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業的果報
唐貞觀年間,汾州界內寺僧伯達性嗜飲酒,每日常醉。後任常庫直歲,常常私自以公錢買酒喝,數年後身死。後來該寺僧眾,買得一牛,膂力甚大。一次,家人驅牛群入寺,新買之牛在群牛後數十步,時眾僧在寺門外,一僧忽有所悟,說:“這牛行步踯躅,很象從前的伯達。”牛聽“伯達”二字,就回頭面向眾僧。大眾都說:“可能就是伯達。”便對牛說:“你若真是伯達,就朝這邊走。”牛應聲即來,以頭叩地,眼中不禁淚如雨下。眾僧見此情景,都難過得流淚,之後大眾為它忏悔受戒。
十九年,太宗遠征於遼東,令左丞宇文節至各州收牛,准備供軍食之用。當到達該寺時,惟獨此牛陸梁,抵拒不出。僧眾都來向宇文節使說明此事原委。宇文節令僧眾告訴牛,不再索取。眾人遂安慰牛說:“使人只想見你,不會將你抓去。”牛應聲即出,使人叫它下跪,牛即下跪。宇文節見此情景,大為驚愕。
有照禅師,在南岳僧眾之中,苦行禅定最為第一。曾用僧眾一撮鹽,自作齋食,以為所侵無幾,心裡並不在意。以後行持方等,忽見罪業相起,核計當初用鹽至此已有三年,增長至於數十斛。照禅師趕緊賠償,將自己的衣資變賣,買鹽償還僧眾。
又修行人中,破戒者偽裝成具戒者,非法行者假裝如法行者,狡詐之徒冒充成就者,如是欺騙信眾,攏集信財、亡財,此種邪命,和不與取無有差別。藏王松贊干布曾說:“若集信財、亡財養父母親屬等,則集財者將轉生為駱駝,所有享用之人轉生為駱駝崽,那些施主全部轉成駱駝的主人,需要如是還債。”博朵瓦格西曾說:“在家人天天造十不善業也不如戒律不清淨之人享用一口信食的罪大。”《彌勒獅吼經》說:“寧可一日還俗一百次,戒律不清淨之僧人切莫享用信財。”《教比丘經》說:“不守出家之學處的人,身著出家裝束享用信財、亡財,不如做一位正直的在家人好。”
大成就者唐東加波在莫年格山谷裡,看見一塊磐石中有一條一木轭許的大蛇,周身上下密布著成千上萬拇指大的青蛙吃著它。尊者向它吐了口唾液加持,將其超度。並對眾僧人說:“無有功德之僧人若享用信財、亡財,就會變成這樣。”
噶瑪巴法王年僅六歲時,從所住之處貢布嘉卡山谷附近的平原到安閒散步去的路上,在戲耍過程中將鞭柄插入一塊磐石中,結果石頭裂開,石頭中間有生形如肺髒一樣的旁生,身體外面有許許多多芝麻許的黑白小蟲殘食著它。法王噶瑪巴向它吐了口水作加持,使其命絕身亡,並將它的屍體火化。眾眷屬問:“這是什麼原因?”法王說“我往昔轉為游戲金剛(第四世噶瑪巴)時,此地的一位享用信財、亡財的上師祈禱過我,因此如今我將它從惡趣中救脫出來。否則,它仍要墮入地獄中,那些白色的小蟲是他享用活人信財的異熟果報;黑色的小蟲是他享用死者亡財的異熟果報。”
在世間,父母是嚴厲的對境。《極樂願文大疏》中說:對三寶之財、上師之財、父母之財,甚至僅竊一根針也將墮入無間地獄中。古代的中國以孝治國,善根淳厚的古人以孝養父母作為人子的天職,孝行之中以自己勞動所得來贍養父母,本是份內應盡之事,並不算是孝之正行,比起養父母身來,孝敬之心才是根本,這也是人與禽獸的差別所在。因為,在動物世界,我們同樣可以看到烏鴉反哺、羊羔跪乳的行為。可惜當今社會,人心不古,變得連禽獸都不如,子女長大唯利是圖,只知搾取父母的血汗,千方百計將父母之財占為己有,有些甚至明目張膽,強行奪取,這種逆天背倫的獸行,需要多少世的作牛作馬才能償還這重如泰山的業債!
唐貞觀年間,魏王府長史韋慶植,有女先亡,韋氏夫婦悲痛惋惜。女亡後二年,一次慶植准備邀集親朋,設宴款待。家人買得一羊還未宰殺。當日夜裡,慶植妻夢見亡女,穿青裙白衫,頭發上有一雙玉钗,是她生前的飾品,亡女見母,聲淚俱下地說:“以前曾用父母物而未告知,所以才落得如此業報,今生報受羊身只能以命來還父母債。明早當能見殺白頭青羊,特願慈恩,乞救我命。”母夢驚醒,清晨親自去看,果見有青羊,項膊皆白,頭上有兩點白,左右相當,形如玉钗。母見後對羊悲泣,囑咐家人勿殺青羊,等慶植來時,再行放送。不久慶植來到,催取飲食。廚子陳白:“夫人不許殺此青羊。”慶植當下怒起,即令宰殺。屠夫懸羊欲殺之時,數客來到,見眼前懸一女子,容貌端正,正向客人哭訴:“我是韋長史之女,乞救我命。”客人驚愕,都來勸阻屠夫,但屠夫怕長史不悅,又只見青羊哀鳴,遂將青羊宰殺。宴席開時,客人都端坐不食,慶植頗覺蹊跷,當客人告以實情之後,慶植悲痛不已,從此一病不起,京下士人多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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