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殺放生是眾生安樂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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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殺放生是眾生安樂之道

  印光大師一生專修淨土法門,他的淨土思想都結集於《印光法師文鈔》中。在《印光法師文鈔》中,大師不僅勸誡弟子修行淨土,而且還對戒殺放生的功德和意義作了全面的闡述。其內容歸結起來,大致有以下三點:

  一、戒殺吃素是遠離天災人禍的良藥

  在佛教五戒中,殺生戒置於首位,可見諸惡業中,殺業最重!

  印光大師認為,普天之下沒有不造殺業之人,就算一生不曾殺生,但卻天天吃肉,即是天天殺生,因為不殺生就絕對沒有肉吃。那些屠夫、獵人和漁人,都是為吃肉者提供肉食的人,他們只不過是替吃肉者殺生而已。因此,大師在《普勸愛惜物命同用清明素皂以減殺業說》中說:「然則食肉吃素一關,實為吾人升沉、天下治亂之本,非細故也。其有自愛其身,兼愛普天人民,欲令長壽安樂,不罹意外災禍者,當以戒殺吃素,為挽回天災人禍之第一妙法。」

  殺生之人,將來必受惡報

  大師認為,無論是水中游魚類還是地上走獸類,抑或空中飛行類,其靈明覺知之心同人類並無二致,只是因為宿業深重,致使形體與人不同,並且口不能言,至於它們求食避死的情形,都與人類相同。我們由於前世福業感召,有幸生到人道,具有聰明才智,因此更應尊奉天地,與大地萬物為友。假使不能體悟天地好生之德,放縱自己的口食之欲,以我之強,凌彼之弱,食彼之肉,充我之腹,一旦過去的福報享盡,自己必會遭受殺生之果報,改頭換面,輪回六道,轉世做牛做馬,償還宿業。

  印光大師由此在《寧波功德林蔬食處開辦廣告》中指出:「試思從古至今,凡殘忍饕餮者,家門多絕;仁愛慈濟者,子孫必昌。始作俑者,孔子斷其無後;恣食肉者,如來記其必償。祈勿徒雲遠庖,此系隨俗權說;固宜永斷葷腥,方為稱理實義。」

  現代社會,疾病流行,諸如禽流感、瘋牛病之類牲畜疾病時常可見。加之喂養牲畜時大量濫用生長激素,促使牲畜迅速生長,大大減短其正常的生長周期,致使許多牲畜的肉類中含有致病毒素。人食這些肉類之後,常會引發各種疾病,嚴重危害人體的健康。而且肉類是污穢之物,食後,則血濁而神昏,容易使人早衰。因此,印光大師主張人類應當吃蔬菜之類素食。他說:「蔬食者絕少傳染。……蔬系清潔之品,食之則氣清而智朗,長健而難老,以富有滋補之力。此雖衛生之常談,實為盡性之至論。」

  在論及肉食之過和素食的優點之後,印光大師苦口婆心地奉勸念佛行人應當吃長素。如果短時達不到,當持六齋或十齋,由漸減以至永斷,才符合修行要求。假若不能斷葷,宜買現肉,切勿在家中殺生。因為家中常希望吉祥,如果天天殺生,其家便成為殺場,殺場是怨鬼聚會之處,故在家中殺生於己很不吉祥。

  二、殺生是殺六親眷屬

  世上一切眾生,從無始劫以來,輪回六道,互為父母、兄弟、妻子、眷屬,互為怨家對頭,循環相報,相互殺害。

  我們有時所殺有可能就是我們前世的親人。佛陀在各種大乘經典中反復勸誡戒殺,但見聞拜讀的人很少。即使有見聞讀誦的人,而信受奉行的人更少。於是佛以大悲之心,現諸異類,供人殺食。等到被殺之後,又現出異相,從而使人知道,此是佛陀所示現,希望以此來減少殺業,保護眾生的安全。比如像蛤蜊、蚌殼、牛腰、羊蹄、豬齒、鱉腹等都是佛棲身示現之處。佛陀以此來警人耳目,以止殺業。《佛本生經》中記載了許多佛陀示現異類的故事。在這些故事中,佛陀示現出牲畜之相,在未殺之前,人們都說是牲畜,殺過之後,才知道是佛。佛陀以此使人明了殺生與殺佛無異,即使所殺的不是佛陀現身,也是未來之佛,假若殺而食之,罪過深於大海,高於山岳。因此我們應當戒殺,才可最終獲得解脫。

  印光大師在《<物猶如此>序》中說:「須知人物雖異,靈蠢互形,蠢人識暗,靈物智明。五倫八德,固不讓人,其誠摯處,比人更深。敢以我強,殺食其肉,致令未來,常受人食。歷觀史籍,自古及今,凡利人利物者,子孫必定賢善發達;凡害人害物者,子孫必定庸劣滅絕。」

  印光大師對殺生的論述,全面闡釋了六道輪回的道理,使人清醒地認識到我們所殺的生靈有可能是我們前生的父母眷屬,提醒我們切勿殺生,謹防造作惡業,遭受無盡的苦報。

  三、戒殺放生是眾生安樂之道

  曾有人問印光大師:鳏寡孤獨、貧窮患難的人那麼多,您不倡導周濟這些人,卻去提倡保護與人類不相關的生靈,這不是本末倒置嗎?印光大師答曰:人與物雖然不同,佛性卻是相同的。物類以惡業淪為異類,我們以善業得人生。若不憐憫體恤物類,恣情食啖,一旦我們福業享盡,物類罪業已畢,我們難免從頭償債,充物類的口腹。要知道刀兵劫,都是宿世殺業所感。無殺業,縱使身遇賊寇,賊寇也會起善心,不對我們加以誅戮,更何況水火諸災橫事,戒殺放生者絕少遭逢。

  因此我們應該知道,護生其實是保護自己。戒殺可免天殺、鬼神殺、盜賊殺、未來怨怨相報殺等苦報。鳏寡孤獨、貧窮患難之人雖然值得憐憫,但尚不至於死地。物類如果得不到救贖,馬上會被放入湯鍋成為人們口中之物了。又有人問大師:物類無盡,我們能放生多少呢?大師答曰:「須知放生一事,實為發起同人普護物命之最勝善心,企其體貼放之之意,中心恻然,不忍食啖。既不食啖,則捕者便息。庶水陸空行一切物類,自在飛走游泳於自所行境,則成不放之普放,非所謂以天下而為池乎?縱不能人各如是,而一人不忍食肉,則無量水陸生命得免殺戮,況不止一人乎?又為現在未來一切同人,斷鳏寡孤獨、貧窮患難之因,作長壽無病、富貴安樂、父子團圞(“口”裡“栾”)、夫妻偕老之緣,正所以預行周濟,令未來生生世世永不遭鳏寡等苦,長享受壽富等樂。非所謂罄域中而蒙福乎?何可漠然置之。子審思之。戒殺放生,畢竟是汲汲為人,抑止汲汲為物,而緩急輕重倒置乎?」大師認為,放生實為引發我們普護物命的慈悲心,如果我們都能斷絕食肉,則捕殺動物的行為自然會停止。雖然我們一個人的護生力量有限,但若能夠發動大家共同護生,其力量自然不可低估。

  印光大師從以上三個方面詳細論述了殺生的過患,放生、素食的好處。他的這些觀點使學佛者進一步明了戒殺放生對現實人生的重要意義,從而也促使更多的人愛護生靈,遠離殺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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