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群法師:為什麼會發生不該發生的事?


 2011/2/9    熱度:10108    下載DOC文檔    

  關於應不應該發生的事,首先要對這一標准進行界定。究竟來說,既然發生了,就沒什麼應該、不應該的分別。而從道德規范來說,則有相對的應該和不應該。比如佛子,就有相應的道德規范。又如共產黨員,也有黨員的章程、守則。根據這些規范,對各種言行作了界定,有應該做的,也有不該做的。但所有規范都是根據具體對象而定,沒有絕對標准。也有些人,只是根據個人好惡、利益來判斷,那麼,判斷本身也可能存在問題。

  至於命中注定一說,佛教講因緣,但因也需要緣來造就。而且,生命歷程不是電腦程序那麼固定。假如一切行為都是命中注定,那麼,偷盜等惡行也不應受到道德譴責,受到法律制裁。如果那樣,就是機械因果論了。當然,這一行為及生命素質並非偶然,既和今生的價值觀有關,也和往昔的業力有關。因為好吃懶做、貪心熾盛或偷盜習氣等種種因素的促發,才會導致偷盜行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人畢竟是有自由意志的,是有能力改變命運的。把一切歸結為命中注定,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

台灣學佛網首頁法师开示     回上壹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