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弘法師:偷拿家裡的財物也不可以
在《冥報拾遺》這部書裡頭講了這麼一個故事,這歷史上發生的。在唐朝並州文水縣有一個人叫李信,他是當一個官吏。有一年冬天,他坐著一匹紅色的馬,像赤兔馬那樣紅色的,這匹馬帶著個小駒,就是未成年的小馬,這是母子倆,馬的母子倆,就趕路。當時因為冬天冒著風雪,走了十幾裡路,這馬就不能再走了,李信就鞭了這個馬好幾十下,這馬都不動。最後,這個馬竟然能說人話,跟這個李信說:我是你的母親,因為我生前背著你的父親,將一石余米給了我的幼女。雖然這個在家裡面看得很平常,可是這也屬於偷盜,為什麼?財富,一家之主父親說了算,我背著你的父親,把這米偷出來給自己的女兒,結果就獲了這個報應。然後就告訴他,這頭小駒就是你的妹妹。他母親,李信的母親和妹妹都已經死了,原來投胎做馬了,來還這李家的債。所以李信聽了之後非常的哀痛,於是就把那個馬身上的東西背到自己身上,這人很孝順,就對這馬說:如果你真是我的母親,那你能不能自己找回家?這個馬它真的就自己往前走,找到他家。於是李信就把這匹馬當作母親一樣侍奉,每天供養它這些飼料都是上等的飼料,而且常常請出家人給它禮忏,經常一起修持回向。有這麼一個故事。這匹馬還算不錯,遇到一個學佛的人家,雖然偷盜,有這個業,它就還,你看做牛做馬來還。你看她偷的是一家人的東西,得還這一家人。假如說欠了一國的,那你能還得清嗎?那豈不是生生世世做牛做馬,太可怕了!這種是什麼?這個財物,她有私心,她有偏愛,做父母的對子女都不能有偏愛,都不能有厚薄,要平等。他的母親是因為這樣的一種心,私心偏愛,所以這個心就屬於盜心,就受報應。 選自 淨宗根本戒 定弘法師主講 (第十二集) 201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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