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華居士:我們學佛人要斷法愛和法執
1 現在有很多法師大德向大眾弘揚佛法,而且由於佛教法門特別多,所以我們很多人依止不同的法師去學佛,大部分人都能得到佛法的利益。而且佛陀當年確實傳下來很多法門,修行方法也多得如恆河沙數一樣。只要有佛經依據,按佛經來的,問題都不大,如法實修都可以。 2 但我執是所有眾生共有的問題,我們絕大多數眾生都認為自己是最好的,修行上也一樣,如果自己修行得到了利益,在加上佛說我們要利益無量無邊的眾生,所以大家都喜歡急於把自己學到的修行方法教給別人。這些是可以的,但我們絕對不可以強迫他人接受自己的修行方法,更不可以誹謗別人的修行方法。 3 有些人這樣做是出於認為自己已經開悟,如果我們認為自己非常有修行,或者對某一法門特別喜歡,甚至特別執著,這就是法愛和法執。我們平時如果有法愛和法執,很容易與其他修行人產生矛盾,甚至會產生嗔恨心。我們每個人選擇不同的修行法門,是與他自己的修行因緣有關的,我們要尊重每一個修行人和他的修行法門,隨喜每個修行人的功德。 4 正如《金剛經》所言: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法是什麼呢?法是佛陀向我們解說的真理,是幫助我們解脫到生死彼岸的工具,是我們沒有開悟前的依靠。如果我們已經開悟,已經解脫生死,就如我們乘船過河一樣,過了河我們就要把船放下,法也如此。但我們還沒有到達解脫生死彼岸時,我們還需要這只法船。至於過河使用什麼要的船,以什麼樣的方式過河,這是沒有規定的,獨木舟、小伐、游艇、飛機等都是可以的,甚至游泳都可以,所以我們對任何法門都不要貪愛和執著。 南無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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