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女子逆向騎自行車引發交通事故被判刑


 2010/7/16    熱度:3741    下載DOC文檔    

    中新網寧波7月15日電(記者 何蔣勇))“我是騎自行車,怎麼也會被判刑。”近日,當聽到審判長宣布其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時,劉某流下了委屈的淚水。

  劉某來自江西景德鎮市的一個農村,今年29歲,女性,早些年經老鄉介紹,來到浙江余姚打工。

  今年3月30日上午7時許,劉某和往常一樣騎自行車出門,為了貪圖方便,她沒有按照規定騎行在規定的車道上,而是選擇了逆向行駛。

  “我想自己騎的是自行車,速度也不快,不用這麼死板的遵守交通規則,再說,馬路上汽車來來往往,過馬路也是一件危險的事情。”劉某在庭上如此辯解自己的違法行為。

  正是因為劉某貪圖“方便”,她和正常駕駛電動自行車的黃某發生了刮擦,導致黃某的電動自行車失控,進入到機動車道上,被一輛正常行駛在機動車道上的拖拉機撞倒,因為拖拉機來不及剎車,黃某和她的電動自行車遭到拖拉機碾壓,送醫院後不治身亡。

  經交警部門認定,本次事故是劉某不按規定騎自行車引起的,所以她負本次事故的主要責任。

  嚇傻了眼的劉某雖然主動報警並在現場等候處理,但因為其逆向行駛導致事故發生,並造成他人死亡,其行為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罪。

  最後,該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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