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泳杉老師:《弟子規》之人有短 切莫揭 人有私 切莫說


 2011/1/24    熱度:6903    下載DOC文檔    

《弟子規》之人有短 切莫揭 人有私 切莫說

周泳杉老師

 

    “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說。”這也是對自己,培養一顆清淨心而說的。換句話說,一個人如果別人有短我們去揭,別人有私我們去說,這個人心裡不干淨、不清淨。我們前面說到的,專門盯著別人的過失在看,這個人觀察自己的能力就降低。君子應該是“躬自厚而薄責於人“,對自己責備要深一點,對別人要能夠諒解,我們要能體諒別人、要寬恕別人。“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說”,這是專門對培養自己的清淨心而說,而心愈清淨我們就愈平等,就能平等。換句話說,一個人為什麼不能平等?心不清淨見人的過失,這個我們知道。所以在明朝的時候,文征明這個人他個性就不喜歡聽人的過失,所以人家在講過失的時候,他總是百般的方便把這個談話給轉掉。當然意思就是說不讓人家難受,把他那個話給他轉掉,使不得言,讓他沒有辦法再繼續講別人的壞話。

    再來,漢朝的馬伏波將軍,這個馬將軍他曾經對他的侄子就講,我願意我這一生最想看到的,“吾願汝曹”,我希望你們聞人有過,如聞父母之名。聽到人家有過失,聽到人家有一條過失,就像聽到父母的名字一樣。聽到父母的名字,什麼意思?我們前面講“稱尊長,勿呼名”,不能叫父母的名諱,所以他說“耳可得聞,口不得而言”。這可以聽,但是不能講,為什麼?你不能把人家嘴巴塞住,叫他不要講對吧!可是你聽了之後聽如不聽,你不能講,這是馬伏波將軍講的。

    再來,龜山的楊先生,楊龜山先生他就講,對過失他比馬伏波將軍更深一層,他說口固不得言,就是嘴巴固然不能講別人的過失,耳朵最好也不要聽,為什麼?就落印象了!你知道那個人有過失,以後下次看到那個人心裡總是覺得怪怪的,人很難不落印象。換句話說,人很難平等,知道他有那個過失的時候,就很難對他不另眼相看。這裡有個前輩他說古人就講捏造歌謠的,外界在捏造一些歌謠,非為不當作,不但不應該去做這些說人家過失的歌謠,而且也不應該去聽,為什麼?徒損心術,讓自己的清淨心被破壞,長浮華的風氣。這就告訴“人有短,切莫揭,人有私,切莫說”,已經擴大到什麼?一切的绮語不要聽。為什麼?都會影響我們的清淨心。這是擺在最後這一條,表示這一條重要,這一條是我們修道的,就轉化我們用心,開拓我們心量,非常重要的提醒,不見世間過非常重要的提醒。這句是“進修”。

 
恭摘自周泳杉老師弟子規講座(編號55-026-0012) 2010/5/31 
感恩老師!  

台灣學佛網首頁居士文章大德居士      回上壹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