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華居士:子女孝養父母是無條件的
1 經常看到世人因為孝養父母而爭論不休,如有些人認為自己是嫁出去的姑娘,是可以不用孝養父母的;有些人認為自己在分家產時少分了些,就可以不用孝養父母;有些人認為父母對自己兄弟姐妹偏心,對自己不好,就可以不用孝養父母;有些人認為父母沒有養自己,呆以不用孝養親生父母,只用孝養家養父養母即可。 2
其實這些觀點都是錯誤的,從世俗的角度來看,根據婚姻法規定,孝養父母是法定義務,這個法定義務,不因家庭財產分配,不因父母對自己好和不好而有所不同,只要是同父母所生子女,都應平等孝養自己的父母。 3 我們學佛人更要做社會的榜樣,我們要常懷感恩之心,感恩父母生養了我們,在家庭中我們要主動承擔起孝養父母的義務。如果家庭中我們其他兄弟姐妹對孝養父母有微詞,我們應給予理解,不去埋怨,不去指責,應以自己的孝養父母行動感化他們,改變他們的想法和觀念,讓自己的兄弟姐妹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共同贍養好父母,讓父母安度晚年。 4 同時我們做父母的,也要盡到努力撫養自己子女的責任和義務。社會上是有種說法,父母不慈,子女不孝,這種說法也不是沒有道理的。我們要想讓自己的子女,在自己老年後能好好孝養自己,我們不僅要孝養好自己的父母,給子女做個好榜樣,也要在子女成長過程中,給與子女慈心和幫助。我們佛弟子更要把天下父母當成自己的父母,把天下小孩當成自己小孩,給予天下老人和小孩以愛心。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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