是一個正確的方法。佛教慈悲,但佛教不能過度地參與世俗。 比如說,以前秦國為什麼在七國裡變成了最強大的一個國家,比六國都強大?因為它有一條什麼政策呢,就是懲罰制度。什麼懲罰制度?對懶惰進行懲罰。就是說,如果你是秦國的人不干活、不勞動,不但不給你生活待遇,還要懲罰。如果過多地給予一些人物質條件,一種生活待遇,有很多時候,它不調動積極性,而且培養了很多懶蟲,懶惰的人。本分的活兒不干了,哪個掙錢干哪個,現在很多人屬於懶惰那種性質。社會能幫助是好事,但同樣也造成懶惰的存在。所以說這裡有一定的弊病。 我說的這個鳥也是這樣,要救命不救困。這樣的話就杜絕了一些人的捕捉,白白養它們,還得喂它們吃,人家不是發心放這種。如果涉及到有生命危險的,比如關籠子裡要殺死吃的,這是救命的問題。 一居士:師父,有個問題,城市裡面有很多流浪狗、流浪貓,現在我們護生會也接到一些求助信,像這些問題怎麼去看待它,是管還是不管? 像這些流浪狗、流浪貓不完全屬於護生的這一部分,它只要有生存的能力就可以。如果我們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幫著養可以。有些狗身上長了瘡,爛了,快要死了,咱們去救護一下,這都可以。但有的小狗到處跑,社會上為了保持衛生,不允許它們生存,你說都交給佛教,佛教往哪裡放? 心開法師:現在每個城市都有很多流浪貓、流浪狗,有好幾個地方找我們,提出要把這些貓、狗送過來。 咱們應該把“護生會”定位在哪一塊兒?就定位在救命上。第一先救命,救命完成了以後再研究其他。像那個(指救助城市的流浪貓、流浪狗)只能是支持社會上的一些人士來完成。比如一些老太太專門養一些貓,她不完全是護生,就是喜歡貓。像有些狗,有的是要被殺的,這種咱們救;不被殺的,咱們現在暫時還考慮不到那一塊兒。要不,在金錢等各方面都有個限制,要死的沒救,反而救了其它的,這就不合適了。 放生要考慮輕重緩急。流浪狗、流浪貓不是咱們都能管得了的,先放一放。現在最麻煩的事咱們還沒遇到,救牛還可以,救豬——咱們這兒有個居士,養了兩頭大豬,現在都三百多斤了,個頭兒老大了!他說:“師父,趕到你們寺院去吧!”我說:“還是擱你那裡養好了。”在寺院弄個豬圈,你說那成啥了?但是有些地方,像內蒙,養豬就比較好,它的糞便可以給地用上。這救的是五十頭牛,要是五十頭豬你說這得怎麼樣?所以說這都是個問題。 一居士:師父,您說到這個問題我就想起來了,比如說救黑熊怎麼辦呢?它不是被殺的,是被取膽汁的,這個問題怎麼看呢? 它很痛苦,這種方式使它減少生命,通過不斷抽膽汁的刺激,使它壽命很短,和被殺的情況類似。它不像流浪狗、流浪貓,它們不至於死亡,可以跑也可以干嗎的。像這個熊,直接裝在籠子裡抽它的膽汁,實際上是一種迫害,一種殘酷,這是可以救的,我想這可以。因為它的壽命在減短,等它不行的那一天——一旦膽汁不分泌了,被人把熊掌一剁,賣熊皮、賣熊掌,就開始被吃了。 心開法師:天天抽膽汁,它是非常痛苦的。救下來,能減少它的痛苦。 是。但是盡量掌握先救命的原則,因為咱們現在的條件達不到普遍救助,第一步只能是救命,有很多的善事咱也做不到。 選自《放生•護生開示Ⅱ》 (二)購買眾生的注意事項 (1)不預訂 不固定 一居士:放生能不能總固定在一個市場或一個攤位上買? 這個不能固定一個攤位,也不能固定一個城市,應該把它分散開,各地都要買,避免商販利用這機會。雖然我們知道因果這個問題,但同時也盡量不讓那個賣魚的造業,應該分幾個地方買,另外不要固定。 選自《放生•護生開示》 一居士:我上菜市場買眾生,買完就去放生,行嗎?還是要遇到將要被殺的再去買? 不是,你應該專門放生。你要天天遇不著,你就天天不放生了?有時候不管什麼時間,經常要去買一些眾生放,但別特定一個地方。不然都認識你了,都給你留著那就不好了。 一居士:假如說他知道我們放生,都認識,每次去他給我們高價,給別人就低價,那時講價可以嗎? 你可以上別的地方買。坐汽車上別的縣城去買,不老買一個地方的,要不然他老抓眾生,老等著賣給你。 選自《二○○五年九月初八為居士開示》 一居士:從別的地方買來的泥鳅,能算放生嗎? 也算放生,買來的可以放。但放生也有如法、不如法。你放生不能預約,要走到那兒,他正好賣,你買了就放了。如果你預約說:“我要買多少泥鳅魚,你去給我打撈。”那就不如法了,別預約。 一居士:放生兩萬多塊錢的泥鳅魚,放的時候死了,給它皈依,那樣有沒有意義? 放生都有意義。但不能訂,像你說的兩萬多塊錢的泥鳅魚,市場不可能有兩萬多塊錢的泥鳅魚。 一居士:他們好像是到專門養魚的地方買的。 所以說,這就不對了。專門到養魚的地方買,你買了,他下回還得養,這種做法不合適。要碰到魚就放,不能光放泥鳅魚,你兩萬多塊錢就放泥鳅魚,其它魚就不救啦? 選自《二〇〇七年為寬甸居士開示》 心開法師:我們去九江放生,有些居士講,直接去菜市場買,因為菜市場的眾生,你不買馬上要被殺掉;有的講去批發市場買,那裡眾生比較多嘛,而且那裡的眾生也會流到菜市場。這方面老和尚怎麼看?去批發市場和菜市場有什麼分別呢? 這個沒啥分別。批發市場的最後也會流通到菜市場,到菜市場時就提高了價錢。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便宜點我就多救幾條生命,商販只要不是專門為你准備的就行,這個可以。 選自《放生•護生開示Ⅱ》 (2)出家人不參與購買 心開法師:還有一個問題,每次放生經常是我帶著大家去買,跟人家討價還價。請問老和尚,作為一個出家人,在這方面該怎樣做?符不符合戒律? 這是不合適的。出家人是遠離紅塵的,應該保持這個僧人形象。但這事由誰來護持,由居士來護持,培養居士。有些事情出家人沒法做,比如說,有時候你要不買,你要不放生,殺生還不起來;你放的話,他不但不賣你,賣的價錢還貴。有時候馬上就給送飯店去了,你說你怎麼辦?出家人也不能跟人家爭吵,出家人沒辦法和人家去爭去,所以由居士出面比較好。 我剛才說的那個居士,一次他去買鴿子,賣鴿子的一聽他放生,就不賣他,說拿到飯店去。那居士說:“我多給你錢。”“多給錢,我也不賣。”他就是不賣,最後這居士沒辦法,就招集了幾個手下來,嚇唬說:“把他的攤子給砸了。”那人一看要把攤子砸了,趕緊說:“賣給你!賣給你!”你看這些事,他們居士為救眾生可以這麼做,咱們出家人就不行。 出家人還得保持出家人的形象,這事必須交給居士去做。因為居士屬於被教化的對象,如果你不交給居士,還是不對的。如果我們事事都親自出面,一個是形象不好,再一個居士不能被鍛煉,也不行。所以我的想法,僧人就是起個指導作用,剩下的由居士來完成。 心開法師:出家人參與買賣,以戒律來講不允許吧? 不允許,世俗買賣都是不允許的。所以既要能維護戒律,又要能把放生的事做好。有時候居士做,像某居士,可會辦這些事了,他們比咱們做得好。咱們去了,人家也會說:“怎麼怎麼地,師父,你怎麼怎麼地……”拿話一卡,咱們沒辦法再去談了,買得非常貴,眾生的錢就被浪費了,少救很多生命,你浪費一點少救不少生命呢。另外時間長了,人家就把僧人當作做買賣的對象,將來他見到僧人,也不做供養,想的是做買賣,這對佛教會起一種破壞作用。 過去佛在世的時候,有個弟子拿大蒜去換吃的,以物易物作交易。後來其他出家人來乞食的時候,人家就說:“乞食可以呀,你拿東西來換!”他把自己和三寶弄成了互相買賣的關系,整個佛法就被破壞了。所以佛制戒,不允許僧人進行買賣活動。對佛教這塊兒,一定保持它的莊嚴性和嚴肅性。這樣一來,佛教又會興旺起來,信眾護持三寶的信心反而會提高。另外居士參與了護持三寶的工作,他們在修行上也會提高一大步。雖然費了很多的心血,操了很多心,但是為了三寶操心,為了救護眾生操心,培養了福報因緣。將來有一天,很快就出家了,所以這也是成就他們。等到一旦出家就會有很多徒弟,因為他救了那麼多眾生。 選自《放生•護生開示Ⅱ》 一居士:師父,上次我們放生去買鳥的時候,就發現現在賣鳥的人專門寫“放生鳥”、“放生魚”。我就有種惡性循環的感覺,是因為我們放生不如法還是怎麼樣,引起這些人專門弄些“放生鳥”、“放生魚”,大量的捕捉。 不是那個原因。雖然他大量的捕捉,但他寫“放生鳥”,實際上也是替你們宣傳放生,告訴都得放生。雖然他是在賣錢,實際上他天天在替你宣傳呢。原先不是,原先買回來就吃,這會兒告訴是“放生鳥”啊,實際上他不就是替你宣傳嗎?有時候,有些善業你得鼓勵,你得拿錢鼓勵他。 你要是光那麼看:你看,我們放,他就抓,不斷地抓。要光從這個狹窄的角度看,是那樣。但是,他卻“解放”了鳥。你不買,他也不會殺,他留著賣給放生的,所以他就保證它的生命了。要是都寫那牌子,咱就不用買了,隔三岔五買就行了,他就搭材料,搭水,天天還扛著上市場去,給人講這得放生啊,現身說法,那不挺好嗎?他最起碼知道放生,還把它們給救了,是不是?雖然他為了錢,但他也在往放生這條道走。所以說,你不能那麼看,一下就把人看死了。 另外一個方面,像吃蘋果,你吃了紅的那面,還有不紅的呢,這是必然的現象。你能否認事物的兩個矛盾嗎?這不可能的事。你說你放生就不允許、永遠不允許人抓,這不可能的事。有的人要打這個主意,這是很正常的。因為這個就說“不允許放生”,那也不對。 選自《二〇〇七年四月十二為居士開示》 皈依佛 皈依法 皈依僧 弟子頂禮上妙下祥恩師 隨喜諸位師兄聞法 恭錄於上妙下祥法師講述的《放生護生》書籍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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