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弘法師:受戒理論及戒體相狀
要受菩薩戒,如果能夠遇到已經受了菩薩戒的法師,在這個法師前受戒就不需要拜忏見好相,這就很容易了。「何以故」,為什麼?「是法師,師師相授,故不須好相」。在蕅益大師的《合注》中說:「師師相授不須好相者。以其展轉傳來,即是如來嫡胤。亦是法身常住。故律藏雲持律之人是人補佛處也。」就是這個意思。因為這一位受了菩薩戒的法師,他這個菩薩戒的戒體,最初是由盧捨那佛轉給千佛(千釋迦),由千釋迦轉給千百億釋迦(百億釋迦)。到我們這個閻浮提成佛的這位釋迦牟尼佛,只是千百億化身之一,他的本尊是盧捨那佛。所以這個戒體就是輾轉從盧捨那佛到千佛,到千百億釋迦。千百億釋迦中的這一尊在地球上,古印度三千年前成佛的這一尊釋迦牟尼佛,又傳給了這些弟子,輾轉三千年後傳到現在這一位菩薩戒法師,叫師師相授。 所以這種戒體即是「如來嫡胤」,嫡就是嫡子、嫡系的、真傳的,胤也就是後裔,如來嫡系的佛子,也就是法身常住。法身是什麼?就講到戒體。因為我們所受的菩薩戒戒體,就是將來成佛的戒法身,而且菩薩戒不同於聲聞的戒體,聲聞戒只是盡形壽受,我們如果死了,戒體也就跟著我們的身命,一起謝落沒有了,戒體就沒有了。但是菩薩戒體是盡未來際的,生生世世追逐我們的,我們這一期生命結束了,戒體不結束的,它會跟著我們的神識轉受到其他的另外一期生命,它跟著我們的,一直到成佛為止。這個戒體就形成了我們的戒法身,所以這個叫法身常住,一得永得,這個戒體不失的。失戒體只有兩種情況:一種就是你退失菩提心,那就退戒了,沒有戒體了;另外一種就是你犯了菩薩重罪,波羅夷罪,就毀犯、毀失了戒體。否則你這個戒體一直到成佛為止,都不會丟失掉,叫法身常住故。 這個有戒體的法師才能給你授菩薩戒,而且是要法師,就是出家的僧寶才能夠,因為他是代表佛。所以律藏裡面就有說「持律之人,是人補佛處也」。補佛的位,就是佛在世的時候,當然佛給我們授戒,不授戒我們沒有戒體,怎麼能夠得到將來成佛的法身?佛已經不在世,佛滅度之後,那就要靠有菩薩戒體的法師給我們授菩薩戒,這個能授戒的人必須自己要知律、要持律,他要嚴持戒律。菩薩戒他要持,而且他都要通達,就像前面第十八條「無解作師戒」有講到的,如果法師對菩薩這些戒律因緣,不解一句一偈,而詐言能解,為人授戒,這就是欺诳他人,這是犯菩薩戒的。所以能夠有一位持戒的、知律的法師,這個人就是補佛之位,如同佛在一樣。 (文字恭錄《梵網菩薩戒—四十八輕戒》(第十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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